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08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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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试卷自测题一、名词解释1、法2、国家性质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刑法5、犯罪主观方面6、故意犯罪7、过失犯罪8、刑罚9、自首10、立功11、缓刑12、减刑13、假释1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5、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6、民事法律行为17、代理18、民事诉讼时效19、所有权20、按份共有21、共同共有22、他物权23、遗嘱24、合同25、要约26、证据27、侦查28、取保侯审29、辩护30、行政诉讼一、答案: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P1页)2、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又称为国体,体现着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P5)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普选,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

(P5) 4、刑法:刑法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行为如何处罚的法律。

(P7) 5、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P11)6、故意犯罪: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P11)7、过失犯罪: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P12)8、刑罚:是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方法,是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惩罚方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对犯罪分子适用。

(P13)9、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待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P14) 10、立功: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

刑法分则罪名概念汇总

刑法分则罪名概念汇总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是指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是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是指境内外的机构、组织、个人资助境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

8、投敌叛乱罪(刑法第108条),是指中国公民投靠敌方营垒,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或者在被敌人捕捉、俘虏后投降敌人,进行危害国家活动的行为。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

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是指在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行为。

刑事审判参考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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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案例总目录1.单位走私犯罪在法律文书中如何表述2 倒卖骗购的外汇额度行为如何定罪3 承包经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构成单位犯罪4 使用变造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5 贩卖****物品牟利如何适用法律6 以传真方式进行经济诈骗案件如何确定审判管辖7 侵占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上第一辑)8 对于生产、销售不具有生产者、销售者所许诺的使用性能的新产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9 驾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罪10 “事实婚姻”能否成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11 对走私毒品大麻的犯罪如何适用刑罚12 毒品犯罪数量不是决定判处死刑的唯一标准13 二审宣告无罪的案件如何适用法律14 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如何定罪15 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不构成受贿罪16 行政机关的行政罚没款能否认定为玩忽职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上第二辑)17 毒死耕牛后再出售有毒牛肉的案件应如何定性18 以公司名义进行走私,违法归个人所有的,是个人犯罪19 被害人有严重过错的杀人案件应如何处理20 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1 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勾结骗取公司代保管的客户保证金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22 企业聘用的合同工人勾结外部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窃企业财物的行为如何定罪23 伪造美元的行为应如何使用法律(以上第三辑)24 危害后果严重但受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刑罚25 雇主应否对其雇员的非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连带责任26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当事人以及民事赔偿的范围、数额应如何确定27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28 被告人在受人雇佣运输毒品过程中才意识到运输地是毒品的案件应如何适用刑罚29 银行临时工与外部人员勾结监守自盗应如何定罪30 具有两种不同身份的人共同实施侵吞企业财产、收授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31 滥用职权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将公款出借搞“资产解冻”活动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32 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应如何掌握具体处刑(以上第四辑)33 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作抵押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34 骗购国家外汇的犯罪行为如何适用法律35 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不明的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如何定性36 对在抢劫中杀人(致人死亡)的案件如何定罪处刑37 误认尸块为毒品予以运输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38 对受贿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以上第五辑)39 人民法院可否变更起诉罪名定罪处刑40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应如何理解与适用41 犯罪后由亲属送司法机关归案并在一审宣判前如实供诉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42 被告人投案后未如实供诉罪行但有抢救被害人情节的应如何处理43 因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如何适用死刑44 被告人再审理期间死亡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民事责任应如何处理45 窃取并变造已付讫的国库卷再骗兑的行为如何定罪46 玩忽职守罪适用法律时效应如何理解(以上第六辑)47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如何具体界定48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抬高股票价格获利的行为如何处理49 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如何处罚50 驾车故意挤占车道致使追赶车辆车毁人亡的行为如何定性51 丈夫可否成为强奸罪的主体52 外部人员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窃取银行现金的行为如何定性53 利用欺骗的方法兼并后又利用职务便利将被兼并单位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如何定性54 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如何运用证据定罪处刑55 以假贷款合同掩盖挪用公款的行为如何定罪(以上第七辑)56 利用经济互助会非法集资的行为如何定性57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标准58 被告人同时具备多种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和其它酌定情节的如何量刑59 犯罪嫌疑人一经传唤即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可否认定为自首60 利用计算机盗划银行资金再到储蓄所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61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如何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刑事责任62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是否以发生危害后果为构成要件63 定额承包者占有或支配本人上缴定额利润后的营利部分是否构成贪污罪64 事后收受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以上第八辑)65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能成为再审的理由66 举报同案犯并如实交代自己参与共同犯罪的应否认定为自首67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如何认定68 如何认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69.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又持有外国护照的被告人的国籍如何认定(以上第九辑)70 虚报注册资本构成犯罪的标准如何掌握71 涂改、变造存折后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的行为如何定性72 犯罪后单位被注销如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73 印刷、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如何适用法律74 扣押、拘禁他人强索赌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75 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以上第十辑)76 单人劫狱的行为如何定罪77 拐卖两性人能否构成拐卖妇女罪78 组织卖淫罪定罪处刑的标准如何掌握79 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上第十一辑)80 到公安机关报假案与投案自首的区别应如何把握81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故意应如何把握82 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即如实交代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83 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拒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以上第十二辑)84 肇事交通工具的单位主管人员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85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中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86 转化型抢劫罪的法律适用87 处理家庭成员和近亲属之间的偷盗案件应当注意的刑事政策(以上第十三辑)88 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如何把握89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如何界定90 使用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的亲属索要欠债至人伤害应如何定性91 教唆他人抢劫自己与妻子的共同财产是否构成抢劫罪92 为消灭债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回欠款凭证的行为如何定性93 无罪被错捕羁押的人伙同他人共同脱逃能否构成脱逃罪(以上第十四辑)94 以工业用猪油冒充食用猪油予以销售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95 如何区分贷款诈骗罪和贷款纠纷96 骗取货款后以空头支票的行为如何定罪97 丈夫伙同他人抢劫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98 被害人在向司法机关报案时夸大犯罪事实并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刑99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何掌握100 边防检查员伪造入境记录的行为如何定性(以上第十五辑)101 针对特定的被害人投放毒物致死致伤多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及对犯罪的外国人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02 检察机关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单位犯罪案件应如何正确处理103 对于1997年刑法施行前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应如何处理104 对在盗取自己被公安机关依法查扣的机动车辆的过程中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105 对故意杀人后为掩盖罪行而写信勒索钱财并恐吓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106 盗取他人股票帐户号码和密码后秘密使用他人帐上资金高价卖入朋友抛卖的股票从中获利的行为应如何定性107 对1997年刑法实施前伪造医院证明的行为应如何适用法律108 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以上第十六辑)109 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的法律适用110 虚开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冲减营业额偷逃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111 如何认定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112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113 受国有公司委派担任非国有公司诉讼代理人过程中授受他人财物能否构成受贿罪(以上第十七辑)114 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应如何适用刑罚115 生产、销售假药进行诈骗的行为如何定性116 犯罪集团应如何认定?犯罪集团案件是否应全案审判?117 如何正确区分抢劫罪与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以上第十八辑)118 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11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计算120 未经许可将非法获得的计算机软件修改后出售牟利的行为如何定性121 抢劫致人重伤应如何定性122 如何理解累犯制度、数罪并罚制度重的“刑罚执行完毕”123 在互联网上刊载****图片、小说、电影的行为如何定性124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隐瞒资产真实情况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行为如何处理125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以上第十九辑)126 对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如何审查判断证据127 假象防卫如何认定及处理128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中止129 参与案件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借用人员是否属于司法工作人员(以上第二十辑)130 开具假银行进帐单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如何定性131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就被查获的能否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132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态133 互殴中的故意伤害行为是否具有防卫性质134 子女进入父母居室内抢劫的能否认定为“入户抢劫”135 骗得财物保管权后秘密窃取代为保管的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136 如何认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上第二十一辑)137 以报复特定人为目的而实施的不计危害后果的爆炸行为如何定性138 互殴停止后又为制止他方突然袭击而防卫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139 犯罪预备应如何认定及处理140 如何认定事前同谋的盗窃共犯141 自行调查重婚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否获得附带民事赔偿142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如何把握(以上第二十二辑)143 为他人加工伪劣产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144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145 票据诈骗罪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146 侵犯著作权罪如何认定147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148 抢劫财物后哄骗被害人不追赶的行为如何定性149 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的“保护伞”问题(以上第二十三辑)150 以诈骗保险金为目的放火烧毁投保汽车的行为如何定罪151 犯罪单位的自首如何认定152 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如何处罚153 故意杀人后又取走被害人财物的如何定性154 检察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口头抗诉、在法定期限后提出书面抗诉的是否有效155 如何准确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绑架罪的界限156 基于索债目的帮助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应如何定罪157 给付定金方违约后为索回定金而非法扣押对方当事人子女的行为如何定罪158 暴力迫使证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按手印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如何定性159 设置机关将他人禁闭起来以得逞劫财目的的行为如何定性160 如何正确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161 骗购电信卡贩卖给他人使用造成电信资费巨大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162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的同时又骗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如何定罪处罚163 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应如何定罪量刑164 有特情介入的毒品犯罪案件是否必然存在特情引诱(以上第二十四辑)165 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定罪量刑166 销售以“瘦肉精”饲养的肉猪致多人中毒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167 非法传销过程中携传销款潜逃的行为如何处理168 犯罪故意的内容不一致的能否构成共同犯罪169 刑法修订后审理的实施于刑法修订前的单位贷款诈骗案件如何处理170 伪造洗澡票的行为如何定性171 为逃避债务故意杀人后又拿走被害人的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172 自诉案件中的自首情节如何认定173 如何区分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174 追诉时效也应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以上第二十五辑)175 超过1979年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但根据新刑法又应当追诉的应如何处理176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177 多份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的如何审查采信178 行为人即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的行为应如何定罪179 将被捉奸的妇女赤裸捆绑示众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180 为索取债务劫持他人并致人死亡的行为如何定性181 为逼人还贷款非法关押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182 特殊情况下减轻处罚的适用183 在绑架中对被绑架人实施伤害致人重伤的如何定罪量刑184 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未成年犯罪人能否判处无期徒刑185 为获取回扣费以虚假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拨打国际声讯台造成电讯资费损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量刑186 执行法官能否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以上第二十六辑)187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之区分188 购买并使用假币行为应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189 在共同抢劫中,部分行为人引起的致人重伤、死亡后果,其余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应否对此后果承担责任190 携带凶器在银行营业大厅抢夺储户现金行为的法律适用191 盗窃毒品如何定罪量刑192 以非法侵占物进行抵押贷款、逾期不还贷行为的定性193 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行为的定性194 如何通过客观行为判断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195 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授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196 新刑法生效前实施的滥用职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以上第二十七辑)197 公交车司机离开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引发交通事故的如何定性198 为骗取保险金而抢劫、杀人的应如何定罪199 如何认定教唆犯的犯罪中止200 被雇佣人实施的行为未达到犯罪的程度又超出授意的范围,对雇佣人应如何定罪处罚201 致人死亡无罪过,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202 在假释考验期间直致刑满后连续实施犯罪是否应撤销假释并构成累犯203 无故殴打他人后临时起意乘机夺财的行为如何定罪204 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抢夺罪为抗拒抓捕当场实施暴力致人轻伤的如何处理205 聚众以暴力手段抢回被依法扣押的制假设备应如何定罪206 在公共场所用锥子扎人造成恐怖气氛的能否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207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律适用208 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员购买毒品的应如何处理209 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否应以未移交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为前提210 辩护律师将在法院复印的案件证据材料让被告人亲属查阅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上第二十八辑)211 通过欺骗手段兼并企业后恶意处理企业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212 运输假冒台湾产香烟的行为如何定性213 以假充真侵占门票收入款行为的定性214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赔款行为的定性215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核定价值高与实际交易价格的如何认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价值216 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217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用下级单位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218 逢年过节收授下级单位“慰问金”的行为如何定性(以上第二十九辑)219 盗割铁路电气化接触网回流线的行为如何定性220 如何准确把握“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221 被告人对事实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如实供述的成立222 二审法院能否采纳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人超出抗诉书范围提出的抗诉意见223 被窝藏人主动供述他人窝藏犯罪的不能认定为立功224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后便准备防卫工具是否影响防卫性质的认定225 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定罪226 一掌推他人致其头部碰撞造成死亡应如何定罪量刑227 引渡案件如何进行司法审查228 如何理解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以及能否对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29 应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要求将其再转卖他人的如何定罪处罚230 被告人在被执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他人共同犯罪事实的应如何处理(以上第三十辑)231 税务机关利用代管监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开低征”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232 单位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定罪处罚233 非法披露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行为是否属于侵犯商业秘密234 如何区分有奖销售与以变相传销方式实施的非法经营罪235 单位的临时工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236 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237 如何认定徇私枉法“情节严重”(以上第三十一辑)238 撤消缓刑案件的管辖、审理和羁押时间折抵239 以盗窃为目的放火烧毁货物列车的行为应如何定性240 公安机关待犯罪嫌疑人分娩后再采取强制措施的,能否视为审判时怀孕妇女241 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报案后,由于客观原因没能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但予以看守并带领公安人员将其抓获的,能否视为自动投案242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243 驾驶交通工具在非公共交通范围内撞人死亡的应如何定罪244 盗窃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因抗拒抓捕当场实施暴力转化为抢劫罪,其他共犯是否也随之转化245 刑事普遍管辖权的适用246 如何区分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247 名义职务与实际职务不一致的应当如何判断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248 贩卖毒品犯罪中的居间介绍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249 如何认定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构成立功问题250 被告人在羁押期间人工流产后脱逃,多年后又被抓获审判的,能否适用死刑(以上第三十二辑)251 如何认定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52 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253 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竞合的法律适用原则254 如何理解和认定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255 自动投案后没有如实供述同案犯是否构成自首256 猜配捡拾存折密码非法提取他人存款行为的定性257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赞助费”不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258 利用中考命题工作的便利将考前辅导内容作为中考试题的行为能否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以上第三十三辑)259 将被害人杀死后,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260 法庭获取的新证据未经庭审质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261 特殊防卫的条件以及对“行凶”的正确理解262 在未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乡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行医致人死亡的应如何定性263 “索债型”扣押、拘禁案件的定性264 法条竞合及其法律适用原则,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265 推定规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两罪存疑”案件的处理266 盗割石窟寺内壁刻头像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以上第三十四辑)267 在代理转口贸易中未如实报关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罪268 擅自将“进料加工”的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行为的定性269 妨害清算罪的具体认定270 如何理解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客观条件271 如何认定诈骗犯罪中的非法占有272 暴力劫持、拘禁他人之后迫使其本人交出现金的行为的定性273 对累犯“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要件的理解274 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275 截留并非法占有本单位利润款的贪污行为与收受回扣的受贿行为的区分(以上第三十五辑)276 介入因素与刑法因果关系的认定277 盗取空白现金支票伪造后使用的应如何定性278 在共同强迫交易过程中,一人突发持刀重伤他人,对其他参与共同强迫交易的被告人如何定罪处罚279 对刑法修订前发生,刑法修订后交付审判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造成“植物人”的案件,如何适用刑法280 与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人轮流奸淫同一幼女的是否成立轮奸281 轮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一人未遂的应如何处理282 挟持被害人前往其亲友处取钱的行为应如何定罪283 如何正确把握非法行医罪的主体要件284 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上第三十六辑)285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286 洗钱罪主观明知要件的理解与认定287 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出口退税款”的司法认定288 入户抢劫中“户”的理解与认定289 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290 吸收犯的具体认定291 为中大奖窃取摇奖专用彩球并改变其重量的行为的定性292 贪污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293 如何区分集体变相私分国有资产与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等行为的界限294 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判断(以上第三十七辑)295 不履行因紧急避险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可以构成不作为犯罪296 保险诈骗罪主体、犯罪形态的认定297 正当防卫仅致不法侵害人轻伤的不负刑事责任298 抢回赌资致人轻伤的行为如何定性299 杀害被绑架人未遂的,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300 转化型抢劫罪之“当场”使用暴力,应当如何理解和把握301 银行出纳员用自制“高额利率定单”,对外虚构单位内部有高额利率存款的事实,将吸存的亲朋好友的现金占为记有的行为如何定性302 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如何定罪303 组织男性从事同性****易,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304 以旅游名义骗取出境证件,非法组织他人出境劳务的应如何定性(以上第三十八辑)305 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罪名适用306 贷款诈骗罪与贷款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307 利用保管他公司工商登记、经营证章的便利条件,以他公司名义申领、签发支票并非法占有他公司财物的行为的定性308 如何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309 在个体家庭旅馆针对旅馆主人实施的抢劫是否构成“入户抢劫”310 非法“占有”与“毁坏”行为的区分311 贪污罪犯罪对象的理解与认定312 学校违规收取的“点招费”能否视为公共财产313 私分国有资产与共同贪污的区分(以上第三十九辑)314 审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致死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判处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315 对所盗物品的价值有重大认识错误的应如何处罚316 患者自愿求医的,能否阻却非法行医罪的成立317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公诉转自诉案件318 雇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个体工商户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的如何定性。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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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巨额欠条“引爆”辽宁医学院窝案2、考试作弊罪的制定与教育法的修改完善3、“吕梁教父”张中生被捕4、消费者过度维权与敲诈勒索罪界限探究5、《刑法修正案九》视野下的从业禁止条款适用规则6、对食品监管渎职罪客观方面的探析7、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规制:理念检视与路径转换8、贪官落马了,流失的国资还在路上9、十大反转与反思10、为中标工程老总行贿判刑11、“贪官多退赃”需要合理解释12、“做官就是做生意”:副县长栽了13、岁末年初小心财物安全14、拙劣骗局何以“骗保”得手15、论犯罪故意在英美法系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归属--以英国刑法故意的发展脉络为切入点16、唯法治方能化解“拦道喊冤”17、刷单:危险的“快钱”18、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犯罪共同说”抑或“行为共同说”19、刑法中从业禁止研究20、新型危险驾驶罪的理解与适用21、《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22、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23、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24、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25、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26、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27、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28、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29、《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30、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31、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32、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33、《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34、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35、假释听证制度改革36、“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37、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38、浮出水面的窝案39、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40、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41、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42、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43、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44、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45、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46、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47、我国古代刑事责任年龄浅谈48、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49、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50、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51、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52、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53、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54、反思与规制:死刑适用方式选择中显性因素规范化研究--以126份故意杀人罪死刑法律文书为样本55、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56、爱钱如命的贪官57、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58、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59、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60、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61、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62、关于从业禁止问题的思考--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63、运用刑事法制理念应对恐怖主义犯罪问题研究--以美军利比亚反恐为切入64、铁窗内悟出人生真谛65、“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66、非法拘禁案中案67、女企业家智斗绑匪68、就这样“被酒驾”69、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70、中银巨贪亡命泰国71、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72、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73、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74、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75、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76、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77、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78、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79、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80、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81、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82、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83、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84、“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85、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司法判定--以60个案例为样本86、虚假诉讼罪:概念界定与学理分析87、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下的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基于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化视角的思考88、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9、《刑法修正案(九)》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相关条款的理解适用90、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91、企业犯罪预防中国家规制向国家与企业共治转型之提倡92、从《刑法修正案(九)》看我国死刑制度的进步93、论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解释94、P2P网贷与金融刑法危机及其应对95、《刑(九)》有哪些变化96、大数据技术在预防官员贪腐犯罪中的应用97、民营企业民间融资法律风险探析--以“刑民界分”为切入点98、论刑法中的精神病辩护规则--以美国法为范例的借鉴99、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几点思考100、中立的帮助行为101、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102、关注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罪103、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政治影响、政治空间与防范104、破坏性不当注册行为及其刑法应对--以互联网信息商务平台的经营模式为例105、合肥求职女连喝四场酒身亡老板被批捕106、无力支付只要逃匿便可成罪107、关于刑法修正案的思考108、侵占不法原因受托之物的行为定性109、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研究110、浅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111、走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修改与完善--《刑法修正案(九)》第41条的理解与适用112、行政与司法联动重拳打击恶意欠薪113、为劳动者个人信息“加密”--《刑法修正案(九)》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警示114、围标串标电梯公司老板获刑8个月115、支付11万,劝退竞标者五人围标串标获刑116、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117、解构与续造: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研究118、骗子也玩大数据你遭遇信息诈骗了吗119、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120、简议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121、刑法中从业禁止的具体适用122、刑法报应主义之正当性研究12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兽药违法行为判定条件及处罚规定124、“埋”不住的罪行125、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26、开封联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127、本溪开展打击食品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28、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司法保障129、烟纸店的法律故事130、困境与出路:罪刑法定司法化再解读131、《刑法修正案(九)》要点解读(一)132、闵行区新型金融机构运行状况分析133、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探究--以毒品再犯与毒品累犯竞合的法律适用为例134、房屋动迁领域中“村官”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以上海市某区检察院查办相关案件为例 135、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认定136、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的司法认定137、安全员到底犯的是什么罪138、“死一重伤三”即可入罪--邬燕云谈《法释[2015]22号》要点139、上海食品犯罪走向“链式作业”140、广州设立食品相关犯罪侦查支队141、被索财未获不正当利益的定性142、网销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的形态认定143、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窃电的行为定性144、私分国有资产并侵吞其收益的行为定性145、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刑民界分的规范性思考146、奸淫幼女类强奸案中主观“明知”的审查认定147、利用木马程序删改数据进而窃取钱款之定性148、签发空头支票支付债务的行为定性。

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108

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108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B.可以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C.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证明D.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不应当由检察院进行证明2.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D.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3.周某抢劫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B.人民检察院受理后,认为应当由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不需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C.共同犯罪案件,需要由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按照主犯来确定管辖D.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不附卷4.甲在一天夜班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人抢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犯罪嫌疑人乙移送到检察院。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一经宣布立即生效B.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书送达乙、乙所在的单位和被害人C.公安机关认为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复议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决定D.被不起诉人乙和被害人甲一样有权自收到决定书7日内直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5.曹某因泄私愤于某日晚潜入李某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熟睡中的李某,致使李某全身大面积烧伤,重度毁容。

此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曹某作案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为此,正确的做法是:( )A.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B.县人民检察院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后,向同级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C.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D.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同级人民法院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具有下列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7.某看守所干警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张某被立案侦查。

刑法简答题汇总(完整版)

刑法简答题汇总(完整版)

简答题2、刑法的体系:总则、分则、附则。

两编,后为章、节、条、款、项。

3、刑法的解释:①按效力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

②安方法分: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制解释)4、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罪行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5、什么是刑法基本原则: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并体现我国刑法体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6、罪行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罪行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①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②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7、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具体体现:①定罪上一律平等②量刑上一律平等③行刑上一律平等8、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9、罪责刑相适应的立法体现:①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②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③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制度。

10、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①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和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②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

③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1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12、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中国法制史练习题(《选自司法考试辅导》)

中国法制史练习题(《选自司法考试辅导》)单项选择题1.买卖兵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 )。

A.傅B.别,C.质D.剂2.西周法官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叫做( )。

A.“五刑”B.“五听”C.“五行”D.“九刑”3.秦朝强制男性犯人服修城墙、女性犯人服舂米的劳役,这种刑罚称为( )。

A司寇B.鬼薪,白粲C.城旦,舂D.迁4.秦朝法律中对轻微罪适用的强制缴纳定财物的刑罚是( )。

A赀刑B.赎刑C.夏作D.罚作5.最早确定“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皇帝是( )。

A汉武帝B.汉文帝C.汉献帝D.汉宣帝6,“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 )A.《晋律》B.《魏律》C.《唐律》D.《北齐律》7.首创流刑五等之制的是( )。

A.《北周律》B.《北齐律》C.《新律》D.《晋律》8.唐朝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A,刑部B.御史台C.大理寺D.中书省9.“诸断罪而无正条者,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是唐律中( )的规定。

A. 类推B.法律适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10.宋代不计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A.举取B.举债C.负债D.出举11.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没有以下哪些A.依法案有议、请、减等特权的不得刑讯B.老小废疾不得刑讯C.女犯不得刑讯D.拷囚不得超过三次12.中华法系形成—个完整的体系是在()A.隋朝B.唐朝C.清朝D.明朝13.宋朝路一级设置的司法机关称( )A.提刑按察使司B.提点刑狱司C.肃政廉访司D.行御史台14 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

A.明德慎罚B.刑无等级C.重典治国D.德主刑辅15 明朝中央审判机关是( )。

A.大理寺B.刑部C.都察院D.御史台16 廷杖制度设立于( )。

A.隋朝B.唐朝C.元朝D.明朝17.明代地方省一级的司法机关是( )A.提刑按察使司B.提点刑狱使司C.肃政廉访司D.通政使司18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 )A.《大清例律集解附》B.《大清新刑法》C.《大清会典》D.《大清律例》19.“奸党”之条首创于( )A.秦律B.汉律C.元律D.明律20.明朝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审理重囚的制度称( )。

刑法交通肇事罪总结

交通肇事罪1 存在的时空范围1 只能发生在交通管理范围之内(指公路水运城市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注意:2003.10.1《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道路扩展为“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车辆运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用于公共通行的地方”2发生的空间范围要求在交通运输活动中交通工具:陆地行驶的机动车辆、内河或海上违规驾驶操作的轮船1、如果单位领导、车辆承包人等司机的上级主管人员,强令司机违章驾驶,强行超车,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是本罪主体2、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车辆所有人,承包人、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的,以交通肇事罪共犯论处3、在偷开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撞坏车辆成立交通肇事罪4、车主将自己的机动车交给醉酒者、无驾驶资格得人驾驶,没有防止伤亡结果发生的驾驶者与车主均成立交通肇事罪5、在高速公路上实施拉车乞讨等行为,引起交通事故,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注意: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能构成本罪主体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1、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但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能认定本罪2、行为人虽造成严重结果,但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不能认定本罪3、行为人与被害人均有责任时,如果行为人对事故不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不能认定本罪2、逃逸问题性质1行为人交通肇事重伤一人并且承担主要责任,此时逃逸,成立本罪定罪情节2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逃逸,量刑情节3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后,被害人身受重伤,行为人不履行救助义务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死亡的,此时逃逸,量刑情节类型1消极逃逸、逃离现场一走了之,只是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交通肇事一罪2积极逃逸、肇事后逃逸时采取了积极的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死亡,逃逸本身可能又触犯新罪名情形:1荒郊野外人迹罕至处抛弃2路坑下、水沟中3多次碾压4为了逃逸而不顾周围围观群众的拦截而横冲直撞,又撞死撞伤数人此罪与彼罪的界限1、过失破坏交通工具,导致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结果的应认定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2、行为人利用交通工具故意杀害或伤害他人,应认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对于符合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罪数问题:在盗窃他人机动车过程中或盗窃后,违法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仅限于过失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已经发生事故后逃跑过程中又因过失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也属因逃逸致人死亡发生事故后,将被害人隐藏、抛弃,致人死亡或残疾,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133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想象竞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行为,违章后果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作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果关系:如果发生了没有必要抢救的安全事故(结果不可能扩大或加重)不成立本罪罪数问题: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救助他人生命、身体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救助义务,导致他人死亡伤害,应认定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设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表现为:不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分140-231,八节,92条文,108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九罪、行为对象:一个数额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四个危险犯(假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卫生标准食品、医药器械)其余都是结果犯单位可以构成本节规定犯罪150 双罚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存在死刑140 倍比罚金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较大(5万)的行为注意1、伪劣产品未销售的,货值金额达到140条规定的销售金额的三倍以上,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2、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累计计算3、生产者:产品的制造者、加工者4、销售者:批发商、零售商、直接销售商,无需考虑资质主观方面:故意认定:1、罪与非罪1、是否达五万以上2、主观上是否处于故意2、竞合的认定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141-148之罪,则一重罪处罚3、共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还为其提供便利(生产到销售中任何一个环节)贷款、资金、账户、发票、证明许可文件、场所、运输、保管、邮寄、4、牵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择一重罪处罚4、数罪并罚实施本节之罪,又以暴力、胁迫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如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假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仅限于人体药品或非药品,即当行为人将某种物品假冒为对人体使用的药品时,就是假药,而不管这种药品实际上能否用于人体,假农药、假兽药,不构成本罪共犯1、医疗机构明知是假药而使用或销售成立本罪,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2、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犯论出贷款、资金、账户、发票、证明、许可文件、场所、运输、保管、邮寄、设备、仓储、技术、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广告等宣传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非法经营罪、非法行医罪、非法采供血、择一重罪处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劣药,依法从重处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瘦肉精养殖或销售此产品成立本罪,明知是此商品区别:本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1、行为方式:生产销售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投放危险物质2、行为条件:客观的生产销售活动中实施的行为;一般与生产销售无关3、主体条件:已满16周岁的、单位;已满14周岁、单位不能成为其主体走私罪10个罪+347走私毒品罪=11个走私罪注意走私各罪构成中的不同的进或出口的行为方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的行为应缴税额:进出口货物、物品应缴付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数额犯走私特定的物品-行为犯走私方式:瞒关(隐瞒不报的方式)绕关(非海关进出口)闯关变相走私: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的进口保税、减税、免税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间接走私:1、直接从走私人员非法收购走私进出口货物,数额较大2、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而没有合法证明。

刑事诉讼法


證據禁止法則 禁止特定證據之蒐集、取得、 1. 證據取得之禁止。
提出或採用之法則。 嚴格證明法則 審判程序中關於犯罪事實的 調查與證明,必須使用法律 規定之證據方法,且應踐行 法律規定之調查程序限制。 值的原則。證據能力以自由 心證為前提,無證據能力之 證據自無自由心證判斷。
自由心證原則 關於如何評價證據之證據價 1. 審判筆錄之特別證明力。
扣押
– 1.附帶扣押(刑事訴訟法137-檢察官、檢察事 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執行搜索或扣押 時,發現本 案應扣押之物為搜索票所未記載者, 亦得扣押之。 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三項之規定, 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
9-3訊問被告與緘默權
• • • • 緘默權 禁止刑求 審判階段 證人也有不自證己罪權
強制處分,於必要 非強制處分,限於檢 時得解剖屍體 視屍體之狀態 必須辦理
性質
應否辦理 得斟酌情形定之
9-9認罪協商
• • • • 美國認罪協商制度 認罪不需要證據 少數案件才有陪審團 台灣的認罪協商制度
認罪協商程序流程
被 告
犯非死刑、無期徒 刑或最輕本刑三年 以上有期徒刑或高 等法院管轄第一審 之案件
依證據與待證事實之關係
1. 原始證據:與要證事實具有原始關 係之證據,又可分為: (1)原始之直接證據:例如證人目擊 殺人嫌疑犯一刀殺死被害人。 (2)原始之間接證據:例如證人目擊 殺人嫌疑犯於案發前後曾出現在 命案現場。 2. 傳聞證據:由間接傳聞而來的證據: (1)傳聞供述:審判期日以他人之供 述為其陳述內容。例如:我曾聽 某乙說他親眼看見丙殺丁。 (2)證據書類:證人在審判期日外所 作陳述及筆錄。例如:警訊筆錄、 檢訊筆錄、供述錄音帶等。
第一審言詞辯 檢察官徵 論終結前 詢被害人 簡易判決處刑 之意見

3.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国安全的行为。 具体包括《刑法》第102条——112条规定的种种行为。 这类犯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上述条文规定的任何一种 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都构成犯罪既遂。甚至在 一般犯罪中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在这里也称为具体的犯罪 实行行为,如:分裂国家罪。对于犯罪方法、手段,大部分 条文无限制,但是有的则限制为特定的方法,如:武装叛乱、 暴乱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背叛国家罪
(二)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界限 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犯) (三)处罚 依照刑法102、113、5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 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 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一)概念和构成要件 3、本罪要件:一般主体 即任何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 体。 4、主观要件:直接故意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二)本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此问题上,特别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群众闹事的 界限。本罪的行为人具有破坏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 义制度的目的。而一般的群众闹事的起因往往是由于对党和 国家的某些政策不了解,或者提出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未能得 到满足,或者有关部门对某些问题处理不当致使矛盾激化等, 但都不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对于群众闹事应以说服教 育为主,对于个别借机进行犯罪活动并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人, 依法予以惩处。
四、武装叛乱、暴乱罪
(三)本罪的处罚 1. 根据刑法第104条第1款的规定,犯武装叛乱、暴乱罪,对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 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 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 2. 根据刑法第104条第1款的规定,策动、胁迫、勾引、收买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 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上述法定刑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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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答案: A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B: 民法C: 行政法D: 侵权法答案: A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答案: C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C: 特别法D: 临时法答案: A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

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

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答案: C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

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答案: C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 A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三年B: 四年C: 五年D: 十年答案: C试题1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

A: 一般主体B: 国家工作人员C: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D: 国家机关答案: C试题12: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A: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答案: C试题13: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攻击、立即进行反击。

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

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

王某的行为属于()。

A: 故意伤害B: 过失伤害C: 正当防卫D: 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答案: D试题14: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年。

A: 五B: 十C: 十五D: 二十答案: B试题15:《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A: 5日B: 10日C: 15日D: 20日答案: B试题1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故意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判处()。

A: 徇私舞弊罪B: 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C: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D: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答案: C试题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

A: 玩忽职守罪B: 滥用职权罪C: 拘私枉法罪D: 徇私舞弊罪答案: B试题18: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

A: 行贿罪B: 向单位行贿罪C: 介绍贿赂罪D: 以上答案都不对答案: B试题19: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

A: 贪污罪B: 挪用公款罪C: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答案: D试题20: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

A: 五年B: 十年C: 十五年D: 二十年答案: B试题21: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度,即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A: 三分之一/五年B: 三分之二/十年C: 二分之一/十年D: 二分之一/五年答案: C试题2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A: 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B: 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C: 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三个月D: 原判刑期以上二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答案: B试题23: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

A: 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B: 一个月以上,二年以下C: 一年以下,半个月以上D: 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答案: A试题24:在数罪并罚中,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A: 限制加重原则B: 吸收原则C: 相加原则D: 以上答案都不对答案: C试题25:在数罪并罚中,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拘役最高不能超过(),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A: 二年/一年/十五年B: 三年/一年/二十五年C: 三年/一年/二十年D: 一年/三年/二十年答案: C试题26: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A: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B: 可以免除处罚C: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答案: D试题27: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二B: 三C: 四D: 五答案: B试题28:在一定期限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从事劳动生产,并进行教育和矫正的一种刑罚,被称为()。

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拘留答案: C试题29:对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就近予以监察的一种刑罚,被称为()。

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拘留答案: B试题30: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A: 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B: 十五日以上,十五年以下C: 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D: 十五日以上,二十年以下答案: C试题31:管制的期限为()。

A: 半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B: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C: 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D: 三个月以上,5年以下答案: B试题32: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

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中止B: 犯罪预备C: 犯意表示D: 不构成犯罪答案: B试题33: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

A: 预备形态B: 实行过程中C: 预备形态和实行过程中D: 预备形态和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实行过程中答案: D试题34: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之一是()。

A: 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害的威胁B: 危险即将来临C: 危险行为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而实施D: 只要能避免危险不惜造成任何危害答案: A试题35: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错误的说法是()。

A: 必要限度指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小B: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C: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不应当负刑事责任答案: D试题36: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A: 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B: 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C: 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D: 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答案: B试题3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关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错误的是()。

A: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B: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C: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D: 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负刑事责任答案: D试题38: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应理解为()。

A: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 不构成犯罪D: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答案: C试题39:有关刑法的时间效力范围,错误的说法是()。

A: 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始于生效日,终于废止日B: 在溯及力问题上,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C: 我国刑法在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D: 它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共同构成刑法的效力范围答案: C试题40: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 属地原则B: 属人原则C: 保护原则D: 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答案: D试题41: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行为作斗争。

A: 反革命犯罪B: 流氓犯罪C: 其他刑事犯罪D: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答案: D试题42:刑法是()的法律。

A: 某个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B: 规定阶级压迫的工具C: 国家法律中最重要D: 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答案: D试题43:刑法学是研究()的科学。

A: 刑事法律B: 刑法C: 犯罪D: 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答案: D试题44:有关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的条件应由下列哪个机关直接受理()。

A: 人民法院B: 公安机关C: 人民检察院D: 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答案: B试题45:下列哪种刑罚可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答案: C试题46:下列哪种强制措施不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A: 取保候审B: 罚款C: 监视居住D: 逮捕试题47: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刑事年龄为()。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男22周岁,女20周岁答案: B试题48:我国刑罚主刑中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有选举权的在选举期间可回原住地参加选举的刑种是()。

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劳动教养答案: B试题49: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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