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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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林某(3篇)

法律案例分析林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林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018年,林某通过互联网得知某境外赌博网站,并利用该网站进行赌博活动。

2019年5月,林某通过该赌博网站赢取了巨额资金,但随后网站突然关闭,林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

经调查,林某发现该赌博网站系非法网站,其运营者涉嫌非法经营罪。

于是,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案件审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林某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林某自2018年以来,多次通过该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累计投注金额达数十万元,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互联网参与赌博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违反国家规定: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2. 扰乱市场秩序:指违反市场经济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3. 情节严重: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林某非法经营罪的认定1. 违反国家规定:林某通过参与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反国家规定。

2. 扰乱市场秩序:林某通过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活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风气,具有扰乱市场秩序的情节。

3. 情节严重:林某累计投注金额达数十万元,非法获利数十万元,属于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具有严重情节。

综上所述,林某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学概论法律案件分析(3篇)

法学概论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6月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某产品,乙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产品,但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货款未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合法有效?2. 乙公司是否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三、案件分析1. 关于《合作协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2. 关于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的问题(1)关于甲公司提供产品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产品,乙公司未提出产品质量问题。

因此,可以认定甲公司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关于乙公司支付货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乙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甲公司已按照约定履行了提供产品的义务,乙公司未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五、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纠纷,通过分析合同合法性、产品质量和付款义务等方面,最终得出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剩余货款的判决结果。

以下是对本案的总结:1. 合同的合法性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前提。

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2. 产品质量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

1.某甲,现年17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1000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

2006年10月14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2万元。

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1)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

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为甲已满16周年,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甲因婚外情而欲毒杀其妻。

一天,甲在其妻饮食中投了毒,其妻吃了有毒的食物后中毒倒地,痛苦挣扎。

此时甲看着痛苦万分的妻子,于心不忍,急忙将妻子送到医院救治。

经抢救,其妻脱离了生命危险并痊愈出院。

问题: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为什么?(1)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而非犯罪未遂。

(2)甲的行为符合“虽然已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两个构成要件: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本案中甲在毒杀其妻的过程中停止了杀人行动。

二、必须是主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本案中甲出于其自己的意志原因,在其妻死亡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地采取了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的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其妻死亡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

3.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

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

车行10分钟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答:不构成。

关于法律十个案例分析(3篇)

关于法律十个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一:张三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张三酒后驾车,在夜间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车辆损坏及人员伤亡。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张三的行为构成酒后驾车,且在夜间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张三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对方损失。

二、案例二:李四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李四因与邻居王五发生争执,持刀将王五刺伤,造成王五重伤。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李四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案件情节,法院依法判处李四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王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案例三:王五盗窃案案情简介:王五为筹集赌资,入户盗窃邻居赵六的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王五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根据案件情节,法院依法判处王五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四、案例四:赵六合同诈骗案案情简介:赵六在签订合同时,隐瞒标的物的真实情况,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携款潜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赵六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案件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赵六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五、案例五:钱七强奸案案情简介:钱七趁被害人小丽熟睡之际,采取暴力手段将其强奸。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钱七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根据案件情节,法院依法判处钱七有期徒刑十年。

六、案例六:孙八职务侵占案案情简介:孙八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五十万元。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孙八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案件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孙八有期徒刑五年,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七、案例七:周九故意毁坏财物案案情简介:周九为泄私愤,故意将邻居吴十的汽车砸坏,造成车辆损坏。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周九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法律十大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一:赵某非法拘禁案案情简介:赵某因怀疑其妻子与他人有染,遂非法拘禁妻子,并对其进行殴打。

妻子不堪忍受,报警后,赵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非法拘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赵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受到惩罚。

二、案例分析二:李某盗窃案案情简介:李某因生活所迫,盗取了邻居家的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

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例分析三:王某交通肇事案案情简介: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由于其主动报警并赔偿了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案例分析四:张某故意伤害案案情简介:张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致其重伤。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者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题集1刑法:1.某工厂保卫科干部某甲与某乙有仇,欲寻机杀乙,一天,他带枪外出,看到远处某乙与某丙站在一起。

他认为报仇时机已到,连忙举枪向乙射击,结果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

对于丙的死亡,甲应负何种刑事责任?答:某甲在举枪射击之时,已经看到了丙与乙站在一起,也明知从远处射击,有可能击中丙的结果,但他报仇心切,抱着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举抢射击,因而造成丙的死亡,某甲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2.大学生某甲,在校园内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内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扣动板机,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对此,霜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答:某甲在校园内打鸟,应当预见到鸟枪的铁子弹头射出后,可能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

但是他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对于这一同学的重伤,某甲应失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3.某搬运站板车工人某甲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从未出过事帮,有一次换了一辆新板车,未加刹车装置,他就用此板车运铁块去货场,当下坡时同盟行拉车的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

他说了声“没问题”,就单独驾车下坡。

终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行人撞倒,轧断双腿。

对于这行人的双腿被轧断,某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答:某甲驾用未安刹车装置的板车,装运重物下坡,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他自恃身强力壮,技术娴熟,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致造成伤害行为的结果。

就某甲的主观方面来说,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对于这一行人被轧断双腿,板车工人某甲应负过失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4.某甲在一天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中砍伐松树。

他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过路的人听到,此人因月色昏暗,看不到砍树的人,便寻声走去。

当走到离树两丈多远时,松树刚刚被砍断,此人被倒下的松树砸中头部,当即死亡。

对于此人的死亡,某甲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何种刑事责任?答:某甲于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中砍树,砍树时也未见人来。

法学概论民法案例及解析

法学概论民法案例及解析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分析一
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担,因 为小强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 《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 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 的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付某作为小强的法定 监护人,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1)什么是不当得利?
(2)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
不当得利: 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
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 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 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 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 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 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民法案例八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原告 辛英,女,30岁,农民。
被告 叶春生,男,52岁,某县七星乡柳毛河生产队队长。
原告鲁林、辛英系夫妻关系。1983年11月,被告叶春生 作为发包方柳毛河生产队的法定代表人,将种植有5200 棵山楂树的十亩果园承包给原告鲁林、辛英经营,签订 有果园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为五年;承包人每 年向生产队交款15000元。1984年,承包人鲁林、辛英 如数上交了约定款项。1985年,果园虽遭受灾害,但因 鲁林、辛英经营管理得法,除上交生产队15000元外, 盈利7200余元。被告叶春生见有利可图,于1986年2月 以发包方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单方废除了原承包合同, 与自己签订了为期五年的果园承包合同,并且组织其亲 友 去 果 园 剪 得 枝 条 20000 余 条 嫁 接 出 卖 , 获 利 3200 元 (其中有30%是当年能结果的“花码子”),给鲁林、 辛英造成严重损失。

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 案例分析一

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 案例分析一

•问题:王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 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王某已满 14周岁。
解题思路
根据《刑法》规定,犯抢夺罪,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依 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王某为抗拒抓捕,用匕首将人刺伤,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王某15岁,对抢劫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运用知识点
主观责任要件:
(1)刑事责任年龄及刑事责任能力; 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本阶段中 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行为负 刑事责任。
(2)故意与过失。
问题:董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
1.董某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理由是:董某实施盗窃行为时年龄为15周岁,属于我国刑法中 所规定的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本阶段中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罪等八种行为负刑事责任。而董某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属此列, 故其不构成犯罪。
解题思路
• 由题干可知,本题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8周岁);相对有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本阶段中行为人仅对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八种行 为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材料中描述到: 董某盗窃他人财物100多次,价值人民币约5000元,只有15周岁。因此董 某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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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的法学概论案例民法部分1甲丧偶,有四子都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

一天,甲和长子乘车外出,坠入山涧双亡。

甲有一笔财产。

问(1)此案应当如何继承(2)乙妻和乙子应各得多少(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子应得多少遗产?2村民孙友养了一条狗,栓在大门内。

过路学生李勇淘气,拿石头和木棍逗打这狗,狗挣断绳子讲李咬伤。

问:孙有没有责?李的医药费损失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3某甲于1984年2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遂于1988年5月向人民法院申对某甲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某甲死亡。

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4某大学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先由校长批准设立,接着订立了组织章程,然后领取了营业执照,最后开张营业。

此劳动服务司从何时起具有法人资格56开头是“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恩,在海洋出版社的卷子。

?就不打了。

7某校4(1(28A饲养的一头牛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AB,这牛生病,治不好了,所以不要了。

于是B B以0元将牛卖掉。

A得知后找到B,要求B将卖牛款交回给自己。

己。

问:(1)什么是不当得利?(2)该案如何处理?为什么?91989年,某酒楼向水泥厂购入水泥50袋。

1990年,此酒楼并入某饮食公司。

水泥厂向此饮食公司催要货款,饮食公以该货款系原酒楼所欠为由,拒不承担责任。

于是,水泥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应如何处理?10某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生活。

一日,某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卖给某乙。

女儿知道后。

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

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两清,买卖已经成交为由,拒绝甲儿的要求。

甲女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如何处理?11个体工商户甲,在谋镇开了一个饮食店。

镇工商所的干部乙,因主管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要求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

甲由于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乙的要求。

供应了一段时间后,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于是向提出低价供应的要求。

乙不同意,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

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何处理这个案件?12村民甲借了信用社的货款后,患病数次,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货款。

同村的运输专业户乙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并与达成代偿债务的协议,这一协议是否有效?13某水泥成品厂为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一项生产预制件任务。

按合同约定,应当在5月交货,但到10月也没有交货。

建公司因此停工待料,损失5万元。

而合同中所定的违约金仅5000元。

对于这一情况,此建筑工程公司可以要求水泥成品厂担怎样的民事责任?14临时推销员甲,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

看到该镇土产商店减价出售核桃。

甲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商店的名向此土产商店购买核桃2000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所欠部分,土产商店同意甲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

甲把核桃运回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谁买的谁负责处理”。

甲只好另行办法销售这些核桃。

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人到副食品商店催要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甲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

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如何处理?15某建筑公司施工队承包某机关的宿舍大楼,挖地时,挖到一个盛满银元的坛子。

有的工人认为交工,有人认为谁挖的,归谁,于是私自分光。

后来有人检举。

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16甲(男)和乙(女)原来是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并对财产作了分割。

离婚后两人又想回到一起,但两人没有办理复登记,也没有同居。

正在此时,甲遇车祸死亡。

他生前没有子女,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死亡,只有同父异母的兄丁。

丁正在清理甲的遗产时,乙赶来,以甲的妻子的身份要求继承甲遗产。

丁不同意,于是上法庭。

如何处理?1718所以略过。

我想今年不会考遗嘱了。

1920甲生于满1821王被判刑5(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2)被判刑的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为什么?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2甲、乙两人共有房屋一所。

因为乙长期在外工作,平时都是甲一人居住。

1970/1月甲未证得乙同意,卖掉该房屋。

0/4月,乙回乡探亲才知道这事情,于同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屋的所有权。

此案该如何处理?23北京某公司于1985年1月10日就其完成的“漏电保护器”发明创造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天津某公司984年独自完成“漏电保护器”发明创造,并于1984年12月组织生产,1985年1月15日向这中国专利局提出“漏电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问:(1)中国专利局将专利权授予哪个公司?为什么刑法部分1某工厂保卫科干部甲和乙有仇,欲寻找机会杀乙。

一天,他带枪外出,看到远处乙和丙站在一起,于是连忙举枪向乙射击,果未击中乙却击中了丙,丙当场死亡。

对于丙的死亡,甲负什么刑事责任?2大学生甲,在校园用鸟枪打鸟,事先没有验枪,自认为枪膛没有铁子弹头便随手开枪,结果把一个过路的同学打成重伤。

要负刑事责任吗?负的话负何种刑事责任?3某搬运站工人甲身强力壮,技术熟练,一次使用新板车的时候,没有加刹车装置。

下坡时,别人怕他出事故,要帮他拉车,说没问题。

结果因车重路滑失去控制,将一个行人撞伤。

对这个结果,甲要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负的话,负什么刑事责任?4甲在一天深夜,到离村5里外的松林砍伐松树。

砍树的声音被一个路人听到,路人因为天色昏暗,便寻声过去,当走近时候正好松树被砍断,路人被倒下的松树砸死。

对于路人的死亡,甲负刑事责任吗?如果负的话,负什么刑事责任?5一天深夜,某女工从工厂下班回家,遭到某人持匕首枪劫,女工乘他不注意,捡起砖头砸去,那个人应声倒地。

女工迅速身而去,此枪劫犯经抢救无效死亡。

女工的行为是否构成这个难当防卫?6甲、乙两人素有矛盾,一日甲借故挑衅,两人打起来,乙被打倒在地,乙在地上捡起石头也把甲打倒在地,又用石头猛砸的头部,甲当场死亡,乙这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7甲和乙是邻居,两人有矛盾。

一天雪后扫雪,甲故意把院子里面扫出的雪都堆在乙门口,乙见状破口大骂,并动手打了甲,立即还击,把乙打成重伤。

甲打伤乙的行为是否构成这个正当防卫?8甲带领一不法团伙同另外一不法团伙斗殴。

在斗殴中,甲被对方几个人围住殴打,甲一只手抵抗,一手掏出匕首向周围乱,结果刺死一人。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9这题与10这题和11121314甲年月18日在一次作案的时候,甲和乙被同时抓获。

?15甲1954/4/17生?于1998年7月到8生性行为,并且教唆乙行窃。

乙听从甲的教唆行窃多次,1998/?16甲在1990年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处管制1年。

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我国《刑法》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5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某甲前犯之罪未被判处有期徒刑上的刑罚,后犯之罪距前犯之罪超过5年,根据上条规定,某甲的行为是否不构成累犯?17甲犯盗窃罪后,潜逃外地,过了一段时间,感到无处容身,于是返回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待其全部盗窃罪刑,甲行为是否属于自首?18无业青年甲多次进行盗窃活动,窃得不少现金和贵重物品。

公安机关派人到他住处进行监视,决定在他回家后予以收审。

妈妈知道后,找到甲问他做过坏事没有,甲说没。

他妈妈要带他去派出所说明情况。

甲先去隐藏好赃款赃物,然后跟随母亲到派出所。

适逢有关负责人外出,母子一同回家。

当晚,公安人员把甲收审,甲一开始装糊涂,公安人员摆出证据后,甲知隐瞒不住,于是都承认了。

甲的行为属于自首吗?19某国营商场营业员甲为了购买房子,打算贪污巨款,于是经常在营业的时候偷拿销货款,每次偷拿数十元,偷拿千余次,款十多万。

对于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偷拿货款的贪污罪行,是否适用数罪并罚?20甲想做一套家俱,但是缺乏木料,便到附近铁路上窃取了新铺放的枕木20根。

幸而有人发现枕木被盗,及时向驰来的车发出信号,才没有酿成大祸。

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民法答案1(1)法定继承中如果有继承权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而且不能确定谁死于后的,应推定没有继承权的人先死。

如几人死亡人辈份不同应推定长辈先死。

(2)甲先死,甲的遗产原则上有四个儿子均等继承,乙继承的一分,乙妻得3/4,乙子得1/4.(3)乙先死,由乙子代为继承其父应继承甲遗产的份额。

2(1)民法通则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孙将家犬栓在门内,对家犬的管理是妥当的。

李被咬是李自己造成的,孙没有责任。

(3)李的医药费由他父母承担。

3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和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想同。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起就是被宣告人死亡的日起,其民事权力能力和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

在本案中,甲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他与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起即消灭,同时继承开始。

45承担民事责任。

”印刷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经济损失。

6过的,答案略7(18(1B 卖牛款。

因为B的所得不是不当得利,B的所有人。

9民法通则规定:“10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还规定“无民事行为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民事为。

乙应当退还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钱应退还乙。

11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开始起无效。

本案的情况是一种显示公平的买卖关系。

对这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乙应赔偿由于这一行为甲造成的经济损失。

12民法通则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规定”?还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甲借信用合作社的货款,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甲如果吧还债的义务装让给三人乙,要取得另一方信用社同意方为有效,否则乙和甲达成的代偿债务的协议对信用社不具有法律效力。

13可要求水泥制品厂承担如下的民事责任:(1)支付违约金(2)补偿超过违约金的实际损失(3)继续供货。

14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甲购买核桃的行为事先没有受副食品商店委托,事后未经副食品商店追认。

属于无效理的行为。

副食品商店对之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行为的一切后果,均应甲承担。

15民法通则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

”这坛银元为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应经人民法院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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