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2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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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296[1].4-2012纺织品和服装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GB 5296[1].4-2012纺织品和服装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2014-05-01实施)GB5296.4-2012与GB5296.4-1998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附录A所列产品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增加了术语“消费品”,消费品:为满足社会成员生活需要而销售的产品修改了术语“纺织品”和“使用说明”的定义。

纺织品: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品。

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它可以用文件、词语、标志、符号、图表、图示以及听觉或视觉信息,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法表示。

它们可以用于产品上[包括:设备操作器(键、钮)上的说明,设备操作中的电子显示说明]、包装上,也可作为随同文件或资料(如:活页资料、手册、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交付。

对各类产品的号型和规格的表示进行了细化5.3产品号型或规格5.3.1纱线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线密度、长度或重量等5.3.2织物应至少标明产品的一种主要规格,例如:单位面积质量、密度或幅宽等。

5.3.3床上用品、围巾、毛巾、窗帘等制品应标明产品的主要规格,例如:长度、宽度、重量等。

5.3.4服装类产品宜按GB/T1335或GB/T6411表示服装号型的方式标明产品的适穿范围,针织类服装也可标明产品长度或产品围度等。

5.3.5袜子应标明袜号或适穿范围,连裤袜应标明所适穿的人体身高和臀围的范围。

5.3.6帽类产品应标明帽口的围度尺寸或尺寸范围5.3.7手套应标明适用的手掌长度和宽度5.3.8其他纺织品应根据产品的特征标明其号型或规格。

取消了产品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增加了产品安全类别(见5.7)应根据GB18401标明产品的安全类别6.2.1增加了“其余的内容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规定增加了团体定制产品的规定(见6.2.3)6.2.3如果是团体定制且为非个人维护的产品,可不采用耐久性标签。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版解析GB529642012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版解析GB529642012

新版纺织品标准知识解析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性质:国家强制性标准
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目的意义:GB 5296.4-1998从2000年开始实
施至今,已有13年,为了让国内纺织和服装产品的 使用说明与国际接轨,也为了更加完善此标准, GB 5296.4-1998被再次修订。给消费者的购买、
使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提供更全面的标准依据。
特点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范围
根据GB 5296.4-2012附录A中规定,含有纺织 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GB 5296.4-2012的范围: 1)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 2)没有必要标明纤维含量或维护方法的产品; 3)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 4)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
亚麻
羊毛
尼龙
玻璃纤维
纺织品国家标准浅析
学习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符合强
产品

市场
目前我国已发布的有关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 ·GB 1103-1999 棉花 细绒棉 ·GB 1797-2001 生丝 ·GB 8695-1998 阻燃防护服 ·GB 9994-199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 17591-1998 阻燃机织物 ·GB 18383-2001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对于8)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根据需 要选择性标注。
安全 类别
03
GB 5296.4-2012规定,产品的安全类别应根据 GB 18401来标注。根据现行GB 18401-2010的要求, 产品应按件标注一种安全类别:A类,B类或C类。如 是婴幼儿产品(36个月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还必 须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解析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解析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马顺 彬 , 翟建新. 喷气 织 机 纬 缩 成 因 探 析 及 解 决措 施 [ J ] . 纺
织器材 , 2 0 0 7 , ( 3 4 ) : 4 0 ( 】 一4 O 3 .
徐浩贻. 喷气织机纬纱 张力变化 规律的研究 [ J ] . 纺 织 科 学
研究 , 2 0 0 0 , 1 1 ( 4 ) : 4 8 —5 O .
Ai r J e t We a v i ng
Gao Xi a o yan
( Ya nt a i Na ns h a n U ni v e r s i t y, Ya nt a i 26 57 0 6, Chi na )
Ab s t r a c t : I n t h i s p a p e r , t h e r e a s o n s o f c o l o r d i f f e r e n c e i n c o t t o n d y e d f a b r i c s b y a i r j e t we a v i n g
4 结 语
在 喷气织 机 织造色 织物 ( 纬纱 采用 色纱 , 经纱
张燕 , 刘俊卿, 施楣梧. 喷 射 引 纬 织 物 纬 纱 左 右 侧 捻 度 差 异
问题 讨 论 [ J ] . 棉纺织技术 , 2 0 0 1 , 2 9 ( 5 ) : 2 8 2 2 8 4 .
朱苏康 , 高卫东. 机织 学 ( 第 2版 ) [ M] . 北京 : 中 国纺 织 出 版
摘 要 : 文章详 细解读 分析 了 GB 5 2 9 6 . 4 - 2 0 1 2 { 消 费品使 用说 明 第 4部 分 : 纺 织品 和 服 装 》 新 版 标 准 的 内容 , 并 与 GB 5 2 9 6 . 4 - 1 9 9 8 { 消 费品使 用说 明 纺 织品和服 装使 用说 明 》 旧版标 准 内容作 了比较 , 总

关于GB 5296-2012标准变化内容的说明

关于GB 5296-2012标准变化内容的说明

文 件
关于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标准变化的说明
各公司、企业:
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已经发布,将于2014年5月1日实施,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技术部与相关专家学习讨论,总结了标准变化内容,现将变化内容与新版标准GB 5296.4‐2012一并提供,供各公司、企业参考学习。

附件1:GB 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变化说明
附件2: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
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3月9日。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内容解读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内容解读
Ab s t r a c t : De t a i l e d c on t e n t s o f r e c e n t n a t i o n a ma l n d a t o r y s t a n d a r d GB 5 2 9 6. 4 —2 01 2:I n s t r u c t i o n s f o r u s e o f pr o du c t s o f c o n s u me r i n t e r e s t —P a r t 4 :T e x t i l e s a n d a p p a r e l wa s i n t e r p r e t e d .An d t h e ma i n d i f f e r en c e s b e — t we e n t h e n e w a n d o l d s t a n d a r d we r e c omp a r e d ,whi c h wa s h el p f ul t o gu i d e t h e e n t e r p r i s e s t o p r op e r l y l a b e l t h e i n s t r u c t i on s f o r u s e o f i t s p r o d u c t s .
I n t e r p r e t a t i o n o f GB 5 2 9 6 . 4 - 2 01 2: I ns t r u c t i o n f o r us e o f pr o d u c t s o f
c ons um e r i nt e r es t -Par t 4: Te xt i l es a nd appa re l
称 新 标 准) , 并于2 0 1 4年 5 月 1日实 施 , 新 标 准 实 施 之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吊牌部分
• 产品名称:女上衣 • 执行标准:FZ/T81007-2003XX • 企业地址:XXXXXX
耐久性标签部分
• 号型:160/84A • 面料:60%棉、40%涤纶 • 洗涤标识:
THANK YOU
石磊
附录A中还列举出典型的不适用于GB 5296.4-2012的产品,如: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2)座椅、沙发、床垫等软垫家具用填充物和 包布;3)鞋、鞋垫;4)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5)伞;6)箱包;7) 包装布和包装绳带;8)裤子吊带和吊袜带;9)尿布;10)玩具; 11)宠物用品;12)清洁布;13)墙布、屏风等;14)旗帜;15) 人造花;16)装饰画、装饰挂布等。
亚麻
羊毛
尼龙
玻璃纤维
纺织品国家标准浅析
学习强制性标准的意义
符合强制性标准
必 备 条 件 之 一
产品
市场
目前我国已发布的有关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 ·GB 1103-1999 棉花 细绒棉 ·GB 1797-2001 ·GB 8695-1998 生丝 阻燃防护服
·GB 9994-1998
·GB 17591-1998 ·GB 18383-2001 ·GB 18401-2010
目的意义:GB 5296.4-1998从2000年开始实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特点
范围
根据GB 5296.4-2012附录A中规定,含有纺织 纤维的以下制品不属于GB 5296.4-2012的范围: 1)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 2)没有必要标明纤维含量或维护方法的产品; 3)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 4)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条文释义【条文】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释义】本条是简要提示该标准的主题内容,告诉使用者该标准规定了编制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使用说明包括的具体项目,标注使用说明的具体要求。

【条文】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

【释义】1、本条规定了标准适用范围,目的在于限定该标准的使用范围。

2、只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无论是国内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合资、集体、乡镇、个体企业等)生产的且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还是国外企业生产的,进入我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口产品),其使用说明都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3、出口产品应根据出口国的要求或合同进行标注,不受本标准的约束。

4、出口转内销产品属于国内销售的产品,应按本标准进行。

5、对双方有合同协议的、且不是最终销售的产品,可根据合同进行标注。

6、纺织品和纺织服装产品,是指所有以纺织纤维为原料,经纺织加工工艺或再加工而制成的产品,如各种纱线、布料、针织内衣、袜子、羊毛衫、绒线、缝纫线、服装、床上用品、家用纺织品、围巾、领带、针织帽、地毯等等。

7、由纺织品制作但明确为玩具的产品,如长毛绒狗熊,应按玩具标签的要求标注。

【条文】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释义】1. 标准不仅本身要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同时还要注重标准间的协调性。

因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标准中需要有规范的服装号型,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纤维含量的标识,而这些内容已有现成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故采用引用标准的办法来代替具体内容。

2. 引用标准的有关条文构成了GB5296.4的内容,即这些引用标准的有关条文也应作为本标准的内容对待。

3. 从目前来看,这些标准还没有修订,引用的版本是现行有效的。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探讨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探讨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探讨作者:陈立旦来源:《中国纤检》2013年第24期摘要:为了准确理解和执行新标准,本文对GB 5296.4的新旧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归纳了主要区别。

关键词: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标准;区别;理解1 引言新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并将于2014年5月1日实施。

凡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都必须遵循本标准。

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必须执行本标准,原GB 5296.4—1998标准将自动作废。

但在发布之日与实施之日这一年半的过渡时间内,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检测机构都应充分理解本标准,寻求合理的操作方案,提前做好应对新标准的变化。

本文对新旧标准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对更新和删除的内容进行探讨,对重要内容进行解读。

2 新旧标准比较2.1 增加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新标准GB 5296.4—2012的适用范围与现行标准GB 5296.4—1998相同,都是指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这其中也包括外销转内销和进口产品。

而定制产品、出口产品等不在中国销售的就不在此适用范围内。

新标准在此基础上,新增了不适用的产品范围,并且在附录A中作了详细说明。

附录A作为一个规范性的附录,其效力等同于标准的正文,所有的技术内容都是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GB 5296.4—2012附录A中规定,以下四类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1)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2)没有必要标明纤维含量或维护方法的产品;3)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4)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

附录A中还举例了16种典型产品不属于本部分范围的产品,这些例子能够帮助生产销售企业明确是否需要按照GB 5296.4去执行,维护其合法利益。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不同首先,新标准中的引用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都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所引用的标准都是无年代号的,即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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