学生干部档案管理规定
学生会各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各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会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声像等。
2.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各类活动、项目、比赛等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
3. 学生会各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交流合作产生的文件、资料。
4. 学生会各部门历届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干事等名单及联系方式。
5. 学生会各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计划、报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与编号(1)档案按照内容、形式、时间等分类,分为文书档案、活动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等。
(2)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由类别代码、年份、顺序号组成。
2.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3)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3. 档案保管与利用(1)档案保管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措施,延长档案寿命。
(3)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 公开、公正、公平;b. 保障档案真实、完整;c. 便于查阅、利用。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
(2)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其销毁依据。
(3)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人员监督,确保档案安全销毁。
四、责任与奖惩1.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大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各年级委员会及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学生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学生会组织机构档案:包括学生会章程、组织机构图、选举结果、干部名单等。
2. 学生会工作档案:包括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
3. 学生会财务档案:包括学生会经费收支情况、报销凭证、审计报告等。
4. 学生会奖惩档案:包括学生会成员奖惩记录、表彰决定、处分决定等。
5. 学生会社团档案:包括社团章程、活动记录、成员名单、财务状况等。
6. 学生会其他档案:包括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外单位往来的信函、合作协议、媒体报道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
3.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 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统计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年级委员会及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档案资料。
2.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随意篡改、销毁档案资料。
3. 对档案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生会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学生会工作的各个方面。
2. 真实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反映学生会工作情况。
3. 规范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规范。
第八条学生会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按照档案类别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查找和利用。
学生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档
案
册
郑州科技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期间的学生干部经历是每一位大学生成长的宝贵财富。
为了促进学生会干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团总支将建立学生会干部档案,将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的一切表现如实记录在学生会干部档案表中,并以此作为其在校表现的重要记录,任职期满后装入个人档案。
具体方案如下:
一、学生干部自任职日开始,建立学生干部档案;
二、学生干部档案为纸质,一式一份,修改、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三、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基本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由社会实践部存档保存,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
四、团总支成员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并签字;
五、部长和副部长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各自的主席负责填写并
签字;
六、部门干事的任职期间基本表现及其评价由其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填写并
签字;
七、学生干部就任期满后,由社会实践部将其干部档案整理,并上交团总支,
批阅盖章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中;
八、以下情况不予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已建立的应立即撤销:
1、任职未满半年者;
2、受过学校、学院、党团处分者;
3、非正常原因离职者。
九、该制度由社会实践部起草拟定,主席团会议有权修改;
十、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3年10月8日。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_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档案工作是使学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进行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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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团委学生会文件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经验、教训。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由综合部统一收集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直接负责。
第三条学生会各中心部门未经办公室主任许可不得随意翻看。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一条文件类:学院下发的正式文件,上级学生会下发的正式活动文件,学生会转发及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二条申请类:学生会各中心部门的活动申请、经费申请、场地申请,学生社团活动申请、活动参与申请等。
第三条计划类: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策划,学生社团学期工作计划、学生社团各项活动策划。
第四条总结类: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各中心、各部门各项活动总结,学生社团学期工作总结。
第五条学生干部档案类:学生会全体成员档案(个人申请、笔试试卷、笔试面试成绩单等),学生社团负责人档案。
第六条会议记录类: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会议记录,主席团会议会议记录,团委扩大会议会议记录,部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各中心中心例会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门会议会议记录(备案)。
第七条媒体信息类: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照片、视频。
第八条报刊类:学生会所刊发的各类简报、杂志。
第九条其他类:学生会资产管理资料(财务报表、办公场所使用登记表等),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资料(签到表、通知簿、值班日志、活动综合测评、考核汇总表等),学生会外联资料,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等。
第三章档案日常管理第一条学生会各类档案必须按照类别、编号存放,各类文件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由办公室主任保存,纸质稿存档。
学生会成员档案制度

电子与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成员档案是学生会成员在团委学生会工作中,在学生会做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进行记录的材料,是学生会工作者在校期间为团委学生会,为系部做出贡献的重要依据。
为了加强学生会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记录学生会成员成绩的作用,特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各部门委员、副部长、部长及主席团员。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退出、离职时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会将个人档案交由该成员的辅导员保管。
第三条所有学生会成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查阅档案。
第四条非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接触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组织部为团总支`学生会的档案管理部门。
第七条组织部应及时对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并加以良好的保管,并根据气候变化,定期维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有效性,避免出现档案的损坏、遗失等情况,并及时对残缺的档案予以补充、完善。
第八条每月月底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并根据人事调动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及时上报团总支学生会书记。
第九条根据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并更新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合理化。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十条各部门成员的个人基本资料由个人填写,需如实填写,不得有误,不得涂改,否则档案作废。
第十一条各部门出现人事变动,须在人事变动通知发布后两天内向组织部递交人事变动情况说明,由组织部专人进行记录存档,是否附加档案内容应由其所在部门部长向组织部领取成员档案表格,进行档案的增建工作,并及时上交组织部。
第十二条所有成员自行离职、撤职者,其个人档案及辞呈或撤职文件由组织部进行相关存档后交由该成员的辅导员,由辅导员放入其档案袋中。
第四章档案的查阅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查阅学生会成员人事档案。
特殊情况需要查阅档案需有查阅人递交书面申请并由查阅人所在部门部长、分管主席、主席和团总支学生会书记签字同意方可在组织部的监督下查阅。
大学班级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班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班级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班级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班级日常管理档案、学生个人档案、教学活动档案、班级活动档案等。
三、档案分类1. 学生个人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档案、奖惩记录、成绩单、学生工作经历等。
2. 班级日常管理档案:包括班级组织机构、班级规章制度、班级会议记录、班级活动记录等。
3. 教学活动档案:包括课程安排、教学计划、教案、学生作业、课堂笔记等。
4. 班级活动档案:包括班级活动策划书、活动照片、活动总结、获奖证书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班级档案管理员:负责班级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班主任:负责班级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学生干部:协助班级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班级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系统的原则,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将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并填写档案目录。
- 装订保管:将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装订,并存放在指定的档案柜中。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班级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 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2. 档案利用:班级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 保密原则: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
- 合理利用:档案的利用应以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需要为前提。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程序:档案销毁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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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
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并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学生会将以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管理,作为实现干部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的必要手段。
1、柔软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及其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
为学生会的大型活动提供咨询,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2、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应由专人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一份办公室存档。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社团章程、奖罚记录、奖品及纪念品、重要书刊、报纸、其它共十一类。
4、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内必须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大型活动和每学期末后交一份工作总结由办公室存档。
5、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和工作鉴定表必须存档
6、干部的奖惩情况必须记入干部工作登记表。
7、部长级别以上(含部长)的干部每学期开学必须递交一份本部室工作计划,计划本学期的工作目标;学期末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教训,并存入档案。
8、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9、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团学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10、本制度由分团委、学生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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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工作是校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特制定此项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
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
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1、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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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1、西华大学各级学生干部,自试用期结束开始,建立学生干部档案;
2、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学院青年志愿者分会主席团成员、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的学生干部档案,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档案,由学生组织办公室管理;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团支部委员、班委档案,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管理;各学生社团干部主要干部档案,由社团管理委员会管理;
3、学生干部档案应真实、客观反映学生干部的相关情况;
4、学生干部档案为纸质,一式一份,遗失不补;
5、学生干部档案至学生干部正常退出学生组织后,方可凭证明领取;
6、以下情况不予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已建立的应立即撤销:
1、任职不满半年的;
2、受到学校、学院、党团处分的;
3、非正常原因离开学生工作岗位的。
7、学生干部档案修改、涂改无效,正常领取的,应加盖学生干部档案专用章;
8、学生干部档案必须专人保管,因保管不善导致学生干部信息泄漏、遗失,或伪造、涂改、私自外借学生干部档案的,要给予相应处分;
9、学生干部档案保存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一经领取、撤销,不再建档;
10、学生干部档案日常维护工作,由对应的保管单位负责;
11、校内各方面优秀人才,应参照本规定建档并纳入管理;
12、学生干部档案的最后鉴定,由主管部门负责;
13、本规定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解释。
共青团西华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10日
学生干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