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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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细则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1)第三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3)第一节注册、维护和注销 (3)第二节交易管理 (5)第四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7)第一节客户管理 (7)第五章业务操作规程 (9)第一节个人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10)第二节个人网上银行注册、维护、注销及指令处理 (13)第三节企业网上银行基本业务操作 (22)第四节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及指令处理 (25)第五节其它业务 (36)第六节日终打印及报表 (38)第六章错账处理 (39)第七章收费标准 (40)第八章安全管理 (41)第九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保证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汇款、代理缴费、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三条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XXX银行各级机构和从业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凡办理个人、企业金融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网上银行业务。

第五条网上银行按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对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机构类法人,以及在我行开立有对公结算账户,按人民银行有关管理规定纳入对公账户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注册企业网上银行。

凡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信用卡、存折(结算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注册个人网上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本人办理,严禁他人代为办理。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相应原业务系统进行。

第七条网上银行由总行组织开发推广,分行开办特色业务须向总行提出业务申请,申请批准后,由总行负责开发、测试、验收、推广等工作,并制定该项特色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规范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操作,保证业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业务范围银行网络查控业务是指银行根据监管要求或客户需求,在核心系统内实现对账户操作的远程审批、查看、修改、冻结等操作。

三、操作程序(一)业务申请1. 客户需填写《联网核查业务申请表》或签订其他业务协议。

2. 客户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3. 客户需签署《网络银行服务协议》,并按要求提供数字证书。

4. 客户需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二)业务审批1. 客户提交申请资料后,银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批。

2. 客户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申请进度。

3. 客户如对审批结果不满意,可就审批结果提出申诉。

(三)业务操作1. 客户需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进行安全验证,进入业务操作页面。

2. 客户可进行远程审批、查看、修改、冻结等操作。

3. 客户需保证操作合法有效,不得违法操作。

4. 客户可通过系统查询操作记录。

(四)业务管理1. 银行需建立网络查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机构和责任部门。

2. 银行需对网络查控业务进行管理,确保业务运营安全。

3. 银行需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四、业务规范1. 客户在进行远程审批、查看、修改、冻结等操作前,需仔细核对申请资料,确保申请信息准确无误。

2. 客户进行操作时,需进行安全验证,确保操作人员真实身份。

3. 客户进行操作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4. 客户不得恶意攻击、破坏系统,不得进行违法操作。

五、业务安全1. 客户需加强密码保护,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

2. 客户需定期更改密码,确保密码安全性。

3. 客户需注销无用账号,确保账号安全性。

4. 银行需加强系统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性。

六、业务记录1. 客户进行操作时,系统对操作进行记录,必要时需提供操作记录。

2. 客户可通过系统查询操作记录,确保操作真实可信。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一、引言
本规程旨在明确银行业务操作的基本规则和流程,为银行员工提供操作指南,确保业务的安全、规范和高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行所有业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外汇业务等。

三、业务操作规定
1. 客户身份验证
在进行任何业务操作前,员工必须严格验证客户的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业务办理
2.1 存款业务
在接受客户存款时,员工应确保存款金额的正确记录,同时按照规定将款项及时存入相应账户。

2.2 贷款业务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员工需根据客户的贷款需求和信用状况,
准确评估风险,并确保贷款合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2.3 结算业务
员工在进行结算业务时,应按照规定进行资金划转和交易结算,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和交易的及时完成。

2.4 外汇业务
在进行外汇业务时,员工应了解外汇市场的最新动态,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外汇交易,确保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3. 业务记录和报表
员工在完成业务操作后,应及时、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并按
规定填写相应的报表和表格,以便后续审查和核对。

四、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
但不限于警告、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追究。

五、附则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内容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2002.04.01•【文号】农银发[2002]52号•【施行日期】2002.04.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操作规程(暂行)(2002年4月1日农银发[2002]52号)为保证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总行端、分行端、支行端、营业网点端与客户端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根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会计基本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一)网上银行的客户是指访问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站点办理业务的所有因特网用户,网上银行客户可划分成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

(二)本规程适用于注册行、支行、分行和总行的各级管理员和操作员对网点客户登记系统(CIF)和RA证书管理系统的操作。

(三)个人注册客户需要申请网上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项目时,首先必须在农行开有账户,在公共客户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申请后到注册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或直接到注册行填写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

客户需与银行签订一式两份的《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个人)》(以下简称《个人协议》)成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四)企业注册客户需要申请网上银行的有关业务服务项目时,首先必须在农行开有账户,到开户行填写一份《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

签订一式两份的《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协议》),成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五)注册行操作员根据客户提交的《个人客户注册登记表》或《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后,通过网点客户登记系统进行录入、复核、登记表打印等工作,同时,并在该系统的证书管理模块中进行客户证书的制作。

071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0718--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201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章程》、《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暂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网上银行,是指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客户提供的账户信息查询、存款管理、贷款管理、转账汇款、网银实时结算、代理业务等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分为个人网银和企业网银。

本规程对网上银行内部管理进行规范,对涉及业务事前、事中、事后操作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办事处、市联社、青岛农商银行,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按照网上银行岗位权限设臵,在网银内管系统设臵业务超级管理员、系统超级管理员、会计录入、会计审核、业务管理、业务审核、业务查询岗、业务录入等岗位。

第五条省联社岗位职责。

(一)财务会计部设臵业务超级管理员岗(系统初始设臵)、会计录入岗和会计审核岗。

业务超级管理员岗负责创建岗位,建立和维护省联社会计录入岗、会计审核岗、业务管理岗、业务审核岗以及网银实时业务查询岗等岗位,并增加相应交易操作权限。

会计录入岗负责维护办事处、市联社以及青岛农商银行会计、电子银行部门操作员;维护工作日历、机构信息;设臵和维护网上银行系统的业务参数以及交易权限;管理年服务费的归集以及统计各项业务数据等。

会计审核岗负责对会计录入岗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

(二)电子银行部设臵业务管理岗、业务审核岗和网银实时业务查询岗。

业务管理岗负责维护网上银行系统公告、业务参数和统计网银各类业务数据。

业务审核岗负责对业务管理岗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

网银实时业务查询岗负责网银跨行实时结算业务相关查询工作。

(三)信息科技部负责网上银行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设臵系统超级管理员岗(系统初始设臵)。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银企对账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网上银行银企对账业务(以下简称“网银对账业务”)的管理和操作,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对账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操作指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网银对账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网银对账业务是指我行为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提供的通过网上银行获取指定账户对账单,在线与银行完成账务核对的服务。

第四条对账单是我行向企业客户提供的记载指定账户约定对账周期期末余额的凭据,其中对账周期分为按月、按季、按年三种。

根据对账单载体的不同,分为纸质对账单和电子对账单。

第五条网上银行对账签约。

企业客户办理网上银行对账业务须与我行签订一式两份《中国农业银行对账服务协议》,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银企对账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

第六条选择网上银行对账方式的,一份《要素表》对应产生一张网上银行对账单,一张网上银行对账单可以对多个账户进行对账。

同一《要素表》指定的对账账户须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

企业需对隶属于不同一级分行的账户进行对账的,须分别到不同账户开户行签约。

企业对隶属同一个一级分行的多个账户进行对账的,如客户要求,也可分别签约。

第七条网银对账签约行是指与客户办理网银对账签约业务的营业网点。

根据指定账户的签约状态和对账方式不同,客户需选择相应的营业网点办理签约业务。

指定账户初次签约并需将对账方式指定为网上银行的,客户须到网上银行注册账户的开户行签约;指定账户已签约为其他对账方式(其他对账方式是指第三方、上门、客户端等对账方式),客户需将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的,则须到原指定账户签约行签约。

第八条指定账户初次签约网上银行对账或指定账户对账方式变更为网上银行对账的,指定账户中应至少包括一个网上银行注册账户。

第九条建立对账单是指网银对账签约行根据客户与我行签订的对账协议,录入对账账户并约定其对账周期、对账方式的操作。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是什么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是什么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是什么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是指银行针对远程银行业务操作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远程银行操作规程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它涉及到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交易便利性。

远程银行操作规程通常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措施:远程银行操作规程会明确客户在进行远程银行业务操作时需要遵守的安全措施,比如设置强密码、定期更改密码、谨慎使用公共网络等。

同时,银行也会在规程中强调银行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障措施,比如采用加密技术、实时监控交易等。

2. 交易流程:规定了客户在进行远程银行业务操作时的具体流程,包括登录、查询账户、转账、支付等各种操作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这有助于客户在使用远程银行服务时更加便利和安全。

3. 费用说明:规定了客户在进行远程银行业务操作时可能涉及的费用和收费标准,比如账户管理费、转账手续费、支付手续费等。

4. 风险提示:规程中通常也会包含一些风险提示,提醒客户在进行远程银行操作时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注意事项,比如防范诈骗、及时更新安全软件等。

综上所述,《远程银行操作规程》是银行为了规范远程银行操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目的是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和提升业务操作的便利性。

客户在进行远程银行操作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和资金安全。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农村信⽤社⽹上银⾏业务操作规程内蒙古农村信⽤社⽹上银⾏业务操作规程第⼀章系统维护操作第⼀节机构维护操作⽹上银⾏内部管理系统机构信息,通过核⼼业务系统转换⽣成,并与核⼼业务系统同步更新。

内部管理系统机构维护操作包括:机构建⽴、机构⾪属关系维护、机构信息修改、机构注销。

⼀、机构建⽴在内部管理系统中,建⽴各旗县级法⼈机构(旗县联社、农合⾏和农商⾏的统称)及其下属机构,须执⾏以下操作:(⼀)下属机构须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社⽹上银⾏机构设臵申请表》(附件5),在操作类型中选择新增,经负责⼈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后,上报所属上级机构主管部门,同时将原件专夹保管。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表进⾏初步审核,如不同意则注明原因,审核⼈签章,同时通知申请机构并将申请表留存;如初步审核通过则再上报⾃治区联社进⾏最终审核。

(三)⾃治区联社主管部门接到上报的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最终审核,如不同意则注明原因,审核⼈签章,同时通知申请⾏机构并将申请表留存;如审核通过则登陆⽹上银⾏内部管理系统,录⼊下属机构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章。

(四)授权员审核录⼊信息,确认⽆误后授权,在系统⽣成机构信息,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签章,完成建⽴机构的操作。

(五)⾃治区联社主管部门须将下属机构上报的《内蒙古农村信⽤社⽹上银⾏机构设臵申请表》留存。

⼆、机构⾪属关系维护(⼀)机构如有特别需要或者⾪属关系变动,需要对内部管理系统中的⾪属关系进⾏变动的机构,须提交有权⼈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的书⾯申请。

(⼆)⾃治区联社可以直接按照实际⾪属关系,对下级机构、⽹点⾪属关系进⾏维护,录⼊员负责录⼊,经授权员授权后完成机构⾪属关系维护的操作。

三、机构注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删除某级机构时,⾃治区联社要先从删除⽹点归属关系开始,逐级向上删除,直到该机构没有下⼀级机构时,才允许对其进⾏删除,同时对删除的⽹点归属关系进⾏更新维护。

四、机构信息变更内部管理系统各级机构变更机构信息,须填写《内蒙古农村信⽤社⽹上银⾏机构设臵申请表》,在操作类型中选择变更,注明原因,参照机构建⽴的流程办理,由⾃治区联社完成信息变更维护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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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安徽农金)企业网上银行服务的操作和管理,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严格审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核实企业客户经办人员身份,并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规范内部管理和操作行为。

第三条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企业网上银行业务应确保综合业务网络系统记录的客户信息真实有效,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如发现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客户信息记录有误,应及时纠正。

禁止为客户信息记录不全、无效或存在错误的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第四条企业必须在其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行申请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注册行是指为企业办理网上银行服务注册开通手续的安徽农金营业网点。

第六条安徽农金向企业提供网上银行专业版服务。

采用预植数字证书方式对企业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和认证。

第二章注册管理第七条企业申请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应指定双人到其活期存款账户开户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办理注册开通手续,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在相关材料复印件上批注“申请注册网上银行服务”及日期,向企业经办人员提示网上银行风险,在得到企业经办人员认可后,与企业签订《电子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依据申请表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为企业办理网上银行注册开通手续,处理完成后在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上加盖经办人员名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及服务协议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是否与申请表内容相一致。

审核通过后,在授权委托书和申请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受理章,在企业客户服务协议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公章,将申请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企业客户服务协议银行留存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专夹保管,将申请表第二联、企业客户服务协议客户留存联及其他申请材料交还企业经办人员。

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应按第八条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反馈单》并送达注册行。

第九条企业注销网上银行服务,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办理注销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申请材料复印件上批注“注销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及日期,依据申请表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办理注销手续。

处理完成后在申请表上加盖经办人员名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转交复核员进行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是否与申请表的内容相一致。

审核通过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受理章,将申请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抽出专夹保管的企业注册申请材料加盖注销戳记,按年装订保管,申请表第二联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还客户。

第十条企业如需暂停网上银行服务,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办理暂停服务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申请材料复印件上批注“暂停网上银行服务”及日期,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并锁定企业操作人员。

处理成功后在配置表上加盖经办人名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是否与申请表和操作人员配置表的内容相一致。

审核通过后在操作人员配置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和业务受理章。

操作人员配置表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操作人员配置表第二联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客户。

恢复网上银行服务操作规程比照上述流程处理,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办理恢复手续并解除对企业操作人员的锁定。

第三章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管理第十一条安徽农金对企业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依据操作人员权限不同分为四个级别,一级权限最低,四级权限最高。

所有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相关操作,需经企业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换人复核后,方能生效。

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企业至少需配备两名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方能进行相关操作。

第十二条安徽农金采用预植数字证书对企业网上银行操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认证。

企业应为每个网上银行操作人员申领一张数字证书。

企业申领数字证书时,应指定双人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银行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办理数字证书领取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批注“申领数字证书”及日期,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成功后在配置表上加盖经办人名章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与申请表及配置表内容是否一致。

审核通过后打印企业网银操作员密码信封,在配置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及业务受理章,配置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将密码信封、配置表客户留存联及其他申请材料转交综合业务系统柜面人员进行数字证书绑定。

综合业务系统柜面操作人员接到网上银行复核员转交的密码信封及申请材料后,领取数字证书并进行证书绑定操作。

操作成功后打印业务受理单,如有收费项目则打印收费凭证。

业务受理单、收费凭证经客户确认后加盖操作员名章和业务受理章,登记《网银密码信封及USBKey领取登记薄》,业务受理单第一联作业务受理凭证,密码信封第一联作附件,收费凭证各联次按要求作相应会计科目账户凭证,将数字证书、密码信封二至三联、配置表客户留存联及其他申请材料交还客户。

企业在注册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时设定网上银行操作员并领取操作员数字证书,应提交《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其他材料以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为依据。

第十三条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密码遗忘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批注“网银操作员密码重置”及日期,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成功后在配置表上加盖经办人名章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与申请表及配置表内容是否一致。

审核通过后打印企业网银操作员密码信封,在配置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及业务受理章,配置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将密码信封、配置表客户留存联及其他申请材料交还客户。

第十四条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的修改、删除等处理参照密码重置处理流程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数字证书丢失或密码遗忘时应及时办理证书更换手续。

企业申请更换网上银行操作员数字证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办理数字证书更换手续。

数字证书更换比照数字证书绑定操作规程处理。

第十六条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可以通过网上银行自助修改网上银行登录名称。

企业网上银行操作人员若遗忘网上银行登录名称时,可以凭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进行信息查询。

第四章信息变更管理第十七条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时,安徽农金为企业分配一个企业身份唯一标识,简称客户号。

安徽农金网上银行系统通过客户号对企业注册账户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银行修改非关键性信息。

企业如需要变更关键信息,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变更申请材料到注册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企业需要变更网上银行服务功能时,应指定双人到注册行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等材料。

操作流程比照企业申请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操作规程处理。

第五章审核及限额管理第二十条企业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后,必须设定企业网上银行账户转账关系和审核流程。

企业设定或变更网上银行账户转账关系和审核流程,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业务审核配置表》,办理相关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申请材料复印件上批注“设定企业网上银行账户转账关系”及日期,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进行相应处理。

处理成功后在配置表上加盖经办人名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复审通过后,通过网上银行管理平台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是否与配置表内容相一致,审核通过后在配置表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及业务受理章,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作附件,配置表第二联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还客户。

企业在注册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时设定网上银行账户转账关系和审核流程,应提交《网上银行企业客户业务审核配置表》,其他材料以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材料为依据。

第二十一条安徽农金网上银行对企业向非企业本人(不含与安徽农金签订业务合作等法律协议和客户预先约定的指定账户,如:代收费、第三方支付、贷款还款账户等)账户转账汇款实行单笔限额和日累计限额管理。

省联社负责全省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汇款限额管理;各农村银行(含农村信用联社)负责辖内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汇款限额管理,但不得超过全省限额;企业可在注册行转账汇款限额范围内设定自身网上银行转账汇款限额,但不得超过行社限额。

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汇款交易限额控制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客户设定限额、行社限额和全省限额。

如果客户设定了转账汇款限额,则依据客户限额进行相关控制,否则依据行社限额进行控制,若行社未设定限额,则依据全省限额进行控制。

第二十二条企业网上银行代付业务不进行限额控制。

第二十三条企业变更转账汇款限额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经办人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批注“变更转账汇款限额”及日期,在网上银行管理平台进行相应处理。

处理成功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经办人名章转交复核员复审。

复核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核经办人相关操作与申请表及审核配置表内容是否一致。

审核通过后在申请材料上加盖复核员名章及业务受理章,申请表第一联作为业务受理凭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作附件,申请表客户留存联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还客户。

第六章关联账户管理第二十四条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企业可以对其在安徽农金开立的账户追加、删除和变更账户网上银行服务。

第二十五条企业申请追加账户网上银行服务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账户开户行填写《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操作人员配置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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