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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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检测、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液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固体废弃物:被污染的有毒的一次性手套、枪头、离心管、酶标板、Pm板、荧光定量小管、残留实验相应耗材,空农药瓶、固态或粉末试剂等,液体废弃物:高毒生化试剂、农药、配制农药或试剂的容器第一次洗液、废弃化学试剂、经液相产生的废液等)。

为加强我所危险废弃物的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实现危险废弃物规范的管理化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各课题组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各课题组需根据废弃物的分类分别配置相应的收集容器(液体废弃物收集桶、固体废弃物收集桶、固体农药危废收集桶)。

固体危废收集桶收集: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滴管、枪头、盛放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离心管、酶标板、P m板、荧光定量小管、用完的农药塑料包装袋。

固体农药危废收集桶收集:过期、废弃的固体农药、其他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如不清楚是否按哪类危废物处理,请咨询中心实验室)。

液体危废收集桶收集1(水相):高毒生化试剂、配制农药或试剂容器的第一次洗液。

液体危废收集桶收集2(有机相):液体农药原药及制剂、各类有机溶剂。

空农药瓶另行打包(按固体废弃物收费)。

固体农药危废收集桶根据实验室情况自备,如不存已在此物品,无需准备,液体危废收集桶可根据自己实验室情况自行准备,废液容器须带盖、不得有破损,可以选择玻璃瓶或聚乙烯材质塑料瓶。

特殊的剧毒或危险废弃物(如浓硫酸、水银等),请与废弃物仓库管理人员联系协商处理方式。

危废物不等同于试验垃圾,请注意区分。

如接菌的培养基、菌液等高温灭菌后直接入生活垃圾。

各课题组指定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所在实验室的危险废弃物蛆里情况,并定期收集、转移危险废弃物。

并及时统计危险废弃物数量,协助所内(B里部门及时上报给环保局。

二、危险废弃物的转移及存放各课题组完成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打包等工作后,按指定时间将危险废弃物转移至危废仓库,如产废量较大,未到集中收集时间,可提前联系中心实验室人员进行清理。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危化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化品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生产、使用、存储、运输的危化品废弃物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危化品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与利用,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化品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环保、综合利用、源头减量、责任追究。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化品废弃物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危化品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危化品废弃物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员工具备正确的管理和处理危化品废弃物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危化品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七条危化品废弃物是指在生产、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第八条危化品废弃物应当按照危险性进行分类,并配备相应的标识。

第九条危化品废弃物的分类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危化品废弃物应当在容器、包装物上标注明确的标识,以示危险性及处理要求。

第十一条危化品废弃物的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确认。

第三章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第十二条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为储存、运输、处理和利用四个环节。

第十三条危化品废弃物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同类危化品废弃物应当分别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危化品废弃物的运输应当采取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发、不溢出。

第十五条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理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方式,确保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十六条危化品废弃物的利用应当采取科学的有效方式,最大程度地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四章危化品废弃物的管理措施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危化品废弃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概述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放射性、腐蚀性、感染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必须建立健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和危害;2.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减轻危险废弃物的危害;3.责任到人,明确危险废弃物的来源、性质、数量、去向和跟踪管理的责任;4.依法治理,落实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要求;5.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三、制度体系1.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是危险废弃物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规定和管理要求。

2. 危险废弃物分类标准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标准是指将危险废弃物分为不同类型,并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来源、特征等进行分类标识,便于有效管理和处置。

3. 危险废弃物生成单位责任制度危险废弃物生成单位责任制度是指明确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对废弃物的管理责任、环境保护责任和安全责任,促进危险废弃物的规范产生。

4. 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收集、储存管理制度是指明确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确保危险废弃物处理前的安全和稳定。

5. 危险废弃物运输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运输管理制度是指明确危险废弃物的运输要求和管理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6.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是指明确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要求和管理措施,保障危险废弃物安全、环保、节能和资源利用。

7. 危险废弃物监测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监测管理制度是指监督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质量、废物特性、废物流向、处置效果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台账和档案所有单位涉及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过程均应建立台账和档案,记录重要管理信息,备查核。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不安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不安全废弃物是指在人类活动中所产生的、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不安全物质的废弃物。

由于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不安全废弃物的处理显得尤为紧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不安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不安全废弃物的分类、不安全废弃物处置标准、不安全废弃物处置过程、不安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认真阐述。

一、不安全废弃物的分类不安全废弃物的分类是对其进行管理的基础,我国将不安全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种:1. 有害废弃物:含有不安全性物质的废弃物,如废电池、废油漆、废涂料、过期药品等。

2. 化学废弃物: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化学品废弃物,如含有酸碱等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液等。

3. 放射性废弃物:经核反应后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如病人使用后的放射性药品、核电站发电过程中产生的废料等。

4. 环保废弃物: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保废弃物,如污泥、矿砂、除尘灰等。

5. 爆炸性废弃物:含有爆炸物质的废弃物,如过期火药、炸药、废弃炸弹等。

二、不安全废弃物处置标准不安全废弃物的处置标准是指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重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风险评估标准:在不安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需要进行的风险评估,包括不安全品种类、不安全程度等。

2. 处置标准:指将不安全废弃物合理处理的技术和方法,包括物质转移与运输、处理、处置后场地整治等。

三、不安全废弃物处置过程不安全废弃物的处置过程是指从物质的收集、运输到最后处置的全过程。

不安全废弃物的处置过程重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1. 收集:指对产生的不安全废弃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等,便于后续处理。

2. 运输:指不安全废弃物的运输,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规范运输路线、使用安全运输工具等。

3. 处理:指将不安全废弃物进行暂存、分类、分别、处理、包装等。

依据废弃物特性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物质转移、物理处理、化学处理、微生物处理、热处理等。

4. 处置后场地整治:指对处置场地进行环境整治。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理。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危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危险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理量、处置量等。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

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应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采取防泄漏、防流失、防污染的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运输。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四、危险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应选择合适的贮存场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二)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减少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二)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环保要求;(三)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五篇)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五篇)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二)危险废物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感染性等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危险废物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危险废物品的管理要求。

例如,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2. 许可证管理: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和处置的单位进行许可证管理,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和处置。

3. 转移监管: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到处置单位的转移进行监管,要求转移过程中必须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4. 标识和包装: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和包装,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中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1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1.0目的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0定义(无)4.0职责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4.2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

4.4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0内容5.1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5.1.2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5.1.3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

5.1.5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2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5.2.1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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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52813

号:
危险废弃物处置制度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
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
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
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
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
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办理签字手续。

第十八条危险废弃物统一交由xxxxX业废物综合
处置厂处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环境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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