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鹤立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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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一、试点背景1.1 试点目的通过推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森林生态建设,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 试点范围本试点将在选定的若干地区进行,涵盖国有林场、私人林地和集体林地。

二、试点内容2.1 补贴政策制定2.1.1 制定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明确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

2.1.2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森林抚育补贴。

2.2 抚育对象2.2.1 选择合适的树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抚育对象。

2.2.2 对抚育对象进行合理培育,包括浇水、修剪、除草等工作。

2.3 补贴申请和发放2.3.1 制定补贴申请和审核流程,明确申请资料和审核标准。

2.3.2 根据审核结果,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2.4 抚育监督和考核2.4.1 设立抚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抚育工作的实施。

2.4.2 定期对抚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补贴政策的效果。

三、试点期限和区域3.1 试点期限为三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3.2 试点区域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10个城市,涵盖不同地域和林地类型。

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 补贴申请表格3. 补贴发放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森林生态建设: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通过积极的生态工程措施,改善和恢复森林生态系统。

3. 国有林场:由国家所有并负责管理的森林地区。

4. 私人林地:由个人所有并自行管理的森林地区。

5. 集体林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由其管理的森林地区。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方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方法

前言:为了能圆满完成森林抚育工作,其实是需要做很多细节工作的,不仅要对试点的周围环境有严格的考核及安排,还要成立专门的抚育领导小组,有专业的领导人员,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他们有能力做好森林抚育工作,并且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有人对所有环节进行记录和跟踪,这样可以防止出现随意砍伐的状况,真正做到科学培育森林资源、促进林木生长、使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目标,提高我国的绿化面积,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设立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目的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保护植被的重要性,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会乱砍一些树木。

这些行为会导致森林里的一些粗壮的树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些幼小的小树苗,所以抚育森林的任务也比较重,但是呢,这些任务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只需要种树那么简单,还需要给树木施肥、还要浇地、防止水土流失等很多步骤,这些都需要在树苗还小的时候就要进行一定的挑选,把不好的树苗拔掉,保留强壮的,这样他们就可以应对强风而不至于长歪,所以树木的质量会变好,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环境种植一些可以使用的植物,这样还可以增加一些收入。

另外克服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这些问题,并且对这些工作进行补贴实际上是鼓励更多的人去树立环保意识,并且还包括修理树枝、除虫、除杂草等清理费用,以及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总而言之,设立试点的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

二、目前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存在的问题我国在实施森林赋予补贴试点的这几年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依旧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虽然现在很多地区的政府都格外注重生态环境的建设,但是由于很多地区是第一次实施这样的工作,所以很容易出现政府领导对某些工作不够重视的情况,并且还有工人技术不够专业导致大面积的树苗种植密度过大,空间不足就会导致受到的太阳光照射不够从而不能进行有效的化合作用,树木的长势差,并且不够茁壮,胡乱使用农药会使杂草的抗药性增加,数目下面长的一些杂草和灌木会吸收土壤中的营养物质,这种情况下,数目吸收的营养物质自然会减少,生长环境不好导致树木更容易发生病虫害,木材的材质也会下降,没有培育前途,再加上杂草干枯时存在的火灾隐患比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还有就是,由于是县级森林,国家所给予的重视度不够,再加上县级领导的学历以及工作经验和见识都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在管理方面还有很多漏洞,总而言之,就是要找到更多适合试点成功经营的方法,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植被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第一章试点背景和目的1.1 背景介绍森林抚育是保护和改善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生态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森林抚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本方案制定。

1.2 试点目的本试点实施方案的目的是通过补贴政策,促进森林抚育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提高森林生态效益,推动森林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试点范围和对象2.1 试点范围本试点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抚育工作。

2.2 试点对象试点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有林场、林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备森林抚育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参与试点。

第三章补贴政策和标准3.1 抚育补贴政策(1)对参与试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抚育补贴政策给予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抚育工作的类型、面积、难度等确定;(2)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抚育工作所需的苗木、施肥药剂、防虫害物资等的采购;(3)补贴资金的发放采取分段支付方式,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抚育工作实际完成的进度进行支付。

3.2 抚育补贴标准(1)苗木补贴:根据苗木的品种和规格,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2)施肥药剂补贴:根据施肥药剂的种类和使用量,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3)防虫害物资补贴:根据防虫害物资的种类和使用量,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

第四章试点管理和监督4.1 试点管理机构和职责(1)国家林业局负责制定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推进试点工作;(2)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的试点工作组织和管理。

4.2 试点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和整改;(2)加强对抚育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第五章试点总结和推广5.1 试点总结试点结束后,国家林业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相关报告。

5.2 试点推广试点总结报告将作为推广抚育补贴政策的参考依据,全面推广抚育补贴制度。

注释:1、抚育:指对森林进行种植、修剪、保护等工作,旨在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31•【文号】财农[2012]505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2]505号)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12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财政林业补贴资金(以下简称林业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和林木良种补贴资金。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财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底之前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林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附上年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总结。

国家林业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总结。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每年根据全国森林质量、营造林生产及林木良种培育任务、资金申请报告和上年度补贴任务完成情况等,于4月底前向财政部提出资金分配建议。

第五条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国家林业局的资金分配建议、资金申请报告、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确定林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资金。

第六条林业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各种债务和税金等。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农家参谋林业科学-110-NONG JIA CAN MOU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办法李桂梅(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黑龙江大兴安岭,165212)【摘 要】保护森林环境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肩负的责任,森林的健康是保证全球环境卫生健康的基础,近年来,森林资源严重萎缩,林业木业产量大幅度下降,有关部门必须要采取措施治理森林范围缩小的问题。

森林中大面积的树种都需要细心的维护才能茁壮生长,而培育资金远远超出消费金额,导致森林抚育状况欠佳。

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针对森林的状况做出解决措施,在区域试点的实验中为森林环境做出改革性贡献。

【关键词】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验收管理方法在人们看来森林只是严重的一片可供观赏的景色,并不注重对森林的环境保护。

森林范围的萎缩影响人们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国家必须针对这种现象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国家推出的森林抚育补贴政策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森林的生长,维护人类共同生存的环境。

为了建设和谐家园,林业管理局在此之上提出了相应的检查验收管理方法,保卫人类的生活家园。

1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检查内容1.1 任务情况下达国家颁布森林抚育补贴政策,为各省市维护森林环境提供了极大便利。

由于各省市的林区数量较大,林区范围较广,政府无法建立一个统一的监察队伍到当地进行监督。

为了试验森林抚育补贴这项政策的可实施性,专门挑选了重点地区作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要求这些试点根据检查内容开展工作。

中央会委派专家到地方进行试点勘察。

假设这项工作可实行,中央会将试点任务普遍到各个地区的森林管理局,广泛执行森林抚育补贴工作。

中央政府还将成立森林抚育补贴小组,随时随地到地方指导检查内容的执行方案,根据当地特色进行改动,更好地维护森林的生长环境,保护森林健康成长。

1.2 任务实施情况在森林倾向的补贴性开拓项目和制定的管理措施中,从先锋单位实施政策,实施计划,运营设计等。

审查项目实施开拓性森林补贴,组织管理和技术抚育的经验和做法,以及问题在试点补贴试点的飞行员单位的建议和储备。

森林抚育管理制度

森林抚育管理制度

森林抚育管理制度森林抚育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文化习俗,以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其中,森林抚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森林资源管理规划。

森林资源管理规划是全面、长远地规划和指导森林资源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文件,明确了森林资源的管理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森林资源权属制度。

森林资源权属制度是指对森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进行界定和规范,为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权属制度,可以激发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参与热情,推动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三、加强森林资源的监测和评估。

通过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动态信息,为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同时,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评估,全面了解森林资源的价值和意义,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森林资源的特点和现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包括种植栽培、人工更新、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抚育更新等,以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产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森林资源的经营和利用。

通过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经营机制,推动森林资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提高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综上所述,森林抚育管理制度不仅是维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必然选择,更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只有建立健全的森林抚育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希望各国能够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共同建立健全的森林抚育管理制度,为人类美好未来共同努力。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0]546号)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承担森林抚育试点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以及村集体、林业职工和农民给予的森林抚育补贴。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

第四条补贴资金用于森林抚育有关费用支出,包括间伐、修枝、除草、割灌、采伐剩余物清理运输、简易作业道路修建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直接费用以及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汽车购置、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第五条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试点省)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每年3月底之前向财政部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总结上年度森林抚育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同时抄报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总结。

第六条国家林业局根据全国森林抚育计划以及试点省上年度森林抚育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年度资金申请报告等,于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提出补贴试点任务建议。

第七条财政部根据预算安排、试点省资金申请报告和国家林业局的补贴试点任务建议等,确定当年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按照预算级次下达补贴资金。

第八条间接费用不得超过补贴资金的5%。

试点省和试点单位在编制实施方案中要据此落实补贴资金总量,并将直接费用落实到承担抚育任务的作业单位,并依据合同规定兑现给开展抚育作业的职工和集体林所有者。

第九条省级财政部门商林业主管部门,分两次拨付补贴资金:试点省批复试点单位森林抚育试点方案后,拨付40%的补贴资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核查验收后,再拨付60%的补贴资金。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比照此办法拨付补贴资金。

第十条补贴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管理制度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制度)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10〕113号)、《关于印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0〕5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省之上财政预算安排的对承担森林抚育试点任务的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以及村集体、林业职工和农民给予的森林抚育补贴。

第三条森林抚育应符合“生态优先、集中连片、先易后难、效益兼顾和促进就业”的总体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壹)相对集中原则。

森林抚育任务安排要相对集中连片,具备壹定规模,便于抚育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二)促进就业原则。

公益林抚育应由县(市、区)或乡(镇)村统壹组织专业队实施;商品林抚育可由专业队实施,也可由村集体组织或农民培训后实施,以保护其经济利益。

(三)自愿和公开原则。

充分尊重山林权人意愿,于自愿的前提下安排抚育任务。

各项目县(市、区)、单位和具体实施抚育作业的施工单位(或组织)要对抚育补贴政策、任务和资金及抚育人员等公开公示,主动接受职工和农民群众监督。

(四)绩效挂钩原则。

以实施绩效为选点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实行计划任务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五)“四到县”原则。

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

第四条森林抚育对象,为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之上公益林。

优先安排国家森林运营试点县、重点林区县和国有林场;重点安排速丰林基地,公路干道沿线、江河俩侧、城镇周边等重要地段的中幼林抚育。

第二章补贴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批第五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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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鹤立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鹤立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办法
为提高鹤立局森林运营水平,确保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且取得预期成效,根据<<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关于规范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试点实际,制定本办法。

壹、总则
第壹条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旨于对鹤立局急需抚育的中幼龄林采取科学合理的森林抚育措施,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探索森林运营技术模式和管理机制,为全面推进鹤立林区森林运营奠定基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支持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包括任务安排、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成效监测、信息档案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设计,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积极推进。

要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关联责任,确保试点成效。

第四条试点任务安排限于于限伐区和商品区内,试点任务安排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优先安排卫生伐和幼龄林透光抚育。

第五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均纳入林场所营林生产目
标责任状,作为考核林场所营林工作的否决性指标。

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生产作业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三个环节管理,实行试点工作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参照《鹤立林业局森林抚育管理办法》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于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从而规范生产者和管理者的行为,提高试点工作管理水平和作业质量。

二、调查设计管理
第七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的调查设计资料,必须由林业局林调队进行调查和设计。

由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营林处)具体负责补贴年度计划、抚育地块的踏查、安排调查设计任务量、设计进度安排,调查设计质量的检查验收、审批和汇总上报工作。

第八条调查设计成果
调查设计资料要以林班为单位逐小班进行设计,面积单位为亩,保留整数。

作业设计除资源部门规定的伐区调查专用表格外壹律用A4纸打印,字体大小、格式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填表说明及样本。

装订成俩册,分为正本和副本。

正本装订顺序和材料包括:设计封皮;设计单位资质证
书;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林业局作业设计审批表;林管局作业设计审核表;作业设计说明书;小班因子调查壹览表;作业设计汇总表;作业设计壹览表;伐区调查设计使用的关联表格(按照相应顺序装订);标准样地调查设计资料汇总表;作业设计位置示意图和平面图。

副本材料包括:全部电子本的小班调查卡片、标准地每木调查表、更新调查标准地表和小班作业前的林分影像资料。

第九条调查设计技术要求
1.小班区划。

出现0.5公顷(含0.5公顷)之上不同的林分类型,必须单独区划小班,单独设计其适宜的抚育方式和方法;无立木林地面积(0.5公顷以下无需作业的微小地形要逐块实测面积累计后)从作业面积中扣除,不能按相同比例尺标出的微小地形可于图上示意标注;凡是需要补植造林的林中空地必须设计相应的补植补造措施,且于设计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2.作业区位置示意图,应标明作业区于林场(所)平面图中的位置,小班的位置,且勾绘小班的边界,同时标明道路、河流、桥梁等明显地物。

3.要分不同林分类型、立地类型和作业方式设置对照区,面积以1公顷左右为宜,且且能够充分代表抚育作业区林分平均水平。

对照区要和作业区同步进行设计,且于设计说明
书和调查因子表中单独体现出来,对照区面积不能顶替作业面积。

4.对于树木分布不均的林分,调查时,应有60%之上的样地株树,达到或超过规程规定郁闭度的小班平均株树之上。

设计抚育措施时要具有针对性,原则是“间密留匀或间密补稀”,于设计说明书中详细进行表述,且合理进行成本预算,以便于指导生产作业。

5.人工林设计抚育措施时,凡是采伐胸径10cm以下的树木,只计算蓄积消耗,不列入商品材统计。

霸王树、枯立木不参加抚育强度计算。

6.设计抚育方式(种类)方法时,要科学设计合理有效的抚育措施,间伐、割灌清林、修枝等措施能够综合运用,“该采伐的采,该割灌清林的割,该修枝的修,该补植的就补”。

设计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7.采伐剩余物利用要分深山区和潜山区、公路等级和运输距离、利用方式和利用率等形式于设计说明书和设计措施表中分别体现。

利用方式能够采取小料加工、削片、粉碎加工锯沫、烧柴等,不能完全利用的要于设计说明书中说明原因。

8.复层异龄混交林调查时要分层调查分别记载各项林分因子,可于林分调查因子表中分行进行记载关联因子。

树种组成标注时,要按成数从大到小进行排序,相同层数的要按
珍贵等级排序。

9.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对于鸟巢及动物洞穴要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措施;对刺五加、刺嫩牙(龙牙楤木)、五味子、山葡萄等经济植物或濒危物种要合理保留且采取必要的培育措施;人工针叶林要设计多保留天然阔叶树,以利于形成人工天然混交林;对原有幼苗幼树要设计必要的保护和抚育措施;对于林中的小块水湿地或跳石塘等无法更新造林的地段(不同异质性地类的微小型地块)不要进行人为干扰,不能破坏原有植被;不能出现人为天窗空地。

三、作业施工管理
第十条各林场所及作业人员要严格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

林场所于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通知单,依据作业设计明确作业地点、面积、方式、时间、质量要求、验收程序、金额、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壹条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试点作业工序的管理。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验收人员要深入到现场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地块,要责令其立即返工。

营林部门要做到对试点工作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

第十二条作业技术要求:
1、割灌:用割灌机、镰刀或斧头割除林内的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藤条、灌木和胸径6CM以下无培育前途的多干乔木、亚乔木(对有经济价值的五味子、山葡萄、刺五加等植物可适当保留)。

2、修枝:用砍刀或手锯把目的树种树干上的死枝和病腐枝清掉,修剪切口要光滑,严防壁裂。

茬高以1厘米—2厘米为宜。

修枝要注意要于秋季和冬季进行剪枝,壮树重剪,弱树轻剪,重点把直立强壮的竞争枝从基部修掉。

以达到突出主干,促进树木加快生长的修剪目的。

3、采伐木的伐除:按照设计采伐强度,采取被伐木挂号的方法进行伐、打、造、集、清、归等作业工序。

对于水曲柳、白桦、椴树等有培育前途树种的丛生树应视其林地实际情况能够保留的要尽量保留,主要采伐对象是枯立木、濒死木、罹病木、弓背树、被压木、秃头树以及妨碍目标树和辅助树生长的树冠过分庞大、树干尖削、多叉多节的树木。

集材必须通过设计指定的集材道和路线把木材运往指定楞场,作业时尽量避免伤害目的树种和幼树,杜绝应采未采现象的发生。

4、茬高和伐根:于作业时对割灌和伐根的高度有壹定的限制,割灌的茬高不得高于10厘米,伐根高不得高于5厘米。

5、林地清理:对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的作业区,小头直
径2cm之上、长1m之上的采伐剩余物要壹律下山且合理进行利用。

通车困难的作业区,标准可放至小头直径4cm之上、长1m,且且,允许于作业区就近处临时集中进行堆放,待能够运输时再利用。

其它无法运出的枝丫、藤条、灌木长度不能超过1m,可视其多少采取带状、堆积、规则性散铺等方式进行有效处理,不能遮压幼苗幼树和影响示范效果。

四、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试点档案建于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电子数字化管理。

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组织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任务下达、作业设计、施工作业、检查验收、财务管理、成效监测等方面的文件、图表和关联电子资料。

五、奖罚措施
第十四条营林部门于试点工作中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每年试点作业结束后对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以验收结果来做为支付工资及兑现局长和各林场(所)长签订责任状的依据。

第十五条为提高森林抚育作业质量,采取用经济手段管理试点工作。

林业局将对作业质量低于85分的作业面积每亩罚款2元;对作业质量综合得分高于95分之上的,每亩奖励0.5元;对于没有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的,按没有完成的数量每亩罚款5元。

第十六条涉及蓄积消耗的抚育,作业时“砍大留小、砍好留劣”片面取材的或出现人为天窗的均视为责任事故。

每壹棵采大木罚款200元,每壹个天窗罚款500元。

如果采大木和天窗罚款累计金额达6万元,视为重大责任事故,将予以对场长记大过、生产主任免职的处分;如果采大木和天窗罚款累计金额达12万元,视为特大责任事故,将给予场长和生产主任免职处分。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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