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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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1. 嘿,你知道吗,在审讯中利用心理暗示可是很厉害的一招呢!就好比说,审讯人员故意在旁边谈论一些已经掌握的证据,这就会给嫌疑人一种“哎呀,他们都知道这么多了,我瞒不住啦”的心理暗示。

这样一来,嫌疑人很可能就会心理防线崩溃,老实交代啦!
2. 还有啊,观察微表情也是超级重要的呢!比如说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突然眼神闪烁,那很可能就是在说谎呀。

这就好像我们看到一个人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笑容,就知道他心里有鬼一样。

3. 审讯中的情绪掌控简直太关键啦!审讯人员要是能保持冷静平和,那嫌疑人也会相对放松一点,可要是审讯人员特别严肃甚至凶巴巴的,哇,那嫌疑人不得紧张死呀!就像是在平静的水面和波涛汹涌的海面,你会选择待在哪边呢?
4. 突破心理防线也是常用的方法哟!比如找到嫌疑人最在意的点,然后从这入手,哎呀,那简直是找到了突破口呀!就像攻打城堡,找到了最容易突破的那一处。

5. 建立信任关系在审讯中也很有用呢!审讯人员偶尔给嫌疑人一些关心或者理解,这时候嫌疑人说不定就会觉得“哎,这个人也许能懂我”,然后就可能卸下防备啦。

这就类似你在陌生的地方遇到一个对你友好的人,是不是会更容易敞开心扉呀!
6. 利用环境压力也不可小觑呀!把审讯室布置得严肃压抑,这对嫌疑人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呢。

好比你走进一个黑暗狭窄的地方,是不是也会有点不自在呀。

7. 别忘了还有利用从众心理呢!审讯人员可以适当说一些“好多跟你情况类似的人都交代了”这样的话,嫌疑人可能就会想“哎呀,大家都交代了,我还坚持有啥用”。

这就好像在一群人都往一个方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犹豫要不要跟着走呢。

总之,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和方法可真是五花八门呀,运用好了就能让审讯工作事半功倍呢!。

犯罪嫌疑人心理在正确制定讯问对策中的运用

犯罪嫌疑人心理在正确制定讯问对策中的运用

犯罪嫌疑人心理在正确制定讯问对策中的运用【摘要】在侦查讯问中,不同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不同的心理表现,尽管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有两种,即拒供心理和供认心理。

大多数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处于这两种心理的冲突中,哪一种心理占了主导地位,就决定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或拒供、或供述。

因此,一方面,研究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产生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及时采取矫正对策,使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心理向良性心理转变;另一方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供认的心理动机,才能更快速、有效地判断口供的真实程度,为充分利用口供查清案件真相提供依据。

这是讯问过程中研究的重点内容。

本文结合公安实际,对两种犯罪心理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进一步加速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

【关键词】拒供心理;供认心理;讯问对策The use of the mentalities of the suspects in making Correct interrogation countermeasuresHu Zhongning[Abstract] Different criminal suspects have different mentalities when interrogated. Although they are varied, the mentalities of the criminal suspects are simply divided into two kinds, that is, refusing or confessing to admit. The majority of the criminal suspects who are taken into custody are under conflicts between these two kinds of mentalities, the mentality which plays a major role will determine a criminal suspect’s behavior, or refusing to admit, or confession. Therefore, on the one hand, researching the causes of refuse of the criminal is the only way to take suitable measures to make the suspect turn to a opposite attitude. On the other hand, only learn the psychological motivation of the suspect, can we judge the real degree of the confession fast and efficiently, and provide the evidence to find out the facts of the cases by using the confession. The above mentioned are the main content during the interrogation This paper combines with the reality of public security affairs and analyses the two kinds of the suspects’ psychology 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enhance the efficiency and the quality of working on the cases.[Key words] Psychological refusion;Psychological confession;Countermeasures of interrogation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取向都在发生变化。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审讯技巧,是技巧中的特定类型,是矛盾对抗双方一种特殊的斗智斗谋艺术。

审讯是侦查人员同犯罪嫌疑人攻心斗智,利用调查材料和政策教育罪犯、制服罪犯的短兵相接式战斗。

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善于抓住各个阶段的关键时刻,正确施压,并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不同的审讯技巧,攻其要害,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法律威慑披坚执锐在和犯罪嫌疑人接触之初,审讯人员就要通过审讯中的交流造势,语言刺激,心理暗示,营造气氛等方法,运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使犯罪嫌疑人有一种如临深渊、退路已断的感觉,彻底打破其心理平衡,随之,就是披坚执锐,高节奏、强突破,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直致使其精神崩溃,缴械投降。

在这一阶段,需要充分运用法律,吃透案情,有的放矢,一环紧扣一环,步步进逼,毫不放松。

审讯人员要给犯罪嫌疑人一个逻辑严密、以理服人、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形象,和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的心理暗示,使其抗拒心理开始瓦解。

二、动之以情破其心障在犯罪嫌疑人的抗拒心理瓦解以后,就要尽快的与犯罪嫌疑人融通感情、消除对立、建立信任、达成同感共识,使他们按照审讯人员所指引的“出路”中走出。

在这一阶段,要强调犯罪嫌疑人走向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原因,目的是为其犯罪找出心理上的自谅点,使其心理压力环节,放松警惕心态,敞开心怀,放心交流,同时还要对犯罪嫌疑人生活上充满关怀。

达到融通感情,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后,再次对其晓之以理,分析他们面临的处境,使他们与审讯人员之间达成同感共识:事情暴露了,已无法掩盖了,要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处理,只有一条路——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创造从轻处理的条件,引导他们按审讯人员给他们设置的“出路”中走出。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犯罪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的学科。

而法医心理学则是通过心理学的方法,结合法医学的知识,来揭示、分析和判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本文将从法医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以及其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一、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及表现Cherney(1989)认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焦虑、抑郁、痴呆、冲动以及精神分裂等不同的情绪和行为特征。

1. 焦虑: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焦虑情绪。

焦虑是一种紧张、不安、无法集中注意力的情绪状态,长期处于焦虑状态的犯罪嫌疑人容易做出冲动的行为。

2. 抑郁:抑郁是一种情感低落、情绪低沉的状态。

犯罪嫌疑人可能因为困境或内心的不满而产生抑郁,这种情绪状态会影响其对他人的情感和道德判断。

3. 痴呆:犯罪嫌疑人中,部分人可能患有智力障碍或痴呆等疾病。

这些心理异常会影响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判断力,进而增加其犯罪风险。

4. 冲动:冲动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受到刺激时,大脑对控制冲动的神经过程发生紊乱,导致无法抑制行为冲动。

冲动性行为是一些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之一。

5. 精神分裂:精神分裂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会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幻听、妄想等症状。

这些症状会直接影响犯罪嫌疑人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行为。

二、法医心理学在破案中的作用1. 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量,可以评估其心理状态。

法医心理学家可以利用多种心理学测试工具,如MMPI(明尼苏达心理学测验仪)、SCI(疑似造假测谎仪)等来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从而更好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构造和心理状态。

2. 构建嫌疑人心理画像: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结合法医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警方可以建立嫌疑人的心理画像。

法医心理学家通过犯罪现场留下的线索、遗留物以及与犯罪嫌疑人的交谈,可以分析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动机和心理状况,从而帮助警方更准确地确定嫌疑人。

(完整word版)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审讯方法

(完整word版)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审讯方法

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讯问方式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 是指影响犯罪嫌疑人作出真实和完整供述的消极的心理活动。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接受讯问的过程中, 由于环境和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 心理活动是比较复杂的, 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和情绪交织在一起, 错综复杂, 矛盾重重。

刑侦民警在讯问实践中, 支持嫌疑人拒供行为的心理原因不同, 在讯问中表现各异, 侦查人员要准确、有效的把握嫌疑人的心理障碍。

侦查人员根据案情, 确定讯问的目标和讯问的基本任务。

采取不同的讯问方法, 确保嫌疑人如实供述, 进一步理清犯罪情节, 最关键理清嫌疑人作案的主观动机。

1.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 总的心理倾向是趋利避害, 企图逃避打击, 表现出畏罪、侥幸、抵触、悲观的心理障碍。

1.1畏罪心理。

犯罪嫌疑人一是担心供述后受到法律的追究, 被判刑罚甚至判重刑;二是担心对自己的名誉、地位、前途带来的影响;三是担心自己的家庭、父母、妻子、子女、朋友等受到牵连;四是担心供述后遭到相关人员的(特别是地域犯罪和同案犯)报复。

产生畏罪后, 犯罪嫌疑人就千方百计地掩盖和隐瞒犯罪事实的真相, 否认犯罪, 幻想用通过否认自己与案件的全部或部分关联来逃避打击, 关键情节上言辞谨慎, 努力克制其内心的恐惧, 采取对抗讯问, 蛮不讲理、一言不发、失口否认、甚至谎供。

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表现出思维紊乱失去自我控制能力, 答非所问东扯西拉, 语无伦次。

更有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存有高度的戒备心, 侦查人员一字一句都用心琢磨, 疑神疑鬼, 倒以试探、推诿来抵制讯问。

1.2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可以逃避罪责的一种自信感。

犯罪嫌疑人不是到案才产生的, 一般在犯罪动机或犯罪时就已经存在。

一是自认作案手段高明, 行动诡秘, 没有留下痕迹;二是自认为同伙在逃、被害人死亡、知情人无法找到, 盲目相信攻守同盟;三是自认有后台和靠山, 在外面有人活动关系;四是自认为有对付侦查讯问的经验和方法(主要是侵财案的累犯), 无视侦查机关的侦查能力和侦查人员的讯问能力, 犯罪嫌疑人自信能抗过侦查机关讯问, 曾审讯一盗窃犯, 他直接给我讲能在公安机关抗过十天。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常见心理分析要了解一个人的心理状况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要了解和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迅速突破全案就会更难。

因此,就需要检察人员依照政策与法律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一场短兵相接的心理战斗。

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被关押之后的犯罪嫌疑人,更要慎重。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会使他们在危及前途命运的特殊环境中,心理成份更加复杂、多变。

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恐惧心理。

其主要表现有三:一是生理异常。

当嫌疑人第一次被关押时,会使其心理失去平衡或精神恍惚,两眼发呆,疑神疑鬼,坐卧不宁或全心颤栗,极端恐惧,血压增高,甚至大小便失禁等。

二是语言反常。

审讯时,语言闪烁或语无伦次,所问非所答,甚至说一些让人费解的话,或抱头不语,或时而痛哭。

三是精神反常。

被抓获后,惊慌失措,思绪万千,不食不眠。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系青少年犯和偶犯、从犯或胁从犯。

对于这类犯罪嫌疑人,只要运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极易攻破。

第二,悔恨心理。

其主要表现:被关押后,时而对天长叹,或默默无语,时而顿足撞脑,或悲痛欲绝。

产生这种心理的人,多数属于初犯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以及过失犯罪者,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思想偏颇,行为放任的青少年。

犯罪被关押,等其冷静下来之后,如梦初醒,悔恨莫及。

如某甲得知酒后将其好友用刀砍伤致死的消息之后,悲声大放,撞墙欲死。

第三,戒备心理。

其主要表现:在审讯中,自知有罪,但不肯主动交待;对办案人员的言语行动特别警觉和戒备,致使办案难度大,多次提讯,效果不佳。

这类人多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内部人员违法犯罪者。

因为他们本身懂法,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在提讯中,往往以记不清、没看见、不知道为由来软抵硬抗。

这类人的心理复杂、多变、疑虑甚多。

往往会出现想交待而又怕交待,想老实而又怕老实,欲言又止等,表面镇静内心空虚。

这类心理的人,只有采取深入调研,外围取证,用强有力的证据证实其犯罪,才能促其就范。

如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证据未出示前,该人心存侥幸,一副官相,毫不在乎。

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审讯方法

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审讯方法

浅析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与讯问方式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是指影响犯罪嫌疑人作出真实和完整供述的消极的心理活动。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接受讯问的过程中,由于环境和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心理活动是比较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活动和情绪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矛盾重重。

刑侦民警在讯问实践中,支持嫌疑人拒供行为的心理原因不同,在讯问中表现各异,侦查人员要准确、有效的把握嫌疑人的心理障碍。

侦查人员根据案情,确定讯问的目标和讯问的基本任务。

采取不同的讯问方法,确保嫌疑人如实供述,进一步理清犯罪情节,最关键理清嫌疑人作案的主观动机。

1、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心理障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总的心理倾向是趋利避害,企图逃避打击,表现出畏罪、侥幸、抵触、悲观的心理障碍。

1.1畏罪心理。

犯罪嫌疑人一是担心供述后受到法律的追究,被判刑罚甚至判重刑;二是担心对自己的名誉、地位、前途带来的影响;三是担心自己的家庭、父母、妻子、子女、朋友等受到牵连;四是担心供述后遭到相关人员的(特别是地域犯罪和同案犯)报复。

产生畏罪后,犯罪嫌疑人就千方百计地掩盖和隐瞒犯罪事实的真相,否认犯罪,幻想用通过否认自己与案件的全部或部分关联来逃避打击,关键情节上言辞谨慎,努力克制其内心的恐惧,采取对抗讯问,蛮不讲理、一言不发、失口否认、甚至谎供。

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表现出思维紊乱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答非所问东扯西拉,语无伦次。

更有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存有高度的戒备心,侦查人员一字一句都用心琢磨,疑神疑鬼,倒以试探、推诿来抵制讯问。

1.2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犯罪嫌疑人自认为可以逃避罪责的一种自信感。

犯罪嫌疑人不是到案才产生的,一般在犯罪动机或犯罪时就已经存在。

一是自认作案手段高明,行动诡秘,没有留下痕迹;二是自认为同伙在逃、被害人死亡、知情人无法找到,盲目相信攻守同盟;三是自认有后台和靠山,在外面有人活动关系;四是自认为有对付侦查讯问的经验和方法(主要是侵财案的累犯),无视侦查机关的侦查能力和侦查人员的讯问能力,犯罪嫌疑人自信能抗过侦查机关讯问,曾审讯一盗窃犯,他直接给我讲能在公安机关抗过十天。

试论被审讯人九阶段心理动态及审讯策略

试论被审讯人九阶段心理动态及审讯策略

试论被审讯人九阶段心理动态及审讯策略提要:作者原创性提出“被审讯人心理状态九阶段理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被审讯状态下各阶段心理状态的转换原理和审讯策略。

国内尚没有统一的理论指导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理论研究审讯方法。

笔者在工作实践中从医学、心理学、法律等角度进行探索,认为讯问策略的心理学原理是:态度改变。

即让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供述,让作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如实供述。

审讯过程是审讯人与被审讯人的心理接触。

审讯人员针对不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把握态度转变的心理学原理,针对犯罪嫌疑人态度转变过程的九个阶段,理智地把握审讯策略,是审讯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

关键词:审讯策略;心理学;九个阶段;心理动态;态度转变侦查机关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在尊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下只称犯罪嫌疑人)人格的原则下,运用心理学原理,采取适当的心理学技术方法,能使犯罪嫌疑人更快、更准确、更自愿地供述犯罪事实。

一、认识讯问策略的心理学原理讯问策略的心理学原理是:态度改变。

即让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供述,让作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如实供述。

社会交换论从个体对得失权衡与比较后产生的趋向与回避动机的角度解释态度的形成与转变,认为决定个体采取何种态度以及转变态度的关键是诱因的强度。

二、犯罪嫌疑人态度转变的九阶段理论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审讯工作实践,总结出犯罪嫌疑人从开始接受审讯到完全交代犯罪事实,态度转变的过程基本经历以下九个心理阶段:1、坚决否认犯罪事实期。

基本心理支持是:检察机关不可能掌握我的犯罪事实,我不能说,说了就完了;现在是不是在做梦啊?2、心理动摇期。

本阶段的犯罪嫌疑人一般表现为沉默,对审讯人员的提问不予回答或对抗。

有些女性会使用大哭大闹、装疯卖傻等方式对抗。

这是人遇到危险常采用的自救方式。

该时期虽然以沉默为主导,但其内心却相当复杂激烈。

基本心理状态是:我是不是应该说?我的事情是不是真暴露了?检察机关到底掌握了多少?我说了是要牵涉到别人的,那我以后怎么做人?3、拒不认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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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人的行为由思想指挥,而人的思想又深不可测,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它是人与人之间解决对抗矛盾各种手段中最深层次的交锋。

职务犯罪侦查其实就是与侦查对象斗智斗谋,运用证据及侦查手段攻其心,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的过程。

掌握和研究侦查对象在审讯中的心理,通过察颜观色、语言沟通、以某种信息媒介和谋略手段为武器,做出以智取胜,以巧取胜的谋划和设计,向嫌疑人的情感、意志、精神、知觉、意识等心理因素进行刺激和影响,以降服其思想,摧毁其意志,瓦解其士气,影响其行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了解审讯中侦查对象的心理,灵活自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讯谋略,对其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是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
1、沉默不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抗拒心理。

有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他们对侦查人员使用的审讯策略、审讯方式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感知。

有的对法律政策存在偏见,对侦查人员甚至看管人员存在高度的戒备,使其对审讯产生抗拒的心理,害怕一旦说漏嘴,暴露出其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从而对侦查人员的审讯尽量不回答或者少回答,抱着只要我不开口任你咋办,到了时限就得放人的对抗态度,来对待侦查人员的审讯。

2、察言观色、避重就轻、投石问路的试探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审讯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持对抗后,会有意无意地关注或提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进行打探,如家人、单位、外界等情况;或尽量少说、不说、迟说,总想让侦查人员先说或多说,以观察侦查人员的口气、态度和了解外界的动态,揣摩侦查底细,试探侦查路数,以便思考对策。

3、暴跳如雷,神情激愤,惺惺作态的表白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从以前权势炙手的领导到成为受人冷落的阶下囚,心理产生巨大的落差,内心充满压抑、激愤、焦灼的情绪,从而或神情亢奋,大谈自己的光辉历史,或情绪激愤,牢骚满腹,对审讯人员的讯问表现出很不耐烦。

4、心神不定,不由自主地作小动作的矛盾心理。

面对审讯人员强大的攻势,犯罪嫌疑人在做出供与不供的两难选择时,平时不易暴露出来的小动作下意识地显露出来,以掩饰或排遣其内心的紧张和恐慌压力。

有的表情木然,长时间的沉默;有的冒虚汗,不停地喝水、抽烟;有的不停地擦眼睛,来回走动;有的侧面打探其他涉案人员的情况;有的恭维办案人员,套近乎,打探如果自己讲出犯罪事实,是否会得到宽大处理,试图寻找法律、政策这根稻草拯救自己。

5、忧心忡忡,神情木然的畏罪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自知罪孽深重,害怕罪行暴露后会得到惩罚,有损个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害怕亲朋好友的指责和唾弃,对自己今后的命运担忧,心理压力极大,对侦查人员的发问,往往会"走神",面目呆滞、神情麻木,陷入长时间的思考。

二、击溃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的策略
审讯过程实质上就是侦查与反侦查双方,在各自对已了解掌握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向对方心理开展的攻防战。

总体上是审讯人员采取积极主动的各种方法发动攻势,而嫌疑人则层层设防,意图蒙混过关。

这就要求审讯人员在审讯过程中根据其不同的个性特点,分析其心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讯问策略,击溃其心理防线,使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1、先声夺人,摧其傲气。

审讯中不少侦查对象是领导干部,级别高、权势大,平时受人尊敬,保持着领导的尊严,甚至颐指气使,面对讯问,官架子十足,对审讯人员不屑一顾,如不打掉其威风,他就不可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审查,更不能交代犯罪事实。

因此,审讯人员初次讯问时,必须以一种"邪不压正"的凛然正气,在心理上、气势上压倒对方,以严肃的态度和有分量的言辞,打掉其威风,迫使其认识到自己面临的处境,摆正位置,以正确的态度接受审查。

2、欲擒故纵,适时破敌。

即为了制服对方,故意先给嫌疑人留充分的余地,给其充分辩解的机会,让对方尽量暴露底细,然后抓住要害,适时巧妙运用证据,一举制服。

如我院在办理副厅级干部薛某时,该薛位高权重,离调时将12万元的公款据为己有。

为了掩人耳目,他以奖励各分厂负责人的形式让其打领条2万、3万不等,但薛某并没有向各分厂负责人付款。

审讯中,审讯人员并未直接亮出底牌,而是给其充分的辩解,薛某甚至要求侦查人员和其一起到他家中取各分厂负责人打的领条。

领条是薛某自作聪明地采用打印的文字,各分厂负责人在领款人栏签了字,薛某自以为有了这些条据就没事了。

此事,侦查人员向其出示了各分厂负责人只签字并未领款的证据,薛某傻了眼,只得供述其贪污12万元的犯罪事实。

3、以静制动,后发制人。

审讯中,对掌握涉案线索单一,信息资料不全、不准、证据不实时,先给对方宽松的环境,麻痹对方,使其心理松懈,疏于防范,审讯人员坐观其变,寻找战机,对其暴露的破绽紧追不放,发动攻势制服对方。

如在侦查某村支书刘某涉嫌套取国家移民搬迁款时,涉案线索单一,初次讯问时,,刘某自恃当村支书十几年,为了村里的发展劳苦功高,大谈修了通村公路,修了村委会办公楼,还拍卖了荒山林地等。

审讯人员耐心地听了其表白后,,让其把通村公路的价格、里程、承建人的情况说详细点,当了解到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地方后,展开强大的心理攻势,迫使其供述了收受1万元的犯罪事实。

审讯人员继续深挖,又查清了其修建村委会房屋时收受3000元好处费,拍卖荒山时收受好处费1万元的犯罪事实。

4、巧设疑路,进退两难。

审讯中,侦查对象有时百般辩解、抵赖,不肯讲出事实真相,使案件扑朔迷离,难以侦破。

审讯时侦查人员利用侦查对象的辩解,抓住其矛盾之处,利用形式逻辑的二难推论,将其置于"否认也错,承认也错"的二难境地,迫使其讲出事实真相。

如在办理陕硬公司李某贪污案时,该李以杜某的名义购买面包车后,又以付租车费的名义将公款贪污,但该案难以打开缺口,在审讯经办人该公司会计杜某时,发现该公司以杜某的弟弟的名义购车,领取租车费,但杜某又不肯讲出真相,审讯人员以此给杜某设置了二难推论,即如果是其弟弟购的车,为何既在公司领取租车费,又在公司报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费,这部分费用约2万元其弟弟应该退还,如果车不是其弟弟购的,是谁买的?租车费又用于何
处?面对该讯问,杜某无法回答,沉默5小时后,哭着讲了事实真相,使李某贪污案件顺利侦破。

5、刚柔相济,以情取胜。

即对侦查对象采取威慑、施压与同情照顾、关心引导相结合攻破其心理防线。

"刚"就是对拒不认罪的侦查对象表现毫不手软,绝不放过,坚决查办的态度和决心,对其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

"柔"就是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给予其在人格上尊重,精神上的同情,心理上的温暖,生活上的照顾,思想上的关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唤醒其良心,早日交代犯罪事实。

如侦查许某等人挪用公款案件时,许某非常讲义气,几个小时的较量后,许某仍不讲出事实真相,但许某患低血糖,烟瘾大,胃不好。

侦查人员给其买来白糖,烟,又和其谈起家常,问其想吃什么为其购买。

一天的相处,许某仍不交代。

审讯人员平淡地说:"生活上我们如此关心你,就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许某听后,沉思片刻说:"生活上你们如此照顾我,我再不讲就太不仗义了。

"于是交代了犯罪事实。

再坚硬的石头,千锤百敲也会将其击碎。

审讯中,不同层次的侦查对象,审讯人员会面对各式各样的"角色",采取何种审讯谋略,侦查人员应因人而异,做到有的放矢,在面对有些心理素质好,甚至是"二进宫",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的侦查对象时,用单一的审讯策略不足以动摇其意志,侦查人员应该将各种侦查策略综合使用,巧使"组合拳",向侦查对象的心理防线发起连续性的攻击。

如:政策攻心、以案说法、以情感召、示证敲山震虎,权衡利弊帮其找出路;打草惊蛇,逐步瓦解;强制措施震慑,给其心理不间断地刺激影响,使其无思索对策和喘气的机会,乱其心智,彻底击溃其心理防线,迫使其就范,如实供述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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