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一、医疗废物产生地医务人员和运送人员应共同清点废物种类、数量,由运送人员统一记录。
二、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及医疗废物类别、重量或数量等项目,胎盘、一次性血液透析器、输血血袋、介入用导丝、导管、鞘管等,需按个数记录,交、接人员分别签名。
三、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后勤科报告。
四、每天由医疗废物暂存处人员与河南辰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回收人员当面交接,交接时应记录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各类别废物质量、交接时间、车牌号码,回收人员签名、暂存处人员签名。
五、各项登记记录应当妥善保管,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随时备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
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起到了关键作用。
医疗废物不仅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还包括普通废物。
合理高效地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可以有效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及包装为了方便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应根据其不同的属性进行分类。
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应分别包装好,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普通废物也应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不同类型废物应在明确标识的袋子或容器中进行存放,严禁混装混运。
二、医疗废物交接管理的要求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要求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明确识别各类废物的接收、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等流程,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医疗废物的交接过程中,需要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正确使用防护设备,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和事故风险。
三、医疗废物的交接环节医疗废物的交接环节包括医院内部部门之间的交接和医疗机构与专业处理单位之间的交接。
在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应建立清晰的废物交接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保证废物安全稳妥地移交。
医疗机构与专业处理单位之间的交接,需要选择合法合规的废物处理单位,确保废物得到正确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提高员工的废物分类认识和操作技能。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废物管理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总之,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安全、卫生和环保工作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是一项特殊的废弃物,需要专门进行管理和处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做好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工作,确保废物处理安全规范,保障医院环境的清洁整洁,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处置医疗废物时,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合规处理,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接时所遵循的规定和程序。
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交接双方必须明确:交接双方应为医疗机构与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个人。
2. 交接过程需规范:交接双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
3. 严格核对废物信息:交接时应核对医疗废物的数量、种类、标识等信息,确保与交接记录相符。
4. 完善交接记录: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表,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5. 定期汇报与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医疗废物的交接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6. 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目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图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工作制度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监控人员职责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医疗废物交接制度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
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由县卫计委指定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三年。
4、科室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工作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管理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科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登记工作,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内,不得随意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四分之三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并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粘贴警示标识,标签内容有废物类别、生产日期、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秤重。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表,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与科室人员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院内各科室每天及时将医疗废物收集,交给运送人员并在交接本上签名,运送人员与科内人员核实后运送至暂存间。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核对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的数量与实物是否一致、是否密封、有无粘贴警示标识等并在交接本上签名。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转运。
4.本院将医疗废物交与收购公司进行集中处置,并签署了委托处置协议书,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交接制度,认真与收购公司工人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且登记资料需保存5年。
5.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存放,在医疗废物储存过程应当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
6.严禁回收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或者被废弃的有安全风险和污染危害的物质。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医疗机构和社会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交接和处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1.交接物品的清单:明确列出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包括医疗器械、废弃药品、感染性废物、化学废物等。
这样可以确保交接双方了解所交接的废物种类和数量。
2.交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医疗机构和废物处理单位在交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医疗机构应对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废物处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接收和处理。
3.交接时间和地点:确定医疗废物的交接时间和地点,确保交接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交接时间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废物处理单位的能力进行协商,交接地点应是一个双方都容易到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地点。
5.废物处理的方式:明确废物处理单位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填埋、消毒等,并确保废物处理的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同时,应建立废物处理过程的监督机制,对废物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6.废物处理费用的支付:确定医疗机构需要支付给废物处理单位的费用,并明确支付方式和周期。
费用应根据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合理计算,确保双方的利益平衡。
7.交接双方的培训与考核:医疗机构和废物处理单位应对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同时,应建立考核机制,对交接双方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8.监督与协调机制:建立监督与协调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废物的交接和处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交接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通过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可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提高医疗废物处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同时,可以加强医疗机构和废物处理单位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促进医疗废物的全面处理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交接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人民的健康。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三、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五、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六、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必须配置防止污染扩散的专用箱,专用箱内须备有:(1)消毒器械及消毒剂;(2)收集工具及包装袋;(3)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等。
二、为保证在非满载运输时车辆紧急启、停或发生事故时医疗废物周转箱不会翻倒,收运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固定。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交接制度一、目的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1. 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交接流程,并监督执行。
2. 各科室负责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初步包装。
3.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将各科室的医疗废物安全收集并交接给指定的储存区域。
4. 医疗废物储存部门负责对收集来的废物进行登记、分类储存,并确保安全。
5. 医疗废物运输部门负责将废物安全运输至指定的处置场所。
四、交接流程1. 各科室应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物的类型进行分类。
2.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每日定时到各科室收集废物,并与科室负责人进行交接。
3. 交接时,双方应核对废物的种类、数量,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4. 收集人员应将废物安全运送至储存区域,并与储存部门进行交接。
5. 储存部门应对废物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
6. 废物运输部门应根据废物的类型和数量,安排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时间,确保废物安全运输。
五、废物分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使用过的针头、注射器、手术刀片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
3. 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失效的药物等。
4. 化学性废物:包括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5. 放射性废物: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处理。
六、废物储存1. 医疗废物应储存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专用储存设施内。
2. 储存设施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储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限。
七、废物处置1. 医疗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最终处置。
2. 废物处置单位应提供废物处置的合格证明。
八、记录和报告1. 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
2. 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管理部门。
3.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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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1、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纤维性医疗废物——污染的被服、敷料、一次性纤维性卫生用品、单独分类)由本岗位医务人员,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2、各部门负责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要求交接给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交物者、接物者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按规定时间、路线将各部门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点,并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交物者、接物者双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经环保部门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太原市医疗废物管理处的收集人员,按规定包装好后称重,然后按要求填写好转运联单,签好名,并把联单存放在暂储处。
5、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6、保洁公司的收运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前,应先检查每个桶内的医疗废物是否规定包装,然后根据收运报告联单上填写的内容核对桶数、桶号和重量,签名验收后把其中一联单报告单留在暂储处。
7、如发现有问题,保洁公司人员报告医院有关负责人,解决问题后,在联单上签名。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