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97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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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法学概论》期末考核

2023年秋季《法学概论》期末考核

2023年秋季《法学概论》期末考核考试概述本次期末考核将评估学生对于法学概论课程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涵盖以下几个主题:法学概论的定义和范围、法律体系和法治原则、法学方法和研究途径、法学分支和专业发展等。

考试形式考试共分为两个部分:选择题和简答题。

选择题选择题部分包括多个单选题和多选题。

学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在给定的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

选择题考察学生对于法学概论基本概念和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简答题简答题部分包括几个开放性问题,学生需要用清晰、准确的语言回答问题,展示自己对于法学概论课程的深入理解和思考能力。

简答题考察学生对于法学概论知识的整合和运用能力。

考试要求为了顺利完成期末考核,学生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 准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或早退。

2. 携带学生证和考试所需的文具等物品。

3.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不得超时。

4. 在答卷过程中,要求学生书写工整,清晰回答问题。

5. 严禁抄袭或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

考试评分考试评分方式如下:1. 选择题部分,根据学生答题正确的数量进行评分,其中单选题每题1分,多选题每题2分。

2. 简答题部分,根据学生回答的准确性、全面性和语言表达的清晰度进行评分。

考试复建议为了更好地应对期末考核,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学生参考:1. 复课堂笔记,重点回顾课程讲解的重要概念和理论。

2. 阅读相关的法学概论教材,深入理解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 解答往年的试题,了解考试形式和难度,并对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进行评估。

4. 参加讨论和研究小组,与同学一起分享心得和解决问题。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学生准备好2023年秋季《法学概论》期末考核。

祝愿大家取得优异的成绩!。

9097《法学概论》西南大学网教19秋作业答案

9097《法学概论》西南大学网教19秋作业答案

9097 20192单项选择题1、我国是在哪年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2004年. 1993年. 1982年 .1989年2、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

. 公法与私法 . 实体法与程序法. 普通法与衡平法.判例法与成文法3、下列符合公司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的是( )。

. 有自己的名称. 由51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 生产经营场所在郊区 .股东出资没有限额规定4、中国人同外国人的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一般适用( )法律。

.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 . 当事人本国 .婚姻缔结地.当事人所选择的国家5、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

.邦联制.复合制.单一制.联邦制6、()是健全法制的必要前提和首要条件。

. A.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法必依.有法可依7、一对再婚夫妇为了避免婚后夫妻之间在经济上纠缠不清,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后财产AA 制”的协议。

该协议约定的财产属于()。

.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混合所有.分别所有8、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

.当事人属人法.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行为人国家法9、下列不属于著作权的有()。

.复制权.发表权.署名权.商标权10、下列各项中,不可以免除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受到胁迫.正当防卫.完全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损害.不可抗力11、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严格,只有()才能行使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

.中央军委.全国人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12、甲国当事人购买乙国企业上市发行的债券,甲国当事人属于()。

.跨国直接投资.跨国借贷.跨国商业融资.跨国间接投资13、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分为()。

.一般法与特别法.根本法与普通法.国内法与国际法.成文法与不成文法14、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该规定为()。

.既有授权性规范,也有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15、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上印有“获199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字样和一个带有外文的徽章。

722法学概论

722法学概论

722法学概论摘要:一、课程概述1.课程基本信息2.课程目标二、课程内容1.法学基本概念2.我国法律体系3.法律制定与实施4.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5.法律制度应用实例三、课程学习方法与建议1.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2.提高案例分析能力3.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正文:【课程概述】722法学概论是一门面向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旨在帮助学生了解法学基本原理和概念,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理解法律制定、实施、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为日后深入学习各类法律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课程内容】1.法学基本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涉及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实践等多个方面。

本课程将介绍法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和基本范畴,为学生构建法学知识体系奠定基础。

2.我国法律体系我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多个法律部门。

本课程将对这些法律部门进行简要介绍,使学生了解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3.法律制定与实施法律制定是法律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包括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和行政机关的法规制定。

法律实施则是确保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循的过程。

本课程将详细解析法律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及特点。

4.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法律关系是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涉及到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责任则是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本课程将对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及承担方式进行讲解。

5.法律制度应用实例本课程将选取典型案例,结合课程所学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提高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课程学习方法与建议】1.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提高案例分析能力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培养案例分析能力。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以下各题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答案写在后面的答题纸 上,电大行政管理、汉语、海关、文员专业专科 2009 年 1 月《法学概论》期末考试复习要点《法学概论》是电大行政管理、汉语、海关、文员专业专科学员的一名限选课,属于 省管课程,由省电大负责命题考试。

为了帮助大家复习,本课程责任教师特编写了该期末 复习要点。

注意:1.本课程的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2.本课程采用试题与答题分开的形式,请考生务必将答案做答题纸上;3.本次考试所使用的主教材为为《法学概论》 ,卢修敏主编,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出版时间为 2007 年 8 月修订版;辅教材为《法学概论》导学,由邹双卫编。

4.本次考试的题型以及要求掌握的层次如下:一、考试题型一、填空题(请将答案写在后面的答题纸 上, 每空 3 二、不定项选择题 ...多选、漏选、不选均不得分,每小题 4 分, 共 28 分。

)三、简答题 (请将答案写在后面的答题纸 上,每小题 7 分, 共 28 分)二、复习题(注:简答题中加粗的特别重要)第一章 法学总论一、填空题1.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 __规范作用_和法的社会作用。

2. 按照通说,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 _适用条件_、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

3. 一般认为,法是由_法律规范___ 、_法律原则__和法律概念组成的。

4. 一般认为法律权利具体包括自由权、 请求权_和_诉权_三要素。

5. 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范围,包括对 象效力_ 、空间效力 _和_时间效力。

6 .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 可为模式_ 、应为模式 和勿为模式_。

二、不定项选择题... 四、问答题(请将答案写在后面的答题纸 上,共 14 分) ... ...分,共 30 分)1. 法的效力包括(ABC )A.对象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域外效力2. 以下属于我国法的渊源的有(ABD)A.宪法 B.行政规章 C.法学专家观点 D.国际条约3. 以下属于法的规范作用的有( ABCD)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强制作用 D.教育作用4.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 CD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维护阶级统治 D.执行社会公共事务5. 依据法律责任内容的不同,我们通常将法律责任分为( ABCD )A.违宪责任 B.刑事责任 C. 行政责任 D. 民事责任。

青岛大学917法学专业综合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青岛大学917法学专业综合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青岛大学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法学专业硕士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917 法学专业综合
一、考试要求
掌握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
1、民法
(1)民法总论(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变动)
(2)物权(物权种类、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3)债权(债的类型、债的保全、抗辩权、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
利之债)
(4)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遗产的处理)
(5)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6)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侵权责任的承担、数人侵权及各
类具体的侵权责任)
2、刑法
(1)刑法解释
(2)刑法基本原则
精都考研()——全国100000考研学子的选择。

西南大学[9097]《法学概论》参考答案

西南大学[9097]《法学概论》参考答案

1、国际私法中有关相互适用对方法律是()原则的体现。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国家主权.建立国际新秩序.平等互利2、下列因素之一为国际私法中的涉外因素()。

.美籍华人在中国任教期间与一名西班牙留学生结婚.两名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在中国结婚.美籍华人与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结婚.美籍华人与西班牙人结婚3、下列陈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D. 国际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国际条约一旦签订,对条约缔结国具有强制执行力.国际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则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判例法与成文法5、下列符合公司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的是()。

.有自己的名称.由51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生产经营场所在郊区.股东出资没有限额规定6、中国人同外国人的结婚,我国法律规定一般适用()法律。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当事人本国.婚姻缔结地.当事人所选择的国家7、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8、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

.当事人属人法.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行为人国家法9、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法律10、下列各项中,不可以免除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受到胁迫.正当防卫.完全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造成的损害.不可抗力11、下列称述中哪一是错误的()。

.宪法是基本法.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2、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毗连区内,沿海国享有的管辖权不包括下列当中哪一项事务()。

.运输.海关.卫生.财政13、已满()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 16周岁. 14周岁. 10周岁.18周岁14、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未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年人陪伴方可入内”.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出售蛋类食品的价格经常变化.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15、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电大《法学概论》期末复习指导.docx

电大《法学概论》期末复习指导.docx

《法学概论》期末复习指导,一、课程说明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在中央电人总教学计划中,法学概论是非法律专业的选修课。

一般开设在第4学期,5个学分,课内学时90,采用而授辅导,属省管课程。

本课程所采用的主教材为《法学概论》,卢修敏主编,由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时间为2010年修订版。

二、考试说明(一)考试方式木课程的考核采取平时作业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作业是形成性考核册,由省电人统一卬发。

平时作业按百分制计。

平时作业的成绩计入总成绩,即按20%的比例折算计入课程总成绩。

木课程期末考试采取闭卷方式。

试题分为难、中、易三个等级,分别占卷面总成绩的25%、33%、40%。

考卷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及格线。

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范围本课程的考核范用是主教材所涵盖的内容,具体见本指导所附复习要点。

(三)题型及分数比例。

木课程考试试卷采川的题型包括:填空题、不定项选择趣、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共五种题型。

各种题型的具体形式、难度及所占分数比例可参阅后而所附模拟试题。

三、各章复习要点第一章法学总论要点提示:1•法的定义与特征2.法的耍索3.法的渊源与法的效力4.法的作用5.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6.法律责任的概念7.法的运行环节(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8.法与政策的区别、法与道徳的区别第二章宪法要点提示:1•宪法的概念及特征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3.金国人大的性质和职权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5我国的国体与政体第三章民法要点提示:1.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的基木原则3.民事权利、义务的分类4.民事法律事实5.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构成耍件与例外6.公民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案例分析)7.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例分析)&合伙的概念9.法人的概念、特征10.法律行为11.代理的概念、特征与种类、无权代理及其后果12.物权的概念、物权法的基木原则、物权的效力13.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取得方式(原始取得、继受取得)14.债的概念及发生的根据第四章合同法要点提示:1.合同的概念、一般条款2.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承诺)3.合同的主体资格3.格式条款(案例分析)4.代位权与撤销权第五章知识产权法要点提示:不作考试要求。

天津商业大学期末复习法学概论

天津商业大学期末复习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一、法学的概念(一)法学的词源及其演变1、西文中的法学2、汉语言中的法学:“刑名法术之学” “刑名之学”(二)法学的定义1、西方法学定义的演变·古代:法学是神事和人事之知识,正与不正之学问。

(乌尔比安公元160---228)·近代:法学者,从正义而生活之学科也。

(格劳秀斯1583--1645);法学者,权利之学也。

(莱布尼兹1646--1716)·现代:法学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学问的总称。

2、中国法学法学定义的演变1)旧中国法学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之学法学者,研究关于权利义务之系统的、一般的及合理的学科也法律科学者,非指对于纯理的学问之经验的科学,益不外乎以现行法之解释为主要。

2)新中国关于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专门研究国家和法的科学;法学是专门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

二、法学研究对象(一)法学以法律现象为表层研究对象法律现象的内容:法的产生、存在和运作的各种表现形式。

1、静态现象:1)法的产生现象2)法如何存在:宏观方式;微观方式2、动态现象:法制定后的作用,具体包括法的适用、遵守、监督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

(二)法学以研究法规律为深层对象三、法学体系(一)概念:亦称法律科学体系或法学理论体系,是在一定法学思想和原则指导下,由所属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或系统。

(二)法学体系结构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边缘法学四、法学历史1、西方法学历史发展过程(7个阶段)·古希腊罗马时期·中世纪神学统治下的时期· 13----14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学· 17世纪开始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法学· 18世纪末、19世纪初资产阶级制度确立时期的法学· 19世纪的法学· 20世纪中后期(西方法学的振兴时期)2、有关西方法学流派的介绍1)实证法学派:规律不能被认识,只承认经验事实或经验现象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2)自然法学派古代自然法学派中世纪自然法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古典自然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马里旦罗尔斯3、自然法学派主要观点:政治、法律乃至经济的发展应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强调法的价值取向;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应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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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为什么?
2.王某,25周岁,于2004年12月20目潜入某市棉花仓库,意欲搞点棉花回家缝制棉衣棉被。不料,该棉花仓库的棉花全都被打捆成百余公斤的大包,王某见搬不动,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想烧断捆绳后搞几小包棉花回家,结果在烧棉花捆绳时引发了棉花仓库起火,将该棉花仓库的棉花全部烧光。
2、案例分析题
2.答:
(1)李某的父母继承李某的3万元遗产,王女士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因为王女士与李某之间无合法的夫妻关系,不能作为李某遗产的继承人。
(2)李某的父母不能从王女士处分得财产。理由是李某与王女士无合法的夫妻关系,王女士的财产不能作为李某的遗产。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
类别:网教专业:行政管理2016年12月
课程名称【编号】:《法学概论》【9097】A卷
大作业满分:100分
一、论述题(每题30分,共60分)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的六类行政处罚内容。
二、案例分析题(任选1题作答,40分)
1.王女士与其丈夫是汽车运输专业户。2001年4月,王女士的丈夫因车祸死亡。不久,王女士便与未婚男子李某未婚同居,继续从事专业运输。2005年,李某也因车祸死亡,此时,王女士有存款150万元,而李某的存款只有3万元。李某的父母不仅主张继承李某的3万元存款,而且要求从王女士的存款中分得50万元,理由是王女士的l50万元为李某与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有75万元为李某的遗产。而王女士不仅分文不给,还要求继承李某的3万元遗产,双方争执不下,诉讼至法院。
请问:(1)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哪几个罪名?为什么?
1、论述题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律效率。
要点:(1)宪法的内容有别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效力有别于普通法律。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别于普通法律。
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的六类行政处罚内容。
答:《行政处罚法》列举规定的六类行政处罚内容(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的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的制裁方法,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行为制裁方法,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某种活动资格的文件、证照,使其丧失某种活动资格的权利,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6)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结合自身的认识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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