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转让规则介绍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定义和解释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2 转让程序2.3 转让限制第三章: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1 转让方的权利3.2 转让方的义务3.3 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四章: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4.1 受让方的权利4.2 受让方的义务4.3 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第五章: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5.1 转让价格的确定5.2 支付方式5.3 支付时间第六章:转让的法律效果6.1 股东权利的转移6.2 股东义务的转移6.3 其他法律效果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情形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赔偿第八章: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程序8.3 争议解决费用第九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9.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生效10.2 合同解释10.3 其他第十一章:签字栏11.1 转让方签字11.2 受让方签字11.3 签订时间11.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股份的行为,明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在新三板市场进行的股份协议转让活动。
1.3 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所称的“股份”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
“转让方”是指持有股份并拟转让的股东。
“受让方”是指愿意接受股份转让的投资者。
第二章:协议转让的基本原则2.1 转让资格2.1.1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份转让资格。
2.1.2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转让程序2.2.1 转让双方应按照新三板市场的规定,履行必要的转让程序。
2.2.2 转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转让的申请、审核、登记等。
2.3 转让限制2.3.1 转让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股份转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是什么

一、什么叫协议转让?按字面意思解释,协议转让就是买卖双方达成了意向,然后签订协议,确认成交,完成股票转让。
但是,新三板是全国性的证券交易场所而且有指数、有行情、有交易系统,转让个股票肯定不需要交易的双方约个地点见个面签个协议来完成股票的转让吧,这必须是肯定的。
二、新三板协议转让规则是什么1、意向委托:意向委托申报不具备成交功能,只向市场发布,不参与撮合。
这个意向委托申报功能真不知道在哪,也许类似于现在的股权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发布的:XXX公司拟转让股权多少,欢迎来约。
(应该是要约邀请,证券服务商应该实现这个功能,这样来撮合大宗产易产生多好。
),纯属猜测,如果谁清楚,请告知,谢谢。
2、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定价委托是向市场提供交易价格申报,而成交确认委托需要分点击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和互报成交确认委托(协议转让互报成交确认),要重点说明的是:定价申报报送时,无须填写约定号,主机系统接受后自动分配约定号。
这就是说交易者通过定价申报买入/卖出来参与标的交易,真的不需要给对方打电话,也不需要约见,更不需要签股票转让协议,看中了哪个标的,就通过这个定价申报发出你的要约就好.三、相关资料股转系统和各类的关于新三板的投融资会议等等,每次不讨论一下股票的转让方式那就不够高大上,而讨论的重点基本上都放在这个市场目前独有的股票转让方式-做市转让,对于协议转让甚少进行解读,也许股转系统公司认为这个市场的所有投资人都了解和清楚:”中关村试点期间协议转让方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与这个市场交易参与者或拟参与者的沟通过程中发现其实对于协议转让存在着不少误解、误读和识会。
所以还是从实际交易的角度来看看这个协议转让的交易过程,也许会理解至一些东西。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

新三板股份转让规则一、股票转让方式新三板市场的股票转让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 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直接签订转让协议,协商确定股票的价格和数量等交易条件,然后通过新三板市场进行过户。
2. 做市转让:由做市商为买卖双方提供报价服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3. 竞价转让:通过新三板市场的竞价系统进行转让,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买卖。
二、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买卖,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全天申报数量不得低于2000股。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单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股。
三、股票价格变动单位新三板市场的股票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或其整数倍。
四、有效报价区间做市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为做市商的报价与上一次成交价之间的区间。
竞价转让方式的有效报价区间则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五、涨跌幅限制新三板市场的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30%。
对于特别转让服务,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20%。
六、做市转让方式做市转让方式需要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券商,通过在新三板市场上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服务。
做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专业的投资经验等条件。
在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选择买入或卖出股票。
当投资者卖出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买家;当投资者买入股票时,做市商可以在市场上寻找卖家。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遵循新三板市场的相关规定,如价格变动单位、有效报价区间等。
七、转换转让方式转换转让方式是指将股票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的过程。
在新三板市场上进行转换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交转换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过户操作。
在转换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交易。
新三板 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新三板交易规则对于在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经营和股东交易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定,以下是一份全面介绍新三板交易规则的文章:一、交易规则概述新三板是中国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一种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的交易平台,也是全球领先的股权平台之一。
它的交易规则既包括了挂牌公司的上市流程和条件,也包括股东的交易行为等方面。
下面将具体介绍新三板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二、挂牌公司的交易规则1.上市流程挂牌公司为符合一定的条件后可在新三板上市,其上市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战略规划:挂牌公司需要确定好上市的目标、时间等战略规划(2)申请挂牌:挂牌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给新三板(3)审核:新三板将对挂牌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4)备案:审核通过后,新三板会对挂牌公司进行备案,并向市场公布2.信息披露挂牌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在指定的媒体或平台上透明、实时地披露自己的运营状况和财务信息,这样有助于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进行投资决策。
3.公司治理挂牌公司需满足一定的公司治理要求,包括合规管理、独立董事任命、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设等。
三、股东的交易规则1.股东准入标准新三板的股东准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1)股东身份要合法合规,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2)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涉及重大违法违规事件(3)股东所持股票需符合三板市场交易规定(4)持股数不得低于50万股,持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交易方式股东可以通过协商转让、竞价交易、做市商交易等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3.信息披露股东在进行股权交易时,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交易信息。
4.禁止行为股东在进行股权交易时需遵守相关禁止行为,包括操纵股票价格、虚假交易、内幕交易等。
四、总结新三板的交易规则是保障市场公平、透明、有序的重要保障,挂牌公司和股东都需严格遵守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市场的稳定发展。
对于挂牌公司和股东来说,了解并遵守新三板交易规则不仅有利于在新三板上市、交易,也是企业成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和时间表

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和时间表新三板,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国内市场上面向中小企业的股份转让平台。
以公司为单位进行股份转让和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得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就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和时间表做详细阐述。
新三板有哪些交易规则?1.交易方式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方式为委托限价交易,即投资者发布一定价位的买卖挂单,进行撮合交易,交易价格按委托价格最优撮合。
2.交易时间新三板股票的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30-11:30、13:00-15:00。
3.交易规则新三板交易规则包括:(1)实行“T+0”的交易制度,即当日成交的股票可以当日卖出;(2)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强制停牌,停牌前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披露相关信息;(3)上市公司应当按期公布财务报告,披露重大事项。
4.成交方式新三板成交方式如下:(1)当天成交的股票当天可以卖出,而当天买入的股票必须等到次日才可以卖出;(2)买卖双方委托的价格相同,成交价格按此价格撮合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都得到满足;(3)买卖双方委托的价格不同,成交价格按委托价格优先撮合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可能只有一方被满足,另一方需要重新发布委托单。
新三板的时间表是怎样的?1.新三板挂牌条件时间表(1)盈利股票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数(2)净资产股票股东权益大于等于500万元且无负债(3)资产股票固定资产大于等于300万元(4)成长股票总资产大于等于2000万元且年均利润大于等于200万元2.新三板定期披露时间表(1)公布年度报告时间在3月31日内(2)公布一季度财务数据时间在4月1日至5月31日内(3)公布半年度报告时间在7月31日内(4)公布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时间在10月1日至11月30日内以上是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和时间表的简介。
总的来说,新三板的交易规则简单明了,项⽬列列和交易流程清晰,易于投资者操作;而时间表则包括了挂牌和定期披露的时间⽬度,可以让投资者知道哪些公司可以上市或者什么时候可以看到可靠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新三板交易制度是指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对主体资格、交易规则、报价规则和登记结算的要求。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什么
1、新三板交易规则股票名称后不带任何数字。
2、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3、报价系统仅对成交约定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份数量四者完全⼀致,买卖⽅向相反,对⼿⽅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互相对应的成交确认委托进⾏配对成交。
如买卖双⽅的成交确认委托中,只要有⼀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系统则不予配对。
因此,投资者务必认真填写成交确认委托。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通过买卖双⽅议价产⽣。
投资者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联系对⼿⽅,也可委托报价券商联系对⼿⽅,约定股份的买卖数量和价格。
投资者可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中或报价券商的营业部获取股份报价转让⾏情、挂牌公司信息和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相关信息。
5、新三板交易规则要求没有设涨跌停板。
以上便是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具体内容了,在此真⼼奉劝⼴⼤股民,股票市场虽然是⼀个赚钱很快的地⽅,它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夜暴富,但也可以让你⼀夜之间⼀⽆所有,有利有弊,所谓投资有风险,⼊市须谨慎。
对于在股市中打拼的⼈,建议能理性投资,有多⼤能⼒就做多⼤的事情,风险时时存在在每个地⽅,⼀旦失⾜,就容易酿成⼤祸。
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店铺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限度的保护。
股票新三板交易规则详解

股票新三板交易规则详解
新三板交易规则是指由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交易规则。
下面就新三板交易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交易对象
新三板交易规则规定,参与新三板交易的机构及个人,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并通过《期货投资者认定申请表》等材料提交证监会审核,具有合法投资资格。
二、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规则规定,参与新三板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电子交易模式或者现场指定交易模式。
其中,电子交易模式一般采用网上询价成交和集中竞价成交方式,现场指定交易模式主要是针对特殊投资者所指定的投资者及其交易额度,由指定投资者自行确定交易时间和交易对象。
三、交易许可证
新三板交易规则规定,交易许可证由中国证监会准许有效并且已通过投资者资格认定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活动。
获得交易许可证是申请新三板交易许可必须具备的资格,该许可证主要规定了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资金管理规定、交易规则等。
四、开市、收市
新三板交易规则规定,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新三板交易时间为9: 15-15: 00,行情报价时间为09:00-15:00,星期六和星期日停牌,只接受投资者的订单,不办理交易。
五、交易规则
新三板交易规则以证监会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为基础,主要规定了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维护市场公正高效及全面有效地报价。
同时,也规定了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活动时必须遵守的交易规则,包括有关融资违约、交易违约、操纵交易市场价格等行为的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问答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和发展的平台。
而其中的股票转让细则,对于参与者来说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将通过问答的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内容。
问题一:新三板股票转让的方式有哪些?新三板股票转让主要有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两种方式。
做市转让是指做市商在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这种方式能够为股票提供一定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
集合竞价转让则是在一定时间内,系统将收集到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以达成交易。
集合竞价分为基础层集合竞价和创新层集合竞价,两者在撮合频次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问题二:做市转让和集合竞价转让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做市转让的特点在于,做市商作为市场的参与者,能够提供连续的报价和交易服务,增加了股票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随时进行买卖,成交的及时性相对较高。
集合竞价转让则更侧重于在特定时间段内集中撮合交易,其特点是交易相对集中,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易的即时性,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价格的过度波动。
问题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股票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本人名下最近 10 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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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转让成交原则】
➢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投资者与做市商订单进行连续自 动撮合;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 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三)做市转让——成交
到价限价申报成交原则
➢ 做市商对于自己做市股票所为之报价,在限价申报到价时有应买应卖的 义务。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自动撮合成交。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另行制定。
• 具体条件由全国股
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挂牌时转让方式的确定 • 股票挂牌前,申请挂牌公司应当确定股票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变更 • 挂牌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可以变更股票
转让方式。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方式 • 做市变更为竞价或协议:挂牌公司应事前征得该股票所有做市商认
基础规则
【单笔申报数量上限】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涨跌幅限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
【回转交易】
-投资者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做市商做市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做市商间买入的挂牌公司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可并经本公司同意。 • 做市强制变更协议:做市商不足2家,且未在30个转让日内恢复为2家
以上做市商的,如挂牌公司未提出变更申请,其转让方式将强制变 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三、股票转让方式一般规定
基础规则
【转让时间】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9:15-11:30、13:00-15:00。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债券转让细则(试行)》 …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编制管理办法》 《异常交易实时监控办法》 《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股票转让方式确定与变更指引》 《做市商做市业务考核管理办法》 …
盘协转做中议让市转让撮收 集 竞合盘 合 价时间
11:30
13:00 点击 成交
15:00
(二)做市转让——委托
委托方式
投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二)做市转让——申报
【申报时间】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 15:00
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 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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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限价申报到价即成交(1/2)
做市商报价
投资者订单
做市商 B/S
003
S
001
S
002
S
004
S
价格 17 18 18 19
按照价格优先、时 间优先原则排序
数量 1000 2000 2000 3000
时间 10:25:30 10:16:10 10:18:20 10:27:50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 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 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18
(三)做市转让——成交
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
➢ 限价申报未到价时,做市商不负有成交义务。 ➢ 因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
【申报类型】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主办券商的限价申报、做市商的做市申报。
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的, 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三)做市转让——成交
【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每个转让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为做市转让撮合时间。
新三板转让规则介绍
目录
一.规则体系 二.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三.股票转让一般规定 四.做市转让方式 五.协议转让方式 六.竞价转让方式
一.规则体系
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 业务细则
配套指引
规则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 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基础规则
【申报单位】 ➢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做市商管理——适度从紧 • 对做市商初始库存股来源、初始数量、做市期限、持续报价
时间、买卖价差等均做了量化规定。 • 明确做市商重点监控内容。
做市转让方式概述
接受限价申报和 做市申报பைடு நூலகம்
接受限价申报和 做市申报
接受
限价 开盘集 申报 合竞价 做市转但让撮合时间
不做
9:15 9:30
处理
盘中 集合 竞价
二、转让方式的确定与变更
股票转让方式
采取三种转让方式之一进行转让
做市转让方式
• 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 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 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 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其 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 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 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 公司。
协议转让方式
竞价转让方式
• 应当符合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公司规定的条件;
【申报效力】
-申报当日有效。
四、做市转让方式
做市转让概述——设计原则
采用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 竞争性做市商制度:由2家以上的做市商为一家挂牌公司做市。 • 传统做市商制度:做市转让撮合时间内,投资者之间、做市
商之间不能成交。 • 允许做市商间盘后通过互报成交确认方式调节做市库存股票。
成交原则——引入撮合机制 • 投资者和做市商间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 成交价均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到价 订单号 B/ S
001 B
002 B
003 B
004 B
✓
005 B
价格
15 16 16.2 16.8 18
数量
2000 5000 3000 3000 5000
到价限价申报
时间
10:16:20 10:18:30 10:20:40 10:25:10 10:28:50
例一:限价申报到价即成交(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