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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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日医疗器械新版目录及法规细则

2018年8月1日医疗器械新版目录及法规细则

2018年8月1日医疗器械新版目录及法规细则医疗器械目录,是医疗生产企业和销售器械的一个行业标准。

新的版本发布,都有哪些改动的?快来瞅瞅吧~2017年9月4日,CFDA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分为22个子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与2002版相比,新版主要变化如下:1、将43个子目录整合精简为22个。

2、将260个产品类别细化扩充为206个一级产品类别和1157个二级产品类别。

3、增加了产品预期用途和产品描述。

4、在原1008个产品名称举例的基础上,扩充到6609个典型产品名称举例。

5、调整了部分产品的管理类别。

管理类别降低的产品序号产品原类别新类别1射频消融设备用灌注泵三类二类2发光二极管(LED)手术照明灯二类一类3接触椎间隙的非无菌提供的骨科重复使用手术器械二类一类4可能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非无菌提供的骨科用凿、锉、铲、脊柱外科定位/导向/测量器械、脊柱外科开孔扩孔器械、脊柱外科神经根探子、脊柱外科植骨块嵌入器等二类一类5开口用锥(如手锥)二类一类6胃肠道造影显像剂三类二类7胃肠超声显像粉三类二类8放射性核素扫描装置三类二类9内窥镜气囊控制器三类二类10带有LED光源的医用光学放大器具二类11碘液保护帽三类二类12一次性使用活检针三类二类13足部隔离用品、隔离护罩二类一类14接触胸腔、腹腔、脑室、腰椎、体内创面或体表真皮深层及其以下组织创面的引流导管三类二类15造口袋(含造口底盘)、造口护理用品、造口底盘、造口栓、防漏膏、造口护肤粉、造口皮肤保护剂等造口护理产品一类16髂骨穿刺针三类二类17用于非慢性创面、接触真皮深层及其以下组织且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的的医用敷料三类二类18脱敏剂类产品三类二类19银汞合金三类二类20与有源器械(如牙科手机)连接使用的牙科锉、口腔车针、牙科钻(头)等产品一类21正畸弹簧二类一类22种植体密封材料三类二类23牙周塞治剂三类二类24洁牙粉三类二类25根管扩大液、根管清洗剂三类二类26临时冠桥树脂三类二类27牙托梗二类一类28X射线影像处理系统、核医学成像、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三类二类29全自动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三类二类30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器、微生物药敏培养监测仪器三类二类31洗板机二类一类管理类别升高的产品序号产品原类别新类别1脑压板一类二类2主动呼吸控制系统二类三类6、新《分类目录》的划分,势必会影响到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

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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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第一章:医疗器械分类与监管1. 医疗器械的定义与分类a. 医疗器械的概念及范围b. 医疗器械分类系统与标准2. 医疗器械监管机构与职责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与监管职责b. 医疗器械监管部门的地方层级组织与协调机制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与质量控制1.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a.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程序与要求b.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的法定审核标准2.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a.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规范b. 医疗器械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3.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与抽查a. 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的法定要求与程序b. 医疗器械质量抽查与执法的监督与制度第三章: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与流通监管1. 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条件a. 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法定要求与程序b. 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技术评价与风险评估2. 医疗器械广告管理a. 医疗器械广告的法定标准与审查程序b. 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与处罚措施3. 医疗器械流通与采购管理a. 医疗器械流通的环节与监管要求b.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的规范与制度第四章:医疗器械使用与监测1.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a. 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的法定要求与程序b. 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与风险控制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a.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法定报告要求与程序b.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与信息发布第五章:医疗器械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1. 医疗器械商业秘密保护a. 医疗器械商业秘密的法律界定与范围b. 医疗器械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与维权2. 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a. 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畴b. 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司法救济结语以上是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目录,其中包括了医疗器械分类与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与质量控制、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与流通监管、医疗器械使用与监测以及医疗器械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的秩序,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合集(2018版)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合集(2018版)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合集(2018版)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合集(2018版)一、前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保障医疗器械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其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本文档旨在汇总收集2018年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法规,为研发人员、医疗器械生产商及临床试验机构等提供参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版):该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相关要求及程序,并且对临床试验中的伦理、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该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在药品管理下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研发人员、生产商和临床试验机构等各方面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1、医用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试行):该法规规定了医用器械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及流程,包括实验评价、伦理委员会和监察机构等方面,以保证试验的安全和科学性。

2、生物医药质量管理规范:该法规是针对生物医药试验质量和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对于研发人员和试验机构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四、国际法规1、国际标准化组织医用器械:该国际标准化组织所制定的医用器械标准,包括多项临床试验的标准化要求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2、国际生物医药标准化组织:该组织的生物医药标准化化技术要求和实验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对于研发人员和试验机构进行科学合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和效果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试验的安全、科学性和规范性。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版)、医用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办法、生物医药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标准化组织医用器械、国际生物医药标准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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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本旨在对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以便读者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本的内容目录:一、医疗器械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研制、注册与备案- 第三章医疗器械的发布和使用- 第四章医疗器械的进口和出口- 第五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二、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相关法律法规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与审查- 第三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变更- 第四章医疗器械注册信息公示与保密2.《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技术审查指南》- 第一章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技术审查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技术审查要求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与审查- 第三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书和变更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备案证的申请和办理 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章设计开发与生产管理- 第四章医疗器械质量监控与不良事件报告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与审查 - 第三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变更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章采购与货物保管- 第四章销售与售后服务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第三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召回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构- 第二章医疗器械分类与监督管理- 第三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召回管理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格》3. 《医疗器械备案申请表格》4. 《医疗器械许可申请表格》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监测或减轻疾病的设备、器械、器具、材料或其他相关物品。

2018最新医疗器械法规汇总

2018最新医疗器械法规汇总

2018最新医疗器械法规汇总【正文】一、医疗器械法规的概述1.1 医疗器械法规的定义1.2 医疗器械法规的分类1.2.1 国家法律1.2.2 行业标准1.2.3 医院规章制度1.2.4 行政法规二、国家法律2.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1.1 法规目的与范围2.1.2 医疗器械的注册与上市2.1.3 医疗器械的生产与质量控制2.1.4 医疗器械的广告与推广2.1.5 医疗器械的监督与管理三、行业标准3.1 医疗器械分类与命名标准3.2 医疗器械使用操作规范3.3 医疗器械质量控制标准3.3.1 产品检验标准3.3.2 产品质量控制标准3.4 医疗器械生产流程标准四、医院规章制度4.1 医疗器械采购与使用规定4.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4.3 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规范五、行政法规5.1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5.2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5.3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4 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附件】附件1: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表格附件2: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格附件3: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器械行政管理的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的注册、生产、质量控制、广告推广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 医疗器械分类与命名标准:该行业标准是根据医疗器械特性和用途等因素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命名规则,用于规范医疗器械的定位和表述。

3. 医疗器械采购与使用规定:医院规章制度中的一项规定,指导医疗器械的采购与使用流程,并规定了相关责任与权限。

4.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法规中的一项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流程和要求。

5.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法规中的一项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要求。

6. 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行政法规中的一项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发布和管理规定。

2018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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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汇总(2018版)医疗器械重点法律法规解读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定、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04〕474号)。

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指南疗机构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 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的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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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最全)【】2018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目录(最全)【目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二、配套规章1.《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办法》4.《医疗器械广告审核标准》5.《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三、行业标准1.《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医用电气设备安全》3.《医疗器械包装》4.《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5.《医疗器械标签与说明》四、法院判例1.【案例1】医疗器械质量纠纷案2.【案例2】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宣传案3.【案例3】医疗器械专利侵权案4.【案例4】医疗器械违规经营案5.【案例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案五、政策文件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医疗器械分销许可证管理办法》3.《医疗器械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4.《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办法》5.《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办法》【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格2.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格3.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申请表格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样本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医疗器械管理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管理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

2.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指用于管理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相关规章。

3.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规定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4. 医用电气设备安全:指医疗器械中涉及到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范。

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和管理办法。

【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困难:1. 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流程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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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汇总(2018版)医疗器械重点法律法规解读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定、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04〕474号)。

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指南疗机构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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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汇总(2018版)医疗器械重点法律法规解读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定、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04〕474号)。

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大型医用设备的管理实行配置规划和配置证制度。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指南疗机构要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的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

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5.《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月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安全负责。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

6.《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涵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实施、监查、核查、检查以及数据的采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等。

本规范所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在经资质认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中,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或者验证的过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遵循依法原则、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

7.《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8.《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第一部根据《条例》针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制定的规章。

在《条例》修订之前,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主要涉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处置,内容较为单薄。

实践中,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采购医疗器械行为不规范、渠道不合法、索证索票等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医院等使用单位忽视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在用医疗设备常“带病”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新修订的《条例》较大幅度地扩增了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的条款,《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根据其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

不仅是深化医疗器械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更是对医疗器械实施“全过程”监管理念的具体体现。

9.《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已经2015年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0.《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下发《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1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医疗器械备案是由医疗器械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为规范医疗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下发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2.《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13.《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14.《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医疗器械备案是由医疗器械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1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6.《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生部研究制定并下发(卫规财发〔2011〕24号)。

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及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17.《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研究制定并下发(卫医管发〔2010〕4号)。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明确了医疗机构如何对医疗器械的临床准入与评价、临床使用及临床保障的规范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规范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18.《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制定并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

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核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制定下发[国务院令第373号(行政法规)]。

20.《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制定并颁发(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

医用氧舱是指:①医疗用空气加压舱和氧气加压舱;②兼作高压氧治疗用途的多功能载人压力舱。

包括:舱体,配套压力容器,供、排气系统,供、排氧系统,电气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所属的仪器、仪表和控制台等。

为保障医用氧舱的安全使用,规范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制定并颁发了《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

医用氧舱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本规定。

2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下发(局令第24号)。

本办法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是指无菌、无热原、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无菌器械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目录》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并调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菌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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