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要求,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资源林政管理局针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制定了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年度中幼林抚育试点调查设计专项的检查验收和审批台账。

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年度中幼林抚育试点调查设计检查验收外业野帐、调查设计成品材料、审批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单独归档。

三、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建立伐区年度审核拨交档案,对各批次申请手续、审核材料及国家林业局驻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批复单独建档,设立单独台帐。

四、大兴安岭地区各林业局资源科、森调队、驻各林业局监督办事处,依据《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方案要求,要建立健全各部门的中幼林抚育试点森林资源档案,并单独归档,单独管理。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

五、大兴安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调查设计验收实行森调队、林业局、集团公司三级验收制度,森调队百分之百验收,

林业局验收比例为10%,集团公司验收不得低于3%。资源林政部负责抚育补贴试点的调查设计的审批工作。

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调查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中幼龄林抚育补贴试点作业设计规定》、《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以及《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采伐更新调查设计细则》的要求进行设计。

七、大兴安岭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调查设计由试点所在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承担,要求承担任务的森调队必须具有丁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完成。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GIS版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系统 简 明 操 作 手 册 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 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二OO六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森林资源档案更新流程概述 (6) 第二章森林资源档案更新基本操作流程 (8) 一、系统安装 (8) 1 系统安装 (8) 2 系统升级 (8) 3 数据模版更新 (8) 二、启动程序 (9) 三、系统注册 (9) 四、图形下载及资源建档 (10) 五、行政界线和权属界线调整 (11) 六、乡级数据拆分、分发 (12) 七、小班变化更新 (13) 八、数据汇总及检查 (13) 九、小班自然增长 (16) 十、报表输出 (17) 十一、下一年度数据更新准备 (18) 第三章小班变化更新基本操作步骤 (20) 一、启动程序 (20)

二、系统注册 (20) 三、更新数据准备 (20) 四、小班变化更新 (21) 五、图形、属性数据库记录匹配检查 (30) 六、小班更新数据审核 (32) 七、零星采伐数据分摊 (32) 八、导出更新数据 (33) 第四章图像配准 (34) 一、启动程序 (34) 二、打开图像及输入图幅号 (34) 三、添加控制点 (34) 四、图像配准 (34) 附录一更新说明 (36) 一、新增加的功能 (36) 1 增加了层代号设置和查看功能 (36) 2 增加了数据表及报表模版 (36) 3 增加了面积平差功能 (37) 4 增加了林带属性更新功能 (37) 5 增加了林带图形合并功能 (38) 6 增加了将林带数据导入到二类林相图功能 (38) 7 增加了“龄级龄组”,“立地类型”,“层代号”等因子自动取值功能 (38) 8 增加了各县数据上报,市,省级统计汇总的功能 (39) 9 增加与重点公益林数据库的数据转换功能 (40) 二、原功能修改和完善 (41)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制度.1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使人力资源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流程化,维护人力资源部档案资料的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人力资源部档案的借阅与使用,制定本制度。 1.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1入职及表单资料 1.1.1入职审批、应聘登记表、员工登记表、入职须知、转正审批、转岗表、调薪表、照片、面试评价表、测评试卷及结果、行政福利单、人事任命。 1.1.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人事基本信息。 1.2协议资料: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协议等。 根据岗位的不同,员工所提供的人事信息也不同,所有岗位的信息资料以其本人的人事档案目录为依据。 2.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2.1纸质档案。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签名表、现场考核表、考核试卷、培训教材目录表、培训效果评估等。

2.2电子版档案。公司年度培训总计划、培训台账、培训月总结。 2.3培训所用的光碟、教材等培训学习资料。 3.绩效档案管理制度 3.1纸质档案 3.1.1常务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 3.1.2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评表 3.1.3员工月度绩效考评表 3.2电子版档案 3.2.1电子版常务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副总月度绩效考评表 3.2.2电子版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评表 3.2.3电子版员工月度绩效考评表 4.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4.1肝功、胸透、视力、心电图、皮肤检查报告单。 4.2健康证。 5、档案借阅手续档案的借阅包括查阅和借出两种,公司员工借阅 人力资源档案需填写《档 案借阅登记表》,其中包括填写借阅档案名称、借阅时间、借阅用途等内容,

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情况汇报

林业局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情况汇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中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发〔20xx〕170号)通知的要求,迅速成立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建设任务,编制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作业设计,经省林业厅审批评审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实施,现将有关20xx年森林抚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完成相关情况 (一)工程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了以县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天保办、财审股、林政股、林调队、九岭头林场为成员单位的县森林抚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森林抚育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培训、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九岭头林场承担,主要负责森林抚育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的编制上报、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展及相关情况的统计工作。 2、对参加建设人员按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现场

培训,统一施工标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施工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注重施工安全。 3、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档案。 (二)抚育作业实施情况: 1、抚育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省林业厅安排我县的森林抚育任务,共实施抚育公顷,其中实施实施生态疏伐9个小班面积共公顷,卫生伐24个小班面积共公顷。目前已经完成抚育面积250公顷,还有公顷正在组织实施,由于林场地处高山,气候寒冷,有些抚育小班还被积雪覆盖,不能展开作业,待气温回升,积雪融化后,将迅速组织人员,加快进度实施,余下任务预计在4月15日前可全面完成。 2、抚育作业情况: ⑴全部按照作业设计施工,无超证采伐、越界采伐、乱砍滥伐、采好留坏、开天窗等问题。 ⑵小班作业位置准确,抚育对象、抚育方式符合作业设计要求,无变更情况。 3、成效监测情况: 成效监测任务已落实,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工作。根据经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 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森林抚育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莲花山林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的通知》(财农[ ]95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赣财农[ ]134号)精神,我场将实施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建设任务3203亩。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莲花山林场地处鄱阳县的北部,位于东经117°4′21.45″——116°58′9.73″,北纬29°42′7.17″——29°33′6.12″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平均海拔402米,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属黄山余脉,自然条件较好,森林植被较好,是个典型的低山高丘林区。林场现有林地面积16.8万亩,森林覆盖率87.4%,年平均温度16.7°c冬夏温差较大,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全年日照时数3250小时,无霜期平均为275天,气候具有自然时间中等,昼夜温差较大,降雨量均恒的特点,适宜森林生长。 (二)社会经济情况 莲花山林场有6个分场,4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670人,其 中城镇人口1210人,农村人口6460人。全场生产总值5459万 2 2020年4月19日

元,农业总产值710万元,林业总产值280万元,工业总产值446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0元,林农人均收入2900元。 (三)森林资源状况 林地面积16.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9.6%,有林地面积16.5 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11亩,竹林面积3182亩,公益林面积73690亩,国家森林公园面积82635亩:其中林地面积79665亩,森林覆盖率87.4%。林种有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风景林,一般用材林,经济林,以防护林为主。 二、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的必要性 林场现有中幼林面积160749亩,占林地面积96%,其中幼龄林面积134074亩,中龄林面积26675亩,从起源看,人工中幼林面积33534亩,天然中幼林面积127215亩。长期以来,由于对中幼林抚育等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力度不大,森林生长郁闭度较高,影响林木生长质量,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了森林质量和森林功能的发挥,森林存在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安全隐患。 近些年来,造林的积极性不高,在家劳力少,投入大,导致砍树容易,造林难,林地次生灌木多,加上气候状况的变化,森林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立足森林资源现状,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综合功能是推动 3 2020年4月19日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森林资源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各地区、单位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森林资源监督是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实施森林资源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设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森林资

源监督专员办的协调管理和监督业务工作。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归口管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负责实施国家林业局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对国家林业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驻在地区、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 (二)监督驻在地区、单位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承担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驻在单位委托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四)按年度向国家林业局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分别提交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五)承担国家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其他工作。 第九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人力资源管理部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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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加强人力资源档案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档案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人力资源档案,是指人力资源部在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档资料。 3分类 人力资源部档案分为招聘档案、培训档案、劳动合同档案、劳务派遣合同档案以及其他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档案。 4人力资源档案管理 4.1人力资源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档案现代化应与公司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管理人员应提高档案意识,增强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确保人力资源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4.2定期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统计工作,并按照公司有关程序提供利用工作。 4.2.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收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4.2.2定期对人力资源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统计工作,并用电脑记录保存。 3.3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复核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一对应。 4.2.3档案保管人员应遵纪守法,妥善保管人力资源档案,并对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 4.2.4查询、借阅人力资源档案须经其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履行人力资源部查询、借阅的手续方可进行。 4.2.5查询、借阅人力资源档案的手续以表格形式制定,查询、借阅人员须在表格上签字,并注明查询、借阅档案的事由、类型、日期 4.2.6借阅人须完整保存人力资源档案,不得改变档案的原有状态,否则按有关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城市绿化和管理依照《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的森林资源保护 管理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受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森林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建立林业基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第六条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森林和林木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经济林、用材林和薪炭林。 生态公益林范围的划定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本市国家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人民政府对营造商品林给予 扶持。 第七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进行一次森林资源清查,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建立森林资源档案。 第八条本市森林公安机关负责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第九条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国有林场、铁路、公路、水利、矿务、园林等有林单位应当建立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订立护林公约, 配备护林员。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权属管理 第十二条森林、林木,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权属: (一)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自然生长的森林、林木,所有权属于国家,经营单位 按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 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森林、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合作营造的森林、林木,归合作 各方共有; (五)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国家所有;在集体所有的土地 上义务栽植的林木,归该集体所有; (六)承包林地、租赁荒山、荒滩栽植的林木,归承包方、承租方所有,合同 另有约定的,按合同规定确定林木所有权; (七)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在其合法使用的土地上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八)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上栽植的林木,归该农村居民所有。 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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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定撰写人:小熊猫 迷南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办存价值的各 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 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进行网络化管理。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 第六条档案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领导,办公室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由附件二指定的由办公室保管的档案和提供其利用工作,并监督各 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各参股公司、各合资合作公司的档案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应逐步完善档案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学手段,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八条整理办法: 1. 方法:以问题特征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 步骤: A. 收集 文书档案: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 企业科技档案类: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B. 整理根据分类和成立时间整理。 C. 分类根据下述分类方法分类 D. 立卷区分不同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永久、长期、短期。 第九条过程管理: 1.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各部门的资料员做好 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结束后或在每季头一个月的十日前 将上季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 据为己有。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工作通知】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管理,规范森林抚育作业设计,确保森林抚育作业质量和成效,根据《XX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森林抚育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编制作业设计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基础,科学、规范编制作业设计是森林抚育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和《XX 省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实施细则(试行)》等技术标准,委托具有丙级以上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规范编制。要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符合抚育条件的林分认真开展外业调查。作业设计应当遵循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增强森林多种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宗旨,在充分考虑森林培育目标和林分发育阶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抚育作业的内容,切实把抚育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确保作业设计科学有效、操作性强。 二、科学制定抚育措施 要按照提高生态功能、促进林木生长、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优先选择密度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的中幼龄林作为抚育对象。要根据林分特点和生长现状,提出既符合林分实际需求、又切实可行的抚育措施。设计抚育方式时,要综合采用透光伐、疏伐、生长伐、卫生伐、割灌除草、修枝、灌溉、培埂扩穴、施

肥、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抚育措施,避免无效作业,从而实现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林地生产力的目的。灌溉、培埂扩穴、施肥暂不单独作为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方式,应当与其他抚育方式结合,作为综合抚育措施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天保工程区的森林抚育政策,对特殊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国家一级公益林)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抚育活动。不得以商品林抚育标准对公益林进行抚育作业设计,不得以森林抚育为名砍伐天然乔木幼树生产销售“山棍”,确保天然林资源自然恢复生长。 三、提高抚育经营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不同林种、不同树种在不同立地条件下抚育间伐、定向培育等可持续经营技术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森林抚育试验示范,研究适合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森林抚育模式,推广多种森林经营模式,办好一批森林经营示范林场(乡镇),发挥样板示范作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森林抚育精细化管理、科技化支撑、专业化施工、机械化作业的有效形式,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逐步实现对森林的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 四、强化抚育质量监管 开展森林抚育对提高森林质量、带动就业增收、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和促进绿色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森林抚育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要从技术指导、施工监管、检查验收、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加强森林抚育工作的质量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各级林业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使得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林农群众掌握森林抚育的政策、技术规程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及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宁夏林木种苗管理总站赵正峰 一、《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解读 国家林业局于2011年11月14日印发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林场发[2011]254号),这是我国第一部《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办法》从2011年11月14日开始实施,它有效填补了我国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律空白,有利于推动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对国有林场建设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管护着全国近四分之一的珍贵森林资源,在生态安全维护、后备森林资源培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国有林场管理规定,在某些方面使国有林场管理长期处于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状态,各地侵犯国有林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和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同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林地已经基本承包到户,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农民个人财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和破坏。与之相对,国有林的管理相对比较薄弱,日益成为各种矛盾和纠纷的集中发生地带,严重影响国有林作用的发挥和国有林场健康发展。此外,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加快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社会各个领域的立法工作都在开展,如资源管理领域、文化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等,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逐步完善,而作为我国林业建设重要力量的国有林场的立法工作却迟迟没有实质性推进,与整个社会的法制进程很不协调。因此,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国家林业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历经三年多时间,制定出台了《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国有林场六十多年来没有法律的空白,有利于推动国有林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近年来,一些省份已经制定了地方性国有林场管理法规,如山东省出台了《国有林场条例》,湖南、湖北、甘肃等省制定了本省的《国有林场管理办法》,福建省出台了《国有林场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等,这些都为制定全国性的国有林场管理规范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二)《办法》出台的意义

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精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XX-07-04 第一章总则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隶属公司办公室,为规范引入人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请假制度、人员聘用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解聘制度、人员薪酬福利制度、奖励与处分制度、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8:00 — 12:00;下午13:00—17:00。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第三条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第四条员工考勤由指定的考勤员负责,考勤员要认真填写当天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签名后报办公室审核,作为员工计发工资的依据,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考勤员有隐瞒事实的情况,给予考勤员和当事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六条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离岗后要保证通迅工具通畅,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第七条旷工是指不请假缺勤。虽经请假,但弄虚作假;假满未办续假手续;超假未归等,视为旷工处理。每月旷工三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连续超过五日以上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十日以上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凡是旷工者,取消本年度年终奖励待遇。 第八条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协调,相互帮助,不准制造矛盾,制造矛盾者,一经查处,给予严重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第九条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第十一条每日下班前,最后离开现场的职工要严格检查有关部位,确保水、电、气、门、窗处于安全状态。第十二条凡因酗酒、打架斗殴致伤而不能工作的员工,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者,企业停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 第二条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全薪婚假。 (一)员工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女职工23周岁以上,男职工25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7天,共10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二)婚假一次性休完。 (三)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领导及办公室并经批准。 (四)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第三条产假、陪产假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属难产的增加15天。对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增加15天。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福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原林业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其变化,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等形成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管理和相关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等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为调查单位,为满足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客观反映调查区域森林经营管理状况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本底调查。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组织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中,对由于林木采伐、森林灾害、林地占用征收、造林更新等各种原因,引起森林资源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发生变化,经过外业核实后符合更新条件的,更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库的过程。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是指对自然年度内的全省林地利用状况、权属变化,以及各类森林经营活动(如造林、采伐、更新等)、自然灾害损害(如火灾、泥石流等)、非森林经营活动(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违法毁林开垦等)等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活动。 第八条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原则,保证森林资源档案的科学性和连续性,逐步提高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九条对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单位与职责

管理制度-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附件: 浙江省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 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和加强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财农〔20XX〕113号)、《关于印发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XX〕5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省以上财政预算安排的对承担森林抚育试点任务的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以及村集体、林业职工和农民给予的森林抚育补贴。 第三条森林抚育应符合“生态优先、集中连片、先易后难、效益兼顾和促进就业”的总体要求,遵循以下原则:(一)相对集中原则。森林抚育任务安排要相对集中连片,具备一定规模,便于抚育设计、施工和检查验收。 (二)促进就业原则。公益林抚育应由县(市、区)或乡(镇)村统一组织专业队实施;商品林抚育可由专业队实

施,也可由村集体组织或农民培训后实施,以保护其经济利益。 (三)自愿和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山林权人意愿,在自愿的前提下安排抚育任务。各项目县(市、区)、单位和具体实施抚育作业的施工单位(或组织)要对抚育补贴政策、任务和资金及抚育人员等公开公示,主动接受职工和农民群众监督。 (四)绩效挂钩原则。以实施绩效为选点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实行计划任务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五)“四到县”原则。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 第四条森林抚育对象,为国有林(包括公益林、商品林)、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优先安排国家森林经营试点县、重点林区县和国有林场;重点安排速丰林基地,公路干道沿线、江河两侧、城镇周边等重要地段的中幼林抚育。 第二章补贴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批 第五条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申报。各县(市、区)财政、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上报本年度的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计划和资金申请报告。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森林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生态建设要求,新时期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现代林业为主题,紧紧围绕林业和生态建设大局,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林区和谐社会建设。 一、依法严格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地管理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林地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把林地的审批关。 二、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促进森林三大效益协调发挥。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加大科学经营力度,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实现森林资源的增长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 三、推进森林资源管理改革,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林、林有其利、利有其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参加森林管护。 四、抓好森林资源监测,建立和完善综合监测体系。积极整合现有监测资源,扩大监测领域,使森林资源成果的管理科学、信息共享和准确高效。 五、保护森林资源必须高度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继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内业档案,

实行日报告制度,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控,特别是在候鸟迁移时期更加提高警惕。 六、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提高监督检查实效。继续强化征占用林地、林政案件管理制度,抓好林政案件的督办和查处,认真落实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各类举报案件的批转和督办力度。 七、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发挥木材检查站的作用,保证木材流通领域的畅通,适时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 八、不断加强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确保“严管林”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系统,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努力建立制度完善,运转协调,作风优良的森林资源管理运行机制。

松和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方案(草案)讲解

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方案 对人力资源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样既能有效地保守人才机密,也可以维护人力资源档案资料的完整,防止资料损坏。企业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方案是对人力资源档案进行妥善管理的关键。 目录: 一、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二、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三、员工工作业绩档案管理办法 四、员工档案保管规定 五、员工档案利用办法 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用表 一、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概念解说: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是公司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加强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编写要点:在制定该文案的过程中需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明确目的; (2)阐明员工人事档案资料包含的内容。 范文: 员工人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人事资料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人事命令、通知公布后,连同该隶凭证(申请单或签呈)合并归档。 二、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力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八人事流动率检查

依据。 三、员工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力资源部说明中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四、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10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档案室备查。 五、人力资源部应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人力异动案; 2、员工奖惩案; 3、员工考绩案; 4、员工培训案; 5、人事规章案; 6、人事勤务案; 7、人亭报表案; 8、员工福利案; 9、文体活动案; 10、涉外事件案; 11、收发文件登记簿。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概念解说: 公司培训员工时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加强对员工培训档案的管理,从而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据可查。编写要点:(略) 范文: 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据可查,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培训档案是对员工自进入公司开始所参与过的各种培训活动的详细记录。 三、员工的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在职前训练中,该员工接受各种专业培训课程的课程名称、内容、时间、出勤记录,参加

森林资源档案更新说明

合水林业总场 2011、2012年森林资源档案更新说明 本次森林资源档案更新以2010年二类调查数据为底数,各场按照2011、2012年森林经营类型:造林、封育(包括续封)、抚育等,更新2011、2012年资源档案。以下为表间关系说明: 1、资源档案表一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一(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为标准。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参照二类调查报告推算。 2、资源档案表二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二(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为标准。 3、资源档案表三以二类调查数据统计表四(乔木林面积、蓄积按起源、龄组统计表)为标准。 4、资源档案表四: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统计表:以2011年资源档案为例:上年度活立木蓄积、有林地面积,皆以2010年二类调查数据为准。本年度新增有林地包括:造林由未成林造林地转入的、封山育林疏林地续封达到成效的,采伐作业减少的。活立木蓄积总生长量=本年度减少+本年度净增;蓄积本年度减少值:林业经营活动+非林业经营活动;本年度净增值:蓄积依照我场林木净生长率推算(净生长率表后附),面积参照本条新增有林地计算办法;本年度实有值:

上年度值+本年度净增值。 5、资源档案表5:改名成:防护林近、成、过熟林蓄积统计表。 6、资源档案表6:改名成:防护林经营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记录自2011年开始以来各种经营类型,并汇总至合计栏。封山育林包括续封面积。 7、合水林业总场主要树种生长率统计表 合水林业总场各树种生长率指标统计表 补充说明: 1、所有表格格式按照下发设定的格式,不准私自变更。 2、各单位根据表格,自编公式合计汇总。 3、制、排版: 封皮:森林资源档案统计表 填报单位:**林场 单位领导:档案管理员 统计时间:年月日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方案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方案 名目: 一、职员人事档案资料治理规定 二、职员培训档案治理方法 三、职职员作业绩档案治理方法 四、职员档案保管规定 五、职员档案利用方法 附:人力资源档案治理用表 一、职员人事档案资料治理规定 概念解讲: 职员人事档案资料是公司进行人力资源治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加大职员人事档案资料的治理工作。 编写要点:在制定该文案的过程中需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明确目的; (2)阐明职员人事档案资料包含的内容。 范文: ××公司职员^事档案资料治理规定 为了加大本公司职员人事资料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人事命令、通知公布后,连同该隶凭证(申请单或签呈)合并归档。 二、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人力异动月报表”,呈核阅后,列八人事流淌率检查依据。 三、职员若有需要“服务证明书”或“离职证明书”,可至人力资源部讲明中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四、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10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总机备查。 五、人力资源部应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人力异动案; 2、职员奖惩案; 3、职员考绩案; 4、职员培训案; 5、人事规章案; 6、人事勤务案; 7、人亭报表案; 8、职员福利案; 9、文体活动案; 10、涉外事件案; 11、收发文件登记簿。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职员培训档案治理方法 概念解讲: 公司培训职员时应建立职员培训档案,并加大对职员培训档案的治理,从而使职员培训工作有据可查。编写要点:(略)

范文: ××公司职员培训档案治理方法 一、为了加大职员培训的档案治理工作,使职员培训工作有据可查,特制定本方法。 二、职员培训档案是对职员自进入公司开始所参与过的各种培训活动的详细记录。 三、职员的培训记录内容包括: (1)在职前训练中,该职员同意各种专业培训课程的课程名称、内容、时刻、出勤记录,参加有关考试的试卷,培训员对该职员的培训评估以及职员参加职前训练后的心得体会或汇总报告等; (2)在岗位培训中,职员参与的专业或外语的训练课程考勤记录、课程情形、考试成绩、评估表格、总结报告等; (3)在工作期间,职员自费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娄业余进修课程的成绩报告单位与结业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四、职员培训档案与其工作档案一起被公司人力资源部作为对职员晋升、提级、加薪时的参考依据。 五、职员的培训档隶也是公司培训部挖掘与调配人才的原始依据。: 六、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职职员作业绩档案治理方法 概念解讲: 为了鼓舞职员,公司应对职员的工作业绩及时进行记录,建立职员绩效档案,加大绩效治理。 编写要点:(略)

采伐管理办法

吉林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 (试行)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森林采伐管理,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有林主及非林业系统单位(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下同)所有森林、林木的采伐经营利用活动。 第二章森林采伐管理体制 第三条森林采伐管理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局)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具有下列职责: 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管理;森林采伐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森林采伐消耗量的审核、统计、汇总;森林采伐调查设计单位的培训、考核与管理;森林采伐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等。

上级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具有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三章森林采伐限额 第五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年森林采伐限额是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单位(简称“编限单位”,下同)年度采伐消耗森林资源的最大限量。凡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含5厘米)林木(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所消耗的森林资源,要纳入年森林采伐限额进行管理。 第六条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和分项管理。编限单位年度采伐消耗的森林资源不得超过采伐限额总量,也不得超过采伐类型和消耗结构分项限额量。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私有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县(市、区)、局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非林业系统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以行业(公路、铁路、部队、城建等)、市(州)、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 第四章木材生产计划 第七条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省林业厅下达。 国有、集体、私有和非林业系统单位之间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不能串用。 抚育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其他采伐方式计划指标;人工林采伐指标不足的,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计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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