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解读(上)90分

合集下载

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一)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10月13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105]号),对合格投资者有如下规定:一般规定: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特殊合格投资者的规定:第十三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1、2、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二)对穿透核查规则的理解1、只对依据法律规定登记为非法人形式的单位投资者穿透核查最终投资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此类情形不包括公司以及其他登记证明显示为独立法人的单位;2、穿透核查是指全面考察直接投资人的最终出资人,一直穷尽到最终出资人为自然人、公司等法人或前述第1、2、4类特殊合格投资者时为止.3、已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是否还需要穿透和合并计算:该问题实际上可以再解读为已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是否属于前述第2类特殊合格投资者。

穿透核查规则目的在于防止管理人通过设置多层结构规避合格投资者限制,而经备案的基金之合格投资者已符合合格投资者规定,不存在规避的情形,因此,经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

(三)参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16日发布《机构业务问答(一)——关于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拟挂牌公司股权有关问题》,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以私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范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最新)1、[单选题]下列关于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表述中,正确的是()。

A.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B.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C.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可以个人名义募集并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D.如参与募集业务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及三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则无需参加后续执业培训【答案】B【解析】《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2、[单选题]目标企业在进行涉及公司知识产权的交易前,应事先获得投资人的同意,否则可能违背了投资协议中的()。

A.保密条款B.回购条款C.优先认购权条款D.保护性条款【答案】D3、[单选题]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构成要素中的内部环境不包含()A.组织结构B.员工道德素质C.内控文化D.风险控制【答案】D4、[单选题]甲为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 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公布、修订的管理办法
01 办法修订
03 修订说明
目录
02 办法全文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文件。
2023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修订后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 1日起施行。
2018年4月,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同年10月,为落实《指导意见》,证监会发布资管规定。《指导意见》及资管规定发布以来,证监会 持续推动行业私募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平稳转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除少量按照监管政策允许进行个案处理的 产品外,绝大多数存量业务已完成规范整改,行业风险显著降低,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私募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 源,进入规范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第五十四条资产管理合同需要变更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投资者和托 管人的同意,保障投资者选择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权利,对相关后续事项作出公平、合理安排。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自资产管理合同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第五十五条资产管理计划展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托管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资产 管理合同的约定; (二)资产管理计划展期没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展期的,还应当符合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成立条件。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管理计划终止: (一)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届满且不展期; (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被依法撤销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且在六个月内 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1.30•【文号】中基协字〔2022〕37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22〕37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提升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现就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本通知所指经营异常机构,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按照《公告》应当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异常经营情形。

(二)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中基协字〔2021〕107号)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且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情形。

(三)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未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选择机构类型的情形。

(四)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含QDLP等试点机构)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五)除第(四)类情形外,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过12个月持续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六)被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认定为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或被认定为经营异常,且建议协会启动自律处置程序的情形。

(七)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情形。

根据《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中基协发〔2015〕14号)在协会疑似失联公告发布后,符合失联找回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适用本通知。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穿透核查计算及分析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穿透核查计算及分析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得穿透核查计算及分析内容:慈航资本摘录一、“穿透核查”及投资者人数穿透核查,穿透核查主要就是为了防止高风险产品向低风险承受能力客户错误销售,防止金融机构通过结构设计规避监管,从宏观审慎角度防止因监管盲区发生系统性危机。

简单说来,穿透就是为了保证金融消费者信息透明与监管信息透明。

对合格投资者人数得穿透核查能有效监管投资活动,防止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限制如下:公司型基金:有限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信托(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注:由于目前尚未实现统一监管,还存在一些未按照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得私募类信托(契约)型基金。

例如信托计划,按中国银监会现行规定,单个信托计划得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得自然人投资者与合格得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资产管理计划,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得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得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对合格投资者进行“穿透核查”得相关法律法规(一)合格投资者得界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2016年4月15日发布),私募基金得合格投资者就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得机构与个人: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得机构;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得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除此之外,《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以下五类特殊得合格投资者:(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得私募基金产品;(3)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得金融产品;(4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得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与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得其她投资者。

C15010中国证券协会远程培训 私募投资基金 课后题+答案一套

C15010中国证券协会远程培训 私募投资基金 课后题+答案一套

C15010《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解读(上)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的是()。

A.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B. 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C.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D. 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二、多项选择题2. 下列有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说法正确的是()。

A. 本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不设行政审批,以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B. 本办法体现了与监管公募相区别的适度监管的立法原则C. 通过建立健全发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击非法集资,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D. 通过经营机构建立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安排,监管机构建立统一监测系统,促进市场规范运作,防范市场风险外溢您的答案:C,A,B,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三、判断题3.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规定。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4. 由于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具有的不同风险特点,所以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5.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类养老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其资金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且可以用做长期投资,视为合格投资者。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批注:6. 创投基金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但因具有高风险性和规模不经济性,故需要给予特别扶持,同时,为实现政策扶持目标,有必要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特别监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共四十一条,分为总则、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 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及附则十章。
(一)关于调整范围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国九条和中央编办通知的规定,结合我会监管职能,《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 和私募股权基金,以及市场上以期货、期权、艺术品、红酒等为投资对象的其他种类私募基金均纳入调整范围, 将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为“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 标的”。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办法》实施前的私募基金,其投资运作依照原有基金合同执行;《办法》 实施后的私募基金,其投资运作应当依照《办法》规定执行。
正式发布
实施《办法》的两大 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明确的 五项制度安排
《办法》主要体现的 三大特点
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办法》没有采纳 的三大意见
《办法》主要作出 的八项修改
《办法》发布实施 后的要求
一方面,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 发22号)、《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职责问题意见的函》(编综函字61号)和为《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号)提供操作性管理规则,确立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 适度监管制度,促进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4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7号)(以下简称“新国 九条”)中明确提出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并要求按照功能监管、适度监管的原则,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资产 管理计划、私募集合理财产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监管标准。考虑到《条例》出台还 有个过程,为适应私募证券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监管需要,促进各类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落实新国九条的要 求,我们研究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以证监 会部门规章形式发布实施。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3套_背题模式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3套_背题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3套(99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13套1.[单选题]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基本原则中,( )是指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洁的反洗钱措施。

A)风险相当原则B)同一性原则C)自主管理原则D)动态管理原则答案:A解析:风险相当原则是指证券公司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2.[单选题]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因果关系,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

A)双边法律关系与多边法律关系B)确认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C)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D)纵向法律关系与横向法律关系答案:C解析:按照不同法律关系之间的因果关系,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选项C正确。

3.[单选题]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证券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A)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可以录音B)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依法保存C)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而记录人没有签字硬性要求答案:C解析: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4.[单选题]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最近( )个月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单项选择题
1.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口径登记备案基础
上的重点监测”作为立法原则,下列不属于该原则要求内容的是()。

A. 各类管理规模不等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均统一到基
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
B. 基于协会登记备案信息,证监会主要对管理规模较大
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重点监测
C. 不同类型管理人选择加入不同专业委员会接受行业自

D. 对管理规模较小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问题导向,主
要基于证交所等监测信息、投资者投诉、社会举报、舆情监测等线索进行风险监测;依据风险监测信息,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2. 下列有关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说法正确的有()。

A. 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
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B.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为私募
基金办理备案手续
C.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
案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D.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
告破产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您的答案:A,C,B,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三、判断题
3.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
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规定。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由于不同类型私募基金具有的不同风险特点,所以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5.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类养老基金和社会公益基金,其资金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且可以用做长期投资,视为合格投资者。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创投基金通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但因具有高风险性和规模不经济性,故需要给予特别扶持,同时,为实现政策扶持目标,有必要对其投资领域进行特别监管。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任何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的,都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0.0
8. 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并通过网站公告。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9. 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10.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相结合确定为立法原则之一,其中规则监管的优点在于便于市场把握和监管层依法执法,缺点则在于过于僵化,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而原则监管的优点在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试卷总得分:9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