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doc
解读漳州市2023年度中初招中考政策

漳州市2023年度中初招中考政策解读一、政策背景1.1 漳州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度中小学招生政策,对中考招生政策作出调整和规定。
1.2 本次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制度,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3 新政策的发布,对于2018级初中毕业生考生以及其家长而言,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二、政策调整2.1 扩大中考选拔范围。
新政策将中考录取范围扩大至所有初中在校生,不再设立“内部升学”政策,以确保更多学生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2.2 加大中考录取权重。
中考成绩将成为进入高中的主要依据,中考成绩的权重将由60提高至80,以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的全面评价。
2.3 取消特长生政策。
新政策取消特长生录取政策,以更加公平地对待各类学生,避免因特长生政策而产生的不公平和争议。
2.4 优化高中招生政策。
对于通过中考录取的学生,招生学校将按照其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志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打破传统分数至上的招生模式。
三、政策解读3.1 政策调整的意义。
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教育部门对于招生政策的不断变革和完善,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制度,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3.2 中考选拔范围的扩大。
中考录取范围的扩大将为更多学生提供平等的升学机会,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弥补城乡教育差距,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3.3 中考成绩权重提高。
中考成绩的权重提高有利于提高学生对中考的重视程度,有效促进学生学业水平的提高,提升教学质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促进全面发展非常有益。
3.4 特长生政策的取消。
取消特长生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有利于学校选拔更全面、更优秀的学生。
3.5 高中招生政策的优化。
通过更全面的考量因素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能够更好地挖掘学生的潜力,为学校招生提供更全面的参照。
四、政策启示4.1 政策启示。
新政策的实施,提醒学生和家长要注重学业水平的提高,多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个性特长。
福建漳州中考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

福建漳州中考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福建漳州2017中考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导读:2017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学费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正常缴费生标准收费。
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漳州一中面向各县(市、区)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26分,其中龙文区考生856分。
等级线4A5B。
计划招收124人,其中芗城郊区10人、龙文区30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区2人。
志愿填报地点:漳州一中。
厦大附中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15分(裸分)、等级线4A5B。
定向招收本校考生:在本校就读满三年:850分;在本校就读满二年:871分;在本校就读满一年:893分。
计划招收360人(其中面向市直考生招收25人,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
志愿填报地点:漳州市实验小学(胜利校区)或厦大附中。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905分。
等级线3A5B1C。
面向全市招收创新实验班135人(其中面向市直招收20人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
志愿填报地点:漳州华侨饭店。
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73分,等级线1A7B1C。
艺术特长生:800分,等级线9C。
共计划招收62人。
志愿填报地点:漳州三中。
以上招生系漳州一中招收市直以外考生、漳州三中招收艺体特长生和外来务工子女(含芗城郊区),市直考生不能填报上述漳州一中、漳州三中招生计划。
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招生计划。
市直考生报考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须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3日-15日18点。
漳州一中、漳州三中招收市直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3日-15日18点。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7〕72号)文件要求:漳州一中招收正取生800人,计划分配如下:(1)招收100名保送生,于4月底至5月初由漳州一中组织自主招生。
漳州台商投资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doc

漳台招〔2016〕5号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中学:现将《漳州台商投资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2016年5月18日漳州台商投资区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为做好2016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6〕7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1.考试时间:初三年七科统考时间6月21日~23日上午初二年两科统考时间6月23日下午2.评卷工作:漳州市统一进行网上评卷。
3.填报志愿:7月13日~7月15日填报志愿。
4.普高录取时间:7月19日~27日二、考点设立与管理1.考点设立根据漳州市招生办关于考点设置和考试管理要求,经检查验收,确定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角美中学、华侨中学、鸿渐中学、漳州康桥学校五所中学为中考考点。
石美中学、交通中学考生到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考点参加考试,玉江中学考生到华侨中学考点参加考试。
往届生和在外县(市、区)中学就读回原籍报考的应届生统一在角美中学考点参加考试。
2.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建设要求规范化、标准化。
考试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机制,加强监督。
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统一调配各考点的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和监考人员。
严格试卷保管、保密和交接手续等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考试期间不得看、阅机动卷。
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考生座位号由漳州市中招办统一随机编排。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采取场场轮换的办法。
考试期间如某一考点出现问题,将按省、市招委会和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撤消考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附: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教考[2017]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03.30【实施日期】2017.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7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招考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
健全招生问责制,全面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本校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其中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免试录取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非福建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等具体报考要求,严禁组织招收不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生源;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厦门市2017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厦门市2017年中考招⽣⼯作⽅案 四、招⽣ (⼀)招⽣范围 1.除特别规定之外,各普通⾼中学校⾯向所在⽚区招⽣。
2.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厦门⼆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乐学校、翔安⼀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学院附属学校、五年制⾼职、中等职业类学校⾯向全市招⽣。
3.厦门⼀中、双⼗中学、厦门六中每校另向其所在⽚区之外招收30名普通⽣,同安⼀中⾯向其所在⽚区外招收50名普通⽣。
4.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普通⾼中⾯向思明/湖⾥⽚区招收部分普通⽣计划指标详见《厦门市2017年⾼中阶段各类学校招⽣计划册》。
5.经省教育厅批准,集美中学⾯向本省其他地市招收50名应届毕业⽣,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向漳州和泉州等地区招收50名应届毕业⽣。
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或学籍在我市但不符合我市普通⾼中报考条件的本省其他地市应届初中⽣可报考。
(⼆)招⽣类型及计划 招⽣类型包括普通⾼中、五年制⾼职和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中除了招收普通⽣外,部分学校还招收定向⽣、特长⽣、保送⽣、实验班学⽣和台⽣班学⽣。
1.定向⽣。
厦门⼀中、双⼗中学、外国语学校、同安⼀中4所学校普通⽣招⽣计划的50%指标直接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招收定向⽣。
其中:(1)厦门⼀中、双⼗中学普通⽣招⽣计划的50%指标⾯向思明/湖⾥⽚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2)外国语学校普通⽣招⽣计划的40%指标⾯向集美/海沧⽚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10%指标⾯向思明/湖⾥⽚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3)同安⼀中普通⽣招⽣计划的50%指标⾯向同安/翔安⽚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
符合省⼀级达标学校普通⽣填报条件且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不含民办学校接收的转学学⽣)可填报定向⽣。
定向⽣投档分最多可降⾄招⽣学校普通⽣最低投档线下30分。
定向⽣招⽣计划未完成的,不再补录。
在填报定向⽣志愿前,思明/湖⾥⽚区的考⽣应先填报厦门⼀中和双⼗中学的普通⽣;集美/海沧⽚区考⽣应先填报外国语学校的普通⽣,同安/翔安⽚区考⽣应先填报同安⼀中的普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附:2017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闽教考[2017]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7.03.30【实施日期】2017.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7号)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职招考录取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
健全招生问责制,全面实施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健全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本校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其中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免试录取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高校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违反“非福建省户籍考生高考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等具体报考要求,严禁组织招收不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生源;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
2014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2】

2014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2】五、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政策(一)漳州一中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和漳州立人中美合作学校的招生,继续按2013年有关政策执行。
(二)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是经省教育厅批准正式成立的我省第一所中外合作学校,高一新生招生计划100人,因该校与外方停止合作并已向省教育厅申请变更外方合作者,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教合作〔2013〕158号)文件要求,该校在申请变更得到批复之前,暂停招生。
在变更外方合作者得到省教育厅批准后,即可恢复招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应给予以上学校招生积极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所录取学生纳入相关县(市、区)三年后的高考业绩统计。
六、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中考中招厦大附中由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投资创办,系参照公办学校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免费,高中按正取生收费标准的企业办学学校,该“六年一贯制”实验班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有利于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从办学以来,成效明显,根据《关于同意厦门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举办“六年一贯制”教学实验班的批复》(漳教中〔2009〕259号)的文件精神,厦大附中继续招收“六年一贯制”实验班,该班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中招,可根据自愿原则任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一)直升录取。
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无须参加中考中招。
(二)放弃直升,参加中考中招。
自愿放弃直升厦大附中“六年一贯制”实验班高中部录取资格,自主选择参加全市中考中招,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按回乡生要求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中考报名、考试和中招录取。
七、市直回漳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试、录取问题(一)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或临时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2017年xx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解读

2017年xx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解读4月10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相关政策。
一、考生报名1.报名办法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对象为初中在籍学生,报考市区普通高中及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同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
非初中毕业生由初中学校集体报名;初中毕业生报名通过中考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的初中毕业生,在网络报名后需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初中毕业学校进行确认。
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1)网络报名。
4月25-27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
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xx教育信息港中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
填报结束后要对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初三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
在网络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科目、志愿学校等报名信息;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再进行修改,考生方可打印报名相关信息。
各县市报考xx国际学校、xx实验中学、xx(xx)新纪元学校的考生,以及市区考生报考其它县市面向市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的,也要于4月25—27日通过xx教育信息港中考平台进行网络报名。
(2)现场确认。
4月28-29日,每天8:00至17:00为现场确认时间。
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通过中考平台报名系统打印出《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确认表》),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户口簿;(3)《报名信息确认表》。
《报名信息确认表》须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
考生报名坚持自愿原则。
报考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根据规定的报考范围自主报考,并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非考生本人到场的,高中学校不得为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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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台招〔2017〕4号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关于
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漳州台商投资区2017年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2017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7〕72号)精神(待市级文件更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初三年七科统考时间6月23日~25日上午
初二年两科统考时间6月25日下午
2.评卷工作:漳州市统一进行网上评卷。
3.填报志愿:7月13日~7月15日填报志愿。
4.普高录取时间:7月13日~27日
二、考点设立与管理
1.考点设立
根据漳州市招生办关于考点设置和考试管理要求,经检查验收,确定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角美中学、华侨中学、漳州康桥学校四所中学为中考考点。
鸿渐中学、石美中学、交通中学考生到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考点参加考试,玉江中学考生到华侨中学考点参加考试。
往届生和在外县(市、区)中学就读回原籍
报考的应届生统一在角美中学考点参加考试。
2.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考点建设要求规范化、标准化。
考试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机制,加强监督。
由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统一调配各考点的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和监考人员。
严格试卷保管、保密和交接手续等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考试期间不得看、阅机动卷。
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考生座位号由漳州市中招办统一随机编排。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采取场场轮换的办法。
考试期间如某一考点出现问题,将按省、市招委会和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撤消考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协助中考工作
1.区办公室提供一辆车运送试卷,确保试卷安全。
2.区公安分局要积极支持考区和各考点在中考期间的试卷运送、保管及中考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抽调干警人数:考区试卷保卫1人,各考点保卫工作各2人。
3.各考点由社会事业管理局卫生部门抽调1名医生支持考点做好中考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4.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要确保中考期间不停电、不停水。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定向生名额分配情况:根据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的定向生比例为50%,名额均衡分配到全区各初中学校,各校具体分配名额根据中考报考人数符合定向生资格的人数的比例来确定。
五、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㈠切线原则。
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㈡切线依据。
普通高中录取要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6〕219号)和《关于印发<漳州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漳教中〔2004〕181号)有关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仍然按照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市普通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6〕2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区2015、2016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①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②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
行折算。
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
㈢普高录取工作分为四批次。
考生必须填写《2017年漳州台商投资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正取生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定向生。
具体的切线和录取办法如下:
第一批: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招生360名
1.厦门双十中学面向台商投资区自主招生90名(若未能招满90人,剩余名额纳入当年统招计划)。
招生工作由学校在5月初组织实施。
被录取学生仍然需要参加中考,但中考成绩仅作参考,不影响考生被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录取。
2.面向漳州市统招第一批次115名(7月12日填报志愿,7月13日录取)。
若招生未满115人,则剩余招生指标纳入区统招。
3.面向市直学校招生20名和区台商投资区统招招生67名。
(7月19日~7月20录取):招收20名市直考生为市直专项招生计划。
市直考生需登录《漳州市直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参加录取;面向台商投资区统招招生根据全区考生九科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以下相同),及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67名(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录取,以下相同)。
4.定向生招生(7月19日~7月20录取):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招收定向生68名。
按我区各校定向生生源中考报名数占我区定向生生源中考报名总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各中学,其中
录取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14名、角美中学16名、华侨中学7名、石美中学7名、鸿渐中学12名、玉江中学5名、康桥学校3名、交通中学4名。
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面向我区录取的统招生和定向生成绩必须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要求达到9C以上。
定向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不降低等级线,根据投档总分和考生志愿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逐校录取。
若某校不能完成定向生招生名额,其剩余名额将调剂到其他各校所有落选生中,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即进行第二次统招,第二次统招在第一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根据考生志愿不降低等级录取)。
定向生条件要求:
填报厦门双十中学漳州分校的定向生需具备两个条件:
①具有我区中学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5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为贯彻国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我区随迁子女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均享有定向生资格(漳州康桥学校我区户籍外学生不认定为随迁子女)。
各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2017
年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管理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招生办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批:漳州康桥学校面向市直学校招生25人(7月19-20日录取),面向全市招生425人(7月22日录取)
本批次招生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漳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中有关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的招生方案执行。
第三批:角美中学面向全区招生360名。
(7月24、25日录取)安排在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之后进行招生录取。
此批次录取必须先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要求达到4C5D以上(含4C5D)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全区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四批:华侨中学面向全区招生240名。
(7月26、27日录取)此批次录取必须先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成绩要求达到9D以上(含9D)两个条件前提下,依照投档总分,根据全区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普高招生的其他规定
1.规范建立高中学籍档案
为维护招生行为的严肃性,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一律不予申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高中会考考籍:
⑴违反切线原则招收的学生。
⑵违反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收的学生。
⑶不能提供加盖我区招生委员会印章的“新生花名册”或“招生志愿表”(或“招生登记表”)擅自招收的学生。
⑷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确认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
⑸超计划招收的学生。
⑹其他违规招收的学生。
2.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的投档总分成绩不低于525分。
七、中职招生工作
由漳州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严格按照中职教育相关政策做好宣传及招生录取工作。
抄送:漳州市招生委员会、漳州市教育局,区办公室,存档。
漳州台商投资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