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绩溪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县初中教学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县初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的所有班级、任课教师。

二、考评原则

1、公正性原则:根据学年度期末、中考成绩和教科研成果公正科学评价。

2、导向性原则:引导学校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抓好质量提升,做好生源稳控工作。

3、激励性原则:通过考核评价,进一步激发教学管理者和一线教师工作热情。

三、考评办法

1.优秀班级考核:依据学年末考试和中考成绩,分年级分班级以学生学科总分优秀率名次、平均分名次、提升度名次、生源巩固率名次四个要素对全县初中学校所有班级进行考核,计算方法如下:总分=优秀率得分+平均分得分+提升度得分+生源巩固率得分

其中:优秀率、平均分、生源巩固率各占20分,第1名20分,每低一名减0.5分。提升度占40分,第1名40分,每低一名减1分。(具体计算方法见考评量化表一)。

生源巩固率以教育股统计数据为准。

2.优秀教师考核:分文化课和非统测学科考核。

⑴文化课教师考核:按教师所任班级学年末考试和中考成绩,分年级以所任学科成绩优秀率名次、平均分名次、提升度名次以及自身专业成长对全县所有文化课任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计算方法如下:总分=优秀率得分+平均分得分+提升度得分+专业成长得分

其中:优秀率、平均分各占20分,第1名20分,每低一名减0.5分。

提升度占40分,第1名40分,每低一名减1分。

专业成长占20分,对教师在一个学年度中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考核赋分,包括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实验教学、论文(课例、教学设计、教学叙事、读书征文、微课、课件)、优课评选等活动获奖情况以及承担省市县立项课题研究、观摩研讨课、典型教学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等活动情况。(具体赋分见考评量化表二)

⑵非统测学科教师考核:音体美等非统考学科教师的考评单列,其中毕业班体育教师以中考体育加试成绩满分率名次(占40分)、平均分名次(20分)、指导学生参加体育比赛成绩(20分)以及自身专业成长(占20分)进行考评,跨年级任课的体育教师,已经参加九年级考核的,不再参与其它年级考评(具体赋分见考评量化表三);非毕业班体育教师以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以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创新大赛、科技活动、技能大赛等创新型人才培养活动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奖的成绩(占60分)和自身专业成长(占40分)进行考评(具体赋分见考评量化表四)。

“提升度”考核说明:按小升初考试学生总分排序,按总分名次给全县每个小学毕业生赋等级分,作为七年级(班级、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中“提升度”项的原始等级分。按七、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及各学科成绩排序,按名次赋给每个学生总分及各学科等级分,分别作为八、九年级班级及学生相应学科“提升度”项的原始等级分。八、九年级新增学科的原始等级分以上一学年度班级及学生总分等级分及作为新学年度班级及学生的原始等级分。原始等级分跟随学生学籍变动。外县市转入学生按转入学校年级(班级)的原始等级分平均分作为该生的原始等级分。休学复学生以休学前等级分作为原始等级分。

四、奖项设置

1.设立教学质量优秀班级奖,分年级按班级考核总分,农村学校各年级取前3名,城区各年级取前6名。

2.设立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文化课分年级按考核总分,农村学

校分年级取前8名,城区学校分年级取前12名。九年级体育教师按考核分农村、城区各取前1名。非毕业班体育教师以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按考核分农村、城区各取前2名。

五、结果应用

初中教学质量考评的结果,从2018年开始,与教师绩效考核、职称申报、晋升晋级以及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具体奖励及应用按县教体局出台的相关文件、决议执行。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26日

绩溪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一)

(班级考评)

赋分说明:

1.优秀率=班级学年末考试(中考)总分优秀学生数/班级学生总数×100%,然后按班级优秀率排名分别赋分,满分20,每低一个名次减0.5分。

2.平均分=班级学年末考试总分/班级学生总数×100%,然后按班级平均分排名分别赋分,满分20,每低一个名次减0.5分。

3.提升度=学年末考试及中考全班学生等级分总分-(上学年末全校学生原始等级分总分+转入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休学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转出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然后按班级得分排名分别赋分,满分40,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

4.生源巩固率=[(上学年末班级学生总数-外流其它县市学生数)/上学年末班级学生总数]×100%,然后按班级得分排名分别赋分,满分20,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

绩溪县初中教学质量考核评价量化表(二)

(文化课教师考评)

赋分说明:

1.优秀率=所任班级学年末考试单科优秀学生数/所任班级学生总数×100%,然后按本学科优秀率排名分别赋分,满分20,每低一个名次减0.5分。

2.平均分=所任班级学年末考试单科总分/所任班级学生总数×100%,然后按学科平均分排名分别赋分,满分20,每低一个名次减0.5分。

3.提升度=学年末考试(中考)所任班级学生等级分总分-(上学年末所任班级学生原始等级分总分+本县转入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转出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休学学生上学年末原始等级分),然后按任课教师得分排名分别赋分,满分40,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

4.自身专业成长(满分20分):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实验教学、论文(课例、教学设计、教学叙事、读书征文、微课、课件)、优课评选等活动获奖,省一、

二、三等奖按10、8、5赋分;市一、二、三等奖按8、5、3赋分;县一、二、三等奖按5、

3、2赋分。承担省市县立项课题研究并结题,省、市、县级按8、5、3赋分,立项但未结题期间减半赋分;承担市县观摩研讨课、典型教学经验介绍、专题讲座等,市、县按3、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