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公司短信平台管理办法的管理标准1 总则1.1 为了加强对XX公司客户服务平台和OA办公系统的服务短信平台(以下简称“短信平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通信短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为了对XX公司短信平台进行统一的安全管理、统一的应用管理和统一的业务管理,建立规范的业务申请、审批和使用机制,促进短信平台健康、畅通、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3 为了保证XX公司短信平台安全、规范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4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分局和所属各单位短信业务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用最新版本,但是否采用最新版本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研究决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3.1 短信短信简称SMS,是用户通过手机或其他移动终端直接发送或接收的文字或数字信息。
3.2 公司所属各单位本办法中公司所属各单位是指XX公司所属的各分局、直属单位。
3.3 运行维护单位本办法中运行维护单位是指为长期为短信平台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单位。
4 职责4.1 信息部4.1.1 信息部是XX公司短信平台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短信平台各项服务使用的审批管理工作;4.1.3 负责短信平台相关的培训组织工作;4.1.4 关注和跟踪短信平台最新技术发展方向。
4.2 各业务部门4.1.1负责监督和规范短信平台的使用;4.1.2负责短信平台业务需求提出和变更工作;4.3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外短信的监督和规范使用。
4.2 公司所属各单位4.2.1 负责短信平台各项服务的申请工作;4.2.2 负责组织本单位不同层次的平台使用培训工作;4.2.3 负责整理分析、收集本单位短信平台使用的需求。
4.3 信通公司4.3.1 XX公司短信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由XX公司负责。
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平台使用管理规定
以下是平台使用的管理规定:
1. 用户注册:用户在平台上进行注册时,需要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信息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平台有权根据需要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
用户在注册过程中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注册,也不得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注册。
2. 用户账户:用户在注册成功后,将会获得一个平台账户,用户须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并对使用该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有全部责任。
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户和密码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信息,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
若用户发现自己的账户被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平台。
3. 用户行为规范: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平台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用户不得发布、传播、共享任何涉及淫秽、色情、暴力、恶意攻击、人身攻击、诽谤、造谣等违法违规内容,也不得散布政治谣言、封建迷信、混淆是非等有害信息。
4. 平台服务规范: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应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定。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服务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广告宣传或其他违背平台宗旨的行为。
用户不得利用平台服务进行恶意刷单、虚假评价、利用漏洞获取不当利益等不正当行为。
5. 违规处理及责任追究:若用户违反平台的管理规定,平台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封禁
等。
平台有权对用户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若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将会依法向相关部门报案,并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是平台使用的管理规定,请用户遵守并遵循。
平台保留对以上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向用户进行通知。
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的管理,规范并促进我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发展,根据《XX银行中间业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是指我行与通信运营商联合开发的,通过便捷、及时的手机短信,为个人客户和对公客户提供的灵活简便的随身金融服务业务。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我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分为“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和“银企通”短信服务业务。
第三条“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我行的个人客户,通过手机短信为个人签约客户提供账户资金变动情况提醒,办理与市民日常生活相关的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等小额公共事业费支付业务,发布各项银行业务资讯等服务。
第四条“银企通”短信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单位客户,可以实时或定期向对公签约客户提供账务信息、重要提示、账户余额变动提醒、企业对账信息等业务,但不得办理扣划电费、电话费等涉及小额支付的业务。
第二章“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管理第五条所有在我行开立活期账户的个人客户均可申请签约“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
活期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一卡通、活期存折、卡本通等。
第六条申请签约的手机号码必须是我行合作运营商的手机用户。
第七条“小管家”短信服务协议签约申请申请签约“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必须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凭证(银行卡、存折等)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前台,填写《XX银行小管家短信业务申请表》(附件一),签署《XX银行小管家短信业务签约协议》(附件二),前台柜员审核无误,在系统中启动相关交易,完成签约交易。
第八条代发工资客户集体办理“小管家”业务时,应与代发工资单位签订《XX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集团客户签约协议》(附件三),并提供《XX银行手机银行短信服务业务集团客户签约汇总表》(附件四)。
前台柜员审核无误,在系统中启动相关交易,逐笔完成签约交易。
第九条已签约“银企通”短信服务业务的手机号码如同时签约我行“小管家”短信服务业务的,当使用我行“小管家”办理代缴费业务时,小管家客户所缴费用从签约的个人活期账户中支付。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正文:---------------------------------------------------------------------------------------------------------------------------------------------------- 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短信平台管理办法(2006年10月24日)为加强对我局税务短信平台的管理,确保短信平台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税务短信平台的管理职责(一)市局信息中心为税务短信平台的管理、维护部门。
负责为全市国税系统有需要的单位和部门提供短信平台,并做好短信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市局办公室为税务短信质量考核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编写的短信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三)国际税收管理科、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负责对纳税人电话号码进行采集、更新、维护,填制《开通手机税务短信服务功能确认单》存档,并将手机号码资料录入综合征管软件;新开办的企业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时,受理机关要审核企业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税务登记表中没有填报企业有关人员的手机号码的,必须由企业出具确实没有手机的证明方可受理登记。
(四)各单位(部门)负责对内部人员手机号码进行更新、维护。
(五)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短信平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短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二、短信发送的主要对象及内容(一)短信发送的主要对象1.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2.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短信发送内容1.纳税提醒在纳税申报期内,提醒纳税人按期申报纳税。
2020年短信通业务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手机短信服务业务的管理,保障本行手机短信系统的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丹东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手机短信业务服务的内容、申请、审核、开通、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内容。
2.2 本规定适用于丹东银行手机短信业务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手机短信金融服务业务是指基于中文短消息技术,通过本行短信平台,并依托通讯运营商的网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为客户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方便客户及时掌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并可及时了解丹东银行各类金融服务信息。
丹东银行短信服务是指本行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信息通知、查询、安全提示、提醒以及其他信息等服务。
本行短信服务客户可为移动、联通、电信客户。
4 职责与权限4.1 经办柜员负责受理审核客户资料、短信业务的办理。
4.2 科技开发部负责短信平台的搭建、协助零售银行部做好连通工作。
5 政策手机短信服务业务应遵循“准确,及时,合法”的原则。
6 流程图无7 风险控制要点无8 内容与要求8.1 短信服务的内容8.1.1 客户账户余额查询用于对公及个人签约客户主动查询自己签约账户的余额。
系统接受签约的客户账户余额短信查询请求后,将核对客户手机是否已签约和查询账号的合法性,通过后,将最新账户余额通过定制手机信息的形式发送给客户。
8.1.2 客户账户余额变动提醒8.1.2.1 用于对公及个人签约账户余额变动时实时短信发送。
签约客户的签约账户发生余额变动时,系统自动查找客户签约手机号码,把余额变动信息通过短信形式实时发送到客户签约手机上。
8.1.2.2 对于非营业时间客户主动发起的ATM交易、POS消费交易、转账交易等业务,实时发送短信提醒客户;对于夜间系统批处理和非交易类业务于次日上午8时补发给客户;营业期间客户所发起的所有业务都将实时发送短信;批次结息产生的账户变动信息不提醒;额度为10元以下(含10元)的交易不提醒。
商业银行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短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本行短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促进短信服务平台健康、畅通、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短信服务平台向本行各类客户和本行内部员工发送短信的管理。
第三条短信服务平台的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各部门要做好短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对于短信服务平台中客户数据的建立维护要确保及时、准确、完整。
(二)要自觉维护和保障短信服务平台的正常安全运行,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防止客户资料的泄露,保证短信内容的信息安全。
(三)短信服务平台不得发送与工作无关的短信,禁止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宣扬暴力等内容以及从事赢利活动的信息。
(四)短信发送频率要适度,不要过于频繁,导致客户不满。
第二章管理岗位与职责第四条短信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的办法,即由行领导统一管理,各部门实行分级维护的办法。
岗位及功能权限划分如下:(一)系统管理岗。
系统管理部门设在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管理短信服务平台的的设置、维护。
(二)短信资料收集岗。
主要由各客户部对所辖客户进行资料采集并录入到系统模板,汇总到综合管理部。
其他部门有相关客户资料也同样操作。
如有资料变动,须第一时间进行模板数据变更,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相应改动。
(三)短信审批岗。
短信审批分为几个层级。
一是以全行性的名义向客户发送的短信由行长审批;二是行内的相关通知由分管行长审批;三是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催收信息由各客户部负责人审批。
(四)短信行文岗。
本行所有类型的短信格式均统一制定,由综合管理部文秘岗负责行文,行领导审批。
(三)短信发送岗。
短信的发送由综合管理部和合规风险部办理。
综合管理部文秘岗负责全行性对外发送的短信和对内通知等相关短信的发送等日常工作。
合规风险部统计B 岗负责客户部门的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催收信息发送。
公司信息平台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平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所有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网、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系统、OA系统等。
三、管理责任1. 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信息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 各部门负责自身信息数据的保管和使用,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公司领导层负责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信息平台使用规定1. 使用公司信息平台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安装软件、修改系统配置,不得私自泄露公司信息。
2. 禁止在公司信息平台上传播违法、淫秽等不良信息,不得利用公司信息平台进行非法活动。
3. 使用公司信息平台进行公文传递、协同办公等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4. 对于个人信息的操作和存储,应当遵守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他人信息。
五、信息安全管理1. 公司信息技术部门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安全漏洞,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2. 员工在外出办公或者出差时,应注意信息安全,不得擅自连接未知的公共网络,不得在外部设备上登录公司信息平台。
3. 对于重要数据和文档的备份和存储,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信息平台监督管理1. 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信息平台的监督管理,定期举行信息安全例会,查看信息平台使用情况。
2. 对于违反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使用公司信息平台、行政处罚等。
3. 对于严重违反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和补充,由公司领导层批准后生效。
2. 对于员工对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的违反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容范文

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容范文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管理,保护用户权益,促进通信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和用户。
第三条通信短信息服务包括点对点短信、群发短信、彩信等形式,涉及短信发送、接收、存储、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开展业务,确保服务质量和用户隐私。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通信短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用户信息,不得泄露、滥用用户信息。
第二章经营者的义务第七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和资质,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和义务。
第八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保证短信发送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篡改、删除、替换用户发送的短信内容。
第九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短信的产生和传播,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第十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短信平台安全评估,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并及时修复系统漏洞,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明确用户信息收集、存储、使用、保护等相关事项,并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第三章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用户在使用通信短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用户有权自愿选择是否使用通信短信息服务,根据自身需要和意愿进行选择和使用。
第十四条用户有权要求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保护其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第十五条用户有权向通信短信息服务的经营者投诉,要求查找短信来源,并要求删除垃圾短信。
第十六条用户不得利用通信短信息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用户不得恶意发送垃圾短信、骚扰短信、诈骗短信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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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XXX管理工作,规范XXX政务短信平台(下称短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该平台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依据《中华让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通信短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短信平台是由XXX办公室(下称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内各部门日常政务工作需要,采用手机短信技术所建立的、满足各部门以手机短信形式沟通的政务活动需要的、全XXX系统统一的短信平台。
第三条短信平台投入使用后,XXX各部门需对外发送的政务信息短信一律在短信平台上发送。
第四条办公室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监督和规范平台的使用;
(二)负责短信平台管理员权限的分配和管理;
(三)负责短信平台设备管理工作;
(四)负责收集和分析整理各部门对平台提出的正常业务需求;
(五)负责收集和整理各部门提供的手机号码,并严格执行保密工作;
(六)负责平台的短信内容规范及发送对象;
(七)负责定期通报各单位的短信使用情况。
第五条 XXX负责短信平台维护,并提供日常应用的技术支撑。
第六条短信平台的日常使用费用由XXX统一支付,使用部门不再支付任何使用费用。
第七条平台只用于处理工作中的公共事务信息,不得用于处理个人信息。
部门主管领导为平台使用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登记和审批工作。
第八条使用短信平台的XXX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该单位日常电子政务信息的发送,XXX各部门发送的信息由各分管领导签发后,再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送XXX党组书记签发后再发送,严格审批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制度。
第九条使用短信平台的科协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由本单位发出的所有短信负全部责任。
健全内部使用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所发短信有违法现象的,将采取措施停止违规单位的短信服务功能,并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条操作人员实行实名制,在使用平台发送短信时应显示部门和用户姓名,不允许匿名的短信直接发送到其它手机用户。
第十一条 XXX各部门在使用短信平台时,应自行准备收短信方的手机号码。
第十二条短信平台发送信息定期统计汇报,并做好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X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评估修改。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