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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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和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维修改造和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XXXXXXX局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基建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健全基建项目监督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物资XX局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建项目的决策和实施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XX总体规划,紧紧围绕打造“两个基地”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为不断开创XXXX事业的新局面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决策,不论其投资规模的大小,必须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管理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管理权限决定、审批或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基建项目的实施,按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由管理局和基建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对基建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具体负责。

承担基建项目勘测(包括勘察和测绘)设计、监理、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法人代表按照各自职责对其经手的基建项目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局及基层单位所有使用财政性投资和各类自筹资金建设的基建项目,具体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拨款、自筹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新建、购置、改扩建、修缮等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小型基建项目、维修改造、专项建设、灾害修复等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管理局基建处负责项目计划的审核、申报、下达以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财务处负责项目资金的下拨以及使用监督,监审处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第七条基层单位负责项目计划的申报以及依法依规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确保基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等控制目标的实现。

基建科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未设基建科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基建工作。

第八条项目管理实行管理人责任制。

工程项目管理需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由项目单位确定,并与之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工程的质量、工期、预算造价要求。

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提高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制定本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管线、设备等。

三、管理机构1. 设立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维修工程的实施情况。

2. 设立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维修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管理制度1. 维修工程计划1.1 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包括维修内容、维修范围、维修周期等。

1.2 定期进行维修工程的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维修计划。

2. 维修工程组织2.1 组建维修工程小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员、施工人员等。

2.2 组织维修工程的实施,包括工程预算、材料采购、施工安排等。

3. 维修工程监督3.1 设立维修工程监督小组,负责对维修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2 对维修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维修工程评估4.1 对维修工程进行评估,包括维修效果、维修成本、维修周期等。

4.2 对维修工程进行总结和反馈,为今后的维修工程提供参考。

五、维修工程质量管理1.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标准,杜绝违规行为。

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六、维修工程安全管理1. 制定维修工程安全制度,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七、维修工程经费管理1. 制定维修工程经费预算,严格控制成本。

2. 做好经费的使用和监督,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3. 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评估。

八、维修工程信息管理1. 建立维修工程档案,包括工程资料、施工记录、检查报告等。

2. 做好信息的整理和归档,便于查阅和查询。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基建维修工程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维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确保责任到人。

2. 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作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落实、监督和检查等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1.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 按照专业分工原则设置安全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

3. 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风险评估与安全控制1. 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危险源。

2. 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预防,确保工作过程安全可控。

四、安全设施与装备1. 确保工作场所安全设施齐全,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备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 强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加强现场整洁、环境保护工作。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紧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确保建立健全紧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七、安全检查与事故调查处理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事业单位小额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小额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小额基建及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所(以下简称研究所)小额基建和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项目)管理,规范维修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健全维修项目监督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维修项目,是指***所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且单项工程预算费用在三千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工程,五十万元以上维修(改造)工程按《***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所的维修项目,均由所基建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不包含三千元以下的维修工作,该工作作为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章维修项目的来源第五条综合办公室和物业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需维修的内容,应及时填写《***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附表1),报所领导审批。

第六条各部门、室、学科组发现科研办公区需维修的内容,可及时通过电话、邮件向综合办公室报修,并及时填写《心*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

第七条各部门、室、学科组由于科研实验等需要,对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提高或改变使用功能、改造或新建等,须经实验测试中心批准,填写《***所维修改造项目审核表》。

第八条凡属急修、抢修的信息在向主管所领导汇报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对维修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上报主管所领导。

第三章维修项目的立项第十条综合办公室应根据维修项目申请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维修项目工程计划及预算,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所务会批准立项。

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内项目)在研究所当年财务预算内,由综合办公室按研究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在年度维修项目工程计划以外,确实因科研、实验等工作急需维修改造的项目(计划外项目),无论是公共支出,还是课题经费,都必须申请立项。

第十二条需申请立项的项目,应由申请部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理由、维修(改造)内容、设计及施工方案、工期要求、工程预算、经费来源以及施工期间的特殊要求等。

大学基础设施改造与房屋修缮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大学基础设施改造与房屋修缮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大学基础设施改变与房屋修缮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基础设施改变项目的资金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收支科目》、《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和仪器设备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基础设施改变与房屋修缮工程项目特指:列入预算计划的级普通高等学校房屋修缮项目基础设施修缮项目、用国债支持的基础设施改变项目,已经过申报、评审程序,进入财政部和教育部备选项目库,但当年尚未批复经费的上述两类项目。

不包括学校自行安排的零星小型修缮项目。

第三条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改变项目严格实行预算管理。

在确定项目目标后,分项目指挥长应组织编制详细的项目支出预算,经总指挥小组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由计财处下达预算批复通知书后,分项目指挥小组按预算实施。

若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确需调增项目预算的,分项目指挥长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总指挥小组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由计财处下达调整预算通知书。

项目完成后须经审计程序,由总监审签字后方能确认总支出,办理最终结算手续。

第四条房屋修缮与基础设施改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管理权限如下: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报销或预付款借款,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由分项目指挥长签批后可直接办理财务手续;金额超出一万元的,还需经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土建和安装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最多只能付至工程合同总金额的80%。

购置的设备预付款,按分项目指挥小组与供货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设备到货验收后,供货方需出具货款总金额的票据供财务报销结账,计财处按供货合同规定的比例暂扣质保金。

质保期满后,由分项目指挥长或交付使用后负责项目维修服务的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计财处,支付质保金。

第五条房屋修缮及基础设施改变项目均按计划所列项目单独核算,由计财处在批复预算时下达项目的财务指标编号。

办理项目所需借款或报销手续时,均需在审批单上填写正确的项目财务指标编号。

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办法

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办法

学院基建维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基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基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院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兼任,常务组长由主管基建、后勤的院领导兼任,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

成员由后勤、财务、纪检、党政办、基建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基建工程管理由基建办负责。

第五条基建办职责:(一)负责学院总体布局规划(含校园绿化规划)及与此相关事宜。

(二)负责学院新建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与建设审批。

(三)负责学院新建工程项目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勘探、设计、图纸会审、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组织、现场签证、竣工验收,并参与项目预算与结算等工作;项目预算与结算工作主要由学院财务处负责。

(四)负责把好学院新建项目与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质量关,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做好相应沟通与协调工作。

(五)负责所有建筑项目场地的地质堪探、施工图、设计变更、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房屋产权、施工签证、项目结算等资料的办理、审核与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移交学院档案室保存。

(六)负责学院水、电、房屋及工程技术维修操作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七)根据项目预算清单、设计图及论证内容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包括:项目询价、项目要求、交付完工期限、付款方式、监察、审计监督投诉电话等。

(八)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九)负责验收、检查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与招标控制价相符),是否有明确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质量等级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之中。

第三章基建项目建设工作流程第六条学院基建项目审批工程流程(见流程图)。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范文一、项目管理范围1. 项目管理的范围涵盖基建维修项目的规划、预算、进度控制、质量管理以及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项目规划2. 项目规划包括确定项目的目标和目标达成的关键步骤。

规划过程中,需明确项目的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目标。

3. 项目规划过程需综合考虑项目的资源需求、风险管理策略和沟通计划。

4. 项目规划期间需制定项目组织结构,确定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项目预算5. 项目预算是确保项目可持续开展的关键措施之一。

项目预算应基于规划过程中确定的项目目标和需求。

6. 项目预算编制需考虑相关的资源成本和维护费用。

7. 项目预算的编制需审慎考虑各项费用,并对各类费用进行合理分配和控制。

四、项目进度控制8. 项目进度控制是保证项目按时完成的重要手段。

项目进度应基于规划过程中确定的关键节点和里程碑。

9. 项目进度的跟踪和控制应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项目的进度符合计划。

10. 项目进度控制也需关注项目的资源调配和冲突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质量管理11. 项目质量管理是确保项目交付结果符合预期要求的关键环节。

项目质量管理应基于规划过程中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

12. 项目质量管理需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执行方案,并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

13. 项目质量管理还需建立适当的反馈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资金管理14. 资金管理是项目可持续开展的关键要素。

项目资金管理应基于规划过程中确定的项目预算和资金筹措目标。

15. 项目资金管理涵盖项目资金的筹措、分配和使用等过程。

16. 项目资金管理需建立健全的预算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七、项目沟通17. 项目沟通是项目管理过程中重要的环节。

项目沟通计划应包含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沟通形式、频率和内容等。

18. 项目沟通应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递项目的相关信息,确保各方对项目的规划、进展和需求有清晰的理解。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1. 前言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是保障校园建设和维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校园安全,本文档制定了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2. 监管机构及职责2.1 监管机构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由以下机构负责:•校园建设管理处•各相关学院或部门2.2 监管职责2.2.1 校园建设管理处校园建设管理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整个校园基建、维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监督各学院或部门执行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的要求;•审核和批准各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2.2.2 学院或部门各学院或部门负责本学院或部门内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制定本学院或部门的工程计划和预算,并报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按照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负责与工程施工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工作。

3. 工程项目立项与审批3.1 立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建设或维修项目的申请书,并附上项目的必要材料和数据;2.校园建设管理处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3.校园建设管理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审批意见;4.校园建设管理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立项,并将决定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3.2 审批程序大学基建、维修工程的审批程序如下:1.学院或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2.学院或部门将设计和预算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3.校园建设管理处对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4.学院或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批;5.校园建设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工程项目的设计和预算返还校园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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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1.基本建设项目;
2.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
3.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
4.其他建筑施工项目。

5.其他公司认定的基建工程和维护修缮工程。

三.管理体制与原则
公司实行基建和维护修缮工程的集中与分散管理体制。

1.公司总务(物业)部门负责常规维修工程;
2.公司技术生产部门负责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

3.公司对较大预算额的基建施工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生产、技术、总务、计划、工程等部门派员共同组成。

4.公司对重大基建施工项目,由公司领导亲自任项目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和外部关系,调动必要的资源。

5.公司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规程,制定本公司内部基本建设的申请、设计、发包、监理、验收、移交的管理体系。

6.对凡国家规定基建项目须申报的,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四.管理任务
工程申报与核准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经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各使
用单位自行办理。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元以上的,经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办
理。

3.基建和技改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经公司常务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
成立项目组负责执行。

4.各部门将拟办工程项目,按规定编制项目资料和申请报告,逐级上报,按不同权限审核批准。

5.根据工程费的高低,确定不同的发包方式。

1).中小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下的,可采取议价方式。

所议价格以下不超过工程预算时可决标。

2).大中维修工程,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可采用比价方式。

邀请3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携估价材料参加比价,以最低标者为得标人。

3).基建成和技改工程费在万元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的办法办理。

1.公司或关联企业内有建筑工程队,维修队的,在与社会建筑施工单位竞争中具有同
等优先权利。

2.在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公司须与之签订建筑施工服务合同,重大合同尚需律师审
阅和主管部门登记鉴证。

3.公司在建筑施工时,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

4.按照施工进度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对施工单位供料的须做好原材料质量监测工作,
由本公司供料的做好原材料质量采购、质量检测验收工作。

5.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材料、工程费用变支较大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商
定后才能生效,并按不同权限分别报项目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乃至政府主管部门。

6.工程完工后项目主办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

如发现工程与原设计图、
施工图、说明书、建筑施工服务合同等不符的,不予验收。

对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则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程办理。

7.对验收不合格的,根据所列质量问题逐一整改,完成后再次验收。

以严重不合格的,
可提出索赔。

8.在验收时,公司或委托注册会计师审核工程决算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且决算报告
核准后,支付应付款。

9.验收合格的或整体验收不合格中的合格部分,及时移交给公司使用部门使用,相应
的工程资料整理分类立卷,分别交使用部门和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10.联系和监促施工单位在验收后的质量保修期内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处理、修复。

11.对工程完工后的余材,应盘点登记,退回公司材料库,或退货到供货商处。

残次料
可经估价后就地处理或标售。

12.公司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奖励或处罚。

主动预
防有关人员以权谋私、接受贿赂。

五.附则
1.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和实施细则。

2.本办法经公司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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