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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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学校教代会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织。

2. 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二、代表构成与产生1. 代表构成:教师代表应占60%以上,其他职工、管理干部和校领导代表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 代表产生: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三、教代会职权1. 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和批准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等重大事项。

3. 审议和通过学校的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等。

4. 审议和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5. 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四、教代会会议制度1. 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 教代会会议应提前通知代表,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3. 教代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会议有效。

五、教代会工作机构1. 教代会工作机构是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2. 工会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代表素质。

六、教代会监督与保障1. 学校应当为教代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2. 学校应当支持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

3. 教代会代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言论自由和人身安全保障。

七、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校教代会工作机构。

通过以上实施细则,学校教代会将更好地发挥其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提供有力保障。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教代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二、背景教代会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具有重要的决策和监督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组织结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教代会主席负责主持教代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协调教代会的日常事务。

2. 教代会委员会教代会委员会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学科代表组成。

教代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育事务的重大问题。

四、职责和权限1. 教代会主席团的职责和权限(1)召集和组织教代会会议;(2)制定教代会工作计划和议程;(3)协调各委员会的工作;(4)代表教代会与学校其他组织和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2. 教代会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1)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育事务的重大问题;(2)审议和决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3)监督和评估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4)提出有关学校教育事务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作程序1. 教代会的召开(1)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教代会会议由教代会主席团召集,提前通知预会人员,并发布会议议程;(3)教代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2. 教代会的议程(1)教代会议程由教代会主席团制定,并提前通知预会人员;(2)教代会议程包括听取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审议规划和决策等内容。

3. 教代会的决策(1)教代会委员会对学校教育事务的决策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允许方可生效;(2)教代会的决策应当遵循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六、监督和评估1. 教代会委员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2. 学校领导对教代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催促,确保教代会的决策得到有效的执行。

七、总结教代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决策保障。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旨在促进教职工的民主参预和共同决策。

为了确保教代会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

二、组织结构1. 主席团主席团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主持教代会的会议,保证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2. 代表选举教代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

代表的选举应该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3. 分组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协调教代会的工作,可以设立分组委员会,如财务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等。

分组委员会由代表自愿组成,负责研究和提出相关议题的建议。

三、职责和权力1. 决策权教代会有权制定学校的重要决策,如学校的发展规划、预算安排、人事任免等。

决策过程应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民主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2. 监督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教学质量、师德建设、学生管理等。

代表可以通过提问、议案等方式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推动学校的持续改进。

3. 代表权教代会代表是教职工的代表,应该积极听取教职工的声音和意见,反映他们的利益和诉求。

代表应该主动与教职工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争取权益。

四、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教代会应该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议题。

会议可以根据需要分为常规会议和暂时会议,确保代表们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2. 决策程序教代会的决策应该经过充分讨论和民主表决,确保代表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

决策结果应该通过会议记录和公告等方式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3. 信息公开教代会的工作应该公开透明,代表应该及时向教职工通报会议情况和决策结果。

学校也应该向代表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保证代表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五、评估和改进为了不断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果和代表的履职能力,应该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采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员工的代表机构,旨在促进教职员工的参与和民主决策,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教代会的运作,制定本《教代会实施细则》。

二、组织架构1. 教代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2. 教代会代表:由学校各部门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员工的利益和意见。

3.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和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研究和决策各项事务。

三、职责与权力1. 提出建议:教代会代表有权提出与教育教学、教职员工权益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2. 监督与评估:教代会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参与决策:教代会代表有权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表决。

4. 信息沟通:教代会负责向教职员工传达学校的政策、规定和决策,并收集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制度1. 定期会议: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讨论学校重要事务。

2. 临时会议:主席团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讨论紧急事务。

3. 决议表决:教代会代表在会议上进行表决,决议需经过过半数代表的赞成方可生效。

五、选举与任期1. 选举程序:教代会代表由各部门教职员工自行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2. 任期:教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六、工作机制1. 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重要事务。

2. 工作报告:教代会主席团每学期向全体代表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3. 建议落实:学校领导应及时回复教代会提出的建议,并按照决议要求及时落实。

七、责任与义务1. 代表责任:教代会代表应当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保密义务:教代会代表应当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3. 参与义务:教代会代表应积极参与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八、评估与改进1. 评估机制:学校领导应定期对教代会的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理性。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教代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代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代会的组织结构、成员选举、会议程序、议题讨论、决策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结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工作。

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协调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教代会议程和工作计划。

3. 专门委员会教代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如教学改革委员会、师德师风委员会等,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负责研究和提出相关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成员选举1. 选举程序教代会的成员由各学科教师选举产生,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

选举按照“先提名、后投票”的原则进行。

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有在职的学科教师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被选举为教代会成员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素质。

四、会议程序1. 召开会议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所有成员。

会议可以通过线下或者线上形式进行。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包括主题报告、专题讨论、提案审议等环节。

教代会成员可以提前向常务委员会提交议题。

3.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情况和决策结果。

会议记录应保存并向所有教代会成员公开。

五、议题讨论1. 提案提交教代会成员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交提案,提案应明确表达问题和建议,并提供相关的背景资料和数据支持。

2. 议题讨论教代会成员在会议上对提案进行讨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讨论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尊重多数意见,形成共识。

六、决策方式1. 投票方式教代会成员在会议上对重要议题进行投票表决,采取多数票通过的方式。

投票结果应及时发布。

2. 决策执行教代会的决策应由相关部门和个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执行,并向教代会报告执行情况。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与性质地位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性质与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定义)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规定第五条(权力)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行使下列职权:听取和讨论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和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审议和通过学校教职工提出的关于学校发展的重大建议和提案;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其他需要教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组织领导与分工第六条(组织领导)教代会由学校党组织领导,由工会负责召集和组织。

工会主席担任教代会主席团主席。

第七条(分工)各学院、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教代会代表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收集和提案起草工作。

第五章专门委员会设立第八条(专门委员会)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教学科研委员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等,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六章会议制度与流程第九条(会议制度)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十条(会议流程)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进行,确保每位代表都有发言和表决的机会。

第七章提案与审议程序第十一条(提案)教职工可以向教代会提出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提案。

第十二条(审议程序)提案应当经过代表小组讨论,再由教代会全体会议审议。

第八章监督与评估机制第十三条(监督机制)教代会应当对学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教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代表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利益,共同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事务。

为了确保教代会的顺利运行,制定一套细致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教代会实施细则的五个部分。

一、教代会选举程序1.1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教代会选举应在学期开始之前进行,确保代表能够全程参与学校决策。

选举地点应该方便所有代表的到达。

1.2确定选举资格和程序:明确代表的资格要求,例如学生代表应为在校学生,教职员工代表应是全职教职员工。

选举程序应包括提名、候选人演讲、投票等环节,确保选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1.3选举结果公布和申诉程序: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公布,以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设置申诉程序,以便代表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

二、教代会议程安排2.1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教代会会议应在学期内定期召开,确保代表能够及时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会议地点应方便代表的到达和参与。

2.2制定议程安排:会议议程应提前发布,明确每个议题的内容和讨论时间。

代表可以提前准备并发表自己的观点。

2.3确保会议秩序:会议应有主持人负责控制会议进程,确保每个议题都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同时,代表应尊重会议纪律,遵守会议规则。

三、教代会决策机制3.1多数决定原则:教代会的决策应采用多数决定原则,即超过半数的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代表的多数利益。

3.2提案和辩论:代表可以提出自己的提案,并在会议上进行辩论。

通过充分的辩论,可以确保决策的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3.3决策结果的执行:决策结果应及时执行,相关部门应配合教代会的决策,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教代会工作报告和评估4.1工作报告内容:教代会应定期向学校和代表们提交工作报告,包括教代会工作的进展情况、决策结果的执行情况等。

4.2工作报告形式:工作报告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报告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教代会(教师代表大会)是学校中教师的代表组织,旨在促进教师的参与和民主管理。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代会的职能和权力,制定教代会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教代会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规范教代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职责权限,确保教代会能够有效履行其代表教师利益的职能。

三、组织结构1.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工作,制定议程,组织会议,处理会议决议等。

2. 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教代会常务委员会由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重要议题的讨论和决策,监督教代会工作的执行情况。

3. 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是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的,代表教师的利益和意见。

代表的选举方式和任期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四、职责权限1. 提出建议和意见教代会代表有权提出关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待遇和福利、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2. 参与决策教代会代表有权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决策过程,确保教师的声音得到充分听取和考虑。

3. 监督工作执行教代会代表有权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的落实、教师待遇和福利的保障等,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符合教师的利益和需求。

4. 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教代会代表有权组织和推动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运作方式1. 定期会议教代会应定期召开代表大会,讨论重要议题并作出决策。

会议的召开时间、议程和决策程序应提前通知所有代表。

2. 会议记录和公示教代会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公示于学校内部。

3. 信息交流和沟通教代会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与教师群体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教师的需求和意见。

4. 合作与协调教代会应与学校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与协调,共同推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六、评估与改进教代会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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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组织教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协助学校开展工作,保障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的权利机构。

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

依靠全体教职工搞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培养出高质量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面向21世纪为把我校建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医科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对学校加强管理和统一指挥教育教学的职权。

校长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代会制度。

以及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二章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教代会根据国家政策和法令的要求,在校内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讨论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讨论审议通过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三)讨论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方案、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教职工福利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

(四)评议、监督学校各级行政干部,建立每两年评议一次的制度,对工作卓有成效、有业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工作不负责,有失误或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或予以免职;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八条校长应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实施教代会
通过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处理教代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教代会要支持和尊重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权,维护教育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

第十条教代会在学校内具有下列职责:
(一)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部门行使职权。

教育教职工遵纪守法,要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任务,促进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二)努力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

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凡是本校享有公民权利的正式教职工,均可以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由学校直属的院、系、部等单位,由教职工真接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应由教师、管理人员、工人、领导干部组
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65%,工人不少于10%,领导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5%,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5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按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推选团长、副团长。

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撤换和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自主、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有参加关于学校决策讨论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有权对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质询;
(四)有权就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而遭到压抑、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教职工代表必须是思想活跃,关心学校大事,敢于发表意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

第十七条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应做为职工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但一定要由教职工群众直接选举产生。

选上就当为代表,选不上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八条召开教代会时,由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教师、工人、管理人员和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领导干部不超过20%。

第十九条教代会每3--5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方可有效。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

第二十条教代会要遵循“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围绕学校自身的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办学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和大多数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一条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参加工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

其主要任务是:审议提交教代会的有关议案;在教代会期间,根据大会授权,可以审定属于本工作委员会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工作。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学
校工会委员会召开教职工推荐的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五章教代会与工会
第二十四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委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保证执行实施;
(三)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团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或组织代表讨论,必要时可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保障教职工和代表的正当权益,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六)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学校违反教代会制度和其它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保障和维护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教育部、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发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制定。

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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