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0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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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外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校外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外培训管理,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生、家长。

第三条我校校外培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2. 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原则,确保校外培训质量;3. 坚持家校共育、协同育人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2.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收费标准等;3. 具有合格的师资队伍,具备相应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4. 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确保培训环境安全、卫生;5. 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合法、透明。

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活动;2.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诱导、强迫学生参加培训;3. 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预付款等费用;4. 不得泄露学生、家长个人信息;5. 不得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学生自愿参加,家长同意;2. 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得影响正常学习;3. 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应当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

第七条学生参加校外培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机构纪律;2. 服从培训机构管理,尊重教师和同学;3. 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培训机构;4. 不得在培训机构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5. 不得在培训机构内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家长管理第八条家长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但不得强迫、诱导学生参加;2. 了解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等,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3.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外培训管理工作;4. 不得向校外培训机构支付任何形式的押金、预付款等费用;5. 不得在培训机构内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校外兴趣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校外兴趣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校外兴趣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教育政策。

第四条本机构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学生个性发展,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五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违规携带危险物品上课或参加活动。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八条学生应保持学习积极性,课堂上要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条如学生发生违规现象,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要珍惜学习机会,不得擅自缺课,如确有特殊理由需提前请假。

第十二条学生应尊重师长,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或挑衅。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三条教职工要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关心学生学习生活。

第十四条教职工要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言行不当,影响机构声誉。

第十五条教职工要加强自身职业素养,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

第十七条教职工要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教职工要积极参加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教职工要遵循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十条教职工要保守学生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学生学习情况和教职工教学业绩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种教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家校合作机制,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第二十四条学校将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保障学生在校园内安全。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五条如学生发生严重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学校有权做出停课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学校的管理秩序,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校外培训学校内的所有师生,包括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校外培训学校的宗旨是培育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四条校外培训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条校外培训学校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学校的最高负责人为校长。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教职员工的管理。

第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学校环境。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如有需要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爱岗敬业,认真负责。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服从学校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领导和教务工作。

第四章班级管理第十六条班级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为班级的管理者和组织者。

第十七条班主任应当认真负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班级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班主任应当团结同事,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活动。

第十九条班级应当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得擅自改变班级活动计划。

第五章学科管理第二十条学科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各学科教师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第二十一条学科教师应当注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需求,灵活运用不同教学方法。

第二十二条学科教师应当加强学科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

第二十三条学科教师应当进行学科竞赛、活动等教学辅助工作,促进学科教学的有效开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课外辅导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课外辅导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课外辅导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课外辅导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课外辅导学校的所有师生员工,在学校范围内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及时通报学生及其家长。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定期向师生员工通报。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必须爱护学校设施和财产,严禁损坏学校设备,借用物品需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需赔偿。

第六条学生应按时到达上课地点,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准时到达需提前请假,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有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欺凌他人等,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罚,并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生应保持校园卫生和环境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九条学生在学校活动中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互相攀比,不得搞宣扬封建迷信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着装,不得穿着暴露,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惩罚。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一条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不得代课,课前准备要充分。

第十二条教师应指导学生学习,热爱学生,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恶意虐待学生,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分。

第十三条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不得歧视任何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在学校内进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或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通知家长和监护人。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或教师,学校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学校将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和记录,形成学生和教师的档案,以备日后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将在学校内告示,并及时通知师生员工。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学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课程和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内容包括课程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活动管理等。

第四条本规章由校外培训机构校长负责实施,遵守必需的规范和程序。

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制订或修订本规章,应进行民主程序,听取师生代表的意见。

第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订《校外培训机构章程》,明确办学目标、办学内容、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学生入学时及时分配学生和教职员工,为每名学生建立档案,对每名学生的学业、操行等进行评价,对优秀的学生及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教职员工应当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关心学生,对学生负责,做到言行一致。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校内规章制度,尊重教职员工,遵守学生守则,保持纪律,争做人民满意合格人才。

第十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应报校外培训机构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中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及其他危害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被发现有作弊等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旷课、迟到。

第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学生及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应当依法解决,不得随意搬弄是非。

第十七条学生及教职员工应当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形象,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操守,做到廉洁自律。

第十八条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与社会人员、单位等之间,必须相互尊重,团结合作,共同为培养合格人才而努力。

第十九条校外培训机构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时报警、处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救和救援。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二十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授课内容和时间,确保教学质量。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学校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与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严格遵守校外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尊重学校教职员工及其他学生的权益。

第三条校外培训学校应加强管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第四条学生在校外培训学校期间,应以学习为主,遵守学校的纪律要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以及危害学校名誉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学生在校外活动时应注意保持个人安全,不得进行存在危险的活动。

第六条学生及家长应配合学校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接受学校的教学安排和指导。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第七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课程时间表,准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第八条学生应尊敬教师和同学,不得恶意攻击、辱骂他人,不得进行殴打、斗殴等暴力行为。

第九条学生不得携带危险品或非法物品进入学校,不得在学校内饮食,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第十条学生不得损坏学校财物,如有损坏,应积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课堂纪律,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带手机、听音乐、玩游戏等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撒谎、抄袭、作弊,严重者将会受到学校规定的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如需离校,应提前请假并经批准。

第三章学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配备具备相关资质和教学经验的教师,保证教学水平和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并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十七条学校应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八条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品德建设,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价值观念。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召开家长会,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

校外培训班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班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外培训班的教学活动,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外培训班所有学员、教师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校外培训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校外培训班应当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校外培训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校外培训班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隐私。

第七条校外培训班应当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管理评估,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八条校外培训班应当配备专业教师和教学设备,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九条学员应当服从校外培训班的教学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学员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十一条学员应当按时参加课程,认真学习,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员应当爱护校园环境,文明用语,禁止打闹和破坏公共设施。

第十三条学员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弊、抄袭或者其他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员应当珍惜学习机会,尊重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五条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引导学生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灵活运用教学手段,适应学生的不同学习风格。

第十九条教师应当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擅自取消或调整课程安排。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校外培训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程序和责任人。

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规章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生、家长和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坚持教育公益性,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兴趣和特长,设置合理的培训课程,并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课时、收费等事项,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第八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收费与退费管理第九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向学生和家长公示。

第十条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学生家长有权在培训课程开始前了解培训内容、课时、收费等情况,并在签订培训合同后按照约定享受培训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家长有权在培训课程开始后的一定期限内要求退费,具体退费办法由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合同与承诺管理第十三条校外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明确培训内容、课时、收费、退费等事项,并加盖机构公章。

第十四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约定的培训服务,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内容或提前结束培训。

第十五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做出不符合实际的承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对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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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校长工作职责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学校教学质量。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安排培训考核工作的任务,确保培训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三、配合从事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各类人员,组织协调好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常检查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审核培训考核工作财务收支情况和落实财务监督。

六、制定招生计划和新课程的开发工作。

教务长工作职责一、在培训学校校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区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主持培训考核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好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和安全。

经常检查培训班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培训班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关心培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生活,保证培训班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四、审查培训班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

五、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育培训的有关情况,听取校长对培训考核工作的要求,并及时抓落实。

六、配合制定招生计划,新课程的开发,教师的招聘、培训以及教师分配工作。

七、配合做好宣传招生工作教务主任工作职责一、管理所分配的课程安排和教师安排、经常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要求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

及时完成每期培训班的工作小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到课的考勤工作,每天分上、下午考勤,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到课情况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位学员的考勤得分。

及时收起学员的课外作业本,培训班结束后,按照学员课外作业完成情况得出课外作业完成分。

三、经常与授课老师保持联系,对授课老师提出教学中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校务处反映,以求得及时解决。

四、办班期间要求学员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收齐照片,以便填发证件。

五、协助培训后勤组落实好学员培训期间的住宿、就餐等有关生活事宜和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跟外界教育中心保持联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质量。

七、跟校长共同安排招生和新课程的开发工作,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教师职责一、教师需严格按照教务长的教学安排来制定备课计划认真钻研、系统掌握所任课教材目的要求,制定好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

没有教学经验的老师,每一个都需预上,由教务长批准方能上课,每一课需提前一周安排上课内容。

二、认真备课,授课内容要符合上级指定教材的要求。

三、按照教学进度,认真上好每堂课,讲究教学方法,保证达到规定教学的课时安排。

四、课堂教学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解决疑点,层次清楚,尤其要突出安全作业要求和安全生产知识;每次教学后,要布置一定的课后复习题。

五、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讲课,要提前告知学校教务处,以便安排调剂。

六、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如:课文朗读,口语对练,单词句型、音标检查等。

七、由教务长安排教师对家长进行回访,教师每次电话作业均应认真填写《电话作业登记表》、《家校通》,可选择在家中或在学校里完成。

《电话作业登记、《家校通》在每月的最后一周教研例会时提交教务长。

八、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九、上课时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通知前台电话联系家长到校接子女,以确保学生安全。

十、每学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针对学生在校成绩及表现向家长进行汇报。

十一、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教务处联系,并尽快给予解决。

培训教学计划管理制度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

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7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

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

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日常教学组织制度一、教务处要根据培训教学计划编制相应的教育大纲。

二、培训班的日常活动管理实施班主任负责制。

每期培训由班主任根据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并圆满完成培训教育任务。

三、班主任负责日常的教学实施和及时处理办理办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处理。

每个培训班,可根据情况,设班长和若干学习小组。

四、培训学校除配备专职教师外,根据需要聘请必要的专业兼职教师,组成健全师资队伍,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和落实使用(专职或兼职教师均有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师资证)。

五、班主任要经常深入课堂,听取学员的学习要求,掌握教学进度了解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班的水平。

六、每期培训班开办前3天,班主任要与培训班学员所涉及相关的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联系,确认落实好考核(包括实作与书面考试)衔接事宜。

七、教务处要在考试前2天准备好考试卷,班主任要落实好每期考试的取卷、监考、送卷等有关事项。

八、实作考试前3天,班主任要将培训考生名单及工作要求送考核单位或考核负责人。

办班结束后5天内,班主任必须统计完成学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和申报办理好证件,并通知到学员本人。

培训备课管理制度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

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

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

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教案管理制度一、教案指教学方案和教学案例,对搞好教学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精心做好管理。

二、教学方案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及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讨论制订。

三、学校教学方案制定后,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发至相关教师,作为教学要求和备课依据。

四、教学案例是教学过程成功经验的总结,应认真加以重视和管理。

教学案例,由学校相应课程的任教教师在备课前,共同讨论形成,作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借鉴。

五、要经常对教学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总结,使案例质量不断提高。

六、学校教务处应定期汇集、整理归档相关教案,以作备查。

听课管理制度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

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一、办公室应做好学校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认真负责学校档案材料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编册、归档和保管。

二、每期培训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完善和整理好培训班学员的考核档案的建立和编制。

收集档案的内容:①培训通知;②教学课程表;③培训人员报到名册④培训考核申请表;⑤考场名单、试卷;⑥成绩表、家校通。

收集培训档案,采用分类整理,按档案内容顺序排列,经过校对准确,装订成册,归档。

三、财务结清、完善和整理好财务管理档案。

四、档案柜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放置在通风、干燥场合,防止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霉变。

五、建立档案材料的借阅登记制度。

凡需借档案材料,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及时予以回收。

六、学校档案材料,分长期和短期两类保存。

财务及人事档案为长期保存(一般为十五年以上),其它业务性档案材料保存期为三年。

到期的档案材料需销毁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教学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和实操规程教学仪器、设备、材料使用管理制度一、教学仪器、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建档。

如工作需要,有关人员可从办公室备案的仪器设备复印件查阅,阅后应及时归还。

二、教学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人使用,不准随便拆装或搬迁;使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待故障排除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仪器设备每次(天)使用后,必须进行清理,保持仪器设备的清洁;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卡上如实登记,保证仪器设备随时处于适用状态。

四、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

如确需外借应请示领导同意,并办理书面借用手续。

归还时,应严格审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如有缺损,由借用人负责修复,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考试前的准备和场所的安全管理一、学校应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员队伍。

二、实作考试每个工种的考核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1人为实考指导,2个人为实考记分和现场管理。

三、确认每一位考生的实作考试工种和错作项目。

在考生实际操作考核之前,指导老师要对考试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向考生交代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考生实作考试,须在知道老师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进行,严格禁止盲目操作。

四、实际操作考试要逐个进行。

考核员应随时关注考生在操作中的作业动作,遇到可能会引发伤害事故的紧急情况,应果断停止实考,以防发生意外。

五、考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不规范的动作,现场知道老师在扣除考核分的同时,须及时加以纠正,并指明正确的操作要领;凡考生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取消本次实作考试资格。

六、参加实考的考生和指导老师,都必须按考核工种规定要求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考生正确穿戴。

七、汇总实考过程。

一旦发生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分别报告学校和场地所在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八、考核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正监考、评分,不得漏记,不得未经考核就给评分,要对考核结果负责。

教学质量监督、信息反馈和评议制度一、对每一授课老师的教学过程不定时的安排若干人员听课,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向授课老师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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