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Ⅱ第七章契税
第七章 契税

第七章契税【教材结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减免税优惠第五节申报和缴纳第一节概述一、契税的概念: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的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
(一)视同买卖房屋: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
(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二)房屋赠与:房屋的受赠人要缴纳契税。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照章缴纳契税。
(三)房屋交换: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
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典型例题】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10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
A.0.45万元B.1.95万元C.2.25万元D.2.85万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房屋交换,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以房产抵债的由产权承受人缴纳契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契税=15×3%=0.45(万元)(四)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政策1.企业公司制改造(1)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契税法律制度

【例题3·单选题】某省体育器材公司于2008年10 月向本省某运动员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格80 万元。该运动员随后以70万元的价格将奖励住 宅出售,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该运动员 应缴纳的契税为( )万元。
❖ A、2.4 B.2.1 C.4.5 D.0
【例题4·单选题】张某共有2套房屋,2009年4月 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王某交换,并支 付给王某15万元,2009年6月将第二套市价为60 万元的房产折价给李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已 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张某应缴纳契税 ( )万元。
【例题1·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2009年)
❖ A. 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 C. 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 D. 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例题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各项中,应征收契税的有( )。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
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 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 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确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
❖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 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 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 免征契税。
❖ A. 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幢楼抵押 ❖ 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 ❖ C. 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 ❖ 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例题3·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 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
❖ A. 接受作价房产入股 ❖ B. 承受抵债房产 ❖ C、承租房产 ❖ D、继承房产 为140平方米的住宅 一套,价值96万元。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 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
契税PPT

税
法
主讲 段立霞
契
税
• 知识目标 • 能力目标 • 素质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契税的历史沿革 2、熟悉契税的基本含义 3、掌握契税基本要素及应纳税额的 计算方法
小结: • 契税含义 • 契税征税范围 • 契税纳税人 • 契税税率 • 契税计税依据 • 契税应纳税额计算
作业: 1、契税的征税范围是怎样确定的(口头回答) 2、预习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谢
谢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2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 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承受人)。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二)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原税率是 3%和6%的两档比例税率)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三)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计税依据为 市场价格;
--------二、契税税制的主要内容-------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 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 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 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 土地收益。
------一、契税概述------
(二)概念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 地、房屋权属,依当事人所订契约,由 承受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小思考:为什么契税对买方征税,而不 是对卖方征税? 答:对买方征税,即对承受人征税,其 主要目的在于承认不动产转移生效, 承受人纳税后便可拥有转移过来的不 动产或使用权,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 法权益。
《契税知识讲座》PPT课件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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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的基本概念
(一)契税的概念 • 什么是契税? *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 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土 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 * 它的要点有两个方面: * 1 、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是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请 问 土 地 出 租 是 否要缴 纳 契税 ) 这 是一个 重 要的要 点 。 2 、纳税人: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是承受方而不是出让方,像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往往是取得收入一方缴纳税款。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 1997年7月7日发布,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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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条例规定的5种方式外还有4种方式转移土地房屋 权属的,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 征收契税(细则第八条):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土地增 值税)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 3、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奥运村)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 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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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08〕6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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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作价出资方式使用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细则》第八条的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 作价投资入股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征收契税,计税依据应按其作价 出资额计征契税。一般都会有个协议,房 产土地作价出资相当于多少钱就按这个出 资额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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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银行房屋及土地 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同样构成契税纳税人。 因此税务机关要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人征收的契税, 即一方面向银行(转让方),另一方面向某房地 产公司(承受方)征收契税。
税法(Ⅱ)-契税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税法(Ⅱ)-契税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选题(本大题16小题.每题1.0分,共16.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某以自有房产投资于乙企业。
其房屋产权变为乙某企业所有,则契税缴纳情况是( )。
A .甲某按原账面值计算缴纳B .甲某按入股房产现值计算缴纳C .乙企业按原账面值计算缴纳D .乙企业按入股房产现值计算缴纳【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乙企业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按甲某人股房产现值(国有企事业房产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核价)缴纳契税。
第2题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 )。
A .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B .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C .按规定免征契税D .减半征收契税【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第3题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企业关闭破产,非债权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买受人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
A .免征契税B .减半征收契税C .暂缓征收契税D .照章征收契税【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关闭破产,非债权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买受人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第4题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 )。
A .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赠与B .企业倒闭出售空地C .甲乙两个企业交换经营场所D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正确答案】:D【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解析] ABC 均为以出售、赠与、交换或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 练习(含解析和答案)

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练习(含解析和答案)第七章契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对于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应按照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契税计税依据B.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及各种补偿费用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为出让方式的,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D.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费用后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某公司2020年1月以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购入一幢旧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该写字楼原值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
当地适用契税税率3%,该公司购入写字楼应缴纳契税()万元。
A.60B.36C.30D.24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应按照()计征契税。
A.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B.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C.固定的3%的税率D.固定的5%的税率4.张某婚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价款125万元(不含税价款),房产证上只写了张某的名字。
之后张某与李某结婚,结婚后张某把房产证上也加上了李某的名字,李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
(当地规定契税税率3%)A.0B.3C.1.5D.15.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
A.1%至2%B.2%至3%C.3%至5%D.4%至6%6.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征收契税。
A.按3%的税率B.减按1.5%的税率C.减按1%的税率D.减按2%的税率7.孙某2020年第一次购买一套公有住房,支付价款1050000元,2020年10月,经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88000元后,转为完全产权住房,孙某应该缴纳契税()元。
(契税税率3%)A.0B.1740C.6900D.121748.甲企业2020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万元。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基础练习(第七章 契税)

税务师《税法二》章节基础练习第七章契税契税的概述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契税属于财产税中的财产转移税;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即买方纳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城镇、乡村居民个人,也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国人等。
契税的征税范围多项选择题根据契税的相关规定,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选项C,事业单位承受土地用于科学研究的,免征契税;选项E,法定继承人继承取得的房屋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纳税人多项选择题老王将自有的两栋住房中的一栋赠与其儿子,另一栋无偿赠与其最好的朋友孙某,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下列关于缴纳契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B,房屋赠与已真实发生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受赠一方要按规定缴纳契税;选项C,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老王将房屋赠与其儿子属于赠与行为,不属于法定继承,应照章征收契税。
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有()。
A.购买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张某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财产的承受者。
转让者和房屋的出租者都不是契税的纳税人。
【点评】本题考查契税纳税人。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注意承受方也就是购买方缴纳契税。
契税的税率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契税税率实行3%至5%的幅度税率。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选项D,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减征或免征契税。
契税计算方法

契税计算方法
契税是指在不动产产权转移过程中,需要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费。
根据《物权法》和《契税法》,契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契税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契税税率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个人之间的房屋转让契税税率为1%;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房屋转让契税税率为5%;其他情况下的房屋转让契税税率为3%。
2. 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一般是房屋的交易价格,即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的转让价格。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价格过低,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市场价格进行核定。
3. 计算契税金额:契税金额=计税依据×契税税率。
举例说明:假设某个房屋的交易价格为100万元,买卖双方为个人,则契税税率为1%。
根据计算公式,契税金额为100万元×1% = 1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契税计算中,还可能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可以享受房产契税减免政策,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契税计算方法和政策,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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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契税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减免税优惠第四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知识点】概述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契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最早起源于东晋的“古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税收法规就是《契税暂行条例》3.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以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即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财产转移课税性质。
土地、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般税种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卖方纳税。
契税则属于土地、房屋产权发生交易过程中的财产税,由承受人纳税,即买方纳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契税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
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
(三)房屋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提示1】按房屋现值缴纳。
折价抵偿债务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
【典型例题】甲企业2019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万元。
A.5000B.6000C.9000D.200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乙企业按照房屋的现值计算缴纳契税,即按照9000万元计算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
【提示1】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
【提示2】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四)房屋赠与:房屋受赠人缴纳契税。
【提示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提示2】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照章缴纳契税。
(五)房屋交换:包括房屋使用权交换和房屋所有权交换。
【提示】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
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典型例题】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17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
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A.0.45B.1.95C.2.25D.2.85『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房屋承受方缴纳契税,房产抵债,应由丙某缴纳契税,甲不缴纳契税。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
契税=15×3%=0.45(万元)(六)新: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政策1.企业改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提示1】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提示2】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2.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公司分立: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提示】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5.企业破产(1)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6.资产划转:(1)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2)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3)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7.债权转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8.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9.公司股权(股份)转让: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七)房屋附属设施等有关契税政策1.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汽车库、自行车库、顶层阁楼以及储藏室,下同)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收契税;对于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4.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
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5.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
【提示】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6.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7.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典型例题】(2018年单选题)单位和个人发生下列行为,应该缴纳契税的是()。
A.转让土地使用权B.承受不动产所有权C.赠与不动产所有权D.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纳税人: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三、税率:1.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2.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4.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提示】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小结了解特点,理解纳税人,掌握性熟悉征税范围,掌握税率。
【知识点】减免税优惠一、基本规定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提示】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可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5.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6.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二、财政部规定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1.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
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2.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
3.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4.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5.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无论被投资公司是否变更工商登记,其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和合伙企业之间与之相同)7.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契税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