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2007年03月16日云南省交通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增强施工驻地安全意识,结合我省山高坡陡,地质、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雨季洪灾频发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驻地,是指在我省公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养护等)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和劳务承包的单位或个人的临时驻地。

第三条职、民工驻地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建设的职民工在劳动过程应享有获取安全驻地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的从业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的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的统称)。

第二章职、民工驻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

第七条用人单位要根据设计工程量的大小,编制职民工的使用计划,计划应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驻地规模等。农民工驻地须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等要求,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职、民工宿舍净高不得低于2.5米,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禁止使用通铺、地铺。

第八条驻地规划时要按不同的使用功能隔离,不能连接成整体,须预留安全通道;必须远离炸药库、油库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厨房、锅炉等设施要与住房具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九条驻地电力线路要统一布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设施,雷区必须安设避雷装置。

第十条租用民宅作为施工驻地的,同样按照以上条件对照要求,严禁租用危房。

第三章职民工驻地建设的管理

第十一条承包人在选定项目驻地时,必须参照施工设计图,避开地质不良地段,满足防洪要求,并按第二章的相关要求综合规划。

第十二条职、民工驻地的选址和建设规划图必须报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方能建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搬迁,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租用民宅作为驻地的,同样必须报经监理审核、业主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四章驻地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职民工驻地房屋内,禁止个人使用电炉,严禁私藏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

爆物品(如:炸药、雷管等)。禁止改变原有结构、设施(包含电路布设、消防器材等)。

第十四条各单位结合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驻地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各种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业主单位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职民工驻地建设管理和安全检查,推行职民工驻地标准化建设。

(二)负责审批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规划,督促、检查承包人的驻地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在招投标阶段明确职、民工驻地建设的规模和要求,要求投标人进行相应的报价。

(四)对从业单位的职、民工驻地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责令整顿。

(五)检查从业单位的职、民工驻地建设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一)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时必须考虑:线路设计如果涉及沟河、不良地质、水文等地段,应综合分析地质、水文调查资料,对从业单位可能会造成挤占河道的地段要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向业主提出驻地选址安全区域的建议。

(二)设计阶段的概、预算编制要列入职、民工驻地建设的相关费用。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职责

(一)负责审核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规划选址,督促、检查承包人驻地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

(二)对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事故隐患进行检查,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时,有权责令整顿。

(三)对承包人的职、民工驻地建设的选址、施工质量、进度、资金投入等进行控制,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计量。

第十八条承包人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并按前述要求设计、报批、建设驻地。

(二)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制定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三)项目经理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为职、民工驻地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民工的驻地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负责职、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演练,检查落实和整改职、民工驻地安全隐患;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劳务承包队伍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驻地安全管理工作,并负有民工驻地安全管理的最直接的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对驻地进行认真选址,征得民工同意后并报项目部审查,住房结构必须牢固,入住人员安排合理,安全消防设施齐全。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事故预案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对驻地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发生驻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并上报项目部,积极做好抢救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章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二十条驻地发生伤亡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广大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及本规定,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人(包括劳务承包队)凡因错误指挥,玩忽职守,有章不循,忽视驻地安全工作,缺乏驻地安全管理制度;不按规定对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和应急演练,驻地建设不规范,没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应急通道,重大隐患不及时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按管理权限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对原在建项目由各单位按规定要求进一步整改落实本规定,新开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入住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希望入住员工自觉遵守、共同创造优美安全的住宿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所属各宿舍楼 三、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员工住宿规定: 1、公司各单位需要住宿的员工,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方可住宿。私自入住者,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迁出宿舍。 2、员工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违者罚款200元。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其情节轻重加倍罚款。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罚款200元,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资格。 5、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吸毒、赌博、或从事淫秽、散播谣言等非法集会活动,一经发现对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公司将回收宿舍,不在为其提供住宿。对私自饮酒的处以300元罚款并通报。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内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200元。

7、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的使用权立即终止。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 第二条、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违者罚款300元。 2、宿舍内严禁长明灯现象,禁止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插座。违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炉、电暖器、小太阳等大功率用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2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等烧菜做饭,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罚款300元。 5、宿舍楼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严禁随意挪动。违者罚款200元。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或从席子底下穿过或与易燃易爆物体连接。违者罚款200元。 7、禁止在电线、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违者罚款200元。 8、严禁躺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9、住宿员工禁止动用或损坏配电箱,若宿舍内灯具、插座等有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报电工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维修。违者罚款100元。 10、宿舍人员离室锁门时,必须检查并关闭电灯、充电器、电扇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违者罚款200元。 第三条、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49-16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

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新建、改扩建、大中修公路工程。 1.0.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0.4 公路工程施工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0.5 公路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危险源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因素或状态。 2.0.2 危险源辨识 发现、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0.3 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0.4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

场处置方案组成。 2.0.5 风险评估 对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和防控措施。 2.0.6 特种设备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2.0.7 特殊作业人员 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2.0.8 危险性较大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工程。 2.0.9 警戒区 作业现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的区域。 3 基本规定 3.0.1 公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具相应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2公路工程施工应进行现场调查,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附录A中危险

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新工人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新工人的安全管理,规范个人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保证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新入职工人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培训 分到新工人的队组,必须指定一名副队长、一名技术员、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专门负责新工人的日常管理、岗前培训和现场传、帮、带工作。 1、入矿培训 新工人入职后首先必须经过湾图沟煤矿教育部门按照规定的教育大纲和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入井培训 2.1 每名新工人在入井前都必须经过队组入井前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2.2 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是所在队组的队长亲自负责,指派专职技术人员组织学习本队的规章制度、措施、避灾路线、应急处理、应知应会常识以及从事工种的“岗标”。 2.3 各队组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3.1 安全思想教育; 2.3.2 岗位作业标准化通用标准; 2.3.3本队组作业规程; 2.3.4操作规程; 2.3.5入井须知及注意事项; 2.3.6井口及乘坐人车规定; 2.3.7大巷乘车以及大巷、采区行走有关规定 培训时,应严肃认真,不搞形式主义,培训要做到“谁培训谁负责、谁考核谁负责”,培训完毕进行书面考试和现场考核(现场询问方式)。书面考试占60分,现场考核占40分,总分必须达到90分(包括90分)以上。 2.4、培训内容、书面考试试卷、现场考核记录,阅卷人、得分等必须存档管理。 二、签订师徒合同 1、新工人入井前必须由队长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和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 2、新工人在见习期间,师傅是新工人的现场互联保和第一安全监护人。 3、一名师傅带一名徒弟时,师傅休息徒弟必须休息,不得临时指派他人充当师傅,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4、一名徒弟两名师傅时,必须指定一个主师傅,一个副师傅,每次下井必须至少由一位师傅带领,主、副师傅都在时,主师傅负责其当班监护,两个师傅均休息时,不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方案

施工标准化方案 一、工地建设标准化 1、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及各施工队驻地生产生活设施均按照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进行建设。设置专用会议室,并在会议室内张贴制作标准的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线路平纵面图、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和断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和网络计划图、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晴雨表、施工场地布置图、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并设置1m2的写字板。 2、本标段投入工程物资和施工准备数量较多,规格、型号多样,将根据工程需要陆续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存放做到集中存放、保管、领用,确保不受潮、不损坏、不失窃。袋装水泥堆放应在建造好的防雨防潮的水泥库内,垫高离地面30CM以上,远离四周墙体30CM以上。 3、所有施工场地计划用20CM厚水稳碎石、25CM厚水泥混凝土硬化,并设置排水沟,隔料仓,材料按要求堆放并立好标识牌。 4、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20面,施工标志牌50面,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5、生活区 (1)食堂、厕所 食堂厨房和餐厅分离,厨房内全部采用瓷砖铺砌,食堂炊事班随时擦洗,保证食堂内整洁卫生。为防止蚊、蝇等影响食堂卫生,食堂和餐厅的门窗均设有纱门窗。 (2)厕所设专人每天对厕所进行清洗和维护,保证厕所内卫生、整洁及排污处理得当。 6、水电情况

(1)给水、排水 供水直接采用当地自来水供应,院子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排水沟采用30*30*30cm暗沟,直接和公路排水沟进行连接。 (2)供电 项目经理部所有用电均采用外接的380v高压电。 7、文明施工管理是创优规划中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施工中要加强文明工地建设。 (1)由现场经理对场容场貌、料且管理、环境控制、综合治理等方面确定责任人,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2)场容场貌 ①按规划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建立平面信息信号管理系统,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道路、管线、电力线路、各类物资放置场地及临时仓库实行平面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评,有奖有罚。 ②场地按规划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遇雨及时组织排水。 (3)物资及设备 ①物资按类别采取库房和大棚两种方式储放,做到料架整齐,产品标识正确,检验状态无遗漏。 ②定点加工机具应设防雨棚。 (3)环境控制 ①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域,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 ②施工污水采用软管排入既有排水系统或流入规划的渗入坑、沉淀池内,杜绝无组织排水,保证水土完整不流失。 ③生活临建区域采用明沟排放雨水,生活废水通过埋地管道排入集水坑。 ④食堂干净卫生,炊事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

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5、领导本公司、项目部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

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 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第1条 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 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参与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施工,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3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4 条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5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本省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省公路局、 厅质监局、州市质监站、项目法人组织开展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审定和发布。第6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省公路局对所属项目法

条 人及现场管理机构提供的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第7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8条 定期评价工作暂定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和省公路局于每年1月底 前分别完成上一年全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施工企业信用初步评价,确定其得分及信用等级,并将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全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并公示,于3月底前将交通运输部负责评价的公路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上报交通运输部。 第9条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 AA级:95分≤X≤100分,信用好; A级:85分≤X<95分,信用较好; B级:75分≤X<85分,信用一般; C级:60分≤X<75分,信用较差; D级:X<60分,信用差。 第10条 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具体见《云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 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案 在工程施工中,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避免工程施工对围环境的干扰,加强环境保护,是我们对用户服务的一贯宗旨。在施工中,我们格遵守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管理网络,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力争展现出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展示我们生产管理的综合现代化水平,争创文明工地。我公司的安全目标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施工期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建设项目开展“平安文故,不发生“三违“作业。针对目标,我们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保证道路畅通,安全施工。 (1)在施工地段一定距离设置明显的施工路段预警标志,做到时时有专人指挥从施工路段经过的车辆。 (2)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明显的施工服。 (3)注意行人安全,对堆放材料或深挖地段要通宵照明预警。 (4)专职安全员签订道路交通责任状。 2、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 (1)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工程的保卫,防盗,搞好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措施 A对于施工现场及围的高压电线,变压器等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

B结构工程施工中,高空或河上作业,应绑好安全网,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防止落人落物,对架板等设计,注意起吊的安全与平稳。C对材料和设备储存的库房或堆放点,施工人员生活区,特别注意防火安全,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具,以备急用。 D项目经理亲自抓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安全生产规章执行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促使人人重视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有奖,使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到实处,得到好的成绩。 (3)加强工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促使安全生产,随时清除施工场地不必要的障碍物,设备,材料及各类存储物品安全堆放井然有序,即要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的整齐,以对安全生产有利。 自觉遵守有关机构对卫生及劳动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洁工地上的废物、垃圾、水泥袋、废弃的模板等,在全部工程竣工移交之前,将任场地或地表面恢复原状,减少由于不合格环境规定而导致的罚款和经济损失,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 (4)各主要交叉道口均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及车辆注意安全。 3、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特制订如下安全措施; (1)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保证安全的一切工作。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doc

员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动力设备部负主要责任,生产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产部门负主要责任,动力设备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 目录 1.1路基工程 (2) 1.1.1一般规定 (2) 1.1.2清理场地 (4) 1.1.3土方工程 (6) 1.1.4 石方工程 (8) 1.1.5防护工程 (10) 1.1.6排水工程 (11) 1.1.7软基处理 (11) 1.1.8特殊路基 (14) 1.2路面工程 (17) 1.2.1场站建设 (17) 1.2.2施工现场 (29) 1.2.3施工便道和便桥 (33) 1.3特殊季节与特殊环境施工 (35) 1.3.1雨季施工 (35) 1.3.2夜间施工 (35)

1.3.3高温施工 (36) 1.1路基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1.1路基施工前应掌握影响范围内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情况,制定安全措施。施工中发现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1.2路基施工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设施总体规划,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 1.1.1.3施工机械设备不宜在坡度大的边坡区域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倾覆的措施。 1.1.1.4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机械作业区域内不得同时进行人工作业。

1.1.1.5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地段上作业的机械应采取防止机械倾覆、基坑坍塌的安全措施。 1.1.1.6弃方除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GJ F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现场核实弃土场的具体情况,弃土场四周应设立警示标志。 (2)弃方不得影响排洪、通航,不得加剧河岸冲刷。水库、湖泊、岩溶漏斗及暗河口处不得弃方。桥墩台、涵洞口处不得弃方。(3)弃方作业应遵循“先支护、后弃土”的原则。 1.1.1.7路基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应根据经理部下发的《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具体的路基施工特点,编制更详细的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1.1.8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版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

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 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2、施工用电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XXX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人员管理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员安全管理包括人员录用、岗位人选、人员转岗和离岗、人员考核、人员惩戒、人员教育和培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及其指定的信息系统运维单位。 第二章人员录用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维单位负责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运行维护人员录用规则。 第五条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对人员录用实施管理,并注意以下安全要求: (一)录用部门应明确被录用人员的安全技能要求,在录用过程中依据技能要求进行考察,并对技能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二)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的身份、背景、专业资格和资质等进行审查; (三)对于可接触较多机密或更高级别信息资产或特殊工种的人员,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四)应从内部人员中选拔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并签署岗位安全协议,明确应尽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保证其在岗工作期间和离岗后按照保密协议所规定的时期内,不得违反岗位安全协议。

第三章岗位人选 第六条所有信息安全岗位人员应明确其在信息系统中信息安全保护的职责和权限,其工作、活动范围应当被限制在完成其任务的最小范围内。 第七条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和数据库管理员等信息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并考核其业务能力。 第四章人员转岗和离岗 第八条转岗和离岗人员,由所在部门及时通知人事部门,只有具备经过人事部门签字的保密承诺文档后才能办理转岗和离岗手续。 第九条人事部门应通知其网络管理中心在24小时内终止离岗人员的所有访问权限,及时变更转岗人员的访问权限。 第十条对离岗人员,要理清离职交接单的各项交接内容,及时收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以及机构为其提供的软硬件设备等,对设备上保留的数据进行安全处理,包括备份需要留存的数据以及删除不必要的数据。 第十一条对关键岗位转岗和离岗人员需要向其重申调离后的保密义务,要求调离人员在保密承诺文档上签字,承诺相关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应注意转岗人员的岗位变化,根据岗位需要,重新签署保密协议。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社会信誉的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搞好和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企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安全管理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及“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的保证体系。 三、公司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对项目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构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项目经理部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两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总公司、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全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办法等。结合单位或工程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负责检查落实。 3、认真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部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措施。对新、难、险工程和不良条件下的工作场所,组织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按规定报批后施工。

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

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2007年03月16日云南省交通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职、民工驻地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驻地安全事故,增强施工驻地安全意识,结合我省山高坡陡,地质、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雨季洪灾频发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驻地,是指在我省公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养护等)项目从事工程施工和劳务承包的单位或个人的临时驻地。 第三条职、民工驻地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建设的职民工在劳动过程应享有获取安全驻地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的从业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的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的统称)。 第二章职、民工驻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职、民工驻地严禁建盖在滑坡体地段、河道边、水库下游沟边、山谷底、低凹处和未经碾压的弃土场上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 第七条用人单位要根据设计工程量的大小,编制职民工的使用计划,计划应明确不同时期的职民工数量,驻地规模等。农民工驻地须满足消防、卫生、保温、通风及防洪防灾等要求,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厕所等生活设施;职、民工宿舍净高不得低于2.5米,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0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禁止使用通铺、地铺。

员工安全管理规定

员工上下班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公司出于对每一个员的自身安全考虑,为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自驾汽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1、自驾汽车、摩托车上下班的员工,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驾驶资质,且车辆牌照、保险、车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自驾车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行车,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清洁。 3、遇到雨、雪、雾等特殊天气,要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4、上班后,按公司规定停放车辆到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5、自驾汽车要系好安全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正确戴好头盔。 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严禁超速行驶。 7、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报警,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8、无证驾驶或违反交通法规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一概不接受工伤认定。 三、员工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安全交通法规,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行驶安全。 2、自行车、电动车状况要求:

(1)刹车功能有效,便于操作。 (2)车灯正常或车身上的反光器光亮。 (3)自行车脚踏黄色反光器光亮。 (4)车链松紧适宜,车链虚位不得超过2cm。 (5)车铃位置适合,使用有效,声音响亮。 (6)轮胎花纹清晰,气压适合。 (7)车撑坚固、稳定。 (8)链盒状况良好,无损坏。 3、行驶要求 (1)行车前将车座调到适当高 度,尽量穿颜色鲜明或浅色衣服;天黑后行 驶应穿带有反光条纹的衣服或打开前、后车 灯。 (2)任何有可能影响驾驶控制 或不应穿戴会缠住车轮、车链的衣物。宽阔 的裤脚、松散的鞋带等有可能缠夹车链,使 骑车人摔倒。 (3)行驶途中应在非机动车道 内行驶,未划分车道的道路应靠右行驶。 (4)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车辆停放时,要注意减速避让。 (5)横过公路时应停车观察, 确认安全时方可通过。

交通公路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查现场、查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工地,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砼拌制场、采石场等;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标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2、查思想 在查隐患和努力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应注意检查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检查他们对安全生产认识是否正确,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特别对各项劳动保护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更应严格检查。 查思想主要是对照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单位领导和职工群众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如干部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场领导人员有无违章指挥;职工群众是否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性和不安全操作;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法令是否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3、查管理、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也是对安全管理上的大检查。主要检查单位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是否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是否都有安全的内容,即“五同时”的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安全专职机构是否健全;工人群众是否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改善劳动条件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按年度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此外,还要检查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队的“三级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培训教育制度、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 4、查事故处理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清单预算编制适用于本办法,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量清单预算,是按照《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以下简称“标准清单”)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以下简称“计量规范”),依据工程招标文件、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清单格式的造价文件。 工程量清单预算是项目造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是确定工程投标控制价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应由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编制和复核,使用的工程造价软件应当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编制应当执行国家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符合公路设计、施工和计价技术规范。 第二章编制方法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应当依据计量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列,作为编制清单预算的基础。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预算单价或总额价编制,应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规费、管理、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包含“计量规范”或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所有工程内容费用。 第八条清单预算编制依据 (一)国家及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三)公路工程造价定额及本办法。 (四)项目招标文件。 (五)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六)我省现行的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及计日工劳务单价、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机械及设备预算价格等。 (七)工程所在地的自然、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 (八)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九)其他有关资料

8小时以外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八小时以外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安全、文明管理,树立日常生活安全健康环保意识,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室是员工共同办公、交流的场所,为维护设备设施安全,每天下班后关闭办公室门窗,同时关闭必要办公设备电源。 第二条、交通安全管理: 1、员工上下班乘坐交通车的,行车前自觉系好安全带; 2、徒步出行的遵守人行安全法规,嘈杂和僻静区域树立防抢防盗意识; 3、员工自驾车辆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文明驾驶; 4、禁止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 5、禁止乘坐摩的、人力(电动)三轮车以及各种非法营运车辆。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 1、员工宿舍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公司安全部门为主管部门,员工 必须主动配合安全部门的定期检查工作,及时消除水、电、暖等方面存 在的安全隐患; 2、所有宿舍入住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所在小区安全管 理规定,严禁从事或为他人提供非法交易或非法行为的场所; 3、注意防盗,出入应随手关门,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注意关闭门窗及电 源,夜间注意关闭门窗,贵重物品应远离门窗及隐蔽处理; 4、为预防火灾,宿舍区内禁止超负荷用电,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 禁物品,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 5、每套宿舍由住宿员工轮流进行卫生值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 应做到:地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室内无异味,桌面、电器表面无 灰尘; 6、每套宿舍入住员工有自觉维护宿舍内配置的电器设备以及设施安全的义 务;

7、宿舍内员工在中长假期或长期出差无人员居住期间,自觉做好宿舍安全 防范,做到:关闭门窗、必要电器断电、关闭给水主阀、关闭燃气主阀;第四条、出行安全管理: 1.员工在周末及短假期间出外旅游的,注意旅游安全,尽量不参加冒险探 险活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线路旅游; 2.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团队活动,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安 全管理人员辨识认为存在危险路线、危险行为、突发恶劣天气等,有权 立即终止活动; 3.公司组织的团队建设活动(包括自行组织和旅游团队)出发前,公司安 全部门均需编制专项活动应急预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检查完善急救 药箱、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4.在外旅行(公司活动)期间注意休息,保护身体健康,遵守公共道德规 范,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暂行) 云交基建(2010)91号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是指经项目业主招标(或委托)选择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依据合同规定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等,独立对项目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第二条我省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须实施第三方试验检测。其中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地方二级公路,有条件的可进行招投标,或者由州市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第三条高速、一级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应为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二级公路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应为交通行业认证的特殊丙级及以上资质。 第四条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不应影响现有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不能替代任何一方的试验检测工作。试验 检测项目参数及抽查频率按本暂行办法附件(第三方常规、非常规试验检测项目参数及抽查频率)实施。

第二章选择方式 第五条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为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招标人。招标人在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下,通过招标择优确定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通过委托方式选择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建设项目,州、市交通主管部门为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委托人,按照相关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在项目开工前达到进场条件。 第六条原则上一个项目招标选择(或委托)一个第三方试验 检测机构。独立或特殊的检测项目也可单独招标选择(或委托)具 有相应检侧能力和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三章试验检测机构执业资格及执业要求 第七条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侧机构; 2.具有交通行业认证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有专项检测(交通 工程、桥梁或隧道工程等)项目,需要单独招标时应具有相应专项 检测资质证书; 3.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全部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 第八条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尚需满足以下执业要求: 1.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试验检测任务;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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