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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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

医院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办公室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办公室及各部门在公文收发、登记、分办、传阅、归档、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公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准确、及时、保密;(三)规范、高效、严谨;(四)归档、保管、利用相结合。

第二章公文收发第四条医院办公室设立公文收发室,负责收发各类公文。

第五条收发公文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收文:按照收文登记簿登记,认真核对公文内容,确保准确无误;(二)发文:按照发文登记簿登记,核对公文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并加盖医院公章;(三)收发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确保公文安全、及时、准确传递。

第三章公文登记第六条医院办公室设立公文登记簿,对收发文进行登记。

第七条公文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公文编号;(二)公文标题;(三)公文份数;(四)收发时间;(五)收发人员;(六)办理情况;(七)归档情况。

第八条登记簿应妥善保管,定期整理归档。

第四章公文分办与传阅第九条医院办公室根据公文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将公文分办给相关部门。

第十条公文传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传阅公文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二)传阅人员应在公文上签名,注明传阅时间;(三)传阅完毕后,应及时将公文退回医院办公室。

第五章公文归档与销毁第十一条医院办公室负责公文的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公文归档应按照以下规定:(一)按照公文类型、年度、月份进行分类归档;(二)归档公文应整理整齐,封面清晰;(三)归档公文应填写归档目录,便于查阅。

第十三条公文销毁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销毁公文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二)销毁公文时,应由两人以上监督,确保安全、彻底;(三)销毁后的残余物应妥善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公文发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发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发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的公文发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级行政机构、临床科室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公文发文活动。

第三条公文发文应遵循公正、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公文的分类、形式、流程、审核、归档等等。

第二章公文分类第五条公文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党政公文、公务公文、内部公文、外部公文。

第六条党政公文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公文文件,涉及党务、政务事项。

第七条公务公文主要指与医院行政工作相关的文件,涉及到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财务审批等事务。

第八条内部公文主要是指医院内部部门之间的通报、通知、纪要等文件,包括工作汇报、会议纪要、工作计划等。

第三章公文形式第十条公文形式主要包括公文文种、公文格式、公文内容、公文用纸等。

第十一条公文文种分为公告、通知、文件、函件、报告等。

第十二条公文格式包括公文标题、公文编号、签发日期、签发人、正文、落款、附件等。

第十三条公文内容应简明扼要,表达清晰,重点突出,语言严谨,公文用语规范。

第十四条公文用纸应统一规格,标明机关名称和公章,文字清晰,整洁有序。

第四章公文流程第十五条公文发文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起草、审批、签发、分发等环节。

第十六条公文起草人应明确公文的内容和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修改。

第十七条公文审批应层层递交,从低级别到高级别,直至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发。

第十八条公文签发应由相应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并负责将公文发送至目标部门或个人。

第十九条公文分发应根据公文的密级和紧急程度进行,确保公文能够及时送达目标对象。

第五章公文审核第二十条公文审核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十一条公文审核包括内容审核、形式审核和法律合规性审核三个方面。

第二十二条内容审核主要是对公文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形式审核主要是对公文的格式、文种、用纸、标志等进行检查。

医院发文管理制度

医院发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公文管理,规范发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发文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2. 发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等公文。

(2)医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纪要等。

(3)与上级部门、其他医院、医疗机构等交流的函件。

(4)其他需要以医院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发文程序1. 文件起草(1)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2)文件起草人应确保文件格式规范,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2. 文件审核(1)文件起草完成后,需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文件内容、格式、政策法规等。

3. 文件签发(1)审核通过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发。

(2)签发人应认真审核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符合医院实际情况。

4. 文件编号(1)签发后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编号。

(2)文件编号应规范、有序,便于查询和管理。

5. 文件印发(1)办公室负责将签发并编号的文件印发给相关部门、科室。

(2)印发文件时,应确保文件数量准确,分发到位。

6. 文件归档(1)各部门、各科室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归档。

(2)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四、发文要求1. 文件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重复。

2. 文件格式应符合公文写作要求,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

3. 文件用纸应使用规定的公文纸,规格为A4。

4. 文件印发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遗漏。

5. 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五、监督检查1. 院办公室负责对发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文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各部门、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发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修订。

医院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本规定订立的目的在于规范医院内部公文的处理流程,加强对公文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各部门、科室以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定义1.公文:指医院内部各种文件、报告、通知、备忘录、决议、通告等。

2.公文处理:指对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字、盖章、分发、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1.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修订公文处理管理制度,监督全体员工依照规定处理公文。

2.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科室内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字等工作。

3.员工:负责依照规定流程办理公文。

第四条公文的分类1.公文依照形式可分为正式公文和临时公文。

2.公文依照内容可分为行政公文、个人公文和科研公文。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第五条起草原则1.公文的起草应明确表达信息,语言简明扼要,条理分明。

2.公文的起草应符合医学专业术语和规范性表述,避开使用俚语和口语化表达。

3.公文的起草应遵从科学、严谨、客观的原则,不得夸大事实和错误叙述。

第六条起草要求1.公文的标题应简明扼要地概括主题,不能使用模糊词语或欠妥词语。

2.公文的正文应包含必需的事实、理由、结论和建议,要求完整、准确、清楚。

3.公文的格式应符合医院规定的模板,包含页眉、页脚、字体、字号、行距等要求。

第七条起草流程1.起草人应依据公文的性质和内容确定起草范围和起草人员。

2.起草人应认真研究公文的内容和背景,进行调查研究并收集必需的资料。

3.起草人应依照规定格式进行起草,经过认真校对后提交给审核人进行审核。

第三章公文的审核第八条审核程序1.公文必需经过两级审核,一级审核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二级审核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审核人应认真核对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审核人对公文内容的修改和调整应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不得任意更改或删除必需信息。

第九条审核要求1.审核人应对公文中的事实性、合法性、逻辑性进行审核,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医院公文管理制

医院公文管理制

医院公文管理制1.公文的分发、登记、传递、督办、催办、缮印、校对,用印及立卷、归档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公文的签收、传阅、处理2.1行政公文由行政办公室专人收取或从网上下载,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统一拆阅、分类、登记、编号,再分办、传阅。

发文单位未用文号的一般信函、通知等,可不另行编号,但移交有关部门时应有签收登记。

2.2公文登记、编号后,由秘书交行政办公室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后及时送院领导传阅、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原则上当日分送,不能积压。

紧急公文,拟办意见中应有明确的办理时限。

2.3传递公文,应严格签收。

收件人收到公文后应签署姓名;退回公文时当面注销,避免丢失。

机密文件应注意保密,不得扩散,引用、摘抄、翻印,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4阅文时间:一般公文不超过2天,急件不超过1天。

阅必应签上姓名并及时退回行政办公室,以免重送和影响传递效率。

2.5凡需办理公文,承办部门须抓紧办理。

有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

公文办理完毕,由承办部门将结果填写在公文处理笺上,退回行政办公室,并将结果呈报有关领导。

2.6已送领导传阅批示的或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行政办公室文秘人员要及时检查催办,以防漏办或延误时间,对上报的文件资料要进行登记存档。

2.7阅办公文,尤其是重要和机密文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办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将文件随意搁放、带往公共场所或带回家中,以防泄密或丢失。

2.8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

对丢失文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3.发文的拟稿、会签、审核、签发与字号3.1拟稿的格式要规范,内容要明确,观点要突出,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语言要精练,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不乱用简称,不写不规范的字。

3.2起草文稿,统一使用公文纸和发文稿纸,并按发文稿纸上的要求填写清楚有关项目。

3.3凡草拟文稿中有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拟稿部门要主动将文稿送有关部门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行文。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上级精神,发布行政决议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1.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议。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单位和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4.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单位的询问。

6.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7.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规定。

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0.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文文头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1.文件名称,发文统一使用印有“____医院”(套红)名称的信笺纸。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文的处理,提高公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文是指医院内部或与外部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决策和协调等重要事项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医院公文的处理应遵循公正、规范、高效、公开、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文件、函件、报告、决议等形式,采用纸质或电子文档。

第二章公文的分类和发文程序第五条根据内容和用途,医院公文可分为内部公文和对外公文。

(一)内部公文是指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交流或协调的公文。

(二)对外公文是指医院与外部单位进行交流或决策的公文。

第六条发文程序分为拟稿、审核、签发、分发、归档等环节。

(一)拟稿环节:由拟稿人根据需要,撰写公文草稿,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内容。

(二)审核环节:由主管部门负责对公文进行审核,核实公文内容的准确和规范性。

(三)签发环节:由主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签发公文,并加盖医院公章。

(四)分发环节:由行政办或办公室负责将公文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确保公文传达到位。

(五)归档环节: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公文进行归档,建立健全的公文档案管理系统。

第三章内部公文的管理第七条内部公文的正式格式应符合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包括标题、编号、日期、正文、签发人、签发日期等要素。

第八条内部公文的传阅范围应明确,不得超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权限范围。

第九条内部公文的保密性要求,应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和标注,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内部公文有重要决策或重要通知的,应明确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回复或落实。

第十一条内部公文的存档和备份应按照医院文件管理的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存储和检索方便快捷。

第四章对外公文的管理第十二条对外公文应根据不同的接收对象和目的进行分类和标注,确保公文的准确传达。

第十三条对外公文涉及重要决策或重要通知的,应明确要求对方进行回复或落实。

第十四条对外公文的备份和存档应按照医院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确保公文的保存和检索。

医院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行文管理制度

医院公文行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的起草、审批和发放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公文的起草、审批和发放工作。

第三条公文是指医院内部或者对外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通知、报告、文件、意见、批复、决定等。

第四条公文行文要求遵循公文行文规范,内容真实准确,条理清晰,语言简练。

第五条公文的起草、审批和发放应当遵循程序合法、权限明确的原则。

第六条严格遵守公文行文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合规、及时、有效和可追溯。

第七条医院公文行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监督。

第二章公文起草程序第八条公文的起草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第九条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审慎、认真的原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条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逻辑清晰、表达简练的原则。

第十一条公文的起草应当遵循规范、准确的语言表达要求。

第十二条公文的起草应当及时、完备,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公文审批程序第十三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程序合法、权限明确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审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遵循审慎、公正的原则,审批人员应当对公文的内容、形式和法律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公文的审批程序应当及时完成,确保公文的及时发放。

第四章公文发放程序第十七条公文的发放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第十八条公文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发放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公文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的发放方式进行,确保公文的正常收取。

第二十条公文的发放应当及时、完备,确保公文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一条医院公文行文管理委员会对公文行文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文的合规、及时、有效和可追溯。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公文行文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医院其他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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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是传达上级精神,发布行政决议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和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办文人员要增强公文意识,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办文程序和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确、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院长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根据我院实际,我院公文的主要种类有:1.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 决议: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事项。

3.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单位和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4.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单位的询问。

6.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的事项。

7.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10.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正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文文头一般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

1. 文件名称,发文统一使用印有“ ****** 医院”(套红)名称的信笺纸。

2. 发文字号包括院、部门代字、年份、顺序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之上、居中。

如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居横线上右侧。

3. 签发人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外出时,经其授权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签发人姓名、会签人姓名置于发文号的同行右端。

第九条公文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单位、部门、内容、附件、发文机关单位、发文日期、印章等。

1. 标题置于文头之下、主送机关单位、部门之上、居中。

标题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单位名称、事由、公文种类,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和书名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 主送机关单位、部门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单位、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一般置于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顶格。

一般普发公文,可主送几个以上单位;向上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不宜多头主送,以免责任不明。

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可用抄送形式。

3. 内容是公文的主体,要求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得体。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4. 附件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有关参考资料。

附件名称标于正文内容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附件与主件合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

5. 发文机关又称落款。

落款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置于正文内容末尾的右下方。

6. 发文日期一般署会议通过日期或领导人签发日期,发文日期应当以汉字写明年、月、日,置于发文机关署名的右下方。

7. 印章所有发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印章盖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压正文、下沿略压年月日。

如印章盖在正文内容脱离的空页上,要在该空页的左上方标“ (此页无正文)” 第十条公文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印刷份数。

公文为函件时,文尾只包括主题词、抄送栏、份数等,且不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1. 主题词反映文件主题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词组,置于发文日期之下、抄送栏上横线的左端。

主题词按《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规定标引。

2. 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其他需要执行和知晓公文的机关单位。

送往上级机关的为“抄报”,送往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为“抄送”。

抄送、抄报栏设在文尾主题词之下。

3. 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印刷份数印发机关是指印发公文机关的办公部门;印发日期是印发机关印刷公文的起印日期,一般印成“X年X月X日印发”;印刷份数是文件印刷的总数,一般是根据发放范围、归档份数、发文机关留用等方面的需要来确定,印成“共印XXX份”。

印发机关、印发日期和印刷份数置于公文末页下端。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在同一行左右两侧顶端,中间隔一定距离,并用两条与图文区等宽的细实线相夹。

印刷份数置于抄送栏下横线右下侧、印发日期的下方。

第十一条公文排版格式公文文字从左至右横排,左侧装订,公文用纸一律采用A4型(210毫米X 297毫米),公文首页为印有眉头的公文纸。

全文采取宋体,文号小四号加黑,大标题2 号加黑,正文4 号,页码小5 号,签发人(会签人)用3 号,主题词用小4号。

全文间距25磅。

页面设置:上2厘米、下2厘米、左2厘米、右2厘米。

第四章行文规则第十二条院部可以对上对下行文,也可以与有关单位和兄弟单位之间互相行文。

院内其他科、部一律不对外行文。

第十三条院长办公室根据院部授权,可以分别向院内各科、部行文。

第十四条信函行文首页一律使用套红居中印有发文机关名称的信笺纸,可以编发文字号,标注于信笺纸上发文机关名称的中下方。

第十五条向院长请示问题,除院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应当送院长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当直接送院长本人。

第十六条除院长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医院名义向上级机关单位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五章公文办理第十七条公文办理是医院领导、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它对于实现医院职能,加强医院建设,提高医院工作效率,有着极大的关系。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大部分。

第十八条收文办理由收文登记、阅批、传递、催办、存档等环节组成。

1. 收文登记对收进的外来文件、电报,由院长办公室统一进行签收、拆封、登记。

院领导亲收件,交本人拆封。

亲收人如认为需要医院存查或处理的,可以交校长办公室按收文登记办理。

2. 阅批收文登记后,一般公文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阅签提出拟办意见,转有关职能部门承办。

重要公文由院长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呈送院领导阅批后,由院长办公室转有关职能部门承办或组织传阅。

急件应即时阅批。

3. 传递各部门传送文件应由专人负责,文件传送必须在送件簿上登记,凭送件簿分送收件部门,收件部门收件后应在送件簿上签收。

4. 催办院长办公室人员及时掌握公文运转和处理情况,对办理的公文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或延误。

院长办公室对公文处理情况有催办、督促和检查的责任。

5. 存档各种收文交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存档。

第十九条发文办理由拟稿、核稿、签发、编号、登记、缮印、校对、用印、发送等环节组成。

1. 拟稿以医院名义发出的综合性报告、请示等,由院长办公室拟稿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拟稿。

凡是各部门需要以医院名义行文批发本部门文件时,由各部门拟交院长办公室行文。

拟稿时注意事项:⑴用词准确、规范。

人名、地名、专用术语、数字、事物名称、引文准确无误。

使用简称,应先用全称在括号内注明“以下简称XX”。

简称应规范化。

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日,不要把“ 20 XX年”简写成“XX年” 一般不用“明年”、“上月”、“前日”等概念。

不写不规范的字。

⑵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语句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中应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⑶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⑷起草公文的依据文件、重要参考资料及有关说明材料,应附在文稿之后。

2. 核稿核稿时,要对公文草稿的内容、文字、格式和行文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⑴公文草拟后送有关负责同志审核。

⑵各部门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公文,应先经分管院长核阅签字,送院长办公室复核后,再送院领导签发。

紧急公文在送审时应提出办理时限。

⑶凡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公文,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并核阅会签。

⑷院长办公室复核部门所拟需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一般只作文字上必须的少量修改,必要时可作内容上适当调整或要求有关部门修改后再送审。

⑸未经核稿的公文,或须会签而未会签,须送附件而未附送的公文,一律不得送院领导签发。

3. 编号、登记院长办公室对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都要编号、登记。

4. 签发属于全面的、重要的方针、政策性问题,应以医院发文。

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都应由院长签发。

属于正常工作性质的例行公文,院长办公室可以根据授权签发。

5. 用印、发送签发后应在文件未页加盖单位印章。

最后,由公文拟稿部门负责,按公文要求投送公文主送、抄报(送)单位。

6. 归档公文发送后,院长办公室负责将发文原件归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医院授权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公文发文字号规定为了正确使用和处理各类公文,加强公文的规范管理,现对院各部门公文发文字号作如下规定:1. 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和序号。

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中括号“[ ]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 不编001 ),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位置,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与横线之间居中排列。

2. 医院上行文发文代字规定如下:报告*** 医报请示** 医请3. 医院下行文发文代字规定如下:⑴有关党群内容对内发文:党总支部⑵有关行政内容对内发文:医院......................... ****院字各委员会.......................... ***委字党字工会**** 工字团支部**** 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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