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征地拆迁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然而,征地拆迁中常常出现各种困局,如农民被迫流离失所、政府补偿不公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一、问题分析征地拆迁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协调好农民和政府的利益。
首先,农民需求土地来满足其生计需求,但政府却需要土地用于城市化和经济建设。
其次,征地拆迁涉及的利益关系非常庞大,包括政府、开发商、当地居民等众多利益相关方,如何分配合理的补偿是一个难题。
再次,目前征地拆迁的制度缺陷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不统一,流程复杂等。
二、应对策略针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建立良好的意识形态政府应该正确认识征地拆迁的本质和目的,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农民了解国家经济建设和城市化的重要性,让农民理性对待征地拆迁。
2、提高补偿标准政府要制定公正、透明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和其他受影响的群体得到公正补偿。
同时,政府还可以实施多种措施,如提供就业机会、安置住房等,来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民的生计保障。
3、完善征地拆迁制度政府可以对征地拆迁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让其更加规范、公正、透明。
例如,可以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防止恶意拆迁,同时建立相关的诉讼体系,让农民有更多的维权途径。
4、加强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征地拆迁的重要环节,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打击不良中介和黑中介,同时要加强对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5、注重舆论引导征地拆迁涉及到各方利益,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政府应该注重舆论引导,加强口碑管理,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与理解。
三、结语征地拆迁是城市化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要让农民和政府的利益协调好,就需要加强对充分协商和正确管理。
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对农民的关怀和保护, 建立起新型征地拆迁制度,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土地征用中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案

土地征用中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土地征用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来支持城市建设和发展。
然而,在土地征用实践中,常常伴随着许多缺陷和问题,比如土地征用程序不严谨、政府部门权力过大、政府补偿不公等。
本文将对土地征用中的这些缺陷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以提高土地征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一、土地征用中缺陷分析1.程序不严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缺乏明确的程序和规定,导致土地征用的权力被滥用。
特别是在人民群众的土地权益和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人民群众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征用不公的问题。
2.政府权力过大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部门强制推动土地征用事宜,使得被征地的村庄无法拒绝土地征用的程序,使得政府的权利过大,不能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此外,导致政府过分集中控制征地的过程,民众的意见无法有效整合到政策实施中,从而人民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3.政府补偿不公在土地征用实践中,政府往往通过对被征地村庄的优惠政策和补偿来减轻民众由于土地征用造成的损失。
然而,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很少公平地给出补偿的原则,往往各村庄之间的补偿差异非常大。
而在土地征用中,政府使得部分地区得到夹带利益,而且会在征地后取得更大的收益。
二、改进方案1.严格规定程序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过程中程序不严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在土地征用的过程中更加注重规定程序,对于土地征用的标准、程序、适用条件等方面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土地征用的公正性,最终使得越来越多的被征地居民能够得到充分的权利保障和保护。
2.确保民众参与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过程中政府权力过大的问题,政府应该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利益,并且加强与地方协商和沟通。
需要加强民主监制机制,提高民众对土地征用政策和兴建项目的参与度,确保土地征用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与民众的合理意见顾虑相衔接,实现民主征用,降低征收成本。
3.建立公平的补偿机制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合理地给予被征地居民补偿。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摘要:《土地管理法》以法的形式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改革,提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概念和规定。
2020年11月以来,自然资源部、省、市先后出台操作细则。
目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逻辑和法理基础已相对清晰,但在实施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目的,并从范围划定、考核标准等方面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成片开发;范围划定;考核标准一、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目的(一)发挥政府主导优势,促进社会公平一方面,成片开发为城镇化、旧城改造等留出了制度出口,有助于继续发挥政府主导土地利用的制度优势。
另一方面,成片开发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公共属性,通过土地征收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公平合理的征拆安置补偿,使土地增值回归社会公众,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
(二)践行“规划先行”理念,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落地首先成片开发政策的首要目标在于实现对以往零散的、碎片化的土地开发利用进行整合、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也意味着践行“规划先行”的理念。
一方面成片开发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另一方面,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其次,成片土地开发可以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落地,通过完善基础服务设施增强民生福祉,通过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造条件,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成片开发是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手段。
通过成片开发这一政策工具,明确城市近期建设、招商、投资重点区域,以及道路、学校等设施配套需求,实现集中集约、集聚高效、有序发展、建一片成一片。
(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成片”土地具有整体连片、容纳建设项目多的特点,政府能够对一定规模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出让或划拨以及统一管理,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发挥规模效应;“开发建设”区分基础设施与具体建设项目,有利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和配套性,顺应土地多元价值,协调建设项目多样需求。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简版)

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征地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几年来,在推进城市化、加速城市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的工作进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征地拆迁问题。
在很多地方,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经常性的主要工作,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直接牵扯到地方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的利益,因此日益成为当前各种矛盾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当前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表现在政府方面,主要是违法征地、未征先占、以租代征以及未按法律规定进行补偿、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等问题。
表现在被拆迁户方面,主要是嫌补偿低,乱搭乱建乱装修乱栽树,以尽可能多地套取补偿款。
具体问题如下:1、由于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很多地方普遍存在未征先占、以租代征、强迫流转等问题。
据统计和估算,国家分配给一个中等县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大约200亩,而各个县实际上占用的土地,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每年都在近万亩,这些被占用的土地大都是基本农田。
以此推算,全国每年新占用耕地约在2000万亩左右,5年就要减少近1亿亩耕地。
而所谓的土地开垦复耕、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等,纯属文字游戏和掩耳盗铃,对控制耕地的被占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相反成为地方上滥占耕地的借口。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不按法律规定办事,补偿太低。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以旧换新,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同区位新房价格进行补偿,拆迁户有选择补偿形式的权利。
但是,在一些地方,为了帮助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政府往往站在开发商一边,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就按旧房的评估价补偿,而评估价往往压得很低。
被拆迁户为了不至于损失太大,只好放弃选择货币补偿,不情愿地选择旧房换新房。
但是,被拆迁的旧房面积往往小于新建住房的面积,拆迁户还需支付巨额差价,加重了拆迁户的经济负担。
3、征地拆迁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性质,双方交易比较隐蔽,往往产生权力寻租,容易滋生腐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

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暨应对策略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为了开发建设项目或城市更新等目的,对居民或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和拆迁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局,如何应对这些困局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一、征地拆迁中的困局1.公平补偿难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式存在争议,很多居民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够公平,导致拆迁过程中出现抵制和抗议现象。
2.社会稳定问题:一些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导致了失业问题、居住问题等,使得社会秩序变得不稳定,出现了社会不满情绪和社会冲突。
3.法律纠纷困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因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明确,导致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出现,给整个拆迁过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4.生活困境问题:在拆迁过程中,一些居民由于失去土地和房屋等基本生活条件,使得他们陷入了生活困境,导致了社会问题的出现。
二、征地拆迁应对策略2.社会稳定保障: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拆迁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拆迁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3.明确法律法规: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征地拆迁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出现法律纠纷,保证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4.生活保障政策:政府要出台相应的生活保障政策,帮助拆迁居民解决生活困境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问题的出现。
1.加强政府管理: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征地拆迁的程序和补偿标准,保证征地拆迁的公平合理进行。
3.加强宣传教育:政府要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减少因征地拆迁而导致的法律纠纷。
结语:征地拆迁是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如何应对征地拆迁中的困局,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强征地拆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困局和问题的出现。
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征地拆迁过程的关注和监督,共同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在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滥用征地权力,征收范围过宽,缺乏透明度,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过轻、监管不力,补偿费用不合理、不到位,司法保护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完善土地征收立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确定合理的征地补偿原则,建立畅通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土地征收的司法程序。
关键词土地征收问题立法执法司法土地征收是指国家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强制取得私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我国,由于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因而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批准程序,并给予征地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
通过本学期学习《建设用地管理》这门课程和对一些资料的查阅,我就如何规范对集体土地征收,保护农民权益等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意见。
一、我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一)滥用征收权力,征用范围过宽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界定。
《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对“公共利益”的规定都是不清晰的,仅出现了诸如“依照法律规定”等一些原则性的提法,对什么是“公共利益”没有明确界定。
因此,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公共利益”这一本来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规定,由于立法本身的漏洞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在征地申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成为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1、伪造、虚报征地申报材料,骗取审批在即使扩大解释“公共利益”也不可能获得审批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伙同开发商、集体组织、村委会篡改、伪造材料骗取审批。
比如,把基本农田区域改成荒地、山地,把工厂用地写成大学用地,将无后备土地的开发写成有后备土地的开发等等。
2、违法越权审批、变相越权审批有些地方政府无视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超越权限,批准自己在法律上无权审批的用地申请。
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政府在推进城市发展、农村改造的过程中,征地拆迁工作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征地拆迁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问题,如信息不透明、补偿不公平、居民安置困难、社区重建缺失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程,也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
因此,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并寻找有效的对策,是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政府征地;拆迁;问题与对策引言:征地拆迁是指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并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拆除,以用于公共利益或城市发展项目的目的,例如建设公路、铁路、机场、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
政府会根据国家或地方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相关政策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政府通常会采取措施,如经济补偿、住房安置、就业安置、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以确保被征收人的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
一、政府征地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一)信息不透明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信息不透明问题往往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源于政府、开发商以及被征地的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可能在拆迁决策、拆迁补偿以及后期的土地利用等方面产生影响。
拆迁决策的信息不对等主要体现在政府和开发商对拆迁区域的规划和未来利用的信息通常掌握得更全面,而被征地的居民对此往往了解不多,尤其是当拆迁区域的规划和未来利用对居民的生活质量产生影响时,居民的知情权常常得不到保障,且政府和开发商通常比居民更清楚土地的价值以及拆迁后的可能收益,导致在补偿协商过程中,居民在信息上处于劣势,得不到应有的补偿[1]。
对于后期的土地利用,政府和开发商通常会有详细的规划,包括商业化、工业化或者是改建为公共设施等。
然而,这些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进程往往没有充分向居民公开,使得居民无法了解并参与自己生活环境的改变。
(二)补偿不公平问题在征地拆迁中,补偿不公平问题常常导致社会不满情绪的积累,引发征地拆迁过程的困难和冲突,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征地拆迁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国家为了进行经济基础设施和市政等建设,有时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工作。
上世纪末,曾有人戏称计划生育工作是的“天下第一难”,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征地拆迁工作则取代计划生育成了城市和农村工作的第一难。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成了近郊农村、工业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园区基层组织面临的主要工作。
能否正确地应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围绕这一课题,水富县楼坝国土中心所全所工作人员在王新铭所长的带领下进行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与问题⑴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
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农民下岗”,失去了劳动的对象,会使农民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换来的房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对农民来说,征地拆迁无疑是一件天大的的事。
就是对城市的拆迁户来讲,虽然没有土地问题,但房屋一旦被拆,可能买不到或买不起自己认为合适的住房,也要改变早已习惯了的生活环境,对一个家庭无疑也是一件头等大事。
这就使得农民或居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需要花力气进行宣传、解释与化解。
⑵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
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一部分社会成员、阶层、群体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没有受益或受益较少的群众出现心理不平衡,出现了赔偿、补偿、漫天要价等不合理要求。
当要求不能满足时,部分群众就采取上访或闹事等形式争取其利益,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认为聚众闹事是唯一可以解决问题,获得实际利益的途径,进而故意扩大事态,给政府部门施加压力,达到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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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
究
摘要:土地规模化开发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城镇化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驱力和引擎。
但随着我国迈向新阶段,现行的征地制度逐渐不能完全匹配高质量发展需要,特别是一些地区对该项政策的尺度和取向把握不够,出现规模较大且无序的成片土地开发,加之有关法规、政策和监督措施未能及时补缺,给经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为遏制这些现象,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在城镇化转型阶段,需要以成片开发模式保证城镇化建设的效率。
关键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问题;对策
1目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1成片开发范围划定缺乏总体统筹
当地政府经常倾向于把招商项目作为主要方向,成片的开发范围跟随项目,用跳(插花)、碎片化的方式来划定区域,没有完全发挥出城市的空间布局与结构的整体性,不能达到“建一片、成一片”的目的,很难产生集聚效应。
由于没有考虑到整体地区的发展和建设,所以没有制定出一套针对一个或者多个项目的规划,这就造成了对区域内区域的划分缺少整体规划。
比如,在最近一次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计划中,有一个区域的面积接近40亩,仅仅是为了保护一个占地面积不到1亩的加油站项目。
1.2全流程动态管理缺失
从实践经验来看,成片开发属于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对一定规模的区域地块进行综合性建设布局的范畴。
相较于单个项目的点状开发,其施工面积广、土地用途多样化、开发方式综合性、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常常是多个项目同时建设,但现有的成片开发方案基本都属于事前的程序控制,既未对相关土地征收作出实
质性约束,也缺乏对开发地块的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和组织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无法从根本上防止地方政府盲目摊大饼、无序上项目的粗放式开发,难以做到经
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相配套,生产设施、生活设施、生态设施相协调的城镇空
间格局。
虽然也有部分省份提出有关职能部门在成片开发中的职责分工及监管要求,但由于方案编制到项目实施间隔较短,地方政府大多采用抽查方式开展监督
检查,难以形成实效。
防止成片开发征收权的滥用不仅需要事前的程序控制,还
需对成片开发建设进行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需要从规划管制、方案审批、监督
问责等方面加以强化。
1.3成片开发范围不规整,相邻地区开发相互衔接不足
一些地方为了达到公益性用地比例,将线性工程等公益性用地划入成片开发
范围,未来相邻片区划定范围时,面临公益性用地不足或被线性工程用地分割难
以成片的问题,不利于区域的整体开发建设。
另外,一些地区对相邻片区开发、
近期与远期成片开发的衔接不足。
如,受征地拆迁难度等因素影响,当前成片开
发只划入某规划地块的局部,从而留下边角地,与成片开发强调整体开发和空间
布局优化、解决边角地和插花地问题的政策初衷相矛盾。
2相关政策建议
2.1确保公益性作为成片开发的前提
综合考虑实际发展需要及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原因,从本质上讲,土地征用
制度是为了保证经济发展而作出的一种适当的折衷。
满足公众的需要是征地的先
决条件,也是征地过程中国家作为征地执行主体走出自身制约困境的一个重要层面。
在确定“公益”的对象时,要明确“公益”在“公益”中的“公益”、“公益”和“公益”这两个方面,首先要确定公益事业在公益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应
当指出,“以公益为本”不等于将非公益彻底排除在外。
尽管《标准》已经对公
益建设项目的成片建设比重作出了具体规定,但“总体不得少于”这一规定仍为“因地制宜”打破建设项目比重差距提供了依据,为避免这种差距逐步扩大,上
级政府应当在督促各建设项目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比重的前提下,积极提高建设
项目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比重,并督促各建设项目提高建设项目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比重;改善公共物品的供应。
2.2提高成片开发范围划定的科学合理性
一是将征地和集约利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融合,对各种工业用地进行合理配置,降低集约利用中出现的“工程倒计划”问题。
二是将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相
结合,尽量将土地利用调整到城市发展的边缘区域,并将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变
化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为土地利用方式,将土地利用变化的土地利用变化
纳入土地利用格局调整的土地利用格局,并在土地利用变化和土地利用变化等方
面进行调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是在划界过程中,要兼顾到区内各行政村之
间的协调统一,以利于同一行政村内统一征收与补偿的政策与标准,同时兼顾了
公平性与合理性,减少了项目执行的困难。
四是要在征地拆迁时,明确征地拆迁
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并根据已拆迁区域的具体状况,做出有针对性的解释,保证
社会福利用地的比重达到标准,从而使征地拆迁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在划分片区时,要注意片区内土地的整体保护,不能保留边角地、花坛,为周围
区域进行片区建设留出了一定的空间。
2.3建立健全成片开发征收动态管控机制
推进成片开发动态化管控机制建设,从土地资源管理创新机制上,搭建动态
化管理模式,确保对项目征收和开发建设做到全程性监管。
首先,以建立健全城
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为基准框架,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用途管制前提下,严格遵守规划符合性要求及变更程序,防止以规划调整的名义肆意减少和改变成
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其次,结合成片开
发方案编制要求,研究制定成片开发实施监管办法,建立成片开发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成片开发实时体检评估要素衔接,形成“实施监管+考核评价+信息化监测”
的实施监管体系。
最后,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引导性、全生命周期实施效益型、
成片开发实施合法合规性等多个维度强化土地督察,对违反成片开发原初目的和
公益性性质的行为人进行问责。
可调动村集体参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监管工作中,对于违背公益目的的项目,原农民集体有权申请以原征收补偿价额收回土地。
2.4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方案实施进度
一是要建立一种评估与评估制度,以便于对项目的执行工作进行评估。
对成
片开发的实现进行了界定,并制订了详细的评价指标制度。
二是对项目执行进行
了中期评估和评估。
要对具体的开发项目、开发时间以及每年的工作进度进行明确,并在规划中予以明确说明。
在项目执行三年后,进行一次评估,及时发现项
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项目执行。
三是要健全奖励和惩
罚制度。
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实行“暂缓批准”和“停止批准”的处罚,对完
成任务的地方,实行“农转用”和“耕地占补”等政策。
2.5完善配套政策协调两种建设用地之间的利益关系
遵守领土规划是市政当局进入建筑用地系列开发和农村集体开发的条件。
在
城市发展的范围内,有必要明确区分征用地块的集中建设区和未征用地块的市镇
的集中建设区域之间的权益使用和权益,考虑到国家和社区拥有的两种建筑用地
之间的关系。
对于同一开发区内的两种类型的建筑用地,可结合市政土地整合章
程对地块开发用地收购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在开发地块土地征用时,在该地区的
综合土地价格中引入了更多的市场因素作为参考,充分反映了土地位置的价值,
并改进了土地征用的协商和仲裁机制;关于进入聚集区的机会,应改进土地价格
指导机制和土地增值收入调节机制,但须维持集体所有权和利益分配,减少社区
成员的生计,并围绕建立“土地平等、市场统一和公平分享增值收入”的目标继
续探索改革。
3结论
制定评估制度,促进项目的执行。
一是要建立一种评估与评估制度,以确保
项目的顺利完成。
对成片开发的实现进行了界定,并制订了详细的评价指标制度。
二是对项目执行进行了中期的评估和评估。
要对具体的开发项目、开发时间以及
每年的工作进度进行明确,并在规划中予以明确说明。
在项目执行三年后,进行
一次评估,及时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项目执行。
三是要健全奖励和惩罚制度。
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实行“暂缓批准”和“停止
批准”的处罚,对完成任务的地方,实行“农转用”和“耕地占补”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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