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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概念

医疗事故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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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医疗事故原因分析与实例剖析
• 第一。内科医疗事故分析 一 。内科诊疗失误的常见原因。 (一)内科就诊量大 1.内科病种多 2。内科病患病率高 3.内科往往要接诊一些 其他科的病人 (二)内科疾病诊断困难1.内科疾病的内在 性 2.内科疾病常出现病种交 叉 3.内科疾病表现上的多样性 (三)内科疾病在治疗上有难度 1.多种疾病导致相反的治疗原则 2.多种药物常互相影响 3.不同个体对药物的敏感程度差异太大
医疗事故的概念
1.我国对医疗事故的定义 原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 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 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 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怀的。这一规定,可以认为是 医疗事故的概念或定义。
医疗事故的特点
• 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医 疗单位。 • 二。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的过失引起的。 • 三。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 服务造成。 • 四。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 疗事故。 • 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服务的主体统称
各类医疗事故原因分析与实例剖析
二 。内科诊疗失误的认定 (一)责任事故的认定1.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听取主诉, 查体不全面,过分依赖实验室检查而误诊 。2 对疑难重症 病情观察不仔细,有困难不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自 作主张,或上级医师不亲自检查病员。3 。值班不坚守岗 位,脱岗,不认真交接班,以致病员发生意外或病情突变 时不能立即抢救。4 。在诊疗护理操作时,不按操作常规, 动作粗暴,以致损伤脏器 。5 。故意推诿或不负责任地转 科,转院,造成病情恶化 。6 。在用药,输液,输血,及 特殊诊疗中,选择适应症不当,违反配伍禁忌,用错药以 致加重病情,损伤组织器官 。7 。以营利为目的滥用补药。 8 。为增加医院收入,小病大治,滥作检查。9 。不给 “红包”不收住院 。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

Our actions are our final judg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导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务人员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抢救时机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所谓的医疗责任事故。

在现实生活中。

大多人都不清楚它的具体含义,接下来来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什么?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分不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一味怪罪医务人员草管人命,极端不负责。

实际上大多数事故是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少。

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

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离岗、失职、贻误治疗、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如当班医生离岗,结果住院病人疾病突发,没能即时抢救而造成病人死亡的。

又如手术室医务人员到儿科去接当天手术的两个小孩,由于只有一个推车,就把两患不同疾病的患儿放在一个推车上,结果两台手术医生开刀后找不到病灶,才发现两个患儿调换了。

再如乡村医生在给女孩做阑尾炎手术时,把子宫切除了,造成女孩终生不能生育。

如何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

如何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一、从《条例》与《民法通则》的比较中理解1.《条例》判断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此定义,判断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由于我国的国情特殊,决定了医务人员都是依托在具体的医疗机构中开展诊疗服务,所以医疗机构是承担医疗事故赔偿义务的责任主体;(2)医疗事故发生在医务人员正常履行职务的医疗活动过程中;(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实施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即诊疗过失行为,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存在对医疗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故意违反,但对于患者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是过失而并非故意;(4)患者确有损害后果的事实发生,非主观臆想;(5)医疗机构的诊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仅有诊疗过失行为,但患者并未因此发生损害,或者患者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并非是由于医疗诊疗过失行为所致,都不属于医疗事故概念要求的因果关系范畴。

2.《民法通则》判断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2)损害后果;(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直接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上述四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否则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3.《条例》与《民法通则》之比较医疗事故概念和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两者都要求:(1)行为人有违反具体规范的违法行为;(2)对于违法行为的发生,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3)受害人确有损害后果的事实发生;(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几个必备要件。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定义及等级标准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二、医疗事故的等级标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什么是医疗事故

什么是医疗事故

★什么是医疗事故?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可以复印或者复制其门(急)诊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病历、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钟,医嘱不得涂改。

需要取消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消字样并签名。

一般情况下,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损害的事故。

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处理医疗事故必须遵循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病历资料,医疗机构要应当提供哪些基本原则?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

抢救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正、及时、便民的原则,记医嘱。

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各有患者在场。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指哪些疾病?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甲类:鼠疫、霍乱。

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医疗事故如何划分等级?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害程度,基疗事故分为四级;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一级:造成患者死亡、重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予以协助。

度残疾的;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二级:造成患者中度残疾、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构应当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况下封存哪些病历相关记录?应能障碍的;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如何处理?三级: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能障碍的;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分级

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分级

中公卫生人才网/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分级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分级是医疗事业单位考试中卫生政策法规的重点考察内容,医疗人才招聘网帮助大家梳理卫生政策法规重点内容,以便大家更好地复习和记忆。

此内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其实施时间为:2002年9月1日。

一、医疗事故概念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主要包含以下构成要件:(1)主体: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主体是指行为的实施者、责任的承担者。

(2)合法性:《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医疗活动中,即依法取得执业许可或者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合法的医疗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3)违法性: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过失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具有过失。

(5)人身损害;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明确非精神损害。

(6)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不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中公卫生人才网/(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如手术时突然地震等。

二、医疗事故分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如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如发声及言语困难;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课件

正确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课件
•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和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具体划分为四级十二等,一级最高,四级最低。每一级又分为甲等、 乙等两个等级,其中一级甲等为最高,四级戊等为最低。
02 医疗事故的起因
医疗技术失误
01
02
03
诊断错误
由于医生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不足,导致对疾病的误 诊或漏诊。
治疗不当
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 未能采取最佳的医疗措施, 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
完善医疗制度,加强监管
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和操作流程。 加强医疗质量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分析事故信息,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加强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 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
提供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和渠道, 方便患者与医护人员联系和交流。
手术失误
手术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 意外损伤或遗漏病灶等, 影响患者的康复。
医疗设备故障
仪器故障
医疗设备出现故障或失灵,导致 诊断或治疗过程中的意外情况。
试剂问题
试剂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影响检 查结果的准确性,进而影响治疗 方案的制定。
医护人员疏忽
遗漏医嘱
医护人员未按照医生指示 执行医嘱,导致患者错过 必要的检查或治疗。
正ts
目录
• 医疗事故的定义 • 医疗事故的起因 •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的预防措施 • 案例分析
01 医疗事故的定义
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患者 发生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
这种过失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即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且须与患者的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

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

医疗事故,是我们老百姓耳熟能详的一个词汇。

那么,你真的知道什么是医疗事故吗?另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有哪些具体的特征?下面,小编马上为你具体介绍以上内容。

一、医疗事故的含义是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医疗事故的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

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分,本质上应视为法人行为。

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

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作为一整体来体现它的内涵和外延的,它是一法律意义的概念,所以对它下定义就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

正是基于此,我们将医疗事故严格限定在因过失引起的医疗事件。

而排除了因医疗单位故意引起的医疗事件。

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

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

传统的观点认为,医疗事故是发生于医疗单位在从事诊断、治疗、护理的过程中,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医疗事故的行为是发生于该过程中,但结果可能发生于该过程之外,而医疗事故是由行为和结果共同构成的,因此,笔者使用“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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