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验印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

XX银⾏电⼦验印系统管理办法XX银⾏电⼦验印系统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电⼦验印系统的管理,规范业务⾏为,防范资⾦风险,保证电⼦验印系统安全、⾼效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指的电⼦验印系统是采⽤电⼦技术, 将客户预留银⾏印鉴录⼊电脑储存,建⽴电⼦印鉴库,在办理各类⽀付业务时,通过电⼦验印系统来核对印鉴。
本电⼦验印系统仅限于辨别客户预留银⾏印鉴的真伪性,不对签字进⾏识别。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建库或录⼊,是指将客户预留的印鉴录⼊电⼦验印系统,作为电脑验印调取的印模。
本办法所指的验印,是指通过电⼦验印系统调出客户的印模进⾏印鉴核对审核。
第四条印鉴卡建库原则上由分⾏运营管理部门所属清算中⼼集中处理,分⾏若因业务需要将建库权限下放⾄异地⽀⾏或⽹点进⾏建库,必须经总⾏审批后才能改变建库模式。
分⾏运营管理部门应指定专⼈负责印鉴卡的建库及管理等⽇常⼯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于使⽤电⼦验印系统的部门或机构⽹点。
第⼆章部门职责划分及⽤户管理第六条总⾏运营管理部门为电⼦验印系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系统的推⼴上线以及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作。
第七条分⾏运营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总⾏下发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实际情况,制定、补充、细化有关业务规程并报总⾏备案;同时,负责业务培训、印鉴卡的建库和管理,并按季以书⾯形式向总⾏反馈系统运⾏情况。
第⼋条分⾏信息科技部为系统技术保障及运⾏管理部门,负责电⼦验印系统主机的维护、监控,⽹络⽀持,与验印系统供应商的业务协调,包括软件的维护、升级,硬件的配置、更新、维护和保养。
第九条各营业⽹点为验印业务的操作部门。
按本办法第⼗⼆条规定负责审核客户预留的印鉴卡,按《XX银⾏预留印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建库中⼼递交建库资料,按照核算规程及操作⼿册的要求正确操作。
第⼗条分⾏运营管理部门应将管理员、验印员和建库员(含录⼊员和审核员)名单登记备案,建库员与验印员不能相互兼任,同时建库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
银行电子验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电子验印业务的管理,确保电子验印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操作风险,提高业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电子验印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子验印系统安全可靠,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被非法侵入。
(二)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操作,确保业务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效率性原则: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四)责任性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第二章电子验印系统管理第四条电子验印系统由本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电子验印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身份认证:确保用户身份的唯一性和真实性;(二)权限管理:根据用户角色分配相应的操作权限;(三)业务处理:支持各类电子印鉴的验印业务;(四)安全审计:记录用户操作日志,便于追溯和审计;(五)系统监控: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六条电子验印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子验印系统的操作规程;(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三)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系统信息。
第三章验印业务操作规范第七条用户在使用电子验印系统前,应先进行身份认证。
第八条用户在办理验印业务时,应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选择验印业务类型;(二)输入验印信息,包括印鉴类型、印鉴号码、金额等;(三)提交验印申请;(四)系统自动进行验印,并将验印结果反馈给用户。
第九条验印业务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核对验印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及时处理验印申请,不得拖延;(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
第四章风险管理与监督第十条本行应建立健全电子验印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
第十一条电子验印系统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建行电子验印系统规章制度

建行电子验印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行电子验印系统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行各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电子验印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电子验印系统是建行用于对各项业务进行验证和确认的技术工具,主要用于签章、签名、印章等操作。
第四条电子验印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建行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合法、安全、准确。
第五条电子验印系统的管理和操作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电子验印系统的管理第六条建行各分支机构应设专门的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岗位,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电子验印系统的管理岗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管理岗位应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和用户信息,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九条电子验印系统的管理岗位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条系统管理岗位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备份重要数据,以防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三章电子验印系统的操作第十一条使用电子验印系统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和密码,严禁将账号和密码告诉他人或泄露给他人。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子验印系统时,应确保操作环境安全,杜绝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子验印系统时,应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完毕后,应及时退出系统,防止信息泄露和他人越权操作。
第四章电子验印系统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建行总部应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的电子验印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检查人员对系统的使用情况、操作记录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于发现严重问题的分支机构,建行总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建行总部所有。
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模版

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子验印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市联社)会计结算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电子验印系统印鉴识别效能,确保验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安全,根据《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印鉴卡管理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验印系统中的客户印鉴管理实行“分散采集,集中管理,数据共享”的原则,即以信用社为单位分别采集印模,由市联社中心机房对数据集中管理,通过网络达到实时调用数据。
第三条新上电子验印系统的网点,实行手工验印与电子验印并运行磨合期不少于一个月,在磨合期内验印操作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子验印与手工验印二道程序进行确认。
第二章验印系统功能及部门职责第四条电子验印系统实现印鉴采集、存储、管理和识别的电子自动化。
验印系统完全可以搭载现有业务网络线路与UNIX系统接口,其网络结构如下:网络采用三级结构,由市联社系统中心机、信用社验印终端和验印平台组成。
当网点需要调用本信用社或其他网点的印鉴信息时,系统实现实时对本地或其他信用社网点的数据库进行调用,实行实时传输识别。
第五条电子验印系统印模库数据实行集中管理、分布式存储、数据共享的管理模式,在市联社建立印模中心库,所辖各信用社、分社的营业网点设立验印平台,印鉴的建模、更新、删除统一以信用社为单位通过验印平台进行操作(分社不办理该业务),印模信息通过网络实现即时更新,保持中心库与验印平台数据一致。
第六条电子验印系统功能。
电子验印系统具有印鉴卡管理、印章自动识别、印章辅助识别、印章修补识别、三级权限管理、双人复核管理、数据库管理、印鉴变更管理、印鉴挂失和冻结管理、人员管理、日志管理、系统查询及打印等功能。
第七条各信用社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验印系统的日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科技部门负责系统软件硬件的调试、系统及通讯的维护,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系统的业务应用和操作辅导。
验印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印鉴系统操作手册目录1.前言 (4)2.使用注意事项 (5)2.1.数字摄像采集平台保护注意事项 (5)2.2.预留印鉴质量注意事项 (6)2.2.1.预留印鉴要求 (6)2.2.2.预留印鉴卡标准参考 (6)2.3.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9)3.系统管理 (10)3.1.一级中心模式 (10)3.2.权限管理 (10)3.2.1.人员操作权限管理 (10)3.2.2.授权管理 (10)3.3.时间管理 (11)3.4.数据管理 (11)4.系统操作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直联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间联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系统功能.. (12)5.1.系统参数设置 (12)5.2.用户登录 (15)5.3.人员管理 (16)5.3.1.增加 (16)5.3.2.删除 (18)5.3.3.修改权限 (18)5.3.4.修改机构 (19)5.3.5.取人员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6.信息更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子验印操作手册

第一部分系统介绍、安装调试 (2)第一章前言 (3)第二章系统性能说明 (4)第三章系统安装、调试 (5)一、硬件安装: (5)二、软件安装、调试: (5)第四章用户级别规则 (11)第二部分超级系统管理员操作 (12)第一章超级系统管理员登录 (13)第二章超级管理员操作说明 (15)一、查询打印: (15)二、柜员管理: (15)第三章参数管理员操作说明 (21)一、部门管理: (22)二、柜员管理: (24)三、密码管理: (28)第四章系统管理员操作说明 (29)一、部门设置: (30)二、扫描仪设置: (31)三、扫描仪校正 (32)第三部分账户管理 (37)一、柜员登录 (37)二、账户建档 (38)三、印章更新 (46)四、销户挂失 (51)五、查询打印 (53)六、账户复核 (68)七、印章解挂: (85)八、销户复核: (88)第四部分印鉴防伪 (91)一、扫描验印 (92)二、复核 (96)三、查看 (96)四、查找票据 (96)五、批量扫描 (97)六、批量验印 (98)第一部分系统介绍、安装调试本部分内容有金联安警用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简介及电脑验印系统介绍,验印系统安装方法及调试、用户级别说明等。
本部分由电脑维护人员查阅,并由电脑维护人员进行金联安票据印鉴防伪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第一章前言金联安警用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成立于1996年,研制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公安部部级鉴定,经过几年的技术进步,金联安在印章鉴别等领域形成了12项国家专利。
金联安警用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获得信息产业部授予的“双软”企业称号,核心产品印章防伪鉴别管理系统于2001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金联安将自身技术优势结合银行实际工作特点,采用先进的图像处理技术,开发了集印章识别、管理于一体的银行电脑验印系统,并成为印章管理识别领域公安部唯一指定推广产品。
本系统在印章图像自动定位、去除图像背景噪声、加密图像识别等技术领域均有独特之处。
电子验印系统-柜员操作手册1.0

电子验印系统柜员操作手册目录1系统概述 (4)1.1系统简介 (4)1.2名词解释 (4)1.3流程介绍 (5)2系统登陆 (6)2.1【柜员登录】---【控件安装】 (6)2.2【柜员登录】---日常管理 (14)3参数管理 (16)3.1【参数设置】 (16)3.2【平台设置】 (17)4印鉴管理 (17)4.1【印鉴卡建模】 (17)4.2【印鉴复核】 (23)4.3【印鉴重建】 (24)4.4【印鉴普通变更】 (26)4.5【印鉴挂失/解挂】 (28)4.6【印鉴挂失变更】 (29)4.7【账户信息维护】 (31)4.8【共用印鉴账户维护】 (31)4.9【印鉴销户】 (32)4.10【印鉴销户恢复】 (33)5审核验印 (34)5.1【柜面待验印交易】 (34)5.2【全图像验印】 (37)5.3【全图像公章验印】 (38)5.4【全图像选择验印】 (39)5.5【已抽卡验印】 (40)6查询统计 (41)【印鉴卡查询】 (42)6.1【验印日志查询】 (43)6.2【变动日志查询】 (44)6.3【业务日志查询】 (45)6.4【系统日志查询】 (46)6.5【验印单枚章日志查询】 (47)7系统日切 (48)8系统管理 (49)8.1【机构管理】 (50)8.2【柜员管理】 (51)8.3【角色管理】 (52)8.4【角色分配权限管理】 (53)8.5【柜员分配角色管理】 (53)8.6【导入批量数据】 (54)8.7【组件管理】 (54)8.8【节假日管理】 (55)8.9【日志管理】 (56)9原始印模与验印的关系说明及技巧 (57)9.1【印鉴建模要求】 (57)9.2【验印通过率及验印技巧】 (57)9.3【验印未通过的常见问题】 (58)1 系统概述1.1 系统简介电子验印系统是通过数字平台采集票据或印鉴卡的图像信息,用以进行印鉴存储、印鉴管理和印鉴识别的印鉴电子化管理系统。
银行电子验印系统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电子验印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银行签章的真伪鉴别能力,防范金融支付风险,确保客户和银行的资金安全,总行建立统一的电子验印系统。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验印系统,是指利用电子化核印技术,通过高拍仪提取票据上的印鉴信息与电子印鉴库中储存的账户印鉴图像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票据的印鉴图像进行真伪判断,返回并记录验印结果的业务应用系统。
第三条电子验印系统可应用于需要电子验印服务的各业务系统,根据业务需要支持直接登录电子验印系统、使用核心系统公共验印交易和联接接口方式调取服务,我行暂开通的是后两种方式。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电子验印系统预留印鉴数据库物理集中存放于总行电子验印系统主机中。
按所设层级机构可调用、管理本辖区内的电子印鉴信息。
第五条电子验印系统7*24小时运行,运行维护停运时间由总行科技开发部、计划财务部共同确定并向各机构提前发放通知。
第六条总行为管理及使用电子验印系统的机构配备专用高拍仪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及设置。
电子验印系统终端一旦发现病毒或其它故障,应按有关规定立即联系总行科技开发部妥善处理。
第七条我行电子验印系统的印鉴采取“分散建库、联机验印”的管理模式。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已应用电子验印系统对票据及其它凭证进行印鉴核验及管理的机构。
总行其他管理部门如需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其负责的账户进行管理,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九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电子验印系统的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及检查。
(一)负责电子验印系统的日常业务监测工作;(二)负责电子验印系统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的制订;(三)负责电子验印系统机构管理、岗位设置、角色设置、人员管理及验印规则设定等;(四)负责电子验印采集设备高拍仪的采购和分配及联系厂家维护;(五)负责电子验印系统对各分、支行的业务支持和督导;(六)负责电子验印系统的需求采集、功能和产品创新、业务功能测试工作;(七)负责电子验印系统的培训与考核;(八)负责电子验印业务报表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九)负责电子验印业务的监督、检查;(十)负责电子验印业务差错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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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电子验印业务操作规程
为规范电子验印业务操作,根据《xx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xx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操作规程》、《xx银行电子验印系统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电子验印业务特点,特制定本规程。
一、定义
电子验印指利用电子验印系统核印技术,通过高拍仪提取票据上的印鉴信息与电子印鉴库中储存的账户印鉴图像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对票据的印鉴图像进行真伪判断,返回并记录验印结果的操作。
二、验印方式
电子核验印鉴分为“单笔验印”和“批量验印”两种方式,需根据具体业务选择并按相应系统设定验印方式。
三、业务流程
(一)票据审核
电子验印业务分为业务系统联接接口直接调用、核心系统“公共验印处理”间接调用两种服务方式。
各营业机构进行印鉴验印前,业务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票据、凭证和影像的合法性、真实性等,无误后方可依序进行印鉴核验及相关业务处理的操作。
(二)验印流程
1、直接在交易中调取电子验印
(1)核心、二代支付业务:两系统业务设定为使用“单笔验印”,即一笔业务一验。
柜员录入交易内容后,系统通过交易、账户综合判断是否需要验印,如需验印,业务提交时弹出验印控件。
根据验印方式、授权控制和具体业务的不同,验印操作人员不同,具体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①自动验印通过:无需授权的交易,自动验印通过的由柜员完成,需要授权的交易在录入时由柜员和具有授权权限人员双人验印完成,完成后在业务凭证上打印验印流水;
自动验印不通过的转入人工判断验印,人工判断验印由柜员和具有授权权限人员双人验印完成,完成后在业务凭证上打印验印流水;
②自动验印、人工判断验印均不通过的,由人工进行折角验印,需柜员和具有授权权限人员双人验印完成,以凭证折角为验印依据;
③核心系统未关联印鉴和已关联印鉴但未建库的账户需通过人工折角验印方式验印,需要柜员和具有授权权限人员双人验印完成,以凭证折角为验印依据。
(2)支票影像系统业务:支票影像系统设定先进行“批量验印”,由系统自动验印,支持多笔一同验印。
“批量验印”不通过再进行“单笔验印”。
自动验印通过的,无需验印复核;自动验印不通过启用人工判断验印的,需要复核员验印复核;自动验印、人工判断验印均不通过的,则验印不通过。
2、核心系统交易因涉及业务场景较多需设定多种验印规则进行验印的,采取不在原交易直接调取验印,使用“公共验印处理DS017”交易异步验印方式。
录入账号后根据提示,在“公共验印处理DS017”
交易先进行验印,验印完成后在业务处理凭证上打印验印流水,再进入相应核心系统交易进行后续业务操作处理。
3、未与电子验印系统直连的外围系统(网银、理财、大额存单、国库集中支付、自助回单等系统)业务,直接通过“公共验印处理DS017”交易,按业务要求的验印规则先进行验印,验印完成后在业务处理凭证上打印验印流水,再登录相应系统进行后续业务操作处理。
(三)验印结果
电子验印系统验印结果分为自动验印通过(包括人工辅助验
印通过)、人工判断验印通过和人工折角验印通过三种。
第一种为系统自动验印,第二种为人工借助系统工具进行验印,第三种为传统手工折角方式验印,后两种均归为人工验印。
凭打印验印流水判断是否验印及验印方式。
验印流水日志可在电子验印系统“票据日志查询”中按系统分渠道查询。
(四)凭证处理
系统增加电子验印功能后未改变业务凭证处理模式,核心系统验印交易凭证增加验印流水和验印结果打印内容,业务凭证仍按原有规定放置,其他系统凭证按相应流程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核心或外围系统涉及的验印交易均已提前在电子印鉴系统设定好验印的凭证类型,超出有效期的系统会进行提示但不控制,业务人员要根据实际判断是否继续业务操作。
使用的凭证以及对应的有效期统一归纳如下:
(1)现金支票有效期10个工作日;
(2)转账支票有效期10个工作日;
(3)电汇凭证有效期1个工作日;
(4)其他,除以上三种以外的凭证,未设有效期,人为控制。
(二)鉴于活期保证金账户为非结算账户,销户时系统已控制必须余额为零,而且客户无法到场,因此只要确认该账户保证作用结束、余额为零且无积数,销户时不设置验印。
五、原制度办法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