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解释说明

合集下载

劳动法规定年假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年假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年假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年假是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假期,职工可以放弃休假,但单位不能不给职工休年假,那年假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劳动法规定年假补偿的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劳动法规定年假补偿的标准对于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带薪年休假与社会保险一样是员工的法定权利,相关法律法规虽实施多年,实践中还是不尽如人意,也存在一些误解。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故员工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根据员工全部的累计工作年限确定的,而不是根据本案中所谓“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如果某一员工在数个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二十年,故应当享受两周的年休假。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理解为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年休假天数,该理解不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第18条规定,本办法中的“年度”是指公历年度。

实践中很多单位的土政策是到本单位工作1年以后才可以享受年休假,这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按照此规定,如果员工有1天未休年休假,那么该1天上班公司应支付3倍工资,但由于员工当天的工资,在当月已经正常发放了该1天的工资,所以在员工离职时,单位还需要另支付2倍工资的差额,总计就是该1天上班,单位支付3倍工资。

年假规定及计算方法

年假规定及计算方法

年假是指员工在一定的工作年限后,可以享受的带薪休假。

年假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可能因不同国家、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般的年假规定和计算方法。

一、年假的规定:1.工作年限要求:通常员工需要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后才可以享受年假。

这个年限通常在一到三年之间,具体根据公司政策而定。

2.年假的天数:年假的天数通常和员工的工作年限相挂钩。

一般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5到10天的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而定。

工作满更长年限的员工可以享有更多的年假天数。

二、年假的计算方法:年假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长度或者出勤天数来确定。

方法一:根据工作时间长度计算年假1.通常是以满一年为单位来计算年假的天数,不满一年则不享有年假。

2.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年假天数,比如每满一年增加一天,直到达到公司规定的上限。

3.例如,员工工作两年,公司规定每满一年增加一天,那么他可以享有两天的年假。

方法二:根据出勤天数计算年假1.通常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年假的天数。

2.一般规定员工需要在一年内累积一定的出勤天数才能享有年假,比如240天。

3.如果员工的出勤天数达到了规定的要求,那么他可以享有公司规定的年假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需要提前申请,并经过公司批准。

员工在申请年假前需要提前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并确认可休假的时间段。

对于员工来说,要合理安排年假,避免与其他员工的休假时间冲突,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此外,如果员工没有使用年假,可能会根据公司政策被要求在年底前使用或者转换为财务补偿。

总结来说,年假的规定和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公司和国家地区而有所不同。

员工应了解公司制定的年假政策,并按照公司规定合理安排年假的使用。

假期管理规定修订说明(3篇)

假期管理规定修订说明(3篇)

第1篇一、修订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工作与生活的平衡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员工的休息、休假需求,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对原有的假期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假期管理制度,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二、修订原则1. 合法性原则:修订后的假期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公司的假期管理合法合规。

2. 公平性原则:修订后的规定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确保员工享有同等的休假权益。

3. 实用性原则:修订后的规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4. 灵活性原则:在确保员工休息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弹性调整。

三、修订内容1. 法定节假日调整原规定: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权。

修订后: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权,具体放假安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2. 休息日调整原规定:员工每周休息一日。

修订后:员工每周休息一日,具体休息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进行协商确定。

3. 年休假调整原规定: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

修订后: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绩效考核结果享受年休假。

具体年休假天数如下:-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 事假调整原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修订后: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具体请假流程如下:-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原因、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部门负责人审批,如需总经理审批的,应报送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后,员工可休假。

5. 病假调整原规定:员工因患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两篇)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两篇)

《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二)一、背景介绍在《劳动合同法》中,年休假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待遇,旨在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为其提供休息、调整和放松的机会。

年休假的规定有助于维护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提高劳动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本文将继续探讨《劳动合同法》对于年休假的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

二、年休假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计算方式以年为基本单位,通常为以员工入职日期为起点,至次年入职日期前的一整年为计算周期。

例如,某员工于2020年1月1日入职,那么他的年休假计算周期将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三、年休假的天数四、年休假的支付与安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且不得低于平时工资。

此外,员工与用人单位应当商定具体的年休假时间,如无法商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合理的方式安排年休假时间。

五、年休假的使用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员工享受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员工的休息、娱乐和其他非工作活动。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以公司需要或其他理由要求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执行工作或加班。

员工应当自由安排年休假时间,用人单位应全力配合。

六、未休年休假的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员工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休完年休假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以经济补偿方式代替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并安排员工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三倍工资报酬。

七、解雇与年休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雇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尚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意味着,员工在被解雇后仍有权利获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八、法律责任与救济途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年休假的规定,员工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或劳动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关于假期的管理规定(3篇)

公司关于假期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合理调整工作和休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依法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

第二章假期种类及休假条件第四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假期:1. 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

2. 年休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实际工作天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

3.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

4. 事假: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休息的,可申请事假。

5. 婚假:员工结婚的,可申请婚假。

6. 产假:女员工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7. 陪产假:男员工可享受陪产假。

8.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可申请丧假。

9. 调休:因工作需要,员工可在一定条件下申请调休。

第五条员工休假条件:1. 员工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休假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员工休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休假,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

第三章假期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假期申请:1. 员工休假前应填写《休假申请表》,详细说明休假理由、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

2. 《休假申请表》经直属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七条假期审批:1. 直属上级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对休假申请进行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 休假审批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员工。

第四章假期工资及福利第八条员工休假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期间,员工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 病假期间,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工资。

3.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请假当月工资的80%支付。

4.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假期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公司设立假期管理小组,负责公司假期管理工作。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解读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强制性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一周年了。

这个条例和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样,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相关。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职工年休假制度。

中国大概是除了北朝鲜以外,最后规定年休假制度的国家。

劳动法实施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始享受年薪假.其他单位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哪一类人员享受年休假,国务院一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了这些问题。

1。

什么人享受年休假?《劳动法》实施后,国家机关和一些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实施了年休假制度,多数企业没有实行,个体户完全没有实行。

《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根据这一规定,年休假制度不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实行,而且企业也必须实行.不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论中国人投资的企业还是外国人投资的企业,只要这个企业设在中国领土上,都要给职工放年休假.不属于企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只要有雇工的,也都要给雇员放年休假.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享受年休假待遇. 任何单位和个体户都要给职工放年休假,并不是每个上班的人都有年休假。

只有两种人不享受年休假:正在实习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和已经退休又被返聘的人。

2。

年休假工资要照发《条例》第二条还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工资照发,也可以理解为年休假记做出勤。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带薪年休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根据法律规定享受的连续休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制定细则对其实施加以细化。

以下是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实施细则,共计2000字。

第一条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员工。

第二条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员工的带薪年休假按照实际工作的满一年时间为基础,按照每年工作日数的1.5倍计算。

第三条带薪年休假的申请1. 员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前,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员工应在申请带薪年休假前至少提前两周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同意。

第四条带薪年休假的安排1.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带薪年休假的时间。

2. 公司应在员工提出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

第五条带薪年休假的调整和更改1. 员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取消或者调整休假时间,应提前向公司申请,并说明原因。

2. 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地对员工的带薪年休假进行调整或者更改。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的支付1. 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减。

2. 带薪年休假期间,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日数的工资进行支付。

第七条带薪年休假的福利待遇1. 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仍然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带薪年休假期间,员工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和权益。

第八条带薪年休假的使用期限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应在申请成功后的一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部分将自动作废。

第九条带薪年休假的统计和记录1. 公司应实施带薪年休假的统计和记录制度。

2. 公司应向员工提供带薪年休假的统计和记录报告,包括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使用情况等。

第十条带薪年休假的违约1. 员工未经公司同意提前离开或者违规中断带薪年休假的,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公司未按照规定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或未支付员工带薪年休假工资的,应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员工假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燕山石化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常规假期第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分别为: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劳动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如遇政府对法定节假日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年休假:(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但不足十年的,可享受5天年休假;2.在公司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享受10天年休假;3.在公司工作满二十年的,可享受15天年休假。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2.在公司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3.在公司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三)关于年休假的管理1.员工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年休假,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在休假前一周须提交《假期工作交接审批表》,指定一名职务代理人,并对职务代理人的工作职责及休假期间应承担的任务做详细安排;2.休假期间,由职务代理人履行其岗位职责,职务代理人对代理工作期间的工作结果负责,休假人应保证工作已完全交接给职务代理人,并对未完成工作交接所产生的结果负责;3.年休假必须一次性申请,不可分拆使用;4.年休假不应和其他假期连续申请;5.年休假应在当年度内完成休假,不可累积至下一年度。

如员工在当年度内无法安排休假的,折算成日工资标准的三倍发放。

第五条、事假(一)员工因私事请假,记为事假;(二)事假全月累积计不应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应超过十五天;(三)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四)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小时。

第六条、调休假(一)员工在休息期间,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事后可由部门安排等量的调休假;(二)调休假应在三个月内调休完毕,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有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休,调休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小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解释说明
一、法律依据
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⑵《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
⑶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15日答复)
二、享受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三、年休假标准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四、年休假的取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若当年已休的,则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五、年休假的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六、单位的休假安排权
⑴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⑵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⑶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七、年休假天数的折算
⑴入职折算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⑵离职折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八、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
⑴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
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折算2倍工资)。

⑵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进行折算。

⑶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
平均工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