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业务大厅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业务大厅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客户接待、业务咨询、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等环节。
第三条业务大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担保服务。
第二章业务大厅环境与设施第四条业务大厅应保持整洁、舒适、安全,室内温度、湿度、照明等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业务大厅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如电脑、打印机、电话、复印机等,确保业务办理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业务大厅应设置醒目的标识,明确客户接待区、业务办理区、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第三章业务大厅人员管理第七条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担保业务知识,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保持仪容整洁,礼貌待人。
第九条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章业务大厅业务办理第十条业务大厅应设立业务咨询台,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政策解读等服务。
第十一条业务大厅应设立业务办理区,为客户提供担保申请、合同签订、担保解除等业务办理。
第十二条业务大厅应建立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业务大厅应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客户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解答或引导至相关岗位。
第十四条业务大厅应做好客户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第五章业务大厅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业务大厅应加强安全防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
第十六条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七条业务大厅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业务大厅应加强保密工作,对客户信息、业务数据等保密内容,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公司对业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业务日常管理,保护担保业务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包括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核、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管理制度等,并不断完善和提高,确保担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依法开展担保业务,确保合规经营。
第二章担保业务的评估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第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及时跟踪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担保额度的确定,确保担保业务的可持续性。
第八条担保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审慎稳健的原则,慎重考虑是否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的审核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对申请担保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审核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当认真审核担保申请材料,确保真实有效,担保意向清晰明确。
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审核记录档案,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审核结果,及时向管理层报告,并作出是否担保的决定。
第四章担保业务的监督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担保业务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及时了解担保业务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风险扩大。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风险的担保业务进行及时警示和处理。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防范,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运行。
第五章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预警等。
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保护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业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业务的审批、管理、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担保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员工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本业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担保公司的内部管理部门。
第二章担保业务审批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审批程序包括审查、评估、决策和备案等环节。
第八条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担保公司应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信用情况、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确定担保额度和担保费率,并制定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十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资料进行分类、存档和管理,确保客户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对于担保额度较大或风险较高的担保业务,担保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业务审批时,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越权审批。
第三章担保业务管理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担保业务的管理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资产评估,确保担保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及时识别和评估业务风险,并制定风险对策。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系统,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第四章担保业务监督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全面监督。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对担保业务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融资担保公司单笔保证业务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单笔保证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单笔保证业务管理,提升风险控制能力,保护担保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融资担保公司单笔保证业务管理,包括担保业务的审查、批准、签订、管理等环节。
三、业务审查1. 申请资料清晰完整。
客户申请单笔担保业务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2. 业务初审。
担保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业务审核部门,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相关程序符合要求。
3. 风险评估。
对初审合格的业务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担保额度和费率,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业务批准1. 决策机构。
担保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决策机构,对业务申请进行审议和批准,确保决策程序合规。
2. 严格审批。
对业务申请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战略。
3. 核准文件。
凡经批准的担保业务,应制定相应的担保合同,并经董事会或其他相关审批机构核准。
五、业务签订1. 合同签订。
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担保期限、担保额度、担保费率等关键内容,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 保全措施。
担保公司应制定有效的保全措施,确保在担保期限内实现担保权利。
六、业务管理1. 监督管理。
担保公司应建立业务管理部门,对业务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担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2. 风险预警。
对可能存在风险的业务,及时进行预警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防止业务风险扩大。
3. 信息披露。
担保公司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机构披露业务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
七、监督检查1. 内部审查。
担保公司应设立内部审核部门,对业务流程进行定期审查,确保业务管理规范、合规。
2. 外部监督。
担保公司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合规性检查和风险评估。
八、违规处理1. 违规认定。
对有违规行为的业务,应及时认定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担保业务活动。
二、担保业务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担保活动。
2、安全性原则:担保业务应充分评估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风险程度,确保担保风险可控,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3、效益性原则:担保业务应综合考虑担保收益和风险,合理确定担保条件和收费标准,提高担保业务的经济效益。
4、审慎性原则:担保业务的决策和操作应保持谨慎,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充分揭示和防范风险。
三、担保业务的对象和范围1、担保对象:本公司担保的对象原则上为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或合作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担保、商业汇票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
四、担保业务的审批流程1、申请:被担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借款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调查: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3、评审:由公司内部的评审委员会对担保申请进行评审,根据调查情况和评审标准,提出评审意见。
4、审批:根据评审意见,按照公司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权限应明确规定,超出权限的担保业务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后,本公司与被担保人、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1、风险评估:在担保业务开展前,应对被担保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反担保措施:为降低担保风险,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反担保物的价值应足以覆盖担保金额,且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管理,保护担保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担保风险的控制能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所有担保业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保函担保等。
三、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应遵循诚实信用、独立公正、谨慎审慎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合法、有效开展。
第二部分:担保业务申请与审核一、客户申请担保业务,需填写担保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合同、资产证明、担保准备金等。
二、担保业务的承办部门在收到担保业务申请后,应按照内部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包括资信调查、风险评估、担保准备金核算等。
三、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应当明确,交办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审批一定额度以下的担保业务,超过一定额度的需要经过风险管理部门同意。
四、对于有争议的担保业务,应当提交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最终决定。
第三部分:担保合同签订与履约一、担保业务获得批准后,应当及时和客户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具体内容,并保留客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担保业务在履约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当对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风险隐患。
三、对于出现逾期等风险情况的担保业务,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启动风险救助、代偿等应急措施,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利益。
第四部分: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一、担保风险评估应当从客户信用、担保准备金、担保合同条款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二、风险管理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更新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担保准备金、调整担保费率、限制担保业务额度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风险的扩大。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一、对于违反公司规定、违法违规从事担保业务的个人或部门,应当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减薪资、暂停晋升、降职调岗等处罚措施。
国有担保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担保公司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本公司担保业务以合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为原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担保业务范围第四条公司担保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二)为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提供担保;(三)为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等提供担保服务。
第三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五条担保业务流程如下:(一)客户申请:客户向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二)风险评估: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担保物评估等,确定担保额度;(三)审批:公司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担保合同;(四)担保发放:公司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向客户发放担保款项;(五)担保到期:担保到期后,公司协助客户偿还债务,回收担保款项。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担保业务风险可控。
(一)信用风险控制: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确保担保对象具备良好的信用;(二)担保物风险控制:公司应建立担保物评估制度,确保担保物价值充足,防范担保物贬值风险;(三)操作风险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防范操作风险。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担保业务合规经营。
(一)授权审批制度:公司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各级审批权限,确保担保业务审批流程规范;(二)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担保业务信息;(三)监督检查制度:公司应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
为了规范担保业务,保障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建立起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确保担保业务稳健有序进行。
担保业务范围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担保、担任担保人等各类担保服务。
二、风险评估
在开展担保业务前,本公司需要对担保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担保方案,确定担保额度,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三、担保责任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必须认真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确保及时足额履行担保义务,并做好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工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内部管理
为了保障担保业务的正常运行,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包括设立专门的担保业务管理团队,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标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担保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五、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公布担保业务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监督检查
为了有效监督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本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检
查机构,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
保担保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七、风险控制
在担保业务管理过程中,本公司要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建
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对象的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
施应对风险,确保担保业务的健康发展。
八、遵守法律法规
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担保业务的规范发展。
(文字总数: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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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1、客户申请2、担保立项3、项目初审4、会议评审5、担保审批6、签订合同,发放贷款,7、跟踪监督8、解除担保,代偿追偿,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项目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填写《贷款担保业务受理登记表》。
1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2、客户经理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及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
第五条立项条件: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
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2、有犯罪记录的,3、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1、企业,个人,贷款担保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6、结婚证书,复印件,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2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 1314、《验资报告》,复印件,15、《公司章程》,复印件,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第七条对确认属于潜力型中小企业并符合我公司立项条件的申保单位~应将其按重点项目给予对待~适当调整评审力量~加快评审工作进度~优先进行评审。
第四章项目初审第八条已立项的项目~由项目经理报送业务部经理。
业务部经理指定风险管理员进行项目审查~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进行初审~初审过程必须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共同完成~项目经理提交《项目调查报告》~风险管理员提交《补充意见》。
初审过程中有关联系、协调事宜由项目经理牵头。
经审查人员审核~不符合初审条件的~建议补充材料,符合初审条件的~组织初审~进入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1、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进行风险评审~提交《项目调查报告》~业务部经理出具书面意见。
2、市区商品房个人贷款担保进行书面评审~可能有风险的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3、市区商品房个人贷款担保外的项目俱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3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察。
,1, 须进行现场考察的担保项目~初审过程必须由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完成~可由业务部经理指定风险管理员协同客户经理进行初审~项目经理提交《项目调查报告》~风险管理员提交《补充意见》。
初审由风险管理员负责~有关联系、协调事宜由客户经理牵头。
2, 初审人员由业务部经理指定。
个人担保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内、企业担保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考评,个人担保金额在30-100万元,含100万元,、企业担保金额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由业务部经理负责现场考评,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风险管理部应建议上级主管参与现场考评。
,3, 风险程度难确定的项目~部门经理应参与现场考评或建议上级主管参与现场考评。
,4,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进行现场考评~由总经理审批~调查人员将调查结果和审查意见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汇报。
,5, 调查非市区的客户必须出具相应抵押物的调查照片。
第九条初评考察在符合初审条件并交付评审费后进行。
第十条初审过程必须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共同对申保单位进行现场考察,与申保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人面谈,就重要问题向申保单位有关联的部门或人士访谈,就采购、销售及其他生产经营问题向有关方面调查落实~对抵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对申保单位所报财务资料和有关数据进行核查。
初审过程中要作出详细记录~索取资料要保存完整。
第十一条初审工作从立项开始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上述时间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原因并在《担保项目4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受理登记表》中记载。
第十二条初审过程中若申保单位不予配合~或者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等影响到初审工作继续进行~或出具虚假资料、所做陈述与事实出入较大、重大经济决策失误、违法乱纪问题等~经初审予以否决或暂缓的~应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处。
第十三条《项目调查报告》应揭示以下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1, 贷款目的、还款来源、资产转换周期、还款记录,2, 法定代表人,借款人,的经历、素质、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3, 主要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规模~主要销售渠道,,4, 申保理由及相关筹资计划,,5, 是否属于初保~初保项目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6, 借款背景、期望条件、与贷款银行的沟通情况,,7, 贷款额或担保额,贷款或担保起止日期,贷款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到期转贷/先还后贷/终止借款。
2、还款能力分析,1, 财务分析A、评估借款人的经营活动的情况,B、通过各种财务指标来反映和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C、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D、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 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来源是否充足,,3, 评估抵押品和反担保措施A、抵押物评估价的准确性和变现能力,5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B、反担保措施的风险评估。
,4, 非财务因素分析行业风险、管理风险、自然及社会因素、还款意愿。
,5, 综合分析A、借款人目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是否充足,是否有能力还款,B、借款人的过去的经营业绩和记录,是否有还款意愿,C、借款人目前和潜在的问题,对贷款的偿还会有何影响,D、借款人未来的经营状况,如何偿还贷款,E、借款人违约~我司代偿后追偿的难易程度。
,6, 风险测评情况及反担保措施A、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以及对实施担保的影响程度,B、与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情况。
,7, 初审结论,包括基本风险度评估、评价、支持理由等,。
,8, 收费测评情况。
第十四条初审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申保单位情况~不能出具虚假报告和遗漏重大问题的报告。
第十五条当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最终意见有分歧时~由业务部经理决定是否提交上级审核。
第十六条业务部对风险管理部意见有异议~经业务部经理签字后可以向风险管理部提出复审建议。
第十七条经上级主管批准的复审建议须安排其他项目经理进行复审或亲自复审。
第十八条业务部经理根据《项目调查报告》及《补充意见》出具初审意见~将材料移送风险管理部。
6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五章项目审批第十九条项目初审合格后~项目经理依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上级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条担保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担保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其他有重大影响、复杂的担保项目~组织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第二十一条审批人对初审报告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查证后~提出审核意见。
第六章会议评审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评审委员会~负责金额50万元以上或其他有重大影响、复杂担保项目的评审。
评审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委派或聘请~评审委员会由7名以上评审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
具体项目评审由主任委员负责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3名以上评审委员单数成组~根据评审需要可邀请专门人员列席。
列席人员只参与发表意见~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1、总经理,2、副总经理,3、风险管理部经理,4、有关专家,5、公司法律顾问,6、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7、评审委员会认为须参加的其他人员。
7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评审议程:1、评审会议由风险管理部经理提议~评审会主任委员决定组成人员和负责召集,2、由项目经理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风险管理员作补充说明,、项目主审及法律顾问陈述审核意见, 34、各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和初审报告提出问题~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管理员或风险管理部经理回答或解释,5、参会人员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6、各评审委员就担保方案发表意见~并将最终意见填入《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决议》中并由本人签名,7、以抵押方式为主的项目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通过后~将《担保项目评审委员会决议》及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审批,不足三分之二评审委员同意的项目~作为否决项目报告审批人,8、以纯保证方式担保的项目、营口地区以外的项目、单笔担保金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实行评审委员一票否决制。
9、对虽未否决但评审委员有不同调整意见的项目~综合意见后提交审批人审批,10、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导致评审委员会对项目部分内容不能做出判断时~主任委员应提出需补充和进一步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业务部按要求加以落实。
风险管理部核实后报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意见包括:1、担保项目的经济效益,8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制度2、借款的合法性,3、担保的合法性,、反担保的法律效力及可操作性, 45、法律风险、障碍和问题的提示,6、初审过程的合规性,7、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8、证据的充分性、结论的客观性、方案的可行性,9、复核风险度测评结果~评价反担保强度的适当性,10、主要风险及重要信息提示,11、对担保方案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经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通过的项目~审批人有权否决,但经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否决的项目~审批人只有权决定进行复议~而无权决定予以担保。
第二十七条评审会议的其它规定1、会议召开前一天~由风险管理部发出会议通知并向评委提供有关资料。
2、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后应提出书面意见。
若参加人数未超过评委的2/3~则会议改期举行。
3、会议由评审委或评审小组确定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主题、出席人员、每位与会评委对项目所持的意见以及会议最后综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