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株洲市作为湖南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征地补偿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政府依法对征收土地的农民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其合理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情况。
首先,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执行的。
株洲市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会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土地的等级、用途、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株洲市政府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生活水平来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是需要严格依法进行的。
在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时,株洲市政府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确保征地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同时,株洲市政府也会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民能够按时、足额地收到征地补偿款,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再次,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土地征收的范围和规模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征地补偿标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株洲市政府会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农民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及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株洲市政府在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时,还会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他们维护权益的能力。
同时,株洲市政府也会积极推动农民参与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促进农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又严谨的过程,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合理、公正的征地补偿标准下,才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湘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执行市州制订并报省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
二、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等参照执行邻近水田(非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收牧草地参照执行园地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草地、坟地参照执行邻近林地(非经济林)补偿标准。
非线性工程跨区域(片)征地时,可按适当从高原则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对国家和省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地补偿区域(片)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区域(片)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批准征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各地应按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划定征地补偿区域(片)。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比例和数额。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不落实的不批准征地。
2012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012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重置价格:单位:元/㎡四、成新系数:(一)住宅房(二)非住宅房五、住宅房楼层系数:注: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0。
六、商业用房修正系数:注:层次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商业用房修正系数等同于三层。
七、各类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一)住宅用房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二)商业用房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区位价格×修正系数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三)办公用房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区位价格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四)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的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房屋建筑面积+区位价格×土地使用权面积一、各类附属设施补偿注1、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表中相近的设施给予补偿,或者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2、涉及供电设施或各种管、杆、线迁移的,应由相应资质单位评估后,由拆迁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二、房屋装璜补偿三、树木补偿四、拆迁补助一、搬迁补助费(一)实行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10元/m²一次性计发,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10元/m²一次性计发。
非住宅房: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15元/m²一次性计发,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15元/m²一次性计发;有重型机械按重型机械所处房屋建筑面积增加10元/m²;有大型设备的,按拆迁时点货物运输价格计算。
(二)实行产权调换以现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计发。
(三)实行产权调换以期房安置的,按上述标准计发两次搬迁补助费。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国有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有证建筑面积计算,集体土地上按被拆迁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附件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单位:元/亩市县市区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I区II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长沙市市区长沙县宁乡县望城区浏阳市株洲市市区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湘潭市市区湘乡市湘潭县韶⼭市衡阳市市区常宁市衡南县⽾阳市南岳区祁东县衡东县衡⼭县衡阳县市邵阳市市区邵东县新邵县隆回县洞⼝县武冈市绥宁县城步县新宁县邵阳县市州县市区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I区II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岳阳岳阳区云溪区君⼭区临湘市泪罗市屈原区湘阴县华容县平江县岳阳县常德武陵区⿍城区安乡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桃源县⽯门县津市资阳区赫⼭益阳赫⼭区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南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桑植县郴州市区桂阳县永兴县宜章县安仁县嘉⽲县资兴市汝城县市县市区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I区II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郴州市临武县桂东县永州市冷⽔滩区零陵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宁远县新⽥县江永县江华县蓝⼭县怀化市市区洪江市溆浦县⾠溪县沅陵县芷江县靖州县⿇阳县会同县洪江区新晃县新晃县中⽅县通道县娄底市市区冷⽔江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湘西⾃治吉⾸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县。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2416元/亩;旱地/园地:26208元/亩;林地:1310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552元/亩。
二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6800元/亩;旱地/园地:28400元/亩;林地:142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100元/亩。
在进入新中国后,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制度,也就是不为某一个人所有,由国家所有而个人只拥有其土地使用权,当国家对土地有使用时需要进行征地等工作,并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县、市、区Ⅰ区Ⅱ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平江县 41900 37300 32000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湘阴县 47400 41000 35000 1 0.6 临湘市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汨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岳阳楼区 60500 50000 1 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 1 屈原管理区 43800 38000 1 1注: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岳阳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605001、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洛王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城陵矶街道办事处、望岳路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冷水铺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梅溪乡行政区域;2、岳阳楼区郭镇乡行政区域;3、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求索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行政区域;5、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三荷乡随岳高速公路以西的行政区域(含三荷乡的公城村、三荷村、三旗村、洪山村、王桥村,花园村、花果村、芭山村、星光村、二王村,康王乡的木安村、夹铺村、茶蔸村、薛家村、长岭村、建新村、茆山村、茶园村、新园村、木里港村、金山寺村、康王村、熊澎村、新华村、羊角山村);6、南湖风景区附近的月山管理处(隶属岳阳县行政区域)、岳阳楼区湘北水运公司、月山船厂(隶属岳阳楼区行政区域)等区域Ⅱ区50000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随岳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随岳高速公路所在村)的行政区域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1900城关镇:城东村、城西村、城新村、城坪村、北坪村、城郊村、北源村、古城村、井坎村、三阳村、天岳村、四方塘村、枫树村、驷马村、三合村、澄潭村;三阳乡:长冲村、葛藤坪村、平源村、狮岩村、碧联村、黛屏源村、大众村、金窝村、西岸村;南江镇:高南村、浆田村、桥东村、凤桥村、桥西村、崇义村、昌江村、汤铺村、农科村、红门村;长寿镇:太坪塅村、东一村、致富村、郑塅村、新园村、东风村、湖坪村、新港村、宝枫村、傅坪村;安定镇:上黄村、边山村、山背村、官塘村、四陌村、横冲村、安定村;伍市镇:伍市居委会、伍市村、塘沙村Ⅱ区37300城关镇:北附村、迎瑞村;三阳乡:万古村、大塘冲村、金花村、张家村、石坪村、谭曹村、南尧村、大洞村、苏白村、甲山村、新仁村、藩坳村、下湾村、仙江村、吭口村、里坪村、兴阳村、美潭村、小洞村、白若村、洪山村、大桥村、密岩村、金塘村、更新村、庆宜村、新源村;南江镇:中心村、柏树村、双溪村、沙铺村、马安村、万家村、罗洞村;加义镇:加义村、三村村、东南街社区、姜年村、早仑村、加义社区、东山村、泗洲村、五星村、献钟村、献钟社区;童市镇:童市居委会、傍上村、童坪村、翠阳村;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瓮江村、三合村、仁胜村、塔兴村、淤泥村、新马村、晋坪村、石坳村、杨源村、仁美村、盘石村、杨梅村、九龙村、小塘铺村;余坪乡:余坪村、张市村、市里村、忘私村;龙门镇:龙门居委会、枫树村、银子村、东塅村、土龙村、高莲村、三十都村、大渔村、丰福村、永福村、福和村、官溪村、南坪村;冬塔乡:丁洞村、红星村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Ⅱ区37300板江乡:板江村、佘家村;大坪乡:大坪村、桂林村、普安村、新义村;向家镇:南街居委会、梅树村、向家村、新石村、黄长村、琅石村;安定镇:长田村、大桥村、正黄居委会、中黄村、安永村、富家村、田家村、青山村、长兴村、水南村、岳田村、江东村;伍市镇:秀水村、公合村、普庆村、青冲村、大滩村、茶鑫村、普坪村、时丰村、君山村、新联村、园艺村、莲华村、武莲村、新合村、石桥村、中家桥村、青源村;岑川镇:金沙村、新开村、包湾村、正北村;大洲乡:安全村、杨家村、都塘村、大江村;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花坪居委会、钟家村、招贤村、团山村、柘庄村、新霞村、青乔村;福寿山镇:思和村、殷家山村、大和村、北山村;木金乡:木瓜村;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永太村、联华村、肥田村、永安村、下沙村、沙塅村;三墩乡:戴市村、中武村、忠龙村;虹桥镇:东安村、向阳村;浯口镇:四丰村、街道居委会、浯口村、西江村、甘棠村、东港村、新坪村Ⅲ区32000Ⅰ至Ⅱ区以外其它集体土地区域岳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3800城关镇;鹿角镇:先锋村、忠信村、大成村、兴无村;麻塘镇:洞庭村、北湖村、畔湖村、和兴村;县原种场;新开镇:毛栗村、胜天村;新墙镇:植山村、方扬村Ⅱ区39000中洲乡、黄沙街镇、黄沙街茶场、新墙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鹿角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新开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长湖乡、筻口镇Ⅲ区35000柏祥镇、步仙乡、杨林乡、公田镇、甘田乡、云山乡、大云山林场、毛田镇、相思乡、月田镇、张谷英镇、饶村乡华容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5700城关镇:环城村、水产场、章台街、李家湖村、桥东街、城兴村、种畜场;马鞍山新区:马鞍村护城乡:城南村、田家湖渔场、蔡兴村、麻里泗居委会;县农科所Ⅱ区41200护城乡:治湖村、普圣堂村、白鼎村;胜峰乡:清水村、石伏村;治河渡镇:治河渡居委会、红光居委会Ⅲ区35000护城乡、胜峰乡、治河渡镇(上述乡镇除Ⅰ区、Ⅱ区外的村场);东山镇、注滋口镇、鲇鱼须镇、操军镇、梅田湖镇、新建乡、宋家嘴镇、万庾镇、新河乡、北景港镇、终南乡、南山乡、插旗镇、幸福乡、三封寺镇、团洲乡(上述乡镇所辖范围的所有村场);。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民是湖南省的重要人口群体。
在城市化和工
业化进程中,土地征地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制定了相关的征地农民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其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权益。
首先,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耕地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湖南省规定了相应的补偿
标准。
根据征地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对农民失去的耕地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土地的实际价值,确保了农民在经济上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的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湖南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补
偿标准。
对于被征用的房屋、果树、菜地、鱼塘等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因征地失去的固定资产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不受影响,湖南省还对因征地而导致的生产
经营损失进行了补偿。
对于因征地导致的农作物、养殖业等生产经营损失,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权益,确保了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
了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希望在实际执行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2•【字号】永政发[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2〕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永州市中心城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为规范公益性项目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行为,统一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00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问题的复函》(湘国土资办函〔2008〕226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冷水滩、凤凰园城区。
第二条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使用中心城区单位和个人国有土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收回补偿方式。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或按等面积等价值补差进行土地置换,或部分货币补偿、部分按等面积等价值补差进行土地置换。
具体补偿方式由原土地使用权人选择。
第四条收回补偿定价原则。
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按原批准用途、原供地方式及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作参考进行合理定价;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批准用途、法定最高使用年限进行评估,以评估价的30%作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进行合理定价。
第五条因公益性项目建设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剩余土地不能单独规划或单体设计的,应当补偿收回,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补偿。
最新2012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一般来说,只要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可以进行强制征用。
但是,我国为了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
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规定。
所有土地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征用。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
不属于这三类土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6-10倍)与1953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5倍)和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规定的补偿标准(3-6倍)相比,相差无几。
在有些地方,即使是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最高标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30倍)给予补偿,仍然无法使相当部分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一、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和安置补偿标准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产生于五十年代,1953年政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958年进行修订完善,并一直适用到1982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O
湘阴县
47400
41000
35000
1.0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平江县
41900
37300
32000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常德市
武陵区
60500
52900
1.0
0.7
鼎城区
48400
42800
36700
1.0
0.7
安乡县
48000
44000
0.8
0.5
茶陵县
52000
48000
44000
0.8
0.5
炎陵县
50000
45000
42000
0.8
0.5
湘潭市
市区
72000
65000
0.8
0.6
湘乡市
56000
48000
44000
0.8
0.5
湘潭县
57000
51000
46000
0.8
0.6
韶山市
56000
46000
0.8
0.5
补 偿 标 准
地类修正系数
I区
II区
Ⅲ区
Ⅳ
V
Ⅵ
旱地、园地
林地
岳阳市
岳阳区
60500
50000
1.O
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O
1.O
临湘市
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泪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屈原区
43800
38000
Ⅳ
V
Ⅵ
旱地、园地
林地
郴州市
临武县
41000
35000
31000
0.8
0.5
桂东县
40000
34600
31000
0.8
0.5
永州市
冷水滩区
52200
47500
43000
0.8
0.6
零陵区
50000
42000
38000
0.8
0.6
祁阳县
43100
38000
33000
0.8
0.5
东安县
4ll00
36000
40000
35000
0.8
0.5
靖州县
44000
37000
33000
0.8
0.5
麻阳县
44000
39000
33000
0.8
0.5
会同县
43700
37000
33000
0.8
0.5
洪江区
47000
40000
0.8
0.5
新晃县
43700
37000
33000
0.8
0.5
中方县
47000
40000
35000
0.8
35700
1.O
0.7
益阳市
资阳区
55000
47000
0.8
0.7
赫山区
55000
47000
41000
0.8
0.6
沅江市
47000
40500
35500
1.0
1.0
安化县
42700
36000
31500
0.8
O.5
桃江县
42700
38000
32000
0.8
0.5
南县
44500
39000
34500
1.O
1.O
35000
0.8
0.5
衡山县
45000
39000
33000
0.8
0.5
衡阳县
45000
39000
35000
0.8
0.6
邵阳市
市 区
55000
48000
0.8
0.6
邵东县
48000
43000
38000
0.8
0.6
新邵县
46000
41000
36000
0.8
0.5
隆回县
44000
39000
35000
0.8
31500
0.8
0.5
衡阳市
市 区
64000
54000
0.8
0.6
常宁市
45000
38000
33000
0.8
0.5
衡南县
45000
39000
35000
0.8
0.6
耒阳市
46400
40000
35000
0.8
O.5
南岳区
50400
39000
0.8
0.5
祁东县
45000
39000
35000
0.8
0.5
衡东县
45000
39000
31000
0.8
0.5
双牌县
40000
34000
31000
0.8
0.5
道县
40000
36000
32000
0.8
0.5
宁远县
40000
36000
32000
O.8
0.5
新田县
40000
35000
31000
0.8
0.5
江永县
40000
34000
31000
0.8
0.5
江华县
40000
34000
31000
0.8
O.5
蓝山县
40000
34000
31000
0.8
0.5
怀化市
市区
57000
48000
0.8
0.6
洪江市
47000
39000
34000
0.8
0.5
溆浦县
47000
40000
34000
0.8
0.5
辰溪县
47000
39000
34000
0.8
0.5
沅陵县
44000
40000
33000
0.8
0.5
芷江县
47000
张家界市
永定区
56000
44000
0.8
0.6
武陵源区
56000
44000
0.8
0.6
慈利县
50000
43000
0.8
0.6
桑植县
50000
42000
0.8
0.6
郴州市
市 区
55000
48000
40000
0.8
0.7
桂阳县
42000
36400
33000
O.8
0.5
永兴县
42000
36400
33000
0.5
通道县
43700
37000
33000
0.8
0.5
娄底市
市 区
57000
50000
0.8
0.7
冷水江
46000
39800
0.8
0.7
新化县
46000
39800
0.8
0.7
涟源市
46000
39800
0.8
O.7
双峰县
46000
39800
0.8
0.7
湘西自治州
吉首市
56000
44000
0.8
0.6
泸溪县
0.5
洞口县
44000
39000
35000
0.8
0.5
武冈市
44000
39000
35000
0.8
0.5
绥宁县
44000
39000
35000
0.8
0.5
城步县
43000
38000
34000
0.8
0.8
新宁县
43000
38000
34000
0.8
O.5
邵阳县440003 Nhomakorabea00035000
0.8
0.5
市州
县市区
附件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2年修订
单位:元/亩
市州
县市区
补 偿 标 准
地类修正系数
I区
II区
Ⅲ区
Ⅳ
V
Ⅵ
旱地、园地
林地
长沙市
市 区
76000
70000
65000
60000
55000
0.8
0.6
长沙县
54700
52600
48600
45600
43000
0.8
0.6
宁乡县
50000
47500
43700
41000
38000
0.8
0.6
望城区
54700
52000
47200
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