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2016年工伤待遇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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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

2016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办法2016工伤赔偿最新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
河南工伤赔偿计算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额的过程。

工伤赔偿计算主要涉及到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工伤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是指因工作造成的身体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公牺牲的职工所应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程度划分为15级,每级对应
不同的金额;
- 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划分为10级,每级对
应不同的金额;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工伤职工的平均扣除工资30个月计算。

2. 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还包括因工作伤害或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的赔偿。

医疗费用包括诊治费、药品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应支付医疗费用的80%,剩余20%由个人支付。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因工作造成的死亡或者因公牺牲的职工家属会受到的一定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
例》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死者年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同时根据家庭成员的情况确定供养亲属的范围和金额。

总的来说,河南工伤赔偿计算涉及到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个方面。

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需要根据职工的工资、工种、工伤程度以及家庭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通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申报和赔付。

2016年2月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2月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河南工伤1-10级及工亡赔偿标准(更新于2016年2月29日)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天穗律师网

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天穗律师网

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9年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9年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

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6年河南工伤赔偿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个月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6个月(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河南标准)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四)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表

2016年河南省工伤赔偿表
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级伤残:3783.58元/月×16个月=60537.28元
六级伤残:3783.58元/月×14个月=52970.12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五级伤残:3783.58元/月×56个月=211880.48元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五级至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按月支付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按月支付为工资的60%
【保留劳动关系。但单位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与最低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足)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级伤残:3783.58元/月×46个月=174044.68元
用人单位支付
七级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
七级伤残:3783.58元/月×12个月=45402.96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级伤残:3783.58元/月×10个月=37835.8元
九级伤残:3783.58元/月×8个月=30268.64元
十级伤残:3783.58元/月×6个月=22701.48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
七级伤残:3783.58元/月×36个月=136208.88元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河南省工伤等级表

河南省工伤等级表河南省工伤等级表是一种用于评定工伤等级的标准,用于确定工人在工作中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的赔偿等级。

下面是河南省工伤等级表的内容:一、肢体损伤工伤等级表:(一)臂、腿工伤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单肢丧失或无法使用 22-25级单肢失去60%功能 19-21级单肢失去50%功能 17-18级单肢失去40%功能 15-16级单肢失去30%功能 13-14级单肢失去20%功能 11-12级单肢失去10%功能 9-10级损伤程度轻 3-8级(二)手、足工伤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单侧手丧失 21-25级单侧手动指全部丧失 21-24级单侧手动指一字丧失 19-20级单手大拇指丧失 18级单手食指丧失 17级单手中、环、小指丧失 16级双手同一手指丧失 14-15级单足丧失 21-25级单足大、小趾丧失,其他功能障碍 17-20级单足大、小趾丧失 16级单足其他丧失 14-15级二、脑功能损伤工伤等级表:(一)智力障碍工伤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精神残疾三级 23-25级精神残疾二级 18-22级精神残疾一级 9-17级智力障碍或痴愚残疾 3-8级(二)精神障碍工伤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精神上的病理性变化 20-25级精神病残疾 15-19级慢性精神障碍 3-14级三、视听损伤工伤等级表:(一)眼工伤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双眼白内障,完全丧失一眼,另一眼视力极差 24-25级双眼白内障,其中一眼丧失 23级双眼白内障,双眼视力差,全聋 22级双眼屈光不正 16-21级单眼视觉损伤 14-15级单眼屈光不正 11-13级单眼失明或丧失视力 9-10级视觉障碍态势或轻 3-8级(二)听功能丧失等级表:损伤情况等级双耳全聋 23-25级单耳全聋 18-22级单耳失聪 13-17级耳聋等级 9-12级听力障碍类型、轻❖ 3-8级四、生殖功能障碍工伤等级表:生殖功能障碍 3-25级以上是河南省工伤等级表的部分内容,不同的损伤情况对应不同的等级,用于确定工伤赔偿的数额。

2016工伤赔偿标准

2016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的伤残、死亡等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或其家属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016年,我国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16年的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致死的劳动者,其家属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而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者,其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其次,根据新的标准,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的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伤残程度越高的劳动者将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以此来更好地保障受伤劳动者的生活和医疗需要。

另外,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的临时劳动能力丧失的劳动者,其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工伤医疗补助和工伤伤病津贴。

而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康复治疗费用。

最后,对于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的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定期限内的抚恤金。

这些赔偿标准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经济补偿,从而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2016年的工伤赔偿标准的调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和尊重,也是对用人单位责任的明确和加强。

通过这些调整,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希望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这一政策的实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正的劳动保障环境。

2016年工伤待遇、病假工资、丧葬费如何计算?

法规链接: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致残一至四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31621
195987
160353
124719
下线
96211.8
89085
81958.2
74831.4
64141.2
57014.4
46752
39197.4
32070.6
24943.8
二:经济补偿金收入免税标准
经济补偿金个税免征额:5939*3*12=213804元

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河南地区)


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河南 省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为 371 省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为 3718.5元)
300元/次
工伤职工与用 人单位劳动关 系终止、期满 及解除时,可 以领取
工伤医疗补助金 (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与用 人单位劳动关 系终止、期满 及解除时,可 以领取 九级 十级 五级 六级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单位支付) 八级 九级 十级 8个月(29748元) 6个月(22311元) 56个月(208236元) 46个月(171051元) 36个月(133866元) 26个月(96681元) 16个月(59496元) 6个月(22311元)
工伤保险待遇
费用项目 挂号费 住院费 医疗费 药费 住院伙食补助
支付标准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待遇 住院补助
交通、食宿费 因工伤接受治疗, 原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 医疗康复费 康复治疗 职业康复费 工伤康复待遇 其它康复费 辅助器具 配置辅助器具费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伤残待遇 十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伤残津贴 四级 五级 六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护理费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猝亡或在停工留薪 丧葬补助 期内死亡的 死亡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 丧葬补助金 在停工留薪期满死 亡 供应亲属抚恤金 五级 六级 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基金支付) 八级
劳动能力鉴定费
使用参数
伙食:省会25元/天,其他地市20元/ 天 市内交通:20元/天/人 长途交通:实报 食宿费:省会150元/天/人,其他地市 120元/天/人 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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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豫人社工伤[2012]1号意见(一) 150元/天/人,其他地 《豫人社工伤【2012】15号河南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意见》

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
844元/年)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工伤保险基金
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
均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 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定应当享受的经济补偿金。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豫劳社工伤[2004]8号整理。
90%
85%
80%
75%
70%
60%
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25元/天/人;其他地区:20元/天/人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标准分别为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凭医疗机构证明。(3478.75元/月×40%) 市内交通补贴:20元/天/人;食宿费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天/人,其他地 区最高不超过120元/天/人。 按原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478.75元/月) 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配偶,40%;其他新属,30%;孤寡、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 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4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8844元/年)
濮阳市工伤待遇标准表
等级类别 一级 27 二级 25 三级 23 四级 21 五级 18 六级 16 七级 13 八级 11 九级 9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6
14
12
10
8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6
46
36
26
16
伤残补贴 住院伙食补助费 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护理费 交通食宿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丧葬补助金 因工 死 亡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
4.工伤职工距正常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 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得减少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和按有关规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
准表
十级 7 政策依据 本人工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478.75元/月《2014年河南省劳动工资统 计报表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豫劳 社工伤[2004]8号 支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
6
工伤保险基金
6
用人单位 1-4级保险基金 5-6级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 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为一次性补助,其中: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 备 注 3.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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