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强制性条文培训

合集下载

电力工程强条

电力工程强条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贯彻实
施措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是电力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的汇总。

“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因此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应落实好以下措施:
1、加强“强制性条文”的学习培训,提高工程参建各方管理人员
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和理解。

2、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实现“自查、整改、提
高”的良性循环。

3、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强化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
理,定期督促检查。

4、工程设计单位要加强对设计质量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满足“强
制性条文”要求。

5、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按工程特点
编制强制性条文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和施工安全。

6、工程监理单位要以“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审查并督促落实施
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编制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严格进行安
全质量监理。

7、加强“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对安全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及
“强制性条文”执行不彻底的现象,应进行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落实整改。

8、加强对“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考核;采取有
效措施,全面执行“强制性条文”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规定。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工程强制性条文学习计划及培训记录

工程强制性条文学习计划及培训记录

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计划
一、目的及意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

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就是违法。

为保证XX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和创优质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承担的施工项目,特制订了本条文的学习计划,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能够认真贯彻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保障。

自XXXX年XX月XX日起,每一周的星期日下午六点半至八点在项目部现场会议室进行学习《强制性条文》内容。

要求各部门及施工队的第一负责人和班组长必须到场,根据每一周的学习内容,再组织各相关专业的施工人员到场学习。

二、培训学习文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
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三、培训学习计划:
1、培训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培训对象: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队伍、班组负责人
3、培训方式:授课、集中自学、相互交流、考试:
4、计划安排:见下表
计划安排:
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培训记录
编制:批准:
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培训记录
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培训记录
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培训记录。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今后新中批华准人发民布共的和工国程建建设设部标准,凡有 强制性条文的二,oo均o年在十文月本二中十明五确日表示,并编 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
标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6】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02号
是工程2国0建0务6设年院现版有行《国工关家程部和建门行设,业标各标准省准强中制、直性自接条治涉文区及》建人(电设民力生厅工命,程财部直产分辖安)的市全内建、容, 人委身及健有康关、部环门境保,护直和辖公市众建利委益的及条有文关,部同门时,考虑新了疆提生高产经建济设和 社兵会团效建益设等局方,面的国要家求人。防列办入,《强解制放性军条总文后》营的所房有部条,文各都有必关须 严协格会执: 行。
大家好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电力工程部分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背景
《《工强程制建性设条标文准》强是制现性行条工文程》建(设电国力家工标程 准部和分行)已业经标中准国中电直力接企涉业及联人合民会生标命准财化产中安心全、 人组身织健审康查、,环现境批保准护实和施其,他自公发众布利之益日的起内施容, 同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的要《求工。程列建入设《标强准制强性制条性文条》文的》所(电有力条工文程都 必部须分严)由格中执国行电。力《企强业制联性合条会文标》准是化参中与心建负设 活责动具各体方管执理行、工解程释建和设发强行制。性标准和政府对 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2根00据6年国版务《工院程《建建设设标工准程强制质性量条管文理》条(电例力》工、程部《分实),施是工参 与监程定建督建 ,设的2设中0活依0强国6动据年制 电各。版性 力方《执工标 企行程准 业工建监 联程设督合建标规会设准定组强强制织制》性性有(建标条关设准文单部和》位政(令电对府第力对2工80执10程号0行年部)情的分版况有)《由实关建工施规设 部程负建责设管标理准和强解释制,性由条中文国》电(力电企力业工联程合部会标分准)进化行中了心负修责改日。常经 管审理查、,具现体批技准术内发容布解,释自和2发00行6年。 9月1日起施行。2000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中制华性人条民文共》和(国电建力设工部程部分)同时废止。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F332021 地质与开挖的内容
水利水电实务课程技术环节知识体系图
1.勘测
2.设计
3.施工前准备
①地质构造 ①功能设计 ②测量放线 ②数据设计
结构 构造
材料
砼泵

土石坝 坝 (堤防)
水站 闸
渠 系 建
电 站


《李想水利一章一图系列》
黏 混凝 土土
4.施工
5.强标规范
2F313011 土方开挖技术
不过水围堰的安全超高下限值(m)
围堰形式
围堰级别
3
4、5
土石围堰
0.7
0.5
混凝土围堰、浆砌石围堰
0.4
0.3
THANK YOU
请继续关注,精彩课程内容待续……
2F332023 水工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本节涉及三本规范: 一、《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 5110-2000 二、《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DL/T 5400-2007 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01
2F332021 地质与开挖的内容
本节涉及三本规范: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 5109-1999 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 5099-1999 三、《水电水利工程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 5135-2001
2F332021 地质与开挖的内容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DL/T 5109-1999 略
2F332023 水工混凝土施工的内容
【例题】: 1.2014(2)-19.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 5110— 2000,模板吊钩的最小安全系数是( )。 A.1.0 B.2.0 C.3.0 D.4.0 【参考答案】:D

火力发电工程强条培训记录D001(电气)

火力发电工程强条培训记录D001(电气)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8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4电流互感器的备用二次绕组端子应先短路后接地。
5倒装式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的金属导管。
6应保证工作接地点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26
3.5.7耐张线夹压接前应对每种规格的导线取试件两件进行试压,并应在试压合格后再施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12
4.9.6在抽真空时,必须将不能承受真空下机械强度的附件与邮箱隔离;对允许抽同样真空度的部件,应同时抽真空;真空泵或真空机组应有防止突然停止或因误操作而引起真空泵油倒灌的措施。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22
4.12.1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3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5变压器本体应两点接地,中性点接地引出后,应有两根接地引线与主接地网的不同干线连接,其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13
4.12.1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强制性条文(《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知识分享

强制性条文(《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dl  5009.2-)知识分享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4
7.9.2装设接地装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4条 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顺序相反。
/
15
8.3.3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送电。
/
16
8.3.5 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
17
8.3.6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安排人员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同杆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图片记录、施工作业票
3.1.11 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按要求执行
监理监督检查
6.3.5 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监理监督检查、铁塔组立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票
8.3.6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安排人员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同杆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杆塔工程
/
10
6.3.5 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找正。
杆塔工程
/
11
7.5.2 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架线工程
/
12
8.2.8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和从封顶架上通过。
/
13
8.2.8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施工人员严禁在跨越架内侧攀登、作业和从封顶架上通过。

电气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气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气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1.0.5条电力设施应根据其抗震的重要性和特点分为重要电力设施和一般电力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为重要电力设施: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8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2、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3、设计容量为75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4、330kV、500kV变电所,500kV线路大跨越塔;5、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的通信设施;6、经主管部(委)批准的,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

二、除重要电力设施以外的其他电力设施为一般电力设施。

第1.0.6条电力设施中的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可分为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重要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筑物以及国家生命线工程中的供电建筑物为一类建筑物。

二、一般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筑物和有连续生产运行设备的建筑物以及公用建筑物、重要材料库为二类建筑物。

三、一类、二类以外的建筑物的次要建筑物等为三类建筑物。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1996第9.1.1条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表9.1.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主控制楼戊二级通信楼戊二级电缆夹层丙二级二级丙以上60kg单台设备油量屋内配电装置楼(室).单台设备油量60kg及以下丁二级屋外配电装置丙二级油浸变压器室丙一级有可燃介质的电容器室丙二级油处理室丙二级总事故贮油池丙一级检修间丁二级调相机厂房丁二级汽车库丁二级材料库、工具间(有可燃物)丙二级材料棚库戊三级天桥下面设置电缆夹层时丙二级下面不设置电缆夹层时戊二级锅炉房丁二级水泵房、水处理室、水塔、水池戊二级制氢站、贮氢罐甲二级空气压缩机室(无润滑油或不喷油螺杆式)戊二级注:主控制楼、通信楼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电力工程是指从电力发电厂到用户处,设计、施工、安装电力设备并
以此为基础发展交际联网的技术。

因此,严格规范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了施工安全运行和规范实施,优化了电力工程施工环境,提升了
社会效益,也成为电力行业科学发展的必要前提。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明确了在施工建设电力
工程中的质量要求、安全准入和服务质量等内容。

首先,在建设电力
工程中,要求严格合规,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行业的国家标准来
施工;其次,在安全准入方面,对施工人员,要求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保证工程安全;再次,在施工过程中,要求以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完善
的服务质量,确保电力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的安全性和可
靠性。

另外,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中,也提出了电力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其他要求,比如工程施工应遵守《质量管理规范》
和《安全生产规范》,使电力工程施工过程能很好地反映出严谨、安全、持续可靠的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进行施工现场检测,
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在施工完成后
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通过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不仅能保证施
工安全和质量,还有助于优化施工环境,提升电力工程施工的效率和
质量。

在实施过程中,当前各级行政机关应做好落实工作,严格执行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和改善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公众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勘察设计单位
5、对强条实施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在工程设计 中实施;并据实填写《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性条 文执行检查表》; 6、如委托设计监理单位,设计监理单位应对勘 察设计成果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进行审核; 7、在施工图会审前,将检查表提交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1、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2、施工强条计划经内部审批; 3、施工强条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
电力行业推荐性标准DL/T 5210系列《电 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
标准的层级分类
3、地方标准DB××/ 如: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 33/1014-2003
《混凝土多孔砖建筑技术规程》 4、企业标准Q/GDW 如:国家电网公司标准Q/GDW183-2008 《110kV~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质管部
目录
1、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强条与强制性标准的区别
2、强制性条文产生的背景 3、违反强制性条文处罚规定 4、国家电网公司强条实施规定 5、违反强制性条文常见工程实例
1、什么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强条与强制性标准的区别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分类
标准分类方法一般为: 一是层级分类法:国家级、行业级、省部(地方) 级、企业级。 二是性质分类法: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三是属性分类法: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 作标准三大类。 四是对象分类法:技术标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 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 五是专业分类法。
3、工业建筑部分 4、……(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部分内容)
2、强制性条文产生的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279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法”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 ➢ 对执行强制性标准作出了严格规定
不执行——违法、处罚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状况
2000年:约2700项,与房屋建筑有关 的约750项,总条目15万条。2009年约 3500项。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标准的层次关系
下级标准服从上级标准,可以作 为上级标准补充,但不得与上级标准 矛盾。上级标准对下级标准具有指导 和制约关系。即从管理上讲,下级标 准服从上级标准,从技术上讲,下级 标准的技术要求高于上级标准。
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
标准按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 性标准
最新版本: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 布了2009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标准截止时间为2008 年12月31日。
变化较大,需对照修订计划及记录。
注意
无论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均 有一定的时效性,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 《强条》新版本发布之后批准的工程建设 标准(包括修订标准),其中的强制性条 文,将自动替代或补充原版本《强条》中 相应的内容。
违反强条现象: 1、变电站有7度抗震设防要求,部 分工程框架钢筋缺相应计算 2、部分工程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 工无焊工考试合格证
实例4、钢筋工程
强条规定: 3、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 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 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 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为:勘察设计单位 工程施工阶段为:施工单位 执行情况的检查为:监理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核查为: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1、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明确本工程项目所 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 性条文执行计划》;——按卷册 2、 设计强条计划经内部审批;——设总 3、 设计强条计划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如未委 托设计监理单位,直接报建设单位; 4、 设计强条计划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工程现场应留档
1、违反强条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 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 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100万 元的罚款;
2、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国家电网公司强条实施规定
输变电工程的强条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科 〔2009〕642号发布的《输变电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Q/GDW248-2008》,2009年6月30日 起实施。
条例的执行难度大、监督缺乏可 操作性、处罚尺度难以把握。
强制性条文的形成
现行的强制性标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技术 规定进行筛选,摘编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保护资源、节 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 的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与财产安 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 执行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 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关系
标准按性质分 (一)强制性:GB、JGJ、DL、…… (二)推荐性:GB/T、JGJ/T、DL/T、……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推荐性标准是国家和行业鼓励企业自愿 采用的标准,推荐性标准一旦签约,亦必须 执行。 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 关系。
危及建筑安全的基坑
塌方的基坑
基坑积水
实例3、模板工程
强条规定: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 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 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 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 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测不合格的桩基
实例2、边坡、基坑支护处理工程
强条规定: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 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 挖”的原则; 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 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边坡失稳的基坑
基坑失稳,变形的钢板支护系统
降低资质等级; 3、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施工单位违反强条的处罚
1、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 款;
2、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负责 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 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对监理单位违反强条的处罚
3、违反强制性条文处罚规定
对建设单位违反强条的处罚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 万~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 反强条,降低工程质量的。
对勘测设计单位违反强条文的处罚
1、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30万元的罚款; 2、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
建设单位
3、批准勘测设计单位《输变电工程设计强制 性条文执行计划》; 4、批准施工单位《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 文执行计划》; 5、审核、确认监理单位《输变电工程强制性 条文执行汇总表》。
注意事项
1、新出版标准中的强条要补充或替代。 2、工程中不应用的强条不要列入计划或执行记录。 3、规程中存在不少错误及相互矛盾之处,有些条 款理解较困难,应及时跟省公司基建部联系,商定 解决办法,并由省公司基建部反馈国网公司。
强制性条文发布情况
1、2000年4月20日,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2、2000年8月21日,建设部发布了《实施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3、2000年11月3日,建设部以建标〔2000〕248号 印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工作的通知”。
强制性条文在标准中的体现
1、国标及行业标准中采用黑体字部分, 并在标准颁布的公告中有说明。 2、电力行业及国家电网公司标准的规程 中引用了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中的 强制性条文,并以符号☆标注
输变电工程主要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条文
1、房屋建筑部分 2000版—2002版—2009版
2、电力工程部分 (2006版,第三篇电气、输变电工程)
违反强条现象: 3、部分工程钢筋、钢板、焊条、焊 剂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不齐全。 4、部分工程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 前,焊工未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 工艺试验。
施工单位
4、 施工强条计划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况,根据工程 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施工监理单位
1、审核施工单位《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执行计划》; 2、审核施工单位《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执行记录表》; 3、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 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 结果填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 查表》;
强制性条文发布情况
4、2000年10月25日,建设部发布《工程建设标 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5、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发布了2002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 分)。 6、2006年5月8日,建设部发布了06版《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强制性条文发布情况
国网强条实施规程Q / GDW248-2008由以下8部分组成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第8部分: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强条执行的主体责任单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指工 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 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 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 众利益,以及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 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条 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