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中心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本中心设立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组成,各成员职责如下:1.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
2.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3.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四条本中心收入包括政府补助、社会捐赠、服务收费等。
收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所有收入来源必须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实际性:收入必须真实发生,不得虚列、虚报。
3. 及时性: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
第五条收入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保收入核算的准确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六条本中心支出包括人员工资、运营成本、设备购置、服务采购等。
支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经济性:支出应合理、节约,避免浪费。
2. 合法性: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中心财务制度。
3. 实际性:支出必须真实发生,不得虚列、虚报。
第七条支出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保支出核算的准确性。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八条本中心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资产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
2. 实用性:资产应满足中心运营需要,不得闲置。
3. 有效性:资产使用应高效,发挥最大效益。
第九条资产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资产核算的准确性。
第六章成本核算第十条本中心成本核算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性:成本核算应真实反映中心运营成本。
2. 完整性:成本核算应涵盖所有成本项目。
养老院日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养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养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专款专用:五保供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3. 严谨规范:财务活动应严谨规范,确保账目清楚、准确;4. 公开透明: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养老院院长负责养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财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2.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执行财务预算;3. 负责养老院各项收入、支出、报销等财务事项的审核、审批;4. 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分析、报送;5. 负责养老院固定资产的管理;6. 负责养老院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收入管理:1. 养老院各项收入应按规定开具收款收据,及时入账;2. 财务部应设立专账,对各项收入进行分类登记;3. 各部门收入应及时上交财务部,不得私自截留或挪用。
第七条支出管理:1. 养老院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支出报销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方可入账;3. 财务部对支出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八条养老院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
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转让等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在财务账簿中登记。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条养老院财务部应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养老院应定期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第十二条养老院财务公开,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养老院院长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内部财务制度有哪些

养老院内部财务制度有哪些一、收入管理1. 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养老院需要明确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政策,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同时,应根据入住老人的不同需求和能力,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确保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 收款管理:养老院应建立健全的收款管理制度,确保收款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收款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收款,并及时登记入账。
3. 费用发票管理:养老院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老人出具费用发票,确保费用透明化和合法合规。
4. 资金汇总和结算:养老院应建立资金汇总和结算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的透明度。
资金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资金汇总和结算,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工作。
二、支出管理1. 支出预算:养老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支出预算,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和控制。
2. 支出审批:养老院应建立支出审批机制,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支出申请应经过相应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3. 支出登记和核对:养老院应建立支出登记和核对制度,及时记录支出情况并进行核对,确保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支出监督和审计:养老院应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经济效益。
三、财务报告1. 财务报表编制:养老院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财务信息披露:养老院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确保财务公开和透明。
3. 财务分析和评估:养老院应对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审计制度1. 内部审计:养老院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2. 外部审计:养老院应每年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情况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以上即为养老院内部财务制度的主要内容,养老院在建立和执行财务制度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障养老院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养老院才能更好地为老人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
关于养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养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养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内容1. 财务机构与人员(1)养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由院长任命,主持财务部工作。
(3)财务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2. 财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所有收支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各项收入、支出、借款、报销等业务,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
3. 经费管理(1)养老院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自费入住等。
(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理使用经费,确保养老院正常运营。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私借公款、挪用资金。
4. 固定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对购置、制作的生活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2)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财产完整。
(3)闲置固定资产集中保管,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5. 财务公开与监督(1)定期公布养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财务收支账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账目每月公布一次。
(3)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
6. 财务培训与学习(1)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务会计法规、政策。
(2)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财务工作规范、高效。
三、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财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制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财务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养老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养老院将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养老院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为入住老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养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养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和《养老院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养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1. 成立养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养老院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合理使用资金。
3.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
4.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验收、使用、报废等管理。
5. 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 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财务流程1. 收入管理(1)养老院各项收入应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财务部门应及时核算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3)收入资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私自挪用。
2. 支出管理(1)养老院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财务部门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支出资金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不得私自开支。
3. 财务报告(1)财务部门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向院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2)财务部门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
4. 财务审计(1)养老院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工作合规。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养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家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养老院财务管理,确保养老院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养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养老院及其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国家养老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养老院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挪用资金。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应及时反映养老院经济活动状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养老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国家养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养老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养老院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养老院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五)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财务状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六条国家养老院财务核算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财务核算应做到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养老院财务状况。
(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真实反映养老院财务状况。
第八条财务监督应做到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国家养老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养老院日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院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三条养老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提高决策效率;(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养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财务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养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养老院的财务预算;(三)负责管理养老院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四)负责养老院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会计核算工作;(五)负责养老院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六)负责养老院的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七)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养老院应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产预算、负债预算等。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根据历史数据和未来发展趋势,合理预测各项收入和支出;(二)科学分配: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养老院的发展需求;(三)严格审核:财务预算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养老院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个人缴费、捐赠收入等。
第九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及时核算:及时核算各项收入,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二)规范收取:按照规定程序收取各项收入,不得擅自减免;(三)专款专用:确保各项收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四)定期报告: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收入情况。
公办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办养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我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安全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管理财务收支;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管理固定资产;6. 参与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7. 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和我院发展规划制定,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预算申请;2. 财务部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3. 预算草案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 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八条我院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服务收费等。
第九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财政拨款按预算执行,专款专用;2. 社会捐赠应依法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用途;3. 服务收费应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公开透明;4. 所有收入均应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不得私设账户。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条我院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预算,合理控制支出;2. 支出凭证应齐全、合法、有效;3. 严禁铺张浪费、挪用资金;4. 重大支出事项应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我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定期盘点;2. 流动资产实行入库、出库制度;3. 严禁国有资产流失;4. 资产处置应经相关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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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养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
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
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确山县盘龙享乐园养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