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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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

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火力发电厂典型事故案例汇编火力发电厂是一种以燃煤、燃气、燃油等燃料为能源,通过燃烧产生高温高压蒸汽驱动汽轮发电机发电的设施。

尽管火力发电厂在能源生产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其操作条件复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下面是几个典型的火力发电厂事故案例。

1.污染物泄漏事故:火力发电厂的燃料燃烧会产生大量的气体和废气,其中包括一些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如果对燃烧过程的监控不当,污染物可能会泄漏到周围环境中,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例如2024年,印度北方邦一家火力发电厂的一个烟囱突然倒塌,导致大量的灰尘和污染物泄漏,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健康和环境质量。

2.燃料爆炸事故:火力发电厂使用的燃料通常是易燃易爆的物质,如煤炭、天然气等。

如果在燃料的储存、输送或燃烧过程中出现泄漏、积聚或点火等情况,就可能引发燃料爆炸事故。

例如2024年,伊朗一个火力发电厂的燃料储存罐发生泄漏并点燃,导致罐体爆炸,造成多人死亡和伤亡。

3.供水中断事故:火力发电厂的蒸汽发生器和锅炉都需要大量的水进行冷却和蒸发。

如果供水系统出现故障,供水中断将会导致蒸汽发生器和锅炉无法正常工作,进而影响发电系统的运行。

例如2024年,我国浙江省温州市一家火力发电厂的主供水管道突然断裂,导致厂内停电,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4.电力系统故障事故:火力发电厂的电力系统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电缆等设备,如果这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就有可能引发事故。

例如2024年,日本福岛县一家火力发电厂的发电机发生故障,导致火灾并引发爆炸,造成现场工作人员受伤。

为了防止火力发电厂发生事故,需要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加强对燃料使用的控制和管理,确保燃料的安全使用;加强培训和教育,使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此外,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也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以保障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营。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

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国内外光气事故案例

国内外光气事故案例

二、国内光气生产事故统计与分析1、国内光气生产事故统计我国的光气生产开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已有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企业三十余家,生产规模小,工艺装备水平不高,安全防护措施缺乏。

自从烟台合成革厂引进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以后,才陆续有几家规模较大的光气化产品生产企业。

本报告收集了国内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企业自1964年至2001年间发生的事故共181起。

其中主要是中毒事故,还有一些环境污染和灼伤等事故。

将事故发生部位、事故原因分类统计的结果绘制成频率分布图(见图3-1、3-2),以便于较为直观地进行分析。

图3-1 事故发生部位频率分布图4—光气化反应5—光气贮存6—光气输送7—尾气处理8—光气风机检修9—其它图3-2 事故发生原因频率分布图图中:1—管道、设备缺陷; 2—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3—违章操作; 4—操作不当;5—设计缺陷; 6—安全装置缺乏;7—管理不当; 8—违章指挥; 9—其它。

(1)事故发生部位的统计分析从图3-1可以看出,事故发生部位频率最高的是光气化反应,占事故总数的49.1%,其次是光气合成,占事故总数的24.3%。

究其原因,在光气合成和光气化反应中,所处理物料既有易燃易爆的一氧化碳,又有剧毒的光气、甲基异氰酸酯等,还有强腐蚀性的氯甲酸甲酯、氯气等。

光气化反应的工艺比较复杂,一般要经过光气贮存、输送、胺化、酯化或高温光化、低温光化、缩合等工序,对工艺的要求很严格。

而我国许多厂开始就没有正式的规划和设计,再加上后来厂家自行设计、改造,致使存在的问题愈来愈多。

(2)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从图3-2中可以看出,因管道、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8.1%,另据统计,181起事故中,中毒致死28人,其中属于管道、设备故障及缺陷引起的死亡人数为20人,占66.7%。

这些数据表明,生产设备缺陷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从图3-2还可以看出,属123456789频率 事故原因于人的原因有: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缺陷占21.5%(其中许多是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缺乏使用常识,在此也列入人的原因),违章操作占9.4%,操作不当占12.2%,管理不当占5.0%,违章指挥占1.1%,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9.2%,是造成事故的更为重要的原因。

关于废气处置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9个典型案例析

关于废气处置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9个典型案例析

关于“废气处置设施”生产安全事故的9个典型案例析案例一:江苏昆山市金属制品加工企业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企业主要从事五金件金属表面处理加工,事故车间为铝合金打磨车间,打磨抛光均为人工作业,产生的抛光铝粉由每个工位设置的吸尘罩统一进入除尘系统排出。

一、二层共建设安装8套除尘系统,8套除尘系统室外排放管全部连通,由一个主排放管排出。

事故车间除尘设备与收尘管道、手动工具插座及其配电箱均未按规定采取接地措施。

2014年8月2日7时10分,事故车间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

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

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并发生系列爆炸。

事故当场造成47人死亡,当天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8人,185人受伤。

事故报告期(30天)内共计97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直接原因: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间接原因:(1)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事故车间厂房原设计建设为戊类,而实际使用应为乙类,导致一层原设计泄爆面积不足,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贯通上下两层。

事故车间生产工艺及布局未按规定规范设计,是由企业总经理根据自己经验非规范设计。

生产线布置过密,作业工位排列拥挤,车间内人员密集,且通道中放置了轮毂,造成疏散通道不畅通,加重了人员伤害。

(2)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单位完成。

除尘器本体及管道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未按《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要求设置泄爆装置,集尘器未设置防水防潮设施,集尘桶底部破损后未及时修复,外部潮湿空气渗入集尘桶内。

产品责任归责——过错责任原则案例

产品责任归责——过错责任原则案例

(一)过错责任原则案例2004年5月12日上午,河南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的68米高烟囱施工工程已经完工,36名民工都被叫去拆烟囱的脚手架。

整个烟囱的脚手架约75米高,在脚手架上,36名工人每隔2.5米站一人,从上到下顺着运送拆下的脚手架钢管。

由于前一日下雨,造成脚手架地锚滑脱,致使脚手架从距离地面10米处突然折断,整个脚手架向东北方向倒去。

正在脚手架上作业的工人当时都系着安全带、戴着安全帽,都随同脚手架倒塌而一起被砸在地面,当场造成21人死亡,9人受伤,站在10米以上的工人几乎无人幸免。

这些工人是承包商雇用的一些当地民工,不掌握建筑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没有高空施工的经验,没有经过专门训练。

在施工开始时,工人也提出高空作业的危险,并表示了拒绝参加的态度,但包工的人说,不拆架子就不给工钱,以前的工钱也不给。

强迫工人冒险高空作业,因此造成了这样的惨祸。

这个事故,虽然还没有诉讼到法院,但是这是一个典型的高空作业致害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空作业的行为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就是工业事故,对此,高空作业的行为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事实上,侵权行为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从工业事故中发生、发展起来的。

19世纪初,侵权行为法本来通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过错是必要的要件,没有过错,尽管造成他人损害,行为人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19世纪也是工业革命的时期,由于工业发展的速度极快,而科技发展和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又没有跟上要求,因此发生了很多工业事故,造成了无数的工人的人身损害。

因此,工业革命时期也被称作“机器和事故的年代”。

但是,囿于侵权行为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工厂主往往借口自己无过错,而司法免除他们对工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使无数的受害工人无法获得赔偿而流离失所、生活无着。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为了保护受害工人的赔偿权利,创造了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要对受害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烟囱典型案例范文

烟囱典型案例范文

烟囱典型案例范文烟囱是一种用来排放废气、烟尘和烟雾的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工厂、炉灶和锅炉等工业领域。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烟囱案例。

1.伦敦烟囱伦敦烟囱是英国伦敦市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位于文化与金融中心的伦敦金融城内。

该烟囱建于1884年,高202米,是世界上第二高的煤气烟囱,也是伦敦市区内最高的烟囱。

曾经为伦敦的煤气工业提供服务,如今已经不再使用。

2.美国烟囱美国有许多著名的烟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芝加哥的西德尼·F·莱恩烟囱。

莱恩烟囱建于1923年,高502米,是世界上最高的烟囱。

它属于一座发电厂,为芝加哥市提供了大量的电力。

3.中国烟囱中国的烟囱案例丰富多样,尤其是在工业发展较快的地区。

例如,江苏省南京市的金陵春烟囱就是一个代表性案例。

该烟囱建于1966年,高381米,是当时亚洲最高的烟囱。

它属于一座电厂,为南京市提供了大量的电力。

4.德国烟囱德国的烟囱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例如博兴的拉滕烟囱。

该烟囱建于1924年,高253米,是欧洲最高的烟囱之一、它属于一座发电厂,为该地区提供了电力和热能。

5.加拿大烟囱加拿大的烟囱案例也很有特色,其中最著名的是渥太华的帕尔默烟囱。

帕尔默烟囱建于1961年,高184米,是加拿大最高的烟囱。

它也属于一座发电厂,为渥太华市提供了电力和热能。

总结来说,烟囱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具有排放废气和烟尘的功能。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烟囱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代表性,它们都为当地的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烟囱的设计和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火灾的典型案例

火灾的典型案例

火灾的典型案例火灾是一种危险而令人担忧的灾难,它可以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和损失。

在世界各地,都有许多最具代表性的火灾案例,它们为我们在如何避免火灾和处理火灾事件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教训。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火灾案例。

1. 葛兰素史克公司的火灾事件1996年6月,英国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的斯卡伯勒厂发生火灾,这场火灾造成了23人死亡,96人受伤,造成了几十亿英镑的经济损失。

这次火灾让人们惊讶的是,它的起因竟然是由于工人们在房屋进行维修时,使用了铜锤猛击金属管道,导致了管道破裂,进而引起了气体泄漏,从而导致了爆炸。

这次火灾事件让人们认识到,工业企业应该严格限制使用潜在危险的工具和机器。

2. 瑞典别墅火灾事件2015年,瑞典斯德哥尔摩郊区的一座豪华别墅在夜晚起火,最终导致家庭的十位成员丧生。

这次火灾发生的原因并不明确,但是有可能是由于家电设备故障或燃气泄漏所导致。

这次火灾事件的教训是,值得设法扩大对家庭电器维护和安全检查的关注和重视。

3. 亚马逊火灾2014年,美国亚马逊公司肆虐的火灾导致了巨额的物质损失。

这次火灾原因可能是电器系统故障或燃气泄漏导致的。

这次火灾事件的教训是,企业在设立场所和进行装修时,必须遵循严格的电力和保安措施,防止火灾和其他事故发生。

4. 新加坡加拿大大厦火灾1983年,新加坡加拿大大厦的火灾事件导致了95人死亡。

事发时,大楼内发生大火,烟雾也让疏散变得困难。

这次火灾原因是电器系统故障和建筑材料缺乏安全措施所导致的,对于建筑业来说,这次火灾事件也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教训:当设计和建设建筑物时需要引起重视安全和可持续性。

5. 泰坦尼克号的火灾事件1912年,泰坦尼克号的火灾事件一度成为全球头条新闻。

这次火灾原因是货舱的现代燃烧炉故障所导致的。

事情的起因是烟囱中的煤灰被误认为是普通的灰烬而被丢掉,进而导致了火灾发生。

这次事件也提醒人们,即使用最先进和最先进的设备,也绝不应忽视相关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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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电厂240米烟囱筒身施工案例
一、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开工日期)
合肥发电厂5#机(1×600MW)扩建工程烟囱总高度为240m,已于2006年12月8日正式开工,烟囱设计采用套筒式烟囱,钢筋混凝土外筒,钢排烟内筒。

排烟筒采用钢内筒,内筒外表面作封闭层和隔热层。

烟囱为电厂标志性构筑物,其施工质量的好坏、工程进度的快慢都会直接影响到电厂的整体形象。

为确保本标段工程的工艺质量及工程进度,在烟囱工程施工中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液压翻模施工技术。

二、行业或公司管理现状
烟囱施工工艺目前主要采用以下几种设备技术:
1.液压滑模
优点:工期快,无冷接缝,成本投入较小。

缺点:施工平台易扭曲,坡度不规则,混凝土易拉裂且有滑痕。

2.电动升模
优点:节省钢材,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缺点:设备较笨重,成本投入较大,工期较长。

3.液压翻模
优点:施工工艺先进,安全性能好,外观质量易控制,成本投入适中,工期较快。

由于我公司属于大型火电安装公司,具备火电厂建设总承包资质,但对于像烟囱类的特殊构筑物施工,没有自己独立的施工能力和设
备,只有通过设备租赁、劳务分包的形式,吸引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合作施工。

我公司经过多年的施工实践,在总结液压滑模、电动升模施工火力发电厂钢筋混凝土烟囱的经验基础上,提出在合肥电厂烟囱施工决定采用吸收两者优点的液压提升翻模工艺。

三、策划标准及资源配置情况
合肥发电厂5#机(1×600MW)扩建工程烟囱施工要求在安徽省达到标杆工程,不仅是内在实体,更要求外观质量能做出亮点。

鉴于以上标准,目前的施工班组人力资源配置有很丰富的施工经验,曾施工过江西吉安电厂240米烟囱、江苏泰州电厂240米烟囱、江西丰城电厂240米烟囱、江苏利港电厂240米烟囱等。

机械设备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液压提升设备并订做了两套全新翻板钢模。

四、实施主要措施
根据合肥发电厂#5(1×600MW)扩建工程(A标段)施工合同要求“0米以上外露混凝土结构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由于烟囱属于高耸特殊构筑物、上部结构混凝土无外装饰,所以我们前期对上部结构施工方案策划进行充分考虑,为如何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提出很多要求和规定,如:模板的选用、混凝土原材料的选材标准、施工措施进一步改善等等,这些种种措施都充分说明我们的宗旨就是要必须满足业主在合同中提出的要求,要做到充分履行合同。

在我们前期策划的不断进行中,业主又提出要求:不但要达到清水混凝土标准而且还要做出亮点,要求整个烟囱上部混凝土外观看上
去能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于是我们又参考公司内部其他项目部经验并也联系其他地区和单位好的烟囱施工方法,最后我们提出在烟囱每一模水平缝的位置增加一腰线条(120mm宽、12mm厚,两侧为45
度斜角),这样不但能起到美观的作用还能利
用“大缝遮小缝”的特点削弱水平缝可能由
于错缝、漏浆造成的瑕疵。

我们根据这样的
优化方案在现场一共做了4块样板墙,在不
断的总结和改进中争取做到完美,右图为最
后经各方认可的样板:
原来我们根据优化方案只考虑到腰线条仅做到航空色标位置,因为航空色标是要涂刷面漆,不必要再做清水混凝土。

但是我们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认为烟囱到顶和开始刷航空色标的间隔时间很长,造成那段时间整个烟囱外观就很不统一和不协调,严重影响整体感观。

最后我们决定将腰线条一直施工到顶,虽然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而且影响了正常的工期,但从业主和整个工程角度考虑还是认为我们的决定是正确的。

五、成效及预期目标(要有数据)
从前几模的施工质量观察分析,认
为此烟囱能够做到清水混凝土标准,
特别是模板错缝都控制在1mm范围
内,表面的色泽一致、光洁度很好,
横缝腰线条位置保持水平、过渡自然。

竖缝也在一直线上。

如果一直受控,那么烟囱整体的外观施工工艺的预期效果则能达到前期策划目标,并会让业主感到非常满意。

六、启示(教训、管理方面、以后工作等方面)
1.前期的策划很重要,策划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标准的高低。

2.施工标准设定的高低会影响实体的工艺质量的高低。

3.服务理念的提升要从业主的角度来对待工程实体,真正做到三个
层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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