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合理运用审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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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证人与嫌疑人面对面审讯技巧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证人与嫌疑人面对面审讯技巧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证人与嫌疑人面对面审讯技巧在司法部工作人员的工作中,与证人和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审讯是常见的任务。

这种审讯技巧的运用对于确保证人与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几种有效的审讯技巧,帮助司法部工作人员在面对面审讯中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创造良好的沟通氛围第一,建立互信关系。

与证人和嫌疑人的互信是面对面审讯的基础。

工作人员需通过友好、尊重和专业的态度来建立与他们的信任感,使其愿意真实地配合询问。

第二,保持专业的沟通技巧。

在审讯中,工作人员需要用简单明了、引导性强的语言进行提问,确保对方理解问题并作出准确的回答。

避免使用复杂的措辞或行话,因为这可能会引起困惑和误解。

二、运用非语言行为观察技巧通过观察被询问者的非语言行为,工作人员可以获得更多关于其心理状态和真实态度的信息。

第一,注意姿态和肢体语言。

被询问者的姿态和肢体语言可以提供关于其紧张度、自信心和真实态度的线索。

例如,紧握拳头和冷汗等迹象可能揭示出被询问者的紧张和不安。

第二,观察眼神和表情变化。

被询问者的眼神和表情变化也是重要的观察对象。

凝视、缩眼或眨眼等行为可能反映出被询问者的焦虑、疑虑或不诚实。

三、运用开放式问题和闭合式问题在面对面审讯中,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开放式问题和闭合式问题。

第一,开放式问题。

开放式问题是指那些无需简单回答的问题,可以引导被询问者提供详细信息或阐述观点。

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开放式问题来了解事件的背景、细节和被询问者的思考过程。

第二,闭合式问题。

闭合式问题是指那些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通常是“是”或“否”的答案。

工作人员可以使用闭合式问题来核实事实、解决矛盾之处或确认被询问者的陈述。

四、采用积极倾听技巧倾听是面对面审讯中至关重要的技巧之一。

工作人员需要通过积极倾听来建立与被询问者的良好沟通,并确保其对被询问者的陈述进行全面的理解。

第一,给予被询问者充分的时间表达。

被询问者可能需要时间来组织思绪和回答问题。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

浅谈审讯中如何运用心里技巧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审讯技巧,是技巧中的特定类型,是矛盾对抗双方一种特殊的斗智斗谋艺术。

审讯是侦查人员同犯罪嫌疑人攻心斗智,利用调查材料和政策教育罪犯、制服罪犯的短兵相接式战斗。

贪污贿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其身份特殊或涉案金额较大,反侦查能力及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等特点,他们在接受审讯时的心理变化要经历四个阶段,即试探摸底、对抗相持、动摇反复和供述认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点,侦查人员必须善于抓住各个阶段的关键时刻,正确施压,并准确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善于利用其复杂矛盾的心情,灵活采取不同的审讯技巧,攻其要害,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法律威慑披坚执锐在和犯罪嫌疑人接触之初,审讯人员就要通过审讯中的交流造势,语言刺激,心理暗示,营造气氛等方法,运用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使犯罪嫌疑人有一种如临深渊、退路已断的感觉,彻底打破其心理平衡,随之,就是披坚执锐,高节奏、强突破,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直致使其精神崩溃,缴械投降。

在这一阶段,需要充分运用法律,吃透案情,有的放矢,一环紧扣一环,步步进逼,毫不放松。

审讯人员要给犯罪嫌疑人一个逻辑严密、以理服人、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形象,和一切尽在我掌握之中的心理暗示,使其抗拒心理开始瓦解。

二、动之以情破其心障在犯罪嫌疑人的抗拒心理瓦解以后,就要尽快的与犯罪嫌疑人融通感情、消除对立、建立信任、达成同感共识,使他们按照审讯人员所指引的“出路”中走出。

在这一阶段,要强调犯罪嫌疑人走向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原因,目的是为其犯罪找出心理上的自谅点,使其心理压力环节,放松警惕心态,敞开心怀,放心交流,同时还要对犯罪嫌疑人生活上充满关怀。

达到融通感情,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后,再次对其晓之以理,分析他们面临的处境,使他们与审讯人员之间达成同感共识:事情暴露了,已无法掩盖了,要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处理,只有一条路——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创造从轻处理的条件,引导他们按审讯人员给他们设置的“出路”中走出。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审讯技巧在司法领域中,刑事案件的审讯阶段被视为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时期。

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中,律师、检察官、警务人员等各方参与者需要运用一系列技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嫌疑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审讯的关键技巧,旨在提供一些指导性建议。

1. 深入准备在审讯之前,各方参与者都需要对案件细节和相关法律进行深入学习和准备。

这包括了解嫌疑人的背景,收集证据和相关信息,并研究适用的法律条款。

准备充分可以帮助参与者准确评估案情,制定有效的审讯策略,并在审讯中做出恰当的反应。

2. 保持专业和客观在嫌疑人的审讯中,各方参与者应保持专业和客观的态度。

律师、检察官和警务人员都需要尊重嫌疑人的权益,不因个人情感或偏见而影响审讯的进行。

通过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可以建立嫌疑人与审讯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并有助于信息的全面披露。

3. 善于倾听和观察审讯过程中,各方参与者应善于倾听和观察。

认真聆听嫌疑人的陈述,注意他们的非言语表达,例如身体语言和情绪反应。

这些细微的变化可能提供有关案件真相的线索,有助于审讯参与者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可能的动机,从而更好地掌握审讯的节奏和策略。

4. 灵活运用问询技巧在审讯中,各方参与者需要灵活运用问询技巧,以有效地获取关键信息。

开放式问题可以鼓励嫌疑人开放和详细地陈述情况,而封闭式问题则有助于获取特定和准确的信息。

同时,采用反问和插话等技巧可以突破困境,引导嫌疑人深入回答问题,或揭示可能存在的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5. 理性引导和辩驳有时候,嫌疑人可能会提出虚假陈述或试图误导审讯参与者。

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参与者应运用理性引导和辩驳的技巧。

通过逻辑推理和与证据的对照,可以揭示出不合理或不真实的陈述,并帮助嫌疑人正视案件的真相。

然而,辩驳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嫌疑人的权益,避免使用过于激烈或侮辱性的言辞。

6. 保持沉着和耐心嫌疑人审讯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不确定性。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人的行为由思想指挥,而人的思想又深不可测,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它是人与人之间解决对抗矛盾各种手段中最深层次的交锋。

职务犯罪侦查其实就是与侦查对象斗智斗谋,运用证据及侦查手段攻其心,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的过程。

掌握和研究侦查对象在审讯中的心理,通过察颜观色、语言沟通、以某种信息媒介和谋略手段为武器,做出以智取胜,以巧取胜的谋划和设计,向嫌疑人的情感、意志、精神、知觉、意识等心理因素进行刺激和影响,以降服其思想,摧毁其意志,瓦解其士气,影响其行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了解审讯中侦查对象的心理,灵活自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讯谋略,对其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是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1、沉默不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抗拒心理。

有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他们对侦查人员使用的审讯策略、审讯方式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感知。

有的对法律政策存在偏见,对侦查人员甚至看管人员存在高度的戒备,使其对审讯产生抗拒的心理,害怕一旦说漏嘴,暴露出其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从而对侦查人员的审讯尽量不回答或者少回答,抱着只要我不开口任你咋办,到了时限就得放人的对抗态度,来对待侦查人员的审讯。

2、察言观色、避重就轻、投石问路的试探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审讯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持对抗后,会有意无意地关注或提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进行打探,如家人、单位、外界等情况;或尽量少说、不说、迟说,总想让侦查人员先说或多说,以观察侦查人员的口气、态度和了解外界的动态,揣摩侦查底细,试探侦查路数,以便思考对策。

3、暴跳如雷,神情激愤,惺惺作态的表白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从以前权势炙手的领导到成为受人冷落的阶下囚,心理产生巨大的落差,内心充满压抑、激愤、焦灼的情绪,从而或神情亢奋,大谈自己的光辉历史,或情绪激愤,牢骚满腹,对审讯人员的讯问表现出很不耐烦。

审讯策略与取证技巧

审讯策略与取证技巧

审讯策略与取证技巧
在进行审讯时,审讯策略和取证技巧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审讯策略和取证技巧:
审讯策略:
1. 明确目的。

在进行审讯之前,需要明确审讯的目的和目标。

2. 了解被审讯者。

在进行审讯之前,需要了解被审讯者的个性、背景、心理状态等信息,以便制定合适的审讯策略。

3. 制定计划。

在进行审讯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提问的顺序、内容、方式等。

4. 保持冷静。

在进行审讯时,需要保持冷静,不要被被审讯者的言语或行为所干扰,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

5. 掌握节奏。

在进行审讯时,需要掌握节奏,根据被审讯者的反应调整提问的方式和内容,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取证技巧:
1. 收集证据。

在进行取证时,需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口证等。

2. 保全证据。

在收集证据时,需要保全证据,防止证据被篡改或毁灭。

3. 鉴别证据。

在进行取证时,需要鉴别证据的真伪和有效性,确保证据可以用于案件的审理。

4. 追踪证据来源。

在收集证据时,需要追踪证据的来源,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分析证据。

在进行取证时,需要对证据进行分析,确定证据对案件的影响和价值,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依据。

以上是审讯策略和取证技巧的一些常用方法和技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程序之一,审讯的过程往往决定了案件的成败。

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讯时,掌握合适的技巧能够帮助警方获取更多的关键信息,进一步推动破案进程。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审讯技巧进行探讨。

1. 理解审讯的目的和重要性犯罪嫌疑人审讯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证据和真相,推动案件进展。

审讯是检察官或警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对话方式,通过询问、观察和评估犯罪嫌疑人的言行举止,从而了解案件的本质。

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应保持冷静和专业,采用恰当的方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

2. 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在审讯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审讯人员需要通过倾听和关注的方式,传递出自己是真正关心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愿意给予他们合理的处理,并且对取得真相感兴趣。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降低犯罪嫌疑人的防备心理,并帮助他们更愿意详细交待案件的相关信息。

3. 采用开放性问题和闭合性问题的结合在犯罪嫌疑人审讯过程中,合理地运用开放性问题和闭合性问题是必要的。

开放性问题可以使犯罪嫌疑人有机会详细叙述案件的情况,从而提供更多触发信息的机会。

而闭合性问题则能够帮助审讯人员获取详细和具体的信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进行核实。

4. 控制审讯的节奏和语气审讯人员需要掌握审讯的节奏和语气,以避免在对犯罪嫌疑人施加过多压力的同时,也不能过于宽松。

过度施压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产生逆反心理,妨碍案件真相的获取;而过于宽松可能会导致失去对案件答案的控制。

因此,在审讯过程中,正确的尺度和语气对案件的推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 回顾和总结审讯内容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需要及时回顾和总结审讯内容。

通过简洁地总结和回顾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可以让审讯人员更好地理解案件的状况,并进一步深入追问相关信息。

此外,总结也是为了检查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陈述是否具有一致性和逻辑性,以确保获取的证据具有可信度。

在刑事案件中,审讯技巧的应用是推动案件进展的重要环节。

审讯犯罪嫌疑人应注意方法策略

审讯犯罪嫌疑人应注意方法策略

审讯犯罪嫌疑人应注意方法策略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某些案件办理周期长,久侦不破不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掌握案件的主要证据,而是寄希望于犯罪嫌疑人开口,一旦犯罪嫌疑人不交代,或者交代后又翻供,案件就定不了。

不仅如此,在没有掌握主要证据的情况下就传讯犯罪嫌疑人,其同伙和有牵连的人(包括配偶)就会转移、隐藏或者销毁证据。

由此,形成讯问犯罪嫌疑人没有结果,再收集证据更难的局面。

因此,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重视方法和策略。

笔者从检察工作实践中,认为侦查环节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认真细致做好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开始接受传讯时,常有两种心理表现:一种是恐惧、戒备的心理,不知道检察机关已掌握他哪些证据;另一种是侥幸、对立的心理,自以为作案手段隐蔽、不易显露。

此时,如能认真细致做好第一次讯问突破工作,不仅能取得重大收获,还能为往后的审讯打下扎实的基础。

第一,选择适当的讯问地点。

第一次传讯的地点要有所选择,如对于受贿犯罪嫌疑人而言,如在其单位或候谈室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往往大于恐惧心理,常软磨硬顶、拖延时间,以便转移赃物或销毁罪证。

所以,应将受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传到检察机关的讯问室进行讯问。

由于客观环境的改变,罪恶感的压力,就会使其意识到罪行已败露从而惊恐不安,这时再有针对性地向其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多数犯罪嫌疑人会交代自己的罪行。

第二,要掌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熟悉案情,选准突破口,采取适当的讯问方式。

犯罪嫌疑人在初次被讯问中,一般表现为“摸底-动摇-交代或抗拒”三个阶段。

开始多数犯罪嫌疑人东拉西扯、标榜过去,显示“清白”,借以判断检察人员掌握他哪些问题。

在动摇阶段,往往采取沉默不语,“想不起来,时间久了”,或交代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进行搪塞,此时,通过检察人员的讯问和教育,一些犯罪嫌疑人能够权衡利弊,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之后,无计可施,低头认罪,交代问题。

所以,检察人员在讯问时要注意观察和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及其变化,选择较为明显和易于暴露的事实情节,或者犯罪嫌疑人防守薄弱的环节作为突破口。

审讯的最小化策略的具体运用

审讯的最小化策略的具体运用

审讯的最小化策略的具体运用
审讯的最小化策略是在进行审讯时,通过合理的方法和手段来减少对被审讯人的侵犯和不适感。

具体运用这一策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1.尊重人权与尊严:审讯人员应尊重被审讯人的人权和尊严,不采取任何虐待、侮辱或恶意对待的行为。

审讯场所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光线和声音等环境条件,确保被审讯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采用非暴力沟通方式:审讯人员在与被审讯人对话时,应采用非暴力、非侮辱性的沟通方式,避免使用威胁、恐吓或虐待等手段。

审讯人员应以平等、理性和尊重的态度与被审讯人进行交流,充分倾听其陈述和辩护意见。

3.合理安排审讯时间和频率:审讯人员应合理安排审讯时间和频率,避免对被审讯人进行过度的长时间审讯或频繁的审讯,以减少其身心负担和不适感。

必要时,可以适度延长审讯时间间隔,给被审讯人提供休息和恢复的机会。

4.提供法律援助和翻译服务:对于语言不通或不熟悉法律程序的被审讯人,应提供合适的翻译服务和法律援助,确保其能够理解审讯内容和权利,并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辩护意见。

5.录音录像或书面记录审讯过程:为了减少对被审讯人的不适感和争议,可以采用录音录像或书面记录的方式记录审讯过程。

这样不仅可以提供证据,还可以避免因记忆错误或口头陈述的不准确性而产生争议。

总之,审讯的最小化策略的具体运用在保护被审讯人权益和提高审讯效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尊重人权、采用合理沟通方式、合理安排审讯时间和频率、提供法律援助和记录审讯过程等措施,可以减少对被审讯人的侵犯和不适感,提高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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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理运用审讯策略
摘要:审讯是一种特殊的侦查活动,它是在初查或者秘密侦查取得进展的基础上,由侦查人员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讯问、质证和调查。

也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短兵相接,运用智慧和谋略所进行的一场决战。

孙子云:“上兵伐谋”,因此,审讯必须讲究策略。

审讯策略是审讯人员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和反侦查伎俩,在审讯中运用智慧和计谋而采取的相应对策和方法。

计谋乃玄机也,不论是从其深度还是广度上,笔者均说不清其究竟有多少种,也不可能将其穷尽囊括。

本文仅归纳出四几种以资探讨,具体采取什么策略,既要根据特定的人和事的具体情况预先谋划,审讯中又要因人因事制宜随机应变。

关键词:审讯策略运用刑事诉讼案件审讯方法
一、制定审讯策略的依据
审讯策略,是预审员在党的政策、法律的指导和制约下,在掌握一定的证据和信息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审讯的目的和要求,充分研究案件的特点,经对比、优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讯行动方针、行动步骤。

就一件具体案件的审讯工作而言,它是一个完整的战略部署。

其依据主要有一下三点:
1、不能偏离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及当时的斗争形势,否则.就会犯原则性错误。

毛泽东同志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审讯策略必须受政策、法律的严格约束.政策、法律是策略的基础,策略是实施政
策、法律的手段。

2、不能脱离证据与信息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证据的数量质量以及信息资料的丰富程度来确定。

3、应从实际出发、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制订最佳方案。

根据被告人犯罪动机、作案方法、身份、性格特征,文化程度、社会经验、犯罪经历和认罪态度等。

审时度势、周密地预测被告人可能采取什么样的对策、来制定最佳方案。

二、讯策略的运用
(一)政策攻心,指明出路
攻心为上的策略是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和心
理状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政策,法律,形势与前途教育,从心理上征服犯罪嫌疑人,促使其彻底交代罪行的讯问策略。

《荀子议兵》中说:“权不可预设,变不可先图,与时迁移,随物变化。


1、因人施策,有的放矢
在侦查讯问之前,要针对案件的性质,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把握对方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因人施策。

比如,针对不同类型被告人的攻心策略有所不同:对育少年犯罪嫌疑人主要采取教育疏导,心理激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感化教育:对老年犯主要采取诱导激发,摆事实,讲道理,尊重其人格,唤醒其道德感和荣誉感,激发其羞耻心和对子女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2、巧妙使用讯问语言
使用讯问语言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

侦查攻心中
的有理,是指侦查人员在开展攻心教育和宣传中,都要以理服人,言必依法,言出法随,言必说理,理至情通;有利是指运用攻心战略要有利于改变对手的心理定势,促使侦查对抗向着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对手的方向发展,“无利不设谋”;有节是指在运用策略时无论在言辞还是在行动上都应当有所节制,不能为所欲为。

运用攻心战术时要禁止采取过激行为,对投案自首缉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要宽和相待,不得借机发泄私仇.因此就要求审讯人员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全面熟悉案情,了解犯罪嫌疑人,掌握主动权,制定审讯计划。

3、要通达知己之道.
讯问人员在运用攻心战术时,不仅要淋滴尽致发挥自身优势,同时也要勇敢正视自己的缺陷。

由于审讯人员对外界信息的刺激只是消极的接收,不能积极地将外来信息内在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以致漏掉许多有用信息,同时由于审讯时间长,神经高度紧张,导致审讯人员注意力分散;还有就是思维素质低下,其在审讯过程中往往不注意透过案件表面现象去发现犯罪的本质问题,缺乏思维的深刻性,且在思考处理问题时也易受环境的影响,不够客观公正,独立性不够,同时缺乏实践经验,使讯问陷入僵局。

(二)单刀直入,攻其要害
这是审讯中常用的一种策略,运用这种策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关键问题上已经获得可靠证据;
2、可能出现的合理辩解经查证已被排除;
3、运用单刀直入法即使不奏效,对依证据认定犯罪事实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运用单刀直入法进行讯问,其目的不仅限于对已取得的证据进行质证,更主要的是通过成功地运用这一审讯策略,使其心灵受到震撼,动摇其心理防线,从而有利于展开对其他问题的深入讯问。

对于已经获得可靠证据的某一项罪行不要急于讯问,而应当运用其他审讯策略,采取先虚后实的步骤,先将证据虽然尚不充分,但有迹象表明确实存在的犯罪行为进行讯问。

(三)迂回包抄,重点突破
迂回包抄是一个军事战略用语引申到办案审讯上来的名词,它是指司法人员在审讯中有意识地绕过决定案件性质和被审人主要罪
行的主要事实与情节,从有关的其他问题人手,进而扫清外围,最后突破核心问题的审讯策略。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许多案件中,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掌握得比较少,或者还有疑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重点突破的审讯策略,就有点冒险,一旦不成功,那就至少会产生两种不良后果:一是暴露了办案人员没有掌握多少情况,反而会增强被审人的反抗心理,不利于今后的审讯;二是逼紧了,很可能逼出假口供,使审讯走入歧途。

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发生,办案人员就只能采取迂回包抄的策略,就是由远而近,由浅人深,向被审人提出一些与决定案件性质、主要犯罪事实没有直接关系或者关系较小的问题,用以麻痹被审人,使其产生错觉,不致于精神过于紧张,也摸不清办案人员的意图,从而无意中说出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或
者供出一些可供利用的破绽。

由于被审人搞不清办案人员的意图和进攻路线,而丧失警惕,在回答问题中不自觉地暴露了与主要问题有关的细节,而细节往往不容易作假,即使作了假也会矛盾百出,最后不能自圆其说,一旦时机成熟就可连续出击,集中力量突破核心问题,造成一种被审人既无法缩回已经承认的事实,又对核心问题推脱不了的态势,最后不得不交待。

(四)“利用矛盾,离间分化”
即在具有敌对性质的社会活动中,一方对另一方采用的“合者使离,亲者使疏”的斗争策略。

讯问中的“离间”,是审讯人员为查清共同犯罪中的每一成员的全部犯罪事实,所采用的一切可使其分化瓦解,互相揭发,交代共同犯罪罪行及所知犯罪线索的讯问技巧。

共同犯罪者被抓获隔离后,大都在趋利避害的心理支配下权衡着交代还是不交代及如何交代的闷题。

各被告按自己的思路算计着,却又无法串通,也无法在几种可能性之间做出明确的判断和选择。

于是,同案犯们就介入社会心理学上所称的“囚徒困境”之中。

审讯中的“离间”之计正是建立在被告的这一矛盾心理之上,通过“离间”,引导其向“招”的道路迈进。

一般来说,讯问实践中常用的“离间”技巧可以概括为”明间”、“暗间”两种。

“明间”,即审讯人员在讯问中,使用离间意图明确的语言,立接运用证据、揭露矛后或说服教育,令被告产生同伙己供的认识。

三、实施审讯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某一项审讯策略在局
部看来是可行的、有益的,但如果不利于侦查全案、不利于社会效果,不利于党和人民的恨本利益,坚决予以舍弃。

2、要充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对策,然后实施克敌制胜的相应策略,才能真正做到“知已知彼、百战不殆”。

如审讯时出示证据,必须考虑到用秘密侦查来的证据不能使用,被告人对出示的证据可能采取的对策。

3、要调动一切可能调动的积极因素。

审讯策略,实质上就是调动被告人的内在积极性。

因此,审讯员要细心地寻找自己与被告少、彼此一致相通的语言、观点,使其正确权衡利害得失,这种求同策略运用得好,往往能把一些严重对立的被告少、争取过来。

4、从多参数(方案)对比中作出最优选择、包括目标、步骤、方式方法几个层次,经过几个层次各种方案的对比,从众多的方案,选择最佳策略,并在实施中根据实际不断修正.
5、根据斗争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

侦查案件中,主客观情况,案件的进展,被告人心理,审讯员思想及外界影响。

时势的要求都是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根据情况和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以适应形势的变化.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1] 郭晓彬:《侦查谋略与措施》.法律出版社2000年
[2] 魏鹏: 《侦查讯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3] 曹文安:《侦查讯问教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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