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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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是建筑施工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质量、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需要。建立并执行技术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实现本处管理工作“按系统、分层次、标准化、程序化”要求。

1施工技术责任规定

1.1主任职责

1.1.1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

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是我处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1.2负责我处质量管理网络中的人员安排和调配工作并监督检查质量办

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1.1.3负责组织各班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进

行施工抓好施工质量与控制工作。

1.1.4组织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1.5督促作好工程竣工资料和移交工作。

1.2专工职责

1.2.1组织编制并审核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校措施,并督促贯彻执

行。

1.2.2参加专业施工图纸会审。

1.2.3参加技术交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签证工作。

1.2.4负责督促检查、审核本专业的施工技术记录组织本专业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

1.2.5参加本专业质量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组织编制审核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1.2.6负责处理本专业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解决施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审核和专业的技术文件。

1.2.7在主任的监督管理下,工作质量、技术创新方面对主任负责。

1.2.8指导技术员、施工员认真组织执行质量管理办法做好施工质量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1.3单位工程技术员职责

1.3.1在主任和技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工程的全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并接受专工的业务指导。

1.3.2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主持技术交底。

1.3.3编制施工图纸材料计划,措施性材料计划,工器具计划及消耗性材料计划,编制下月计划,上报当月完成计划情况。

1.3.4编制作业指导书。

1.3.5主持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参加质量事故分析会,并制定处理意见,整理汇总施工记录,提出移交竣工技术资料。

1.3.6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1.3.7负责签发工程发包单,作好工程量工期材料消耗劳动工时资料的积累工作。

1.4施工员职责

1.4.1施工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指定的单位工

程施工管理工作。

1.4.2参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考虑施工顺序,详细记录施工日记,

配合质检员作好验收及资料整理工作。

1.4.3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机具使用和文明施工工作。

1.4.4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调度与分配工作全面协调与其它施工处的业务

关系。

1.4.5负责材料领作及周转性材料租赁。

1.4.6做好现场用工用料管理并签发工程发包单及作材料需用计划。

2作业指导书管理有关规定

2.1目的

通过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实施来体现科学的组织施工,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明确各专业工种在工程施工中的职责,使工作人员清楚每道施工工序,减少失误,确保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2.2作业任务:工程概况及工作量。

2.3编制依据

2.3.1有关安全质量标准规程及技术规范。

2.3.2正式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单。

2.4施工准备和作业条件

2.4.1施工准备包括人员、机具、力能、施工场地等。

2.4.2作业条件包括材料进货要求,施工技术文件要求对上道工序的要求,

技术(包括安全)交底要求等。

2.5施工进度

明确施工进度要求,绘制施工进度表。

2.6施工方法

2.6.1应详述施工程序和方法详细论述技术措施并驸加必要的计算书,该

部分是作业指导书的重点和核心内容。

2.6.2作业过程中应同步形成的施工技术记录,质检记录的目录。

2.7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应符合有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及施工图及其说明。编制时应具体,应细化、分解到可操作程度。

2.8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要求:按公司工地规定,增强项目任务安全管理的

针对性,并重视危险点预测、防范措施编写。

3技术交底基本要求

3.1目的

使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明确施工对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应该注意的事项以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2具体要求

3.2.1一般项目由施工员、技术员组织通知有关人员,并主持交底。

3.2.2重要项目由技术员组织通知有关人员(可请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参加)

并主持交底。

3.2.3技术交底于开工前在施工现场进行。

3.2.4技术交底的内容:宣读施工措施,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解释发扬民主,

集中大家正确意见对交底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及补充。

3.2.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现场实际或临时应急情况与交底不符时,可由施

工负责人作出决定而后向技术交底人作说明。

4设计变更管理基本要求

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各单项应据图纸到位情况,做好变更收发记录;及时信息沟通、确保工程如期进展。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设计,应提出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不经审查批准不得变更修改。

设计工代在施工现场时,必须由工代出具变更单、签字认可。

5图纸会审基本要求

5.1目的

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

5.2图纸会审要点

5.2.1图纸表达的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5.2.2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5.2.3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建筑预留孔洞与安装图纸关系上否一

致等。

5.2.4设计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机具及物资供应上有无

困难。

5.2.5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5.2.6图纸会审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解决我方应提出经济、便于

施工的变更。

6技术培训管理原则

本处员工都应根据施工生产和施工管理的需要,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按照本处培训计划和工作需求,本处教培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员工开展导师带徒、技术比武、技能培训等业务学习活动;对培训组织积极者、参加培训或刻苦自学效果显著者,年终给予一次500元嘉奖。

针对本处特点和员工的薄弱之处,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在公司内外的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嘉奖组织者、参学者,奖励不低于300元/人。以此促进员工整体素质的迅速提升。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建工程现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CF A101.001-2003 管理手册

Q/GDCF A203.001-2003 工程现场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公司委托主要施工方(以下简称代管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2 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方的道路、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组织监理方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3 项目监理方应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4 当4.1条中代管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方面与其他施工方发生分歧时,由项目监理方负责对其协调,必要时请公司工程部予以裁定。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施工现场调度和报告

5.1.1 施工现场调度由每周二现场施工调度例会完成。

5.1.2 施工现场调度会闭会期间,就现场力能及机械互相协作使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塞等问题,项目监理方有权经各方协商后做出必要调度,施工方应予执行。有关费用按各方合同或协议执行,金额较大的问题应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5.1.3 施工方应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工程月报(包括完成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同时提供质量月报(包括验评及混凝土生产统计),由项目监理方签署后报公司工程部。

5.1.4 施工方应按年、季、月提供其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材料、设备、用款计划),报项目监理方审核并签署,再报公司工程部、计划部,经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实施。

5.1.5 施工方提出的有关施工中的问题,并且是根据合同应由公司解决的,项目监理方应及时签署并报公司且应在三天内协调解决,以免延误建设工期,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应及时通知施工方。

5.2 现场力能主干线管理

5.2.1 现场给水、排水、蒸汽、电、通讯等主干线通称力能主干线。力能主干线由公司委托代管方进行检查、管理。

5.2.2 各施工方使用上述主干线时,应先提出申请,并与代管方办理有关协议和手续,代管方应及时通知项目监理方;对于不办理手续乱拉乱接者,代管方有权拆除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5.2.3 主干线检修或停止使用时,代管方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事故除外)。

5.3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5.3.1 施工方进入厂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与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施工方必须对其施工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5.3.2 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着装必须统一,符合安规要求,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3.3 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施工方应及时向项目监理方和公司通报。施工方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处理办法时,项目监理方和公司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到场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责令施工方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5.3.4 在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施工方应完善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按期开展安全活动。施工方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抓好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5.3.5 施工方安全生产在业务上应接受其上级和公司工程部双重领导。

5.3.6 项目监理方安全生产人员有权对施工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施工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5.3.7 公司安全专职人员,应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对不满足要求者下达整改通知单,施工方必须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和进行整改。5.3.8 施工现场各相关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环境的各项管理制度。

5.4 消防和保卫管理

5.4.1 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由施工方按各自承包区域分片管理并负全责,业务上接受公司工程部的监督和领导,同时也接受地方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施工方应有专门的消防保卫组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有关消防保卫工作。

5.4.2 公司主管消防和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对现场消防和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制定有关措施,及时予以改正。

5.4.3 机组整套试运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由试运指挥部统一进行布置,但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仍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5.4.4 各施工方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应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通畅、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

5.4.5 项目监理方和公司工程部对安全、消防、保卫、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各施工方的责任,更不能代替施工方的责任,施工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5.5 施工总平面管理

5.5.1 总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力能装置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防火、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

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其施工总平面布置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统一规划、协调管理,现场各施工方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和协调管理。

5.5.2 要求

5.5.2.1 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所划定的用地范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绘制其施工总平面。该施工总平面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方审核并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实施。

5.5.2.2 施工方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建造临时建筑(如宿舍楼、办公楼等)时,包括临建位置、外形、层高、建筑标准及道路、管线等内容必须专项报请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才可施工。

5.5.2.3 施工临建总体规划一经确定,未经公司批准,任何施工方或部门均不得擅自修建临建工程。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如确实需要增加修建临建工程,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实施。

5.5.2.4 施工场地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和施工方的实际需要,公司工程部有权统筹安排,重新调配使用,如土建施工高峰后部分场地可交安装施工方使用。

5.5.2.5 施工方应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和公司要求,不得随意乱放、乱排。

5.5.2.6 施工方在厂区内取土和弃土,原则上统一由项目监理方负责调配,报公司工程部确认;施工方不得随意取土或弃土,未经公司工程部同意不得以商品转卖其他方。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当事施工方及时运到公司工程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弃土,堵塞道路及排水系统。

5.5.2.7 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永久测量标石,各施工方应予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5.5.2.8 现场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公司。在公司建设阶段,现场场地无偿提供,各施工方按合理、有序、文明、整洁的原则临时使用。当公司的建设项目需用土地时,各施工方必须无条件归还场地并拆除场地上所有临时建筑。施工方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已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移交后,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和各项设施应在三个

月内拆除,或由公司按规定合理调配给其他施工方使用;有关施工方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处理。如要长期占用,还应报请公司工程部批准,并按协议收取一定场地费用。

5.5.3 总平面的管理

5.5.3.1 项目监理方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方对有关施工场地的使用、临时设施的建设、现场道路及各种力能管线布置,安全、防火、排水等措施的实施,必须接受监理方的监督与管理。

5.5.3.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总平面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中应与公司工程部密切配合。

5.6 施工用电管理

5.6.1 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5.6.1.1 从35kV降压变电站到现场10kV环网的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公司与施工方配电设备管理分工,以箱式变高压侧进线接头为界,高压侧属公司管理,低压侧属施工方管理。

5.6.1.2 各施工方从变压器低压侧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方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应有专人负责。

5.6.2 施工用电管理

5.6.2.1 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电气接线图),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并由代管方指定接口点。

5.6.2.2 各施工方必须在电源低压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收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分表值和与总表值差值,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方。

5.6.2.3 各施工方安装完电气设备后,首先经代管方验收合格,再经公司工程部和监理方共同验收,方可送电。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电气接线方式和负荷。

5.6.2.4 施工方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由代管方指定接口点。

5.6.2.5 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有关单位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5.6.2.6 各施工方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5.6.2.7 各施工方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到代管方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代管方和其它单位。代管方及时通知公司工程部,并负责故障处理。

5.6.2.8 各施工方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5.6.3 架空线路

5.6.3.1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5.6.3.2 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5.6.3.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 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5.6.3.4 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6.3.5 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6.4 变压器

5.6.4.1 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5.6.4.2 室外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5.6.4.3 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5.6.4.4 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5.6.4.5 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6.5 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6.5.1 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6.5.2 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6.5.3 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5.6.6 地线

5.6.6.1 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零、地线混用。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5.6.6.2 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5.6.7 电焊机

5.6.7.1 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5.6.7.2 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5.6.7.3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5.6.7.4 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5.6.7.5 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6.8 现场照明

5.6.8.1 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5.6.8.2 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钢结构上缠线。

5.6.8.3 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5.6.8.4 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5.6.9 配电室

5.6.9.1 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6.9.2 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5.6.9.3 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5.7 施工用水管理

5.7.1 施工用水管理责任单位分工

5.7.1.1 公司工程部为施工用户提供水源并委托代管方负责管理。

5.7.1.2 施工方必须在水源接口处安装水表,收费办法按水表收费,收费标准参照当地水费收费办法执行。

5.7.1.3 水表后的用水设施由各施工方自行负责。

5.7.2 使用要求

5.7.2.1 各施工方用水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由代管方在指定的接水口位置取水。

5.7.2.2 各用水方应按时缴纳水费。

5.7.2.3 各用水方应设专人负责水源管理工作。

5.7.2.4 各用水方应确保水管、截门不得泄漏。供水系统处理缺陷需停水时,必须办理书面停水申请单后,经公司工程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5.7.2.5 水管道通过道路时应有穿管保护,水管道应埋设在冻土层以下。

5.7.2.6 冬季对水管线、截门应采取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

5.7.2.7 施工方安装的水表按规定应定期校验。

5.7.2.8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有泄漏比较严重的水管线应立即消缺,否则代管方可对其采取停水措施。

5.8 施工道路管理

5.8.1 维护

5.8.1.1 厂区施工道路按永临结合进行道路施工。施工区施工道路及其路灯照明由各施工方自费建设、维护与管理,规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现场施工道路由公司工程部委托代管方进行维护管理,代管方要有专人负责,并对公司工程部负责。

5.8.1.2 道路维护人员要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人员应服从道路管理人员的管理。5.8.1.3 维护人员要保证路面完好、整洁,破坏的路面及时修复,路面上杂物及时清除。

5.8.1.4 路面两侧半米内的路基完好,无杂物、无堆土、弃土。

5.8.1.5 严禁水源排放到路基路面上。

5.8.1.6 履带车横跨路面时要配备橡胶带或木板,以防损坏路面,橡胶带和木板的强度应经计算确定,不损伤路面为依据,通过后立即清除过路保护设施。

5.8.1.7 运输长、大、笨重的物体时,应经精确的计算和采取妥善的措施,严禁损伤路面。

5.8.1.8 运输易散、漏物品时,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严密性。

5.8.1.9 严禁在路面、路基上晾晒、堆放物品,停放车辆。

5.8.1.10 严禁在路面、路基上进行与路面养护无关的一切施工。

5.8.2 道路开挖、阻断

5.8.2.1 因施工需要开挖、阻断路面的地段时,应事先征得公司工程部和道路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将开挖的位置、范围、开挖时间、完工时间书面申请上报公司工程部,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5.8.2.2 因施工需要从地下穿管通过路面时,应经计算后确定,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中报项目监理方审核、报公司工程部确认后通知道路管理部门。

5.8.2.3 因施工需要临时阻断通行,应申请书面上报公司工程部,并且要设立路障和标志。

5.8.3 道路的管理

5.8.3.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损坏路基和路面的单位,除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5.8.3.2 路面施工养护期间,行人、车辆必须在便道上行驶。

5.8.3.3 经公司工程部同意,因施工需要损坏路面,在完工后由施工方负责修复完善工作。也可委托道路管理部门修复,其修复费用应拨付给道路管理部门。

5.8.3.4 道路管理部门应按公司工程部对道路的编号顺序制作标志牌。

5.8.3.5 施工进场车辆应按公司规定“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10KM”行驶。

5.8.3.6 在道路转弯、车辆频繁交叉地段应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和限速警示牌。5.8.3.7 驾驶人员进出现场,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5.8.3.8 驾驶人员应履行交通管理部门各项指令和规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 项目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桩施工; 3)各类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各类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 项目部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开挖超过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7.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7.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及标准,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7.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者,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补充其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达到预防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38282

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

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规程及标准。同时为强化施工部门与职能人员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施工技术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告、记录和检查制定本制度。 二、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图纸自审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图纸会审。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 行调查研究。 (3)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 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 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 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工程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 的改进意见。 ③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 求。 ④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 足施工要求。 ⑤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 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 部门。 附表: 图纸审查记录附表 图纸审查记录编号 提出单位提出人 提 出 问 题 内 容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三、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台风季施工制定防台风、防涝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完善、补充,且自成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重点突出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安全技术要求、特殊质量要求,重视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2)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及其内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其施工工前,项目部必须组织编制专项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表 3.3.7-1。 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 证条件。 b.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 c.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d.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e.危险源(危害因素)分析及相关措施:包括原因、可能导致事故类型、危险程度 评价、应对措施等。 f.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包括安全终端责任分解)、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安全检查和评价方法等。 g.施工准备和部署,质量检测和相关监测监控、预警措施。

h.应急预案:易发事故应急措施、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的准备、人员准备、应急响 应措施和流程等。 i.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j.设计计算书和设计施工图等相关图纸、文件。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与审批 ①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或分部(工区)施技部组织该分部分项工程的主管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编制专项方案。初稿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讨论、研究修改,形成正式文件。 分部(工区)编制的专项方案,经分部(工区)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审核签字后报上级项目部审批。上级项目部的安全质量部组织施技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 审核不合格的,由分部(工区)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审核。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即可组织实施。 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表2。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a.专家组成员; b.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d.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专项方案编制人员、安全质量部负责人、安全工程 师、专职安全员; e.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 第一节技术管理制度 (1) (一) 施工现场核对制度 (1) (二)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2) (三)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3) (四) 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4) (五) 各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5) (六)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7) (七) 施工日志管理制度 (8) (八) 物资计划申请制度 (10) (九) 计量仪器管理制度 (12) (十) 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13) 第二节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3) (一) 技术资料的收集 (13) (二) 技术资料的报验 (14) (三) 技术资料的审核 (15) (四) 技术资料的归档 (16) 第三节测量室管理制度 (17) (一) 测量人员的管理制度 (17) (二) 施工桩橛交接和施工复测及放样管理制度 (18) (三) 仪器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19) 第四节试验管理制度 (22) (一) 试验人员的管理制度 (22) (二) 试验人员试验、取样管理制度 (23) (三) 试验仪器的使用、保管制度 (24) 第五节进度管理制度 (25) (一) 总进度计划和节点工期计划的编制 (26) (二) 月进度及周进度计划的编制 (27)

(三) 每日计划的执行和控制 (28) (四) 资源计划的编制 (29)

第一章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核对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接到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审查; 第二条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核对工作应在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技术新、难点方案,可由上一级技术主管部门组织会审; 第四条对设计文件核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书面汇报前,并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汇报备案,经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并参加由建设或监理单位主持的四方会审和现场核对签证工作。 第五条结合施工调查结果,汇总设计疑问和存在问题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 第六条核对的主要内容 1.审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技术方案(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和审批等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工期可控、施工方便、经济合理,根据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编制方案,并经上级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于铁路铺架、铁路四电、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有关专业子(分)公司自行审批后报公司备案;若工程特别复杂、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或专业公司承担非本专业工程,子(分)公司审批存在困难时,方案应报公司审批。 第三条方案是组织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各级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满足设计和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方案由各级施工技术部门归口管理。公司方案管理的主责部门为公司技术中心。 第五条公司、子(分)公司应建立专家委员会或专家组(成员可为公司外部专家),在方案管理主责部门组织下进行方案审批工作。 第六条各级管理机构的总工程师是方案管理的负责人,并分级负责本单位方案的策划、分级、编制、审查、审批以及实施过程的指导、培训、优化工作。项目经理部是方案的执行单位,项目经理对方案的经济比选和实施负责,项目总工程师对方案技术工作负责。 第七条各级管理机构的方案管理职责 1.公司方案管理职责 (1)负责上报需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审批或备案的技术方案; (2)负责组织特级方案编制和审批; (3)负责一级方案的审批; (4)负责特级方案技术交底; (5)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要点。 2.子(分)公司方案管理职责 (1)参与特级方案编制,负责特级方案报批; (2)负责组织一级方案编制和报批; (3)负责二、三级方案的审批;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管理制度

正习高速第十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二○一六年八月执行日期:二○一六年八月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隧道工程、搅拌场、钢筋加工场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飞模等;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施工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42183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的技术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是施工技术的学习、应用、推广和各项目施工技术方面配合和监督。作用是保证施工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有效指导、监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状况,提升工程质量,切实支持好、服务好工程项目建设。 2、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公司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负责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购买、学习、管理和发放,并确保项目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定期组织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学习。 4、负责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 5、负责项目施工技术指导、监督工作,组织解决工程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工程关键工程、特殊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技术实施进行跟踪及实施结果进行总结。 6、负责本部门使用文件和资料(含记录)的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配合质检部、安检部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及事故处理工作,对工程进度监督; 8、配合计划部完成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9、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评定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10、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四新”工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二)工程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部全面工作,落实部门岗位职责。 2、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督促,确保本部门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3、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技术管理和推广等工作。 4、参与有关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质量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5、组织对各项目施工技术推广、应用及落实的检查、复查等工作,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落实。 6、负责向本科室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等工作。 7、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市质监部门等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技术管理顺利进行。 (三)工程技术部科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 2、日常工作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 3、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和推广等工作。 4、随时掌握各项目工程进展和施工技术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日程安排和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对各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解决施工现场技术问题,跟踪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并验证,实现持续改进;负责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与监理、设计的联系 二、图纸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总结等活动描述和内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中各专业各类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总结的管理。2 总则施工技术方案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编制,总承包商负责方案审核、批准。为了总承包方了解方案的编制程序和内容,制定本规定,以便有利于指导施工的管理和控制。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3.1.1方案的分类一般小型方案,常规施工的技术方案为Ⅰ类方案。Ⅱ、Ⅲ类方案的分类见附录A。3.1.2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的下达3.1.2.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计划在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作出规定,必要时适当增加。3.1.2.2根据施工要求,项目部质量经理与施工经理共同商定,明确施工技术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编制人、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 3.1.2.3冬期、雨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按本规定要求,由项目部负责安排。3.1.3方案编制3.1.3.1 施工单位(即分承包方)的工号技术负责人负责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全部内容和质量负直接责任。3.1.3.2 编制依据a.施工图;b.设计审查会议文件;c.法律法规要求;d.规范和标

准;e.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f.顾客要求。3.1.3.3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标准模式的规定(见附录B)。3.1.3.4施工技术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语言精炼、文字流畅、幅面清晰、数字准确、措施可靠、经济合理。 3.1.3.5 方案中对于公式的应用、引经据典必须来自于编制依据。对于编制依据以外的引用,必须标明来源,方案送审时一并提供给审核人。计算必须有必要的中间过程,不允许不代入数值直接列结果。3.2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程序及管理3.2.1方案审核3.2.1.1 Ⅰ、Ⅱ类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审核,对方案的安全、防火措施负责。3.2.1.2 项目部的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施工经理审核;Ⅲ类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核。审核者对方案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可靠性和现场可操作性负责。并对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技术的可行性负责。3.2.2 方案的批准3.2.2.1 Ⅰ、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施工经理批准。3.2.2.2 Ⅲ类方案由项目部经理批准。3.2.2.3 方案的批准人对方案的安全性和实施结果负责。3.2.2.4 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或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要求时,方案审批后应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审签,由项目部专业技术工程师负责办理审签手续。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的修改必须经过原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生效。3.2.3对各类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覆盖范畴内的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风险控制和预防能力,全面及时掌握项目部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建立、健全预控机制,有效规避和控制各类危险源(特别是重、特大危险源),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补充办法》、《津滨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津滨城铁〔2010〕115号文件)、《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京铁建〔2011〕144号文件)、《北京工程指挥部危险源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指〔2010〕65号文件)和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项目部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制 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明确责任的内容,严格执行落实安全措施。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健旺 副组长:王建永周明祥朱贞华张玉宝 组员:王晓亮张彦頔王俊力李楷波 刘学文吴卫国亢妍 三、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完善、补充,且自成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重点突出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安全技术要求、特殊质量要求,重视施工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2、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范围及其内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其施工前,项目部必须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下表。 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管理规定

CNCEC-13HJ-11-GC-011-V02-2019 施工技术方案编制与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 第一节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 第二节施工管理职能 第三章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管理 第一节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第二节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管理 第四章施工方案的控制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及实施,加强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保证工程产品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确定了施工方案的分类、编制及实施管理等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项目经理部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本规定不包括重大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第二章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 第一节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 第三条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 (一)施工技术方案应根据工程的规模、重要程度、技术难度和安全特性等

划分类别。 (二)施工技术方案分为Ⅰ、Ⅱ、Ⅲ三类: Ⅰ类方案:常规施工方案; Ⅱ类方案包括以下范围: 1.在动火等级为Q-1级区域施工的防火、安全技术方案; 2.技术性较强、施工技术难度大的方案; 3.2级及2级以上锅炉安装、压力容器制造(组焊)方案。 Ⅲ类方案包括以下范围: 1.涉及重大技术决策和施工安全的方案; 2.首次采用(或无成熟施工经验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方案; 3.《化工工程建设起重规范》(HG/T20201-2017)中规定的质量为B级(大于100吨)工件吊装方案。 (三)方案的具体分类由各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及第三条规定确定。 第二节施工管理职能 第四条管理职能 公司科技信息部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归口管理,公司、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项目部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章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管理 第一节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第五条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一)编制原则 1.凡承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均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原则上按专业施工进行编制。 2.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 3.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安全施工。 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工法成果,推动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定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要求、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明确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及过程管理,使该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单项或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管理文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不适用于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列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未标注年号,

执行中均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第二章编制要求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突出的是施工部署,关键是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组织设计要体现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缩短工期,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一般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第七条施工组织总设计是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其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综合文件,是对整个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通盘规划,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第八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对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其指导作用和制约作用。 第九条专项施工方案:是以技术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而编制的具体控制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是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法的延续和深化,要求编制内容详细、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工程等级划分按《程序文件汇编》QB/SXJG-CX-09-2016(E版)中《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程序》的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在中标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方案论证优化、再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召集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当工程不具备一次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条件时,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9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9

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新版)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署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监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审批。

4、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审核办法 4.1、承包商在工序正式开工前应编制好该工序使用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于正式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4.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审查,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会同签署审查意见。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工程技术部管理规定

公司工程技术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程部 第一章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目的与说明 为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明确公司的技术管理职责,规范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工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督导,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工程部。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工程部为公司工程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构建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体系,为市场开拓、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成本预结算部协助做好技术进步的成本管理及控制。 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总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总经理可授权项目经理进行决策和审批。 4、部门工作内容与岗位管理职责 部门工作内容 与管理 执行技术规范。 应及时对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4 岗位管理职责 配合公司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参与重大工程和重点专业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组织对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服务工作。 组织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对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及施工技术工作的受控状态进行检查,负责重要施工项目的现场技术监督,负责重大技术问题、课题的对内、对外联络。 组织本部门资料员及时收集、归档、移交项目部的工程竣工资料。 “四新技术”应用与推广活动;为公司年度技术进步成果总结交流工作会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执行技术规范。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编制、编辑工作。 部门专业工程师参与审核分公司下属项目部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表;已经审批的下属项目部的项目物资需求计划表、项目大临设施需求计划表需向公司工程部备案。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是建筑施工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工程质量、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需要。建立并执行技术管理制度,目的在于实现本处管理工作“按系统、分层次、标准化、程序化”要求。 1施工技术责任规定 1.1主任职责 1.1.1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处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 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是我处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1.2负责我处质量管理网络中的人员安排和调配工作并监督检查质量办 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1.1.3负责组织各班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的要求进 行施工抓好施工质量与控制工作。 1.1.4组织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1.5督促作好工程竣工资料和移交工作。 1.2专工职责 1.2.1组织编制并审核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校措施,并督促贯彻执 行。 1.2.2参加专业施工图纸会审。 1.2.3参加技术交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签证工作。

1.2.4负责督促检查、审核本专业的施工技术记录组织本专业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编制工作。 1.2.5参加本专业质量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组织编制审核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1.2.6负责处理本专业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解决施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审核和专业的技术文件。 1.2.7在主任的监督管理下,工作质量、技术创新方面对主任负责。 1.2.8指导技术员、施工员认真组织执行质量管理办法做好施工质量和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1.3单位工程技术员职责 1.3.1在主任和技术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工程的全部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并接受专工的业务指导。 1.3.2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主持技术交底。 1.3.3编制施工图纸材料计划,措施性材料计划,工器具计划及消耗性材料计划,编制下月计划,上报当月完成计划情况。 1.3.4编制作业指导书。 1.3.5主持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参加质量事故分析会,并制定处理意见,整理汇总施工记录,提出移交竣工技术资料。 1.3.6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1.3.7负责签发工程发包单,作好工程量工期材料消耗劳动工时资料的积累工作。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在本公司承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有效实施,实现本公司的安全目标、指标,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 3 引用文件 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 4 术语与定义 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5 职责 5.1 项目总工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部协助,由项目部工程科具体实施。 5.2工程部和分管领导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5.3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 6 要求 6.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6.1.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6.1.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6.1.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6.1.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6.1.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1.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6.1.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6.1.8爆破工程; 6.1.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6.1.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6.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 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6.3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在建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审核、批准。 6.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6.5公司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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