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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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翻译稿)介绍Ⅰ.条件、规定和益处介绍为保障不断增长的国际贸易物流的安全, 促进贸易便利, 世界海关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 并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标准框架》)中加以规定。

《标准框架》在2023年WCO理事会年会上获得通过, 大部提成员海关表达了启动实行《标准框架》的意向。

考虑到启动新项目的紧迫性, 理事会通过了有关规定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框架原则的基础文献。

《标准框架》涉及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概念, 理事会决定由WCO制定更加具体的实行AEO的相关规定。

本文为WCO成员和国际贸易界提供了在全球层面实行AEO项目的基本技术指南。

其目的是作为各国实行AEO项目的起点, 并为有效实行WCO《标准框架》支柱二(海关和商界的伙伴关系)的相关标准提供支持。

该指南将为海关和AEO双方在全球层面长期实行AEO制度提供重要标准。

这些核心的国际标准将构成参与AEO项目各方所必须遵循的基准线。

同时, 本文还允各国海关根据各自需求增长补充性国家标准。

海关结识到国际供应链不是分散的实体, 而是由代表不同贸易行业的参与者构成的一系列特定整体。

某些“供应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参与者长期代表某个进口商在特定国家从事反复的进口活动。

在其他“供应链”中, 参与者要么经常变化, 要么只是为了单一进口交易而组合在一起。

无论供应链是规律性的还是暂时性的, 海关意识到自身并不拥有贸易供应链的任何一部分。

全球供应链属于参与到供应链中的众多商界公司。

因此, 商界公司的支持与参与是《标准框架》成功实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达成《标准框架》有关安全和便利的最终目的, 海关必须采用透明、积极合作的态度, 进一步加强海关制度现代化建设, 不断改善和完善, 以促进国际贸易界便利。

因此, 基于现有的和已纳入规划的资源, 海关应积极考虑可以协助商界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贸易的途径。

国际贸易界和运送界具有相关的经验和知识,有助于海关更好地履行在便利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wco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wco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wco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序号一:引言在当今全球化和数字化的背景下,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WCO)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WCO作为国际海关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安全、顺畅和高效,其标准框架对于保障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解析WCO 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相关内容,并针对其深度和广度展开全面评估。

序号二:WCO全球供应链安全标准WCO全球供应链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对货物、信息和人员的安全控制要求。

货物安全方面,WCO提出了对货物识别、包装和密封的标准,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破坏和污染。

信息安全方面,WCO要求各国海关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贸易数据的监管和审计,防范信息泄露和篡改。

人员安全方面,WCO强调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和培训要求,以确保从业人员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WCO全球供应链安全标准的推行将提高全球贸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国际投资和合作提供更加稳定的环境。

序号三:WCO全球供应链便利标准除了安全性之外,WCO全球供应链便利标准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WCO通过简化和统一海关手续、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优化货物检查程序等方式,致力于提高全球供应链的便利性。

其中,WCO推动各国间建立相互认可的贸易标准和程序,简化和加速跨境贸易的流程。

通过推广电子口岸和自动化清关系统,WCO致力于提高贸易的速度和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推动全球贸易的顺畅进行。

WCO全球供应链便利标准的实施将为企业节省时间和成本,增强全球供应链的竞争力。

序号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WCO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国际贸易规范和标准体系。

其旨在保障贸易安全、加快贸易便利化的努力,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WCO的标准要求和实施可能会面临各国政府和企业的不同理解和接受程度,需要继续加强各方的沟通和协调。

WCO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其标准框架,以适应全球贸易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贸易安全通关便利.ppt

贸易安全通关便利.ppt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增值服务、 国际物流配送、进出口贸易、国 际中转和转口贸易,境内货物进 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 出口退税政策,境外货物进入保 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
保税物流中心
A型:由一个物流公司为主,满足跨国 公司集团内部物流需要,是开展保税货 物仓储、简单加工、配送的场所
守法企业可同时选择适用:
提前申报,货到验放 便捷通关,担保验放 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清单申报,集中报关 有效担保,先放后税 电子通关,无纸放行 自动转关,口岸分流
2003年底,海关总署 提出了建立三个层次、 六种监管模式的多元化 保税仓储物流监管体系 的改革方案
三个层次、六种模式的多元 化保税仓储物流监管体系
核心元素三
加入WCO框架的国家 都应针对恐怖主义和其 他安全威胁,而采用一 致的风险管理手段
核心元素四
在满足供应链安全的最 低标准并参照最佳作法 的前提下,成员海关可 向商界提供的相应便利
结束
谢 谢!
WCO “标准框架”支柱
二 海关与商界的合作:
企业应执行以海关设定的安 全标准为参数的,包括自我 评估程序在内的6条标准
海关与商界的合作:
1.企业应执行一项以海关设定的安全标 准为参数的自我评估程序;2.企业应 健全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海关认定的最佳 措施囊括进他们现有的商业运作中; 3.海关应设计一套确认制度或企业资 质认可程序;4.企业将使用更先进、 更安全的集装箱;5.海关推广最低安 全标准和供应链安全最佳做法;6.经 由本关境的供应链的安全和便利
WCO框架的四个核心元素
电子舱单信息 非侵入式查验 风险管理 贸易便利
核心元素一
框架协调了进口、出 口和转运货物对提前 申报的电子舱单信息 的要求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文版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文版

目录1前言1.1 简介1.2 《框架》的目标和原则1.3 《框架》的四要素1.4 《框架》的两个支柱1.5 益处1.6 能力建设1.7 实施2.益处2.1 国家/政府2.2 海关2.3 商界3.世界海关组织关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的标准3.1支柱一:海关与海关的合作网络3.2 支柱一标准3.3 支柱二:海关与商界的伙伴关系3.4 支柱二标准4 附件一:关于海关与海关合作网络的技术细则附录:集装箱货运安全封志完整性计划5.附件二:关于海关与商界伙伴关系的技术细则世界海关组织关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1.引言1.1 介绍国际贸易是经济繁荣的基本推动力。

全球贸易体制极易被恐怖分子利用,造成对整个世界经济的严重损害。

作为监管国际货物流动的政府部门,海关在加强全球供应链安全、通过征收税款和便利贸易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地位。

世界海关组织有必要制定一项战略,用以保护全球贸易安全,加快而不阻滞贸易的流动。

在加强海关管理,为21世纪做好准备的整个进程中,保护国际贸易供应链仅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因此,为加强和超越现有的规定和做法,世界海关组织成员们制定了一整套加强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的措施,即:《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世界海关组织框架》或《框架>》。

《框架》设立了一系列原则和标准,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成员必须接受和实施的最低标准。

显然,世界海关组织是推动实施此项倡议的最合适的平台。

世界海关组织拥有166个成员海关,代表着全球99%的贸易量。

海关拥有其它政府部门所没有的重要权力,即查验进出境及过境货物和物品的权力。

海关也拥有拒绝货物进出境和加速进境的权力。

海关可要求提供有关进口货物的信息,也经常要求提供出口货物的信息。

根据相关立法,海关还可要求提前提供电子信息。

海关独有的权力和专业知识,使得它能够并应当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方面发挥核心作用。

出于制定一个既保护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安全又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全盘行动方案的需要,应该鼓励各成员海关加强与其它政府部门的合作。

aeo的标准

aeo的标准

aeo的标准
AEO的标准主要涉及到企业的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组织结构、贸易安全和便利化程度等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
1.符合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指标(29项),且得分在95分以上。

2.建立完善的关务内审制度。

3.连续2年无走私犯罪、走私行为。

4.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金额超过3万元且10万元以下的行为不超过1次(非报关企业)。

5.连续4个季度单季报关差错率或者所委托报关企业报关差错率不超过同期全国平均报关差错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6.连续2个季度单季规范申报率超过85%。

AEO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一项保护和便利日益增长的国际商业、国际贸易的标准,并通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框架》)进行推广。

AEO 认证评分标准是海关最高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旨在保护和便利日益增长的国际商业、国际贸易,提升全球贸易供应链安全和便利化水平。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Global Trade Security and Facilitation Standards Framework,简称GTSFSF)是国际货物运输和海关安全和便利的综合体系。

它旨在加强货物运输和海关安全和便利的政策、程序和实践方法,以提高参与国的贸易效率,同时提供海关和国际货物运输系统的安全保障。

GTSFSF的目标是通过提高各参与国的海关安全和便利性,使全球贸易更具安全性和效率性。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GTSFSF采取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措施。

它支持加强国籍总和各国(组织)用于确保贸易安全和便利性的政策、技术和行为。

在这些政策、技术和行为之上,GTSFSF推出了一系列可适应和可持续的规范,将归纳为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海关信息交换标准和安全程序。

GTSFSF要求各参与国促进和使用现行的海关信息标准,以确保海关程序正确有效。

同时,GTSFSF还规定,海关和有关政府应该加强安全意识,以防止国际贸易当中的安全威胁。

二是有效的通关程序。

GTSFSF规定,海关应完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满足客户要求。

参与国应通过接受行业中现行的安全规则,以及采取技术和管理上的安全措施,来支持有效的通关程序。

三是全球供应链管理。

GTSFSF规定,参与国要加强对全球货物移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参与国应采取有效的业务流程来确保货物按时到达。

四是全球海关数据交换(DataEx)的拓展。

GTSFSF规定,参与国应努力实现单一窗口获取所有贸易数据的目标,并引入较严格的验证和加密措施,以减少非法贸易行为。

五是在贸易活动中采用有效的评估方法。

GTSFSF要求参与国采取有效的评估方法,以确保贸易安全、促进和维护贸易行为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最后,GTSFSF旨在建设一个全球贸易安全和便利的框架,以支持世界贸易安全和繁荣。

它提供了一个安全、有效的国际货物运输系统,同时加强海关安全和便利的政策、程序和实践方法,以保障全球贸易的安全和便利性。

海关现代化建设的全球行动:WCO“哥伦布计划”述评

海关现代化建设的全球行动:WCO“哥伦布计划”述评

立专门工作组 ,负责该计划在全球范 围内的实施与 监 控③。该 计划 的主要 内容是 向受 援经 济体 提 供 与
贸易有关 的技 术援 助 ,增 强贸 易谈判 、实施 贸 易谈 判 成果 、提高 经济调 整能 力 ,支持建 设与 贸易有 关
的包括道路、港口、电信在 内的软硬件建设 ,提高 与贸易有关的生产能力与效率等。 “ 哥伦 布计 划” 的 酝酿 与 提 出 受 到 了 “ 贸 援 促 助计划”的启发与影响。WC O及其成员海关认识 到 ,多 哈 回合 中贸易 便利化 谈判 达成 的成果 与实 施
动 。为此 ,WC O开 宗 明义 地指 出 , “ 哥伦 布 计 划 ”
为实施该 《 略 》 战 ,WC 采 取 了 全 面 行 动。首 O
先,于 20 年在秘书处设立新的职能部门—— 能力 05 建设司, 从组织结构和资源上保证全球海关能力建设 活动规 划、协调 、实施和监控 ,而 “ 哥伦 布计 划”的 实施推进 , 就是该司成立后最大的项 目;其次,充分 吸纳相关 国际组织和援助方 的意见 ,获取更 多资 金和 专业支持 ; 第三,实施地区化 ( g nlao)战略, r i az i e o it n 积极鼓励 各地 区商讨有 效 的能力 建 设协 调 和实 施 机
表 1 WC : O以往技术援助 与能 力建设 战略对 比
以往技术援助 ●操作 、技术层面 ●基于单一的项 目 能力建设 ● 战略 、组织层面 ● 以整个海关为基础
准 , WC 已有公 约或标 准 的整合完 善,是 对 是 O 《 经修 正京 都公 约 》确 立现 代 海 关 监 管 原 则 的 继 承 与发展 ,是对 WC O上世纪 9 年代 以来偏重 贸易 0 便利的 “ 纠偏” 标准框架 》强调 “ 。《 有效 的能力建 设 是保 证 框架 广 泛 接 受 与 实施 的重 要 因素 ” ,尽 管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是国际贸易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安全、便利和规范化发展。

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贸易安全和便利成为了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因此建立一个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需要建立在国际贸易规则和法律的基础上。

国际贸易的安全和便利需要有一系列的规则和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这些规则和法律可以是由国际组织、国际条约或者国际公约来制定和执行。

只有在有了这样的法律和规则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其次,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需要建立在国际合作和协调的基础上。

国际贸易是一个多方参与的复杂系统,各国之间的利益和关切往往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合作和协调,共同制定和执行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只有在各国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协调机制,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再次,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需要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的基础上。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提高贸易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比如,可以利用物联网技术来实现对货物的实时监控和追踪,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和预测贸易的风险,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提高关务管理的效率等等。

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先进的管理手段,比如建立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认证机制和评估机制,来对贸易主体和贸易产品进行认证和评估。

最后,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需要建立在全球共识和共同努力的基础上。

只有当全球各国都认识到贸易安全与便利的重要性,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国际社会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各国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共同努力推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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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翻译稿)介绍Ⅰ.条件、要求和益处介绍为保障不断增长的国际贸易物流的安全,促进贸易便利,世界海关组织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并在《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标准框架》)中加以规定。

《标准框架》在2005年WCO理事会年会上获得通过,大部分成员海关表示了启动实施《标准框架》的意向。

考虑到启动新项目的紧迫性,理事会通过了有关规定全球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框架原则的基础文件。

《标准框架》包括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的概念,理事会决定由WCO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AEO的相关规定。

本文为WCO成员和国际贸易界提供了在全球层面实施AEO项目的基本技术指南。

其目的是作为各国实施AEO项目的起点,并为有效实施WCO《标准框架》支柱二(海关和商界的伙伴关系)的相关标准提供支持。

该指南将为海关和AEO双方在全球层面长期实施AEO制度提供重要标准。

这些核心的国际标准将构成参与AEO项目各方所必须遵循的基准线。

同时,本文还允各国海关根据各自需求增加补充性国家标准。

海关认识到国际供应链不是分散的实体,而是由代表不同贸易行业的参与者构成的一系列特定整体。

某些“供应链”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参与者长期代表某个进口商在特定国家从事重复的进口活动。

在其他“供应链”中,参与者要么常常变化,要么只是为了单一进口交易而组合在一起。

无论供应链是规律性的还是暂时性的,海关意识到自身并不拥有贸易供应链的任何一部分。

全球供应链属于参与到供应链中的众多商界企业。

因此,商界企业的支持与参与是《标准框架》成功实施的重要基础。

为了达到《标准框架》有关安全和便利的最终目标,海关必须采取透明、积极合作的态度,进一步加强海关制度现代化建设,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促进国际贸易界便利。

因此,基于现有的和已纳入规划的资源,海关应积极考虑能够协助商界以最有效的方式进行贸易的途径。

国际贸易界和运输界具有相关的经验和知识,有助于海关更好地履行在便利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商界企业应当利用这一时机,与海关建立起新的、适当的合作关系,协助海关履行与安全相关的职责。

为了获得和保持商界企业的支持,必须对AEO所需的要素做出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说,必须对获得AEO身份的条件和要求达成共识,并应在国家层面的AEO项目中明确的列明。

更重要的是,第一步,必须阐明参与《标准框架》项目所能实现的切实便利。

WCO成员海关所提供的便利,以及参与增强全球供应链安全活动所带来的便利,是商界企业能够承担为加强现有安全措施而增加的额外成本的关键因素。

清晰和切实的便利有助于激励商界企业参与AEO项目。

显然,WCO成员在启动国家层面AEO项目时将面对一些挑战。

但是有一件事情是必然的――即现在是提出全球海关大格局的时机,海关通过保护贯穿国际供应链的贸易流的安全,在保障国家的经济和物质安全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这一意义上,WCO成员可以以灵活的方式促进AEO项目的发展,并更好地对国家AEO项目进行扩展和必要地修正。

本文将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基准纲要。

最后,应当承认,实现AEO全球互认系统还需要若干时间。

在这一方面,WCO成员和秘书处建议以“分阶段”渐进的方式实施标准框架,将来实施海关系统间AEO项目的相互认可也同样如此。

倘若海关和商界伙伴抓住《标准框架》的要素,一旦可行便采取积极的行动实施相关规定,那么一定会在国际供应链的安全与便利方面获得额外的效果。

定义AEO:《标准框架》中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的国际流通,并被海关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

AEO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港口、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

装载或运输工具:包括海运集装箱、空运货柜、载重拖车或铁路货车。

第三方审核:任何方式的外部实体(非海关),被雇佣协助海关当局完成有关安全的风险评估以及相关审核程序。

海关当局对AEO身份的认证以及给予其相适用的便利水平的权利不应委托给第三方。

认证:在AEO项目中,基于构建的一整套方法对AEO身份进行认可,包括对申请者递交的各种文件进行评估、对厂房及资产情况和安全制度进行检查等,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标准框架》核心标准。

分阶段实施:根据各自的能力以及实现AEO身份的目标,各海关循序渐进地实施《标准框架》及本文规定的AEO制度。

审核:海关和/或海关指定的协助开展实际审核工作的第三方,为评估企业是否符合供应链AEO身份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程序。

这些措施和程序应为全面、透明的。

AEO的条件和要求以及海关实施要求《标准框架》承认国际贸易供应链的复杂性,对应用和实施基于风险分析的安全措施予以认可。

因此,《标准框架》允许基于AEO的商业模式,制定具有灵活性和个性化的安全计划。

以下将讨论某些经海关确认的最佳安全标准和做法。

若想获得AEO身份,商界企业应在风险评估和AEO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做法和程序融入到日常经营行为中。

同时,对海关当局和商界双方均提出了实施要求,分别归在相应的子标题下。

海关不应在国际贸易安全和便利方面设立不同的要求,增加国际贸易界的负担。

而是应由WCO制定一套统一的国际海关标准,该标准与其他公认的政府间的安全要求不重复,不抵触。

下列由海关确定的保障安全的最佳做法和要求,部分或者全部符合其他政府间组织[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安全要求和标准,只要是相同或可比的。

A. 遵守海关法规的证明当企业申请AEO身份时,海关应充分考虑其遵守法规情况的历史记录。

要求:AEO:a.在国家层面AEO项目规定的时间段内,申请企业无违反海关法规和犯罪情事,否则不能获得AEO身份;b.如申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a中所规定时间的,将基于其所有可获得的记录和信息进行鉴定;c. 或者,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应在a中所规定同一时期内,具有良好的海关守法记录。

B.具有符合要求的贸易记录管理系统AEO应及时维护与进出口活动相关的数据,并确保数据是准确、完整、有效的。

维护有效的贸易记录是国际贸易供应链安全的基本要素。

要求:AEO:a.应当对货物进出口活动记录系统进行维护,以使海关能够实施任何必要的稽查;b.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向海关提供所有必要的贸易记录;c.应当具备符合海关管理要求的内部记录和控制机制;d.应当适当维护并保证任何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认证、代理权和许可的有效性;e.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近期生产记录档案供海关核查;f.应当充分应用信息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者的侵入。

C.财务偿付能力AEO的财务偿付能力是其在维持和改进供应链安全能力方面的一项重要指标。

要求:AEO:具有良好而稳定的财务状况,以能够在相应的各项商业经营活动中承担相关义务。

D.磋商、合作和交流在所有层面——国际、国内、地方的,海关、其他主管机构和AEO 应定期对涉及共同利益的事务进行磋商,包括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措施。

磋商方式应为非强制性的行为。

磋商结果应当有助于促进海关风险管理战略的发展和维护。

要求:AEO:a. 应提供能清楚识别和随时可联络到的当地联络点或联络法人,以便在确定发生任何与海关守法和影响海关执法相关情事时,能够迅速予以协调处置(货物预订,货物跟踪,人员信息等);b. 应个别的或适当地通过行业协会,与海关进行公开、持续的信息交换,有关执法敏感性的、法规或其他惯例规定的不能发布的信息除外;c. 通过在国家AEO项目中规定的特别机制,对任何异常或可疑货物单证以及异常装船信息请求,应向相应海关通报;d. 通过在国家AEO项目中规定的特别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非法、可疑或无法解释清楚的货物通知海关或其他管理机构,并适当对上述货物实施保护。

海关:a.在与AEO或其代理人磋商后,海关应建立如发生质询或涉嫌海关违规情事后的处置程序;b.应当在适当时机及可行的情况下,在国家和本地层面致力于与国际供应链各方的常规磋商,以讨论共同关心的事务,包括涉及企业场所和货物安全的海关规定、程序和要求;c. 如AEO提出请求,则应对其执行与国际供应链相关的安全事务的情况做出专门反馈;d.应向AEO或其代理提供相应的海关官员的电话联系方式。

E.教育、培训和提高认知海关和AEO应当建立对人员进行安全政策教育和培训的机制,以识别违反安全政策的行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应对在安全方面的失误。

要求:AEO:a. 应基于其商业模式,尽力对其雇员及其贸易伙伴,进行国际贸易供应链中涉及货物流通相关风险的教育;b. 应对所有与相关贸易链相关的人员,如安全人员、货物处理人员、货物单证制作人员以及在AEO控制范围内的货物装运、收货区域的雇员,提供必要的识别潜在可疑货物的教育材料、专家指导和培训;c.应对教育的方式、提供的指导和开展的培训进行适当地记录,以便为类似项目提供文件资料;d.应使雇员了解AEO设置的有关可疑情况识别和报告的程序制度;e.应实施特别的培训,以帮助雇员提高保持货物完整、识别内部潜在的安全威胁以及采取保护控制措施的能力;f.如有需要或可行,应让海关熟悉相关内部信息、安全系统和程序,并提供适当培训以帮助海关获得在AEO控制的货站、运输工具和商业运作等方面的调查方法。

海关:a.应与AEO合作,采取措施对海关关员进行国际贸易供应链中涉及货物流通相关风险的教育;b.应为所有从事与安全相关业务的海关关员提供关于识别潜在可疑货物的培训材料和专家指导;c.应当将海关管理程序中识别和处理可疑事件的指定联系人通知AEO;d.应实施特别的培训,以帮助海关关员提高保持货物完整、识别对于安全潜在威胁和采取保护控制措施的能力;e.如有需要或可行,应让AEO熟悉相关的海关信息和程序,以帮助海关进行适当的培训和研究;f. 如有需要或可行,帮助AEO发展和实施自愿的公司指南、安全标准、最佳作法、培训、认证方案和有关材料的行动计划,以适当提高安全意识并采取措施将安全方面的风险减少到最小;g. 如有需要或可行,应为AEO所有相关安全、货物处理和货物单证制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识别潜在可疑货物的培训材料和专家指导,此类材料和指导应包括对WCO风险管理指南文件中所规定的风险要素的认知;h. 如有需要或可行,应帮助AEO从海关的角度识别潜在的安全威胁。

F.信息交换、准入和保密作为保护信息安全总体战略的一部分,海关和AEO必须制定并加强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以保证信息不被用于非法用途以及避免非授权的修改。

要求:AEO和海关:a.将保证商业和安全敏感数据的保密性,提供的信息应仅用于所提供之用途;b. 依据相关数据保密法规,致力于及时、完全地实施所有相关各方间有关货物放行信息的电子数据交换,不应继续依赖单证和手工签名;c. 执行国际标准规定的相关电子数据格式、提交期限和数据内容;由于安全原因所必需的数据元,应与AEO现有的商业运行模式要求和限制相一致,并且所要求的与安全相关的数据元不能超过《标准框架》的规定;d. 海关与AEO应合作,实现货物电子信息的提前申报,以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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