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合理使用;3. 及时维护,确保设施完好;4. 严格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学校基建维修计划;3. 监督检查维修工程质量和进度;4. 协调解决维修工作中的问题;5. 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维修档案。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建维修项目及流程第七条学校基建维修项目分为以下几类:1. 重大基建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2. 一般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3. 零星维修工程: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八条基建维修项目流程:1. 事前论证:由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编制项目预算;2. 立项审批:根据项目投资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3. 招标投标: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组织招标;4. 施工监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整改;6. 竣工决算:对工程进行决算,审计。
第九条零星维修工程可由学校直接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章维修资金及结算第十条学校基建维修资金由学校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维修资金结算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2. 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报告;3.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支付工程款。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学校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参与人员的安全。
适用于所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及相关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安全。
2. 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项目经理的安全工作。
3.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4. 计划、设计、施工等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安全风险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安全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参与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计划执行工作,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4. 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四、安全培训和考核1. 参与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前,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根据工程需要,定期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和考核。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且经教育不改的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罚款、暂停工作等。
五、工程现场安全管理1. 工程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辨认。
2. 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和拆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3. 空间有限的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卫生和垃圾清理。
5.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伤者及时获得救治。
2. 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负责人,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3. 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危险源及风险控制1. 参与人员应清楚了解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安全人员应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的管控,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确保所用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并保证设备的正确使用。
工厂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基建维修管理,确保工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保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基建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电气、管道、设备等维修项目的规划、实施、验收和归档。
第三条工厂基建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效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厂成立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基建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基建维修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工厂基建维修管理制度;2. 审批重大维修项目;3. 组织协调维修施工;4. 监督维修质量和进度;5. 审核维修费用;6. 定期检查维修效果。
第六条工厂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基建维修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维修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维修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2. 编制维修计划,安排维修人员;3. 监督维修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4. 收集维修资料,归档管理;5. 提出维修改进措施,提高维修效率。
第三章维修计划与预算第八条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需求、设备状况和季节性因素,制定年度维修计划。
第九条年度维修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项目名称、地点、规模;2. 维修项目预算;3. 维修项目实施时间;4. 维修项目责任人。
第十条维修预算应根据维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维修实施与验收第十一条维修项目实施前,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施工过程中,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维修施工完成后,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内容包括:1. 维修项目完成情况;2. 维修质量;3. 维修成本;4. 维修资料。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后,维修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维修资料归档管理。
第五章维修费用管理第十六条维修费用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建维修管理,确保公司基建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维修效率,降低维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设施的维修管理。
第三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3.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维修效率。
第二章维修范围及责任第四条维修范围:1. 公司所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2. 公司所属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3. 公司所属消防、安防、监控等系统;4. 公司所属其他基建设施。
第五条维修责任:1. 维修部门负责公司基建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和维修工作;2. 使用部门负责对所属基建设施的使用管理,发现问题时及时上报维修部门;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维修部门开展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六条维修申请:1. 使用部门发现基建设施存在问题,应填写《基建维修申请单》报维修部门;2. 维修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定维修方案。
第七条维修实施:1. 维修部门根据勘查结果,制定维修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2. 审批通过后,维修部门组织实施维修工作;3. 维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八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使用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填写《基建维修验收单》;2. 维修部门应按照验收结果,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维修费用第九条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维修费用来源:1. 公司年度预算;2. 维修基金;3. 其他合法渠道。
第十一条维修费用使用:1. 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维修费用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基建维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三条对维修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维修部门及使用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维修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企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基建维修工作,提高基建设施的维护管理效率和质量,便于维修人员便捷高效地开展维修工作,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需求,特制订《企业基建维修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基建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涵盖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和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基建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基建维修管理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基建维修管理委员会,负责维修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和监督。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一个领导成员为主任委员,负责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基建维修管理委员会设立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维修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立维修管理人员岗位,包括维修主管、维修工程师、维修技术员等。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基建维修管理组,由维修班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基建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
第三章维修管理程序第八条公司基建维修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财务预算,制定年度维修计划,明确基建设施的维修重点、工作要求和维修经费预算。
第九条基建维修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维修计划,组织制定月度和季度维修计划,并下发至各部门、各单位。
第十条各部门、各单位接到维修计划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工作的按时完成。
第十一条维修管理人员应当对维修作业进行记录和归档,建立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包括设施的基本情况、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维修管理权限第十二条维修主管是维修管理的领导者,负责对维修工程进行调度和指挥,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第十三条维修工程师是维修管理的技术专家,负责对维修计划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核,对维修工艺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维修技术员是维修管理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维修作业,按照维修要求进行操作。
第五章维修管理考核第十五条公司每年组织对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维修工作的完成情况、维修质量、维修安全等方面。
医院零星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零星基建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维修范围1. 医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工作;2. 医院各类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空调、消防设施等)的维修;3. 医院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维修;4. 医院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维修。
三、维修程序1. 提出维修申请:各部门发现维修需求时,应向医院总务科提出维修申请,并详细说明维修项目、原因及预计费用。
2. 审批流程:总务科对维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维修项目的重要性和费用情况,确定维修方式。
3. 公开招标:5000元以下的单项零星维修工作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由医院组织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50万元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经备案或批准后,医院按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4.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医院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内容、时间、质量标准、费用等。
5. 施工过程: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维修施工,医院总务科负责现场监督。
6. 验收与结算:维修工程完成后,医院总务科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
四、维修质量要求1. 维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3. 维修工程必须保证安全、可靠、美观;4. 维修工程必须满足医院使用需求。
五、维修费用管理1. 维修费用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2. 5000元以下的单项零星维修工作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由医院自行承担;3.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50万元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维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2. 对维修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施工单位挂钩;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三篇)

基建维修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建维修项目的管理,提高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基建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重大设备更换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遵循依法、独立、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维修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基建维修项目管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
第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制定相关维修项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划分工作内容,明确各成员的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当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第十一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定期进行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维修能力。
第三章项目策划第十三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按照维修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的目标和任务、项目的时间计划、项目的资源需求等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备。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应当合理安排工期和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七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十条基建维修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采购,确保施工质量。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3篇)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日常性工作职责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
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篇2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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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后勤服务部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后勤服务部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
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办公室保存。
4、后勤服务部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后勤服务部负责施工队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
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议标取舍工程队(投标要有三个队以上、议标最少二个队以上)。
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超过万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交财务科一份,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基建管理人员要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