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还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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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交易程序与磋商

国际贸易交易程序与磋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际贸易交易程序与磋商
进出口贸易磋商
一、交易磋商的程序: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须具备的两过程。

(一)询盘(enquiry / inquiry):“要约发盘”/ 询价。

买卖双方均可以提出,对贸易双方无约束力,非必须阶段。

(二)发盘(offer):报价/ 报盘/ 发价/ “要约”―买卖双方均可以提出,提出即对发盘人构成约束
1、构成发盘的要件:
(1)向特定人提出:广告只是要求看到广告的人发盘
(2)内容确定:
完整――内容完整。

最起码包括发盘三个基本要素:名称、数量、价格。

明确――交易条件不含糊,不存在“大概、预计、可能、参考”等字眼。

终局――不存在保留性、限制性条款。

反例:“以最后确认为准”。

(3)送达收盘人:别人传达如非授权,不构成发盘。

(4)有发盘人发盘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明示
2、发盘撤销:生效后撤销;发盘撤回:送达前或同时到达为撤回
不允许撤销的例外情况:
(1)发盘已规定有效期;
(2)发盘以某种方式表明不可撤销;
(3)收盘人相信发盘的不可撤销性并已采取了行动,即撤销对受盘人构成损害。

3、发盘终止的几种情形: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商务函电-询盘、还盘、发盘、接受

商务函电-询盘、还盘、发盘、接受

商务函电美国沃尔玛公司VS平武县香叶尖茶叶有限公司姓名:学号:班级:Inquiries(询盘)Tony SmithFifth Avenue in ManhattanNew YorkNovember 1, 2013Mr. Luo,GuangzhouDear Sirs,We learned from your advertisement home that your company is a large exporter of green tea, such as Fragrance Tips Tea, Qiang Village Green Tea, Pingwu Green Tea and so on. We are looking for a tea vendor as part of our long-term partners. We will be much appreciated if you could send us a copy of your product catalogue or samples together with a price list, and could also inform us your delivery period, terms of payment and packaging specifications. If your product is competitive, we will offer you a large number of orders.We are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early reply.Yours faithfullyTony SmithChief SellerOffers(发盘)LUO17F, Citic TowerGuangzhou, ChinaDecember 3, 2013Tony SmithNew YorkDear Sirs,We welcome your enquiry of December 1 and thank you for your interest in our green tea products. A copy of our illustrated catalogue and price list is being sent to you today, with samples of our products.Per 50 boxes is packed by a plastic trunk. The order of 10 trunks is at least. The payment of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or T/T is accepted and we deliver the goods within 20 days if your order on more than 100 trunks. The offer remains open for 45 days. Our account is******, Bank of China and USD or RMB is accepted.If you have more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us freely and we will reply you as soon as possible.Yours faithfullyLUOChief BuyerCounter offers(还盘)Tony SmithFifth Avenue in ManhattanNew YorkNovember 4, 2013Mr. Luo,GuangzhouDear Sirs,We are please to get your offer on December 3. We can accept all terms except for the date of delivery.We are willing to place the order immediately if the date of delivery term is no more than 10 days.Yours faithfullyTony SmithChief SellerAcceptable(接受)Tony SmithFifth Avenue in ManhattanNew YorkNovember 4, 2013Mr. Luo,GuangzhouDear Sirs,Form the samples sent us on November 3, we have made selection, and have the pleasure of handing you the following order, which we commend to your immediate and best attention, viz:Fragrance Tips Tea /Sample A,Specification: Green TeaPrice: 50 RMB per box,Packing: 50 boxes packed by plastic trunk,Amount: 30 trunks.Qiang Village Green Tea /Sample B,Specification:Green TeaPrice:55 RMB per box,Packing: 50 boxes packed by plastic trunk,Amount: 30 trunks.Delivery Date & Carrier:November 30, Maersksealand.Payment: Irrevocable L/C at sight, negotiated against the bill of lading, opened by Bank of China GuangzhouArbitrate:Stockholm.Please kindly notice us as you dispatched the goods.Yours very trulyTony SmithChief Seller。

出口发盘还盘接受

出口发盘还盘接受

“出口发盘操作指南出口商平时会在两种状况下拟写发盘函:一是直接向客户发盘,二是在收到客户询盘后作出回复。

由于场景不同样,两者的拟写技巧也有所差异。

前者要多考虑发盘的完满性和吸引力;后者那么要侧重针对性,必定以对方感兴趣或吻合对方要求的商品货号为中心,做到有的放矢。

比方,对方在询盘函中已言明需要马上出运的商品,那么对于那些库存断档的商品再做激励性介绍,生怕奏效也甚微。

完满正确地拟写发盘函可以防范争议,有利于缩短交易磋商的时间,赶忙达成协议。

一般而言,一封标准的发盘函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正确说明各项主要交易条件Clearly state the terms of trade这里所指的主要交易条件,一般包括品名规格、价格、数量、包装、装运、付款、保险等七大概件。

比方:★ For the Fancy Brand AGT-4 Garment sewing machine, the best price isUSD78.00 per set FOB Shanghai.★The minimum quantity is one 20 ’FCL and with the purchase of two or more containers,the price is reduced by 2%.★All these blankets are packed in plastic bags with Zip of l piece each,20 pieces to a carton.★Delivery is to be made within 45 days after receipt of order.★Our usual terms of payment are by confirmed irrevocable L / C available by draft at sight.★The insurance shall be effected by the seller covering the invoice value plus l0% against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二、声明此发盘的有效期及其他拘束条件Specify the validity of your offer为了防范今后的争议或是敦促对方早下订单,我们平时会在发盘函中明示该报价的有效期,或指出其有效的条件。

交易磋商的程序

交易磋商的程序
例2:有兴趣购买300台SD-12型海尔牌电 视机,请发盘CFR上海7月装运,速复
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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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 中国民间有话说:“货比三 家不吃亏”,那么对外询盘 是不是越多越好呢?
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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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询盘的策略
询盘的作用主要是引起对方的注意, 诱发对方发盘。询盘的对象要有选择, 其多少要根据商品和交易的特点来确定。 对外询盘,既不宜只局限于个别客户而 无法进行对比,也不宜在同一个地方多 头询盘,影响市场价格。尤其订购数量 大又是向中间商发出的询盘,家数更不 宜太多。
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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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下面是甲乙双方往来的磋商函电,请分析它们分别属 于磋商中的哪个环节,为什么?
• 甲:(5月1日电):“兹有5 000打运动衫,规格按3月15 日样品,每打CIF纽约价$84.5,标准出口包装,5至6月装 运,以不可撤销L/C支付,限20日复到。”
• 乙:(5月3日电):“你方5月1日电收悉,贸易条件对我 方不合适,请重新报价。”
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间
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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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示例:
感谢7月10日的询价。今晨已经 去函,报120公吨红茶每公吨958 美元CFR上海净价,装运期为11 月和12月,以7月30日前复到为 准。
坦洲理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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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比,看谁快又准
1、某发盘人在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 订约建议为( )。
A.发盘 B.递盘 C.邀请发盘 D.还盘
2、根据《公约》规定,下列哪些为一项发盘必须具备的基 本要素( )。
A.货名、品质、数量
B.货名、数量、价格
C.货名、价格、支付方式 D.货名、品质、价格
3、在下列条件中,( )项不是发盘的必备条件。

交易磋商

交易磋商



WE OFFER FIRM FOR REPLY HERE BY JANUARY 16500 CASES SALTED EGGS,20 DOZEN TO CASE,EACH HKD 72.00 FOB HONG KONG,SHIPMENT DURING FEBRUARY,IRREVOCABLE SIGHT CREDIT. 兹确定报价,咸蛋500箱,每箱20打,FOB香 港每箱港币72元,二月装运,不可撤销即期信 用证,1月16日复到我方有效。



2、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1)表明货物的名称 (2)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 方法 (3)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价格的 方法 《公约》:只要列明货物的品名及品质、数量、 价格,即可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但实际业务中, 为了避免争议的发生,最好列明货物的品名及品 质、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时间和地点、支付 方式


分析: 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 A商行不能撤销10 月20日的发盘。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 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 段时间,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 仍可将其发盘撤销。在这个案例中, A将撤销通 知送达受盘人B的时候,受盘人B已经发出接受通 知了,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2、A商行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订立
分析:我方的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 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 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的添加或 更改,均视作实质性更改了发盘的条件,就构成 了对原发盘的拒绝,其法律后果是否定了原发盘, 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就不再受其约束。而 本案中,我方在接受通知中,表示对包装条件的 添加,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发盘的条件,除非发 盘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地表示不同意受盘人的 添加,否则,该接受仍具有效力。因此,我方的 接受可使合同成立。

发盘 还盘、接受

发盘 还盘、接受

发盘、还盘、接受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

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

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交易磋商的程序可概括为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1、邀请发盘(询盘)2、发盘3、还盘4、接受5、签订合同6、合同的履行1、询盘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

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

在国际镐易业务中,有时一方发出的询盘表达了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希望对方接到询盘后及时发出有效的发盘,以便考虑接受与否。

也有的询盘只是想探询一下市价,询问的对象也不限于一人,发出询盘的一方希望对方开出估价单。

这种估价单不具备发盘的条件,所报出的价格也仅供参考。

2、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

法律上称之为“要约”。

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

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的,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1)发盘的定义及具备的条件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后面简称公约)第14 条第一款对发盘的解释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随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对于这个宣言,可以看出一个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写人提出: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

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

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或称邀请做出发盘。

询盘发盘接受还盘

询盘发盘接受还盘询盘也叫询价,是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

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

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程序,如交易双方彼此都了解情况,不需要向对方探询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则不必使用询盘,可直接向对方发盘。

[询盘的法律效力]在实际业务中,询盘只是探寻买或卖的可能性,所以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询盘的一方对能否达成协议不负有任何责任。

由于询盘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可作为与对方的试探性接触,询盘人可以同时向若干个交易对象发出询盘。

询盘的分类(1)买方询盘是买方主动发出的向国外厂商询购所需货物的函电。

在实际业务中,询盘一般多由买方向卖方发出。

①对多数大路货商品,应同时向不同地区、国家和厂商分别询盘,以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争取最佳贸易条件②对规格复杂或项目繁多的商品,不仅要询问价格,而且要求对方告之详细规格、数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费时间.③询盘对发出人虽无法律约束力,但要尽量避免询盘而无购买诚意的做法,否则容易丧失信誉。

④对垄断性较强的商品,应提出较多品种,要求对方一一报价,以防对方趁机抬价。

(2)卖方询盘是卖方向买方发出的征询其购买意见的函电。

卖方对国外客户发出询盘大多是在市场处于动荡变化及供求关系反常的情况下,探听市场虚实、选择成交时机,主动寻找有利的交易条件。

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

法律上称之为“要约”。

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

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的,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

交易一方欲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而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表示愿意按此达成交易的行为。

通常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又称作递盘)。

有实盘和虚盘两种.实盘是发盘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受发盘内容约束,非经接盘人同意,不得撤回和变更;如接盘人在有效期限内表示接受,则交易达成,实盘内容即成为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实盘应包括明确肯定的交易条件,如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支付方式、装运期等,还应有实盘的有效期限并应明确发盘为实盘。

交易四个环节


1、询盘

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 买卖该商 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 包装、装运以 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 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 称作询价。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有时一方发出的询盘表达了 与对方进行交 易的愿望,希望对方接到询盘后及时发 出有效的发盘,以便考 虑接受与否。也有的询盘只是 想探询一下市价,询问的对象也 不限于一人,发出询 盘的一方希望对方开出估价单。这种估价 单不具备发 盘的条件,所报出的价格也仅供参考。
2、发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 为“要约”。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 没有询 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 的,但也 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 (1)发盘的定义及具备的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后面简称公约)第14 条第一款对发盘的解释为: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 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随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 盘。 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 或规定 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对于这个宣 言,可以看出 一个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PLS kindly pay attention to the fact that we have not much ready stock on hand. Therefore, it's very important that your L/C should be opened in an earlier date if our price meets with your approval.

交易四步曲:询盘、报价、还盘、接受,你会了吗?

交易四步曲:询盘、报价、还盘、接受
(2007-07-28 1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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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
在对客户所提的问题,无法立即作出答复的情况下,也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将会很快答复”的很短的回复。

当产品竞争很激烈时,适合第一次就报实价/底价(bottom price),一般对同一个产品的询价不会连续报三次价格。

在报价前,买家会索取目录或样本,询问卖家产品的品质规格等,来确认所采购产品,再进一步询价。

成立的四个条件:
01,明确的受盘人;
02,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
03,发盘的内容是确定的;
04,送达受盘人;
还盘,还可以是对支付方式,交货期等提出的异议及磋商。

还盘做出后,发盘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到约束。

接受(下订单)
-卖方确认;
-发盘和接受都是一种法律行为;
磋商时间线:
询盘(询价)-->发盘(报盘/报价/发价)-->还盘-->接受;
磋商内容:
- 产品确认:通过询问、样本、产品目录(在线目录),参观工厂等途径确认产品(品质、规格和包装)
- 价格(折扣)
- 贸易术语(FOB, CIF, C&F等)
- 支付方式(TT, L/C, D/P等)- 交货期
磋商结束:接受
磋商成果:缔结合同。

询盘发盘接受还盘

询盘发盘接受还盘询盘也叫询价,就是指交易得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得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得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就是询问价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询盘不就是每笔交易必经得程序,如交易双方彼此都了解情况,不需要向对方探询成交条件或交易得可能性,则不必使用询盘,可直接向对方发盘。

[询盘得法律效力]在实际业务中,询盘只就是探寻买或卖得可能性,所以不具备法律上得约束力,询盘得一方对能否达成协议不负有任何责任。

由于询盘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可作为与对方得试探性接触,询盘人可以同时向若干个交易对象发出询盘、询盘得分类(1)买方询盘就是买方主动发出得向国外厂商询购所需货物得函电。

在实际业务中,询盘一般多由买方向卖方发出。

①对多数大路货商品,应同时向不同地区、国家与厂商分别询盘,以了解国际市场行情,争取最佳贸易条件②对规格复杂或项目繁多得商品,不仅要询问价格,而且要求对方告之详细规格、数量等,以免往返磋商、浪费时间。

③询盘对发出人虽无法律约束力,但要尽量避免询盘而无购买诚意得做法,否则容易丧失信誉。

④对垄断性较强得商品,应提出较多品种,要求对方一一报价,以防对方趁机抬价。

(2)卖方询盘就是卖方向买方发出得征询其购买意见得函电。

卖方对国外客户发出询盘大多就是在市场处于动荡变化及供求关系反常得情况下,探听市场虚实、选择成交时机,主动寻找有利得交易条件。

发盘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

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发盘可以就是应对方询盘得要求发出,也可以就是在没有询盘得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

发盘一般就是由卖方发出得,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

交易一方欲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而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表示愿意按此达成交易得行为。

通常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又称作递盘)。

有实盘与虚盘两种。

实盘就是发盘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受发盘内容约束,非经接盘人同意,不得撤回与变更;如接盘人在有效期限内表示接受,则交易达成,实盘内容即成为买卖合同得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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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做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4、接受
所谓接受,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为向对方表示同意。法律上将接受称作承诺。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对有关接受,问题在[公约]中也作了较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约]的解释,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4个条件:
a、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写人提出:发盘必须指定可以表示接受的受盘人。受盘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不指定受盘人的发盘,仅应视为发盘的邀请,或称邀请做出发盘。
b、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发盘必须表明严肃的订约意思,即发盘应该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将按发盘条件承担与受盘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责任。这种意思可以用“发盘”递盘等术语加以表明,也可不使用上述或类似上述术语和语句,而按照当时谈判情形,或当事人之间以往的业务交往情况或双方已经确立的习惯做法来确定。
在国际镐易业务中,有时一方发出的询盘表达了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希望对方接到询盘后及时发出有效的发盘,以便考虑接受与否。也有的询盘只是想探询一下市价,询问的对象也不限于一人,发出询盘的一方希望对方开出估价单。这种估价单不具备发盘的条件,所报出的价格也仅供参考。
2、发盘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发盘也称报盘、发价、报价。法律上称之为“要约”。发盘可以是应对方询盘的要求发出,也可以是在没有询盘的情况下,直接向对方发出。发盘一般是由卖方发出的,但也可以由买方发出,业务称其为“递盘”
《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a、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c、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内容的确定性体现在发盘中的列的条件是否是完整的、明确的和终局的。
d、送达受盘人。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上述四个条件,是《公约》对发盘的基本要求,也可称为构成发盘的四个要素。
(2)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公约》第15条对发盘生效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那么,发盘在未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如发盘人改变主意,或情况发生变化,这就必然会产生发盘的撤回和撤销的问题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销”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在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消是指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的效力。
交易磋商的程序可概括为四个环节: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1、邀请发盘(询盘)2、发盘3、还盘4、接受5、签订合同6、合同的履行
1、询盘
指交易的一方准备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向对方询问买卖该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的内容可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而多数只是询问价格。所以,业务上常把询盘称作询价。
a.接受必须是由受盘人做出
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这一条件与发盘的第一个条件是相呼应的。发盘必须向特定的人发出,即表示发盘人愿意按发盘的条件与受盘人订立合同,但并不表示他愿意按这些条件与任何人订立合同。因此,接受也只能由受盘人做出,才具有效力。
b.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即以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向发盘人明确表示出来。另外,还可以用行为表示接受。
关于发盘失效问题,[公约]第17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终止。”这就是说,当受盘人不接受发盘的内容,并将拒绝的通知送到发盘人手中时,原发盘就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此外,在贸易实务中还有以下三种情况造成发盘的失效:
a.发盘人在受盘人接受之前撤销该发盘。
b.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
发盘、还盘、接受
交易磋商(Business Negotiation)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c.其它方面的问题造成发盘失效。这包括政府发布禁令或限制措施造成发盘失效。另外还包括发盘人死亡、法人破产等完全同意发盘的内容,为了进一步磋商交易,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出来,就构成还盘。
还盘的形式可有不同,有的明确使用“还盘”字样,有的则不使用,在内容中表示出对发盘的修改也构成还盘。
c.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就是说,接受应是无条件的。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以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不能成为有效的接受,而属于还盘。
d.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发盘人承担义务,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消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另一方面,发盘人规定有效期,也是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
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这一款规定了不可撤销的两种情况:一、是发盘人规定了有效期,即在有效期内不能撤销。如果没有规定有效期,但以其它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如在发盘中使用了“不可撤销”字样,那么在合理时间内也不能撤销。二、是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一定的行动。
(1)发盘的定义及具备的条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后面简称公约)第14条第一款对发盘的解释为: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随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对于这个宣言,可以看出一个发盘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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