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三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五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一书四方案

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目录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五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201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单位:公顷、万元
填表人:
、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填表人:
、补充耕地方案
填表人:
三、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填表人:
10
四、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填表人:
五、使用国有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被使用土地涉
及的权属单位
权属状况面积准确无误,权属明确,四至清楚,无争议
填表人:。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一方案”

地 类
面积
年产值标准(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土地补偿费倍数
安置补助费倍数
修正系数
费用标准
农
用
地
耕
地
其中:基本农田
水田
旱地
水浇地
地类
面 积
修正系数
费用标准
其他农用地
园地
林地
精养鱼塘
坑塘水面
沟渠
农村道路
建设 用地
农村居民点
3.5099
1
27.4500
特殊用地
未利用地
荒草地
裸地
续一
其他费用
名 称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市(地、州)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二、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3.5099
其中耕地
0
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杨溪铺镇
村
刘湾村
权属状况
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金 额
青苗补偿费
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据实补偿
征地总费用
96.3468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0
需要安置的劳动力人数
0
安置途径
发放安置补助费
0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按照鄂政发〔2014〕53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留地留物业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就业培训
一书三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五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审核人:填表人:审核人: 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审核人: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续一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及有关情况说明审核人: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一书四方案模板.

工程概算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3267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类
合计
其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6.3267
6.3267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二)建设用地
6.3267
6.3267
(三)未利用地
分 批 次 城 市
村 镇
建 设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J-49-091-(26)/10-10(204)
0.8326
汽车站
J-49-091-(26)/10-11(204)
1.7502
汽车站
J-49-091-(26)/10-9(204)
0.134
汽车站
J-49-091-(26)/9-6(204)
2.0832
汽车站
J-49-091-(26)/9-5(204)
0.8031
汽车站
J-49-91-(26)/34-2(203)
0.2013
商品房
J-49-91-(26)/35-1(204)
0.0959
商品房
J-49-91-(2பைடு நூலகம்)/25(203)
0.4264
宾馆
合计
6.3267
用 地
续一
单 独 选 址 建 设 项 目 用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文件
预审机关
批复文号
预审意见:
项目批准 文件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建设规模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一书四方案”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1]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 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 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 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 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 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三、补充耕地方案:1 补充耕地责任承担单位: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区县人民政府。
2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一书三方案,一书四方案,一书五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一审核人:填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审核人: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续一审核人:填表人:四、征收土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续一注审核人:填表人: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续一审核人: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指什么?

征地过程中,“一书四方案”指什么?“一书四方案”是土地征收审批过程中,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等情况制作的审批材料,具体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
审批机关就是依据上述文件内容作出是否准予征地的决定。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一)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当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三)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四)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五)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位置、面积、质量等。
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或者补划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并附具相应的图件。
律师提醒,同时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确属必须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三)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规划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必须符合单独选址条件。
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征收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同时还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被征用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权属无争议的;(二)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三)被征用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等。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一)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二)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三)以划拨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划拨用地条件;(四)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数额符合规定;(五)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必须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编制机关(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编制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续一审核人:填表人: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审核人:填表人:三、补充耕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审核人:填表人:四、征收土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续一注审核人:填表人:五、供地方案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续一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及有关情况说明审核人:填表人: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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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
“一书四方案”
编制机关(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续一
审核人:填表人: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审核人:填表人: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续一
审核人:填表人: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续一
注审核人:填表人: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公里
续一
建
设
用
地
指
标
使
用
情
况
及
有
关
情
况
说
明
审核人:填表人:
一书四方案填写说明书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1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2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3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
4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
5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6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
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
7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按照预审意见填报。
(2)项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项批准文件填写。
(3)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以规划意见书为准。
(3)功能分区名称及用地面积: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1地类:地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标准划分并填报地类(到二级类)。
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
2转用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相应的规划级别中栏内注明;需调整规划的,在需调整的规划级别栏内注明。
3使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与农用地转用面积一致。
三、补充耕地方案:
1补充耕地责任承担单位:申请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区县人民政府。
2补充耕地承担单位:负责补充耕地的企事业单位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对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名称与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一致;补充面积与占用耕地面积一致。
3补充耕地方式:委托补充:申请单位没有条件自行补充,交纳耕地开垦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充耕地;自行补充:建设单位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充耕地的方式。
4缴纳耕地开垦费情况:缴纳标准执行京政办发[2002]51号文标准。
5以补充耕地情况:按照已补充耕地的类型和验收文件填写。
6补充耕地地块情况:按照验收文件填写。
四、征用土地方案
1被征用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乡(镇)”、“村”栏填写名称
2权属状况:填写被征用土地的权属是否清楚,四至是否明确,有没有权属争议。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地类全面,面积准确,费用标准可以填写费用幅度。
4征地总费用:指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征地费用之和。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征地总费用折算到每公顷的单价,单位为万元/公顷。
5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征地面积除人均集体土地面积
6安置途径:按照实际安置途径具体填写。
五、供地方案:
1建设项目名称:填写建设项目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设项目一致。
2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应与立项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
3总用地面积:与钉桩成果一致,保留小数点后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