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费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178 号(5 月 2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费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费用管理的对象为总行机关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费用管理范围及划分第三条费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营运费用、人员费用、专项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
第四条营运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安全防卫费、邮电费、公杂费、差旅费、水电费、税金。
第五条人员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专项奖金。
第六条专项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转费、钞币运送费、保险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外事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租赁费、修理费、取暖及降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车船使用费、其他费用。
第七条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主要指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第三章费用管理的方法第八条费用管理的方法:年初预算、一次核定、序时使用、超支自负、逐级审批。
第九条每年初由总行财务会计部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各支行的营运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总行机关行政费用预算由办公室编制;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装璜预算由办公室编制;电子设备运转费预算由科技部编制;安全设施改造费用预算由保卫部编制;抵债资产维修费预算以及诉讼费用预算由风险管理部编制;人员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其它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编制。
财务会计部汇总,提交行长室、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严禁擅自变更财务预算,如确需变更,由行长室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部对经相关程序审核通过的费用预算按单位建立台账,适时调整经批准的费用预算台账,严格控制费用使用。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178 号(5 月 26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费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降低成本支出,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及本行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费用管理的对象为总行机关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费用管理范围及划分第三条费用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营运费用、人员费用、专项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
第四条营运费用包括:业务招待费、安全防卫费、邮电费、公杂费、差旅费、水电费、税金。
第五条人员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临时工工资、专项奖金。
第六条专项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电子设备购置及运转费、钞币运送费、保险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外事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递延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租赁费、修理费、取暖及降温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上交管理费、车船使用费、其他费用。
第七条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有关费用,主要指与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第三章费用管理的方法第八条费用管理的方法:年初预算、一次核定、序时使用、超支自负、逐级审批。
第九条每年初由总行财务会计部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各支行的营运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总行机关行政费用预算由办公室编制;房屋租赁费、固定资产购置、维修装璜预算由办公室编制;电子设备运转费预算由科技部编制;安全设施改造费用预算由保卫部编制;抵债资产维修费预算以及诉讼费用预算由风险管理部编制;人员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编制;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其它费用预算由财务会计部编制。
财务会计部汇总,提交行长室、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严禁擅自变更财务预算,如确需变更,由行长室提交董事长或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部对经相关程序审核通过的费用预算按单位建立台账,适时调整经批准的费用预算台账,严格控制费用使用。
商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制度与流程体系文件费用管理办法编制部门:财务管理部版次号: A/0生效日期:20 年月日目录修改记录 (3)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组织职责 (4)第三章基本规定 (5)第四章个人费用 (6)第五章公用费用 (7)第六章借款和备付金 (11)第七章罚则 (11)第八章附则 (11)修改记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费用管理,强化成本效益意识,严控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经营效益,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及《*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本行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等项目。
本行财务费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
第四条财务费用管理原则:(一)总量控制:本行单项费用总额必须控制在财务预算范围之内;(二)统一管理,总行财务管理部对全行费用进行全面统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发生的费用支出必须按季度向财务管理部报告;(三)逐级签批:本行费用实行行长负责制,费用票据必须经相关人员逐级签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本行日常费用开支实行备付金制度。
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备付金限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本行设立财务审查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对单笔金额超过规定的支出进行审议,为业务发展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
第七条财务审查委员会基本职责应严格按照《*市商业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对达到审议金额起点的财务事项必须向财务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各级财务管理部门是财务费用支出的管理部门,依据费用管理权限审核本行费用。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全文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全文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
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客户获得服务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第八条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第九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商业银行服务成本、服务价格对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影响程度、市场竞争状况,制定和调整商业银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及标准。
第十条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组织商业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成本调查;(二)征求相关客户、商业银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三)做出制定或调整相关服务价格的决定,向社会公布。
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一、概述
为规范银行财务费用的管理,减少费用浪费,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内部的财务费用管理工作。
三、费用管理原则
1.费用合理化。
所有的财务费用都必须符合实际情况,合理、公正、适度。
2.费用计划化。
财务费用按照年度计划,根据经济大环境、利润状况进行预算、核算、审批和执行。
3.费用节约化。
节约财务费用的数量和比例应占银行总费用的一定比例,如发现不合理的费用开支应立即加以纠正,并惩罚相关责任人。
四、费用管理的具体措施
1.费用核算控制。
每月及年终要对费用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应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2.费用审批管理。
所有费用开支都需要在费用预算内,并有资金支持才能进行,所有与费用有关的业务、活动、销售等行为都需要经过相应部门和领导的审批。
3.费用报告制度。
银行需要每月对费用进行报告,对当月的费用开支情况进行说明,对费用预算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来的费用计划进行指引和调整。
五、费用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银行内部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费用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对费用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银行财务部门所有。
以上是银行财务费用管理办法模版,经过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可以更好地控制银行财务费用开支,提高银行经济效益。
请银行各个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和制度。
银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银行营业费用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营业费用管理,科学控制经营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费用指本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不含本行为第三方和客户垫付的款项。
营业费用包括:业务用品费、水电费、邮电费、钞币运送费、印刷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外事费、广告费、诉讼费、咨询费、公证费、劳动保护费、电子设备运转费、车船燃料费、低值易耗品支出、电脑租赁费、房产租赁费、其他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网点建设修理费、其他修理费、保险费、税金、开办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其他资产摊销、职工工资、医疗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公杂费、宣教费、会议费、旅差费、外事旅差费、取暖降温费、董事会费、绿化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会费、工本费、通讯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其他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等项目。
其中,劳动保护费、职工工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职工薪酬等费用项目归属人力费用,其他费用归属经营性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
第四条营业费用管理遵循“预算导向、收支匹配、授权管理、双向控制”的原则。
“预算导向”指全行对营业费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分业务条线、分机构预算体系,总行按照各业务条线预算核定营业费用列支额度或开支比例。
“收支匹配”指总行营销部门、各分行各项费用开支进度要与实际经营净收入规模相匹配,在“量入为出”的前提下,自主在营业费用核定比例内列支各项费用。
“授权管理”指各个机构层级或部门的负责人只能在各自授权的权限范围内审批费用支出,对超过权限的支出项目要按照规定上报审批,对超权限的审批事项财务部门将不得给予报账。
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中间业务收费,是指本社在为客户办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时所收取的各种服务费用和手续费。
第二条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原则:(一)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加强对服务收费行为的合规管理,在提供服务以及制定、调整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时,做到定价程序合法合规.(二)坚持定价测算原则。
对属于市场调节范畴的相关服务价格,应进行科学合理的成本测算,充分考虑市场供求、竞争状况、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公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等因素。
(三)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原则.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做好原有客户和新增客户相关收费政策的衔接工作。
对合约中明确免费的服务项目,不得在变更合约前直接收费或单方面变更合约进行收费。
(四)坚持风险可控原则。
切实加强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管理,做好服务收费的舆情引导工作。
第三条中间业务收费的范围:中间业务收费可分为十大类:支付结算类、信用社卡类、代理业务类、理财业务类、担保业务类、承诺业务类、交易业务类、基金托管业务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本社中间业务收费划分为以下六类:(一)支付结算类。
(二)信用社卡类.(三)代理业务类.(四)理财业务类。
(五)授信承诺类.(六)咨询顾问类。
第四条中间业务收费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由本社按相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研究确定价格标准。
第五条中间业务收费定价流程(一)实行政府定价的中间业务收费,按政府规定下发通知执行。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中间业务收费,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收费项目并拟定价格标准,经商并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下发通知执行。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间业务收费:第六条各中间业务收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其所管理的中间业务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经营机构对中间业务收费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做好中间业务收费的宣传解释、投诉事项处理等工作,收集、整理客户关于中间业务收费的意见和建议。
商业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依据《商业银行服剃介格管理拼去》、《关于印发商业铺亍服务瞬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规定,提升我行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打造免费银行金名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方法(一)银行汇票1、银行汇票的邮电费为每笔*元在缴时)嫩2、在出售银行承兑汇票时收取手续费*用本、工本费*元/本(二)电汇1、电汇业务是指在本行已开立结算账户(含个人结算账户,下同)的客户办理的电子汇划业务。
电汇业务收费分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
电子汇划费收费标准为汇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的每笔收取*元,1万元―10万元(含)的每笔收取*元,10万元一50元(含)的每笔收取*元50万元―100万元(含)的每笔收取*元100万元以上的,按汇款金额的万分之**收取,最高不超过*元。
手续费按每笔*元收取。
2、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汇款按每笔*元收取电子汇划费,免收手续费;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汇款免收费用。
(暂不收费)3、经客户书面委托的2小时内到账的加急即时电汇业务,电子汇划费在原基础上加收糕的服务费,手续费仍按每笔*元攵取4、未在银行开户的个人现金汇款,未在银行开户,是指未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业务。
手续费按汇款(不含通存通兑)金额、取现金额*%收取,最高不超过*元5、农信银个人账户全国通存通兑业务是指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参与者受理在异地成员行(主要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开立个人账户客户委托,为其办理异地个人账户存款、取款、转账、余额查询等业务行为;单位结算账户全国通存业务是指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参与者接收在异地成员行(主要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客户委托,为其办理异地结算账户的存款业务的行为。
收费标准为转账通存通兑业务,按交易金额的*%收取,不足5元收熟元,最高不超过*元;现金通存通兑业务,按交易金额的*%收取,不足5元收取*元最高不超过*元6、在出售业务委托书时向客户收取工本费*元/份(三)银行承兑汇票1、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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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件银发〔2010〕81号某某银行关于印发《总行及部门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行各部(室):现将《某某银行总行及部门费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某某银行总行及部门费用管理办法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1—附件某某银行总行及部门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为了达到既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又进一步控制费用支出的目的,本着勤俭办行的原则,根据《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总行机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费用管理实行统一核算、预算控制、从严管理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第三条总行机关费用统一在计财部列支,集中核算和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条机关各项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事前报告制度,严禁先开支后审批。
开支费用未按有关审批权限规定实行事先报告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总行机关除董事会、监事会、工会、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外,各部室费用一律纳入总行办公室行政费用统一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总行费用是指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加班费、专项活动费等;部门费用是指部门经办业务时所开支的业务招待费(含交往费)。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费用管理第七条董事会、监事会开支的费用其审批规定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审批办法后交计财部执行。
-2-第三章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费用管理第八条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费用管理办法由《某某银行资产管理部、金融市场部、国际业务部、电子银行中心综合经营考核及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费用审批分别按照《某某银行费用实施细则》以及本办法制定相应审批办法报计财部审核后执行,其中单笔费用10000元以下由中心(部)主管行领导或其授权人审批;10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内由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机关费用管理第十条总行机关行政费用(含董事会办公室)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全行费用总计划确定年度计划指标,非特殊原因不得突破,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的必须经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第十一条费用控制的方法(一)行长助理(含)以上人员业务招待费依原有相关规定管理,不纳入此规定管理范围;(二)各部门的费用实行月度掌握、季度提示、年度总额控制的办法。
第十二条部门费用额度的确定原则(一)根据部门工作性质与业务需要,采取部门自报与上年实际支出相结合的方法,经审查、批准后确定费用最高限额;-3-(二)属于专项费用的要经专门审批渠道审批并单独核算,不纳入部门额度内。
第十三条部门费用额度的管理(一)各部门的年度费用预算额度由行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二)部门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超出额度2万元以上的部门须提交追加预算报告,并详细说明本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报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总行机关行政费用统一归口办公室审批,各部门费用使用情况要报主管领导知晓,计划财务部列支。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行政费用的开支审批,计划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费用的列支;(二)机关行政费用报销按下列权限,坚持一支笔逐级审批:单笔费用100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0元(含)以上由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三)大宗固定资产购置根据《某某银行集中核算资产管理办法》执行,费用由计财部列帐支出;(四)个人包干使用的通讯费和车辆交通费经本人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十五条部门费用的控制(一)各部门总经理(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部门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对业务招待费实行-4-年度额度控制;(二)计划财务部每半年将行长助理(含)以上人员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在行领导内部进行通报;(三)对于因工作需要在行内食堂接待发生的费用(人均低于50元),可不计入部门费用;(四)各部门业务费用要70%以上用本行银行卡刷卡消费,否则不予报销;(五)各部门在岗人员全年活动经费按每人每年2500元掌握使用;(六)全行性的重大业务培训经费(含出国培训)经核算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掌握使用,各部室的业务培训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控制使用;(七)各部门的差旅费、公杂费、会务费及其他费用由办公室按事先报批事后在预算内报销进行管理。
部门需要申报加班费的,须事前按程序审批后才可申领。
第十六条严格管理,合理开支。
机关行政费用开支要本着既保证正常的工作需要,又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严格控制,合理开支,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一)严格控制日常办公费支出1、严格控制办公物品开支。
各部门所需办公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各部门领用。
购买工具书必须事先将购书清单提交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开支,否则不予报销。
-5-2、严格控制通讯费用开支,须严格按《某某银行通信工具及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各部门电话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个人话费报销严格按总行文件规定的范围及标准执行,特殊原因需扩大范围或提高标准的必须由行长审定。
个人通讯费(含手机费、住宅电话费)按原定标准实行统筹使用、调剂互补,超标准部分年底在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通讯费用报销限本人使用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和一个手机号码,严禁一人多个号码报销。
3、严格交通费用开支,除部门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按本行公车管理办法享受交通费用补贴外,各部门市内交通费用按部门实行总额包干,其中稽核监控部、计划财务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风险管理部每月限额为300元,其他部门每月限额100元,重大活动发生的交通费另行专项列支。
(二)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1、职工因公出差必须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认真填写出差报告审批单。
费用控制必须按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超支自负。
职工差旅费用借支需凭借支单经本部室总经理(主任)报主管行领导签字同意后,按以下权限审批:借支2万元(含)以下由办公室主任审批,2万元以上报行长审批。
报销费用时,必须附出差报告审批单,按程序审批,无报告审批单不予报销。
2、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或本专业集中外出参观、学习,必须将参观学习计划、参加人员、费用标准等经办公室审核后,报主-6-管行领导审查,送行长审批,预计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批准或否决。
原则上每个地方(或城市商业银行)每年我行只能集中前往学习一次,严禁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组织集中性外出参观学习,严禁借参观学习之名搞公费旅游,如有发生,一切费用自负,并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1、各部门除重要接待任务外,一般公务性用车自行负责,如需派车,须严格执行《驾驶员岗位职责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要求。
2、总行留用的公务用车(含办公室、信息技术部、安全保卫部、会计结算部车辆)以及个别部门配置的摩托车一切费用实行限额控制。
其中:摩托车所有费用按总额1500元/年控制。
汽车费用:年检费、保险费、养路费、城市内路桥年费按实缴额列支;汽车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加油卡,并按车辆状况核定每百公里耗油限额,驾驶员按核定限额使用,办公室每季末根据行驶公里数核对,超支由驾驶员自负。
维修费用除新购车辆每辆车按5000元/年控制外,其他车辆每辆车均按15000元/年,特殊情况专项呈办公室主任审批。
车辆其他费用每辆车按1000元/年控制,市外过桥过路费凭派车单据实报销。
以上费用支出在按程序审批报销前由办公室车辆调度员审核登记。
3、总行留用的公务车辆,一律到行内指定维修点维修,汽车维修点采取公开招标,择优确定。
汽车维修凭维修单按以下权-7-限报批:10000元以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10000元(含)以上报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汽车维修1000元以下必须有当事司机、车辆调度员到场并签字,1000元以上须有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授权其他人)到场监修并签字。
未经批准或未到指定维修点维修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负。
4、总行留用的公务车辆,除安全保卫部可安排一台车辆夜间交有关负责人员使用外,原则上夜间必须停放总行车库过夜,特殊情况办公室车辆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其他部门车辆报主管行领导同意后方可。
5、安全保卫部、信息技术部、会计结算部应比照《驾驶员岗位职责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车辆管理办法,并报办公室备案,从严管理。
(四)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1、接待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机关接待工作制度》执行,全行性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接待工作实行部门对口接待。
2、接待用餐或必要的娱乐消费,原则上除行领导参加的重要接待活动外,各部门接待活动严禁到四星级(含)以上宾馆酒店及同价位的酒家消费,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告行长或者董事长同意,否则费用自负。
各部门所有接待支出事先需经部门总经理(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按《机关接待工作制度》安排。
凡未-8-事先报办公室的,不论何种原因、金额大小,一律不予报销,确属特殊情况的必须报行长审批。
(五)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全行性重大会议均由办公室统一牵头组织,会议所需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掌握开支,所需物资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具体承办部门不另行借支或开支费用。
各部门专业性会议需开支费用必须事先报办公室确定限额,部门在限额内开支,不得超支。
(六)严格控制对外协调费支出对外协调所需礼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部门按工作需要到办公室领取,使用范围由办公室从严控制。
各部门对外联系协调工作,应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确应对口联系部门,禁止重复开支。
各部门开支对外协调联系费必须确保联系协调到位,如相关工作发生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在其绩效工资中扣回已开支的费用。
(七)严格电子设备的配备各部门电子设备配备含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由信息技术部实施采购。
原则上各部门电子设备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第十七条行领导招待费管理行领导招待费用纳入个人费用,其具体额度由行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9-第五章全行性费用管理第十八条本办法所指全行性费用主要包括宣传费用、广告费用、科技开发费用、人力资源培训费用等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开支任何招待性费用。
第十九条宣传费用、广告费用在计划财务部核定的年度计划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并由办公室组织按一支笔原则逐级审批。
其中10000元以内由办公室审批;10000元(含)以上由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宣传费用、广告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度计划。
特殊情况需突破的必须经董事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二十条科技自行开发专项费用由计划财务部根据董事会决定核定年度投资计划,由信息技术部按计划使用。
但使用前,信息技术部应逐项目编制投资计划及项目可行性论证报行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执行,科技开发专项费用审批,10万元以下由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一条人力资源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年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费用开支计划,报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10万元以下由行长审批;10万元(含)以上报董事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