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介绍

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业界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
保健品一般分两类:一种是强化补充类,归属于食品范围,需要QS认证,如果具备活性成分具有功能性的保健作用,处于药物与食物之间,需要通过国家政策审核,还需要保健食品的批文或者蓝帽子认证。
由于蓝帽子认证正在规范中,也许部分保健食品未能得到认证,但不归属食品领域,只要各项指标合格,仍然可以在市场流通着,日后再认证.国家2008年开始所有关于食品类是都需要有QS标识,所谓的保健食品批号已在2008年就分为食品批号和药品批号。
就算有这个批号无QS认证还是没用的。
没有QS标志不能进超市. !选购保健食品要看“蓝帽子”标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越来越多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如何才能安全有效地购买使用保健食品呢?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必须掌握以下知识和注意事项:第一,一定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
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
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批准。
这里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与正规的保健食品同柜同架混放销售,混淆视听,其实只是普通食品。
只是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出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第二,看清产品标注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用时要注意是否适合您或您要送礼的对象。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标签应清晰、牢固地固定在包装上,易于消费者辨识。
对于一些危险品或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商品,还需要在明显的位置上标注警告标志。
2. 包装上需要注明产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主要成分和使用方法等必要的信息。
如果是进口商品,还需要标注原产国和代理商的名牌。
3. 对于食品类商品,需要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式等。
对于特殊食品,如保健品、婴幼儿食品等,还需要在包装上标注特殊标识和警示语。
4. 针对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在包装上标注相应的危险标识和警示语等。
5. 违反包装和标签规定的,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蓝帽标识资料

保健食品从申报到取得“蓝帽”,要经历准备申报材料、样品生产、试制现场核查、样品送检和专家审评“五阶段”。市场上有专门帮企业申报“蓝帽”的中介机构,中介首先替申报企业“制作”一张“完美配方”,并负责整理文字申报材料。为保证“样品送检”过关,中介会通过“公关”确保不出意外。最后一关是专家组审评会,由相关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抽取组成的专家组,投票决定企业的“蓝帽”认证。
主要类型
蓝帽标志
蓝帽标志
卫食健字:是中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法定注册监管以来第一个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因为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一个种类,仍旧属于食品的范畴。
国食健字G(J):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关于蓝帽标识资料
蓝帽
蓝帽,是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认证的保健食品标志。获批产品外包装标注“国食健字”字样,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在保健食品领域,蓝帽就是通行证,象征着质量过硬。正规的保健食品都会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有天蓝色、形如“帽子”标志,下方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1基本介绍
2国家规定
2、保健食品的包装和相关广告上应标明以下忠告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3、保健食品的包装上若含有“祖传秘方”、“安全”、“无毒副作用”、“最高科学”等“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
4、若对购买保健食品产生怀疑,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蓝帽子”下面的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号进行核对查询,确认购买的产品是否是假冒伪劣产品。
营养学家称,过量的铅在人体内慢慢积累,会酿成铅中毒。长期服用铅超标的螺旋藻,有可能影响造血功能,导致免疫力低下、贫血甚至肾功帽子”外,还要看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是否通过GMP认证,因为只有通过GMP认证的厂家才能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具体识别方法如下:
看包装标识“字号”巧辨“食品与保健品”

看包装标识“字号”巧辨“食品与保健品”
包装上的标识标注内容五花八门,让人看了眼花缭乱,普通消费者很难辨清真假优劣。
为了便于掌握食品及保健品的区别方法,避免买到不合格的商品。
开发区工商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保健品时可看“字号”巧辨“食品、保健品”。
国家或地方法定机构的批准文号,其中分为“食字”、“食健字”、“药健字”三种。
“食字”号产品:一般为含有营养成分的食品或含有新资源的食品。
由地方卫生部门审批的食品批文号如“鲁食监字”、“苏食监字”等,如虫草精活性营养液(卫新食试字(96)第68号)。
食字号产品不能宣传功效,虫草精活性营养液可以介绍新资源食品虫草的作用用途及其功能。
“食健字”号产品:国家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称为“保健食品”,需经卫生部审批,其批准文号“卫食键字”。
食健字产品可以宣传卫生部批准的保健功能的有关内容。
“药健字”号产品:具有特定保健营养功能的药品,称为“保健用品”。
由卫生行政部门严审批,其批准文号如“鲁卫药健字”、“川卫药健字”等。
药健字产品可以宣传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项下的有关功用等的相关内容。
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禁忌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非处方药标签印有红色或绿色“OTC”字样,可以按照说明书使用;其他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
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
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必须标明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等。
提示一: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宣传疗效、夸大功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的一种保健品的功能一般不多于3条。
如果一种保健食品宣称有3种以上的功能,那这个产品可能就有问题了。
如果宣称有治疗功能,那就是违法的。
还有些保健食品在宣传单上夸大功效,而产品包装盒上的说明却没有违规,对于这种想打“擦边球”的宣传,消费者首先应以包装盒上的说明为准。
另外,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应注明“不适宜人群”或“禁忌”等内容,消费者在选用这类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是否适合您或您要送礼的对象。
保健食品标识(蓝帽子)介绍最新版

蓝帽产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业界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
保健品一般分两类:一种是强化补充类,归属于食品范围,需要QS认证,如果具备活性成分具有功能性的保健作用,处于药物与食物之间,需要通过国家政策审核,还需要保健食品的批文或者蓝帽子认证。
由于蓝帽子认证正在规范中,也许部分保健食品未能得到认证,但不归属食品领域,只要各项指标合格,仍然可以在市场流通着,日后再认证.国家2008年开始所有关于食品类是都需要有QS标识,所谓的保健食品批号已在2008年就分为食品批号和药品批号。
就算有这个批号无QS认证还是没用的。
没有QS标志不能进超市. !选购保健食品要看“蓝帽子”标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食品越来越多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如何才能安全有效地购买使用保健食品呢?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必须掌握以下知识和注意事项:第一,一定要看清保健食品标志。
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
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
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批准。
这里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很多貌似保健食品的产品与正规的保健食品同柜同架混放销售,混淆视听,其实只是普通食品。
只是在产品外包装盒上标出该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号,根本不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
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第二,看清产品标注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用时要注意是否适合您或您要送礼的对象。
保健品之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食品生产许可标识

保健品之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食品生产许可标识
(1)批准文号
国家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国家批准的保健品批准文号会显示:国食健字**********
(2)保健食品标识
如果有就说明它具有保健食品的27种功能之一,但这些功能没有治疗的功效,只能起到调节身体的作用。
200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保健食品的申报功能为:
1、增强免疫力
2、改善睡眠
3、缓解体力疲劳
4、提高缺氧耐受力
5、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6、增加骨密度
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8、缓解视疲劳
9、祛痤疮
10、祛黄褐斑
11、改善皮肤水份
12、改善皮肤油份
13、减肥
14、辅助降血糖
15、改善生长发育
16、抗氧化
17、改善营养性贫血
18、辅助改善记忆
19、调节肠道菌群
20、促进排铅
21、促进消化
22、清咽
23、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24、促进泌乳
25、通便
26、辅助降血压
27、辅助降血脂
除了以上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外,营养素类产品也纳入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范畴,称为营养素补充剂,如以维生素、矿物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以补充人体营养素为目的的食品,可以用以申报保健食品。
(3)食品生产许可标识
没有QS标志,那就说明是“三无产品”。
有QS标志,就说明是一般的食品,食品肯定不会有治疗“功效”。
食品标准 保健品标准

有机食品主要国内外颁证机构是: 有机食品主要国内外颁证机构是: 中国的OFDC 美国的OCIA(全称"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 荷兰的SKAL 瑞士的IMO 日本的JONA 法国的IFOAM等。 6-2.申请 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 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 4 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 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6-3.预审并制定检查计划 预审并制定检查计划 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 时通知分中心。
三、绿色食品
定义: 定义:
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种植及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或加工的农 产品,严格控制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使之符合国家健康安 全食品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 食品。
1、认清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 构成: 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 和中间的蓓蕾,象征自然生 态。
4、有机食品如何鉴别?
首先看标签是否有英文“ORGANIC”字样,同时还应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 样。 其次看图标,并注意有机产品和转换期食品的区别。 对于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 签上标注“有机”字样; 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 可以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 如果是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 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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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内容及其标示要求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必须标示以下内容,其标示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保健食品名称
必须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当以原料或功效成分名称作为专用名称时,该原料或功效成分必须是产生主要保健作用的原料或功效成分之一。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能表明该保健食品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当有多项保健作用时,可同时采用多个保健食品作用名称,也可采用能综合性地表明所有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应是词组或短语。
在采用表明保健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同时,可使用“新创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还可同时使用按规定所采用的保健食品作用名称。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
不得使用国家已规定使用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
当同时使用按、和规定所采用的专用名称、保健食品作用名称和其它名称时,这些名称应平行排列,字体可大小有别,但都应以宽大或粗体字书写,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2 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按以下计量单位标明食品的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
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
单位为:克、千克,或g、Kg;销售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种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销售包装中所有固形物的总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
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4 配料
各种配料必须按其使用量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
食品添加剂列于后。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以上的其它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标示该复合配料时,应在其名称后的括号内按使用量依递减顺序列出构成该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名称。
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
5 功效成分
所有功效成分均以每100克或100毫升,或每份食用量的保健食品计算其实际含量,实际含量可以用平均值表示,也可以用含量范围表示。
实测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参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
能量凡通过调整食品中的能量产生保健作用的保健食品,必须标示食品中的能量含量。
能量以KJ(Kcal)表示。
营养素已列入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营养素,其名称应使用该标准规定的名称。
各营养素的单位如下所列:蛋白质、氨基酸及含氮化合物以克为单位;脂肪及脂类物质以克或毫克为单位;总碳水化合物以及分类碳水化合物以克为单位,应以百分比标示其中的蔗糖含量;膳食纤维以克为单位;维生素以毫克、微克或国际单位为单位;矿物质以克、毫克、微克为单位。
其它功效成分依不同物质以克、毫克、微克或其它单位标示。
微生态产品需标示在保质期内所含每种活性生物体的数量。
功效成分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配料表”之后,标题为“功效成分表”。
“功效成分表”应以表格形式排列,各功效成分以产生保健作用的大小依递减顺序排列(见附件——功效成分表的标识方法)
6 保健作用
保健作用应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同。
不得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它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保健作用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功效成分表”之后,标题为“保健作用”。
可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示保健作用声明短语,短语的字体不能大于保健食品名称的最大部分。
7 适宜人群
适宜人群的分类与表示应明确。
当保健食品不适宜于某类人群时,应在“适宜人群”之后,标示不适宜食用的人群,其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的内容。
适宜人群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保健作用”之后,标题为“适宜人群”
8 食用方法
应准确标示每日食用量和/或每次食用量。
食用量可以质量或体积数表示如××克,××毫升。
也可以每份量表示,如只、瓶、袋、匙……。
如销售包装中有小包装时,食用量应与小包装的净含量有对应关系。
如小包装的净含量为10毫升,食用量可标示为每次10毫升。
如不同的适宜人群应按不同食用量摄入时,食用量应按适宜人群分类标示。
如儿童每日食用量:10克,成人每日食用量:20克。
应标示保健食品食用前的调制、勾兑、加工等方法,可用图形或符号辅以说明。
当保健食品的食用量过大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或不适宜于发挥保健作用时,应在食用方法后,标示不适宜的食用量,其字体应略大于“食用量”的内容。
必要时,应标示食用保健食品时的食物禁忌或其它注意事项。
食用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量”之后,标题为“食用方法”。
9 日期标示
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A 保质期……个月B 保质期至……
C 在……之前食(饮)用日期的标示为年-月-日,如1996-08-12.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食用方法”之后,标题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10 贮藏方法
如保健食品的保质期与贮藏方法有关,应标示其贮藏条件与贮藏方式。
保健食品的贮藏方法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贮藏方法”
11 执行标准
必须标示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编号。
执行标准应标于“信息版面”,标题为“执行标准”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和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必须与依法登记注册的相一致。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标示原产国、地区(港、澳、台)名称及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名称。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的企业名称,进口保健食品的制造企业及其原产国(地区)的名称可标于“主要展示版面”,也可标于“信息版面”,在“主要展示版面”时,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下方,并与底线相平行。
保健食品制造、分装、包装企业的地址,进口保健食品的国内进口商或经销代理商的地址应标于“信息版面”,位于“执行标准”后。
13 特殊标识内容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必须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
应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的明显位置标示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载明的“警示性标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