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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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

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湖南省自2015年起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征地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新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15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一、征地补偿范围。

根据新标准,征地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过渡期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帮助农民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保障其基本生活。

生活补助费则是根据农民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合理补助,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二、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新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将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和地理位置进行细化。

对于耕地、宅基地等主要用途的土地,将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和农民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林地、草地等特殊用途的土地,也将根据其特殊性进行合理补偿。

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公平的补偿。

三、征地补偿程序。

新标准规定了征地补偿的具体程序,包括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补偿款的支付、过渡期安置等环节。

在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补偿款的支付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农民及时收到应得的补偿款。

过渡期安置将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保障其生活不受影响。

四、征地补偿监督。

为了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新标准规定了征地补偿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农民也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征地补偿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征地补偿效果。

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征地补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将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土地关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

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

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84.05.30•【字号】•【施行日期】1984.05.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国家建设征地办法(1983年10月19日湖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原则批准,1984年5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施行)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公共事业,需要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我们的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必须管好用好土地,对各项建设用地,要严加控制,严格审批制度。

一切建设项目选址要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用地面积,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准占用耕地,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准占用良田,尤其不准占用鱼塘、菜地、果园等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老企业的改建、扩建,要充分利用原有场地。

城镇(包括郊区)建设要严格按照城镇规划安排用地,并同旧城区改造结合起来,以减少新占土地。

第四条征用土地和拆迁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由县、市人民政府的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统一组织办理。

具体程序是:(一)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权批准本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上级机关的证明文件,向拟征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选址,取得同意后,在政府规划部门或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的主持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选址。

(二)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县、市征地拆迁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商定预计用地面积,划出调查红线,提出安置方案,测算补偿安置费用,形成协商纪要,由用地单位作为初步设计的附件,一并上报审批。

用地单位不得与被征地拆迁单位或个人直接洽商征地拆迁条件,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也不得直接向用地单位提出征地拆迁条件或其他要求。

(三)由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和地形图,向征地拆迁管理机关正式申请征地,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在县、市征地拆迁管理机关主持下,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有关部门,确定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落实安置方案,签订征地拆迁协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31•【字号】湘政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规范我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执行市州制订并报省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

二、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可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及设施农用地等参照执行邻近水田(非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征收牧草地参照执行园地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草地、坟地参照执行邻近林地(非经济林)补偿标准。

非线性工程跨区域(片)征地时,可按适当从高原则执行同一补偿标准。

对国家和省兴建公路、铁路、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地补偿区域(片)以县市为基本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区域(片)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批准征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各地应按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划定征地补偿区域(片)。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确保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 3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征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比例和数额。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不落实的不批准征地。

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省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国家、省、市和县的相关政策法规指导下,对
于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规定的具体内容。

根据《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公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首先,根据征收农田的用途和土地的等级,确定征收补偿的标准。

对于被征收
的农田,应当根据其土地等级和用途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不同等级的土地和不同用途的农田,其补偿标准应当有所区别,以保证农民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其次,应当合理确定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

征收补偿的计算方法应当科学合理,不能简单粗暴地按照固定标准来进行补偿。

应当考虑到土地的实际价值、农民的耕种成本以及土地的潜在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补偿的具体数额。

另外,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确定征收补偿标
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农民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

在征收补偿标准
的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征收补偿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综上所述,湖南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确定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研究和完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一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2416元/亩;旱地/园地:26208元/亩;林地:1310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552元/亩。

二类区片:水田/水浇地:56800元/亩;旱地/园地:28400元/亩;林地:142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100元/亩。

在进入新中国后,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制度,也就是不为某一个人所有,由国家所有而个人只拥有其土地使用权,当国家对土地有使用时需要进行征地等工作,并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湖南省岳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岳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补偿标准地类修正系数县、市、区Ⅰ区Ⅱ区Ⅲ区旱地、园地林地平江县 41900 37300 32000 0.8 0.5 岳阳县 43800 39000 35000 0.8 0.6 华容县 45700 41200 35000 0.8 0.6 湘阴县 47400 41000 35000 1 0.6 临湘市48400 40000 35000 0.8 0.5 汨罗市 49400 44200 36000 0.8 0.6 岳阳楼区 60500 50000 1 0.6 云溪区 52500 44000 0.8 0.6 君山区 45700 38000 1 1 屈原管理区 43800 38000 1 1注:本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岳阳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605001、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洛王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城陵矶街道办事处、望岳路街道办事处、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站前路街道办事处、三眼桥街道办事处、东茅岭街道办事处、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冷水铺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梅溪乡行政区域;2、岳阳楼区郭镇乡行政区域;3、南湖风景区南湖街道办事处、求索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4、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管理处、金凤桥管理处行政区域;5、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王乡、三荷乡随岳高速公路以西的行政区域(含三荷乡的公城村、三荷村、三旗村、洪山村、王桥村,花园村、花果村、芭山村、星光村、二王村,康王乡的木安村、夹铺村、茶蔸村、薛家村、长岭村、建新村、茆山村、茶园村、新园村、木里港村、金山寺村、康王村、熊澎村、新华村、羊角山村);6、南湖风景区附近的月山管理处(隶属岳阳县行政区域)、岳阳楼区湘北水运公司、月山船厂(隶属岳阳楼区行政区域)等区域Ⅱ区50000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随岳高速公路以东(不含随岳高速公路所在村)的行政区域平江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1900城关镇:城东村、城西村、城新村、城坪村、北坪村、城郊村、北源村、古城村、井坎村、三阳村、天岳村、四方塘村、枫树村、驷马村、三合村、澄潭村;三阳乡:长冲村、葛藤坪村、平源村、狮岩村、碧联村、黛屏源村、大众村、金窝村、西岸村;南江镇:高南村、浆田村、桥东村、凤桥村、桥西村、崇义村、昌江村、汤铺村、农科村、红门村;长寿镇:太坪塅村、东一村、致富村、郑塅村、新园村、东风村、湖坪村、新港村、宝枫村、傅坪村;安定镇:上黄村、边山村、山背村、官塘村、四陌村、横冲村、安定村;伍市镇:伍市居委会、伍市村、塘沙村Ⅱ区37300城关镇:北附村、迎瑞村;三阳乡:万古村、大塘冲村、金花村、张家村、石坪村、谭曹村、南尧村、大洞村、苏白村、甲山村、新仁村、藩坳村、下湾村、仙江村、吭口村、里坪村、兴阳村、美潭村、小洞村、白若村、洪山村、大桥村、密岩村、金塘村、更新村、庆宜村、新源村;南江镇:中心村、柏树村、双溪村、沙铺村、马安村、万家村、罗洞村;加义镇:加义村、三村村、东南街社区、姜年村、早仑村、加义社区、东山村、泗洲村、五星村、献钟村、献钟社区;童市镇:童市居委会、傍上村、童坪村、翠阳村;瓮江镇:水口嘴居委会、瓮江村、三合村、仁胜村、塔兴村、淤泥村、新马村、晋坪村、石坳村、杨源村、仁美村、盘石村、杨梅村、九龙村、小塘铺村;余坪乡:余坪村、张市村、市里村、忘私村;龙门镇:龙门居委会、枫树村、银子村、东塅村、土龙村、高莲村、三十都村、大渔村、丰福村、永福村、福和村、官溪村、南坪村;冬塔乡:丁洞村、红星村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Ⅱ区37300板江乡:板江村、佘家村;大坪乡:大坪村、桂林村、普安村、新义村;向家镇:南街居委会、梅树村、向家村、新石村、黄长村、琅石村;安定镇:长田村、大桥村、正黄居委会、中黄村、安永村、富家村、田家村、青山村、长兴村、水南村、岳田村、江东村;伍市镇:秀水村、公合村、普庆村、青冲村、大滩村、茶鑫村、普坪村、时丰村、君山村、新联村、园艺村、莲华村、武莲村、新合村、石桥村、中家桥村、青源村;岑川镇:金沙村、新开村、包湾村、正北村;大洲乡:安全村、杨家村、都塘村、大江村;梅仙镇:毛泥岭居委会、花坪居委会、钟家村、招贤村、团山村、柘庄村、新霞村、青乔村;福寿山镇:思和村、殷家山村、大和村、北山村;木金乡:木瓜村;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永太村、联华村、肥田村、永安村、下沙村、沙塅村;三墩乡:戴市村、中武村、忠龙村;虹桥镇:东安村、向阳村;浯口镇:四丰村、街道居委会、浯口村、西江村、甘棠村、东港村、新坪村Ⅲ区32000Ⅰ至Ⅱ区以外其它集体土地区域岳阳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3800城关镇;鹿角镇:先锋村、忠信村、大成村、兴无村;麻塘镇:洞庭村、北湖村、畔湖村、和兴村;县原种场;新开镇:毛栗村、胜天村;新墙镇:植山村、方扬村Ⅱ区39000中洲乡、黄沙街镇、黄沙街茶场、新墙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鹿角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新开镇(划为Ⅰ区的村除外)、长湖乡、筻口镇Ⅲ区35000柏祥镇、步仙乡、杨林乡、公田镇、甘田乡、云山乡、大云山林场、毛田镇、相思乡、月田镇、张谷英镇、饶村乡华容县征地补偿标准单位:元/亩区域编号补偿标准▲区域范围Ⅰ区45700城关镇:环城村、水产场、章台街、李家湖村、桥东街、城兴村、种畜场;马鞍山新区:马鞍村护城乡:城南村、田家湖渔场、蔡兴村、麻里泗居委会;县农科所Ⅱ区41200护城乡:治湖村、普圣堂村、白鼎村;胜峰乡:清水村、石伏村;治河渡镇:治河渡居委会、红光居委会Ⅲ区35000护城乡、胜峰乡、治河渡镇(上述乡镇除Ⅰ区、Ⅱ区外的村场);东山镇、注滋口镇、鲇鱼须镇、操军镇、梅田湖镇、新建乡、宋家嘴镇、万庾镇、新河乡、北景港镇、终南乡、南山乡、插旗镇、幸福乡、三封寺镇、团洲乡(上述乡镇所辖范围的所有村场);。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标准。

在湖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来确定的,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首先,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的。

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补偿标准上有着不同的规定。

例如,耕地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的地类、等级、面积等因素来确定的,而林地、草地、水域等不同类型的土地也有着相应的补偿标准。

这样的做法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利益,避免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其次,土地的用途也是确定征收补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用途的土地,在征收补偿上也有着不同的规定。

例如,农田、工矿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等不同用途的土地,在补偿标准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此外,地理位置也是影响征收补偿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土地的地理位置不同,其价值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中心地段的土地价值更高,而位于偏远地区或者山区的土地价值较低。

因此,在确定征收补偿标准时,也会考虑土地的地理位置因素,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湖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考虑土地性质、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征收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农民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
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是指对于因建设、开发等活动而需要征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首先,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到林地的类型和用途。

不同类型的林地具有不同的生态和经济价值,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林地的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例如,对于保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其补偿标准应更加严格,以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

其次,补偿标准还应考虑到林地的面积和质量。

林地的面积和质量是衡量其价值的重要因素,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林地的面积和质量情况,对于面积较大、质量较高的林地,其补偿标准应相应提高,以体现其更高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此外,补偿标准还应考虑到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林地对于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贡献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林地,其补偿标准应相应提高,以体现其重要性和特殊性。

最后,补偿标准的制定还应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不同,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既要保障林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又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和社会情况,以确保补偿标准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总的来说,湖南省林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到林地的类型和用途、面积和质量、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障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
湖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民是湖南省的重要人口群体。

在城市化和工
业化进程中,土地征地是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南省制定了相关的征地农民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维护其基本生活和生产经营权益。

首先,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耕地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湖南省规定了相应的补偿
标准。

根据征地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对农民失去的耕地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土地的实际价值,确保了农民在经济上得到合理的补偿。

其次,针对农民因征地失去的房屋和其他固定资产,湖南省也制定了相应的补
偿标准。

对于被征用的房屋、果树、菜地、鱼塘等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因征地失去的固定资产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为了保障农民的生活和生产不受影响,湖南省还对因征地而导致的生产
经营损失进行了补偿。

对于因征地导致的农作物、养殖业等生产经营损失,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效保障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权益,确保了他们的生计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湖南征地农民补偿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
了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希望在实际执行中,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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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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