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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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区别

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区别

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区别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监管和审核的两种常见方式。

尽管这两个术语经常被混淆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之间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税务监管工作的不同方面。

首先,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目的不同。

税务稽查主要目的是发现和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稽查人员会进行深入的审核和调查,以确认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否准确、完整,并检查是否存在偷漏税、虚假纳税行为等税收违法行为。

而税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确保纳税人的税收申报准确无误,检查申报过程中是否存在错误或遗漏,并对纳税人的财务记录、票据等进行核对。

其次,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的方法和手段也有所不同。

税务稽查通常需要通过深入调查、现场核查等手段来获取更多的信息和证据。

稽查人员有权调阅纳税人的银行账户、财务记录、合同和相关票据等,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

而税务检查则通常采用查阅纳税人的申报记录、账簿等方式,加上部分简单的现场检查,以核实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是否真实、合规。

第三,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在范围和周期上也有所区别。

税务稽查通常是抽查性质,着重对某些涉嫌存在问题的纳税人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稽查的频率和周期由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税务检查则更加普遍,适用于所有的纳税人,以保障税收的全面管理和审核。

检查的频率通常是按照年度或季度进行,以及根据特定情况随时展开。

此外,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在处理结果上也有所不同。

税务稽查的结果通常是根据调查和审核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和处罚。

如果发现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稽查人员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税、罚款、追缴税款等。

而税务检查的结果则主要是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要求纳税人进行补正和调整,以确保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最后,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也在操作程序和权限上有所区别。

关于税务举报、税务检查、欠税清缴、税务处罚法律制度

关于税务举报、税务检查、欠税清缴、税务处罚法律制度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

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网络检举途径,设立检举接待场所和检举箱。

税务机关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除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外,举报中心自接收检举事项之日起即为受理。

不予受理的检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举报中心可以应实名检举人要求,视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解释不予受理原因。

检举事项的处理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2)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

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3)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4)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5)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税务检查内容有哪些

税务检查内容有哪些

税务检查内容有哪些税务机关进⾏税务检查所包含的内容。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税务机关进⾏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1)检查纳税⼈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使此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扣缴义务⼈的业务场所进⾏;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也可以将纳税⼈、扣缴义务⼈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扣缴义务⼈开付清单,并在三个⽉内完整退还。

(2)到纳税⼈的⽣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扣缴义务⼈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

扣缴义务⼈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有关的问题和情况;(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机构检查纳税⼈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使此项职权时,应持有税务分局开具的介绍信,并出⽰税务检查证。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核从事⽣产、经营的纳税⼈、扣缴义务⼈在银⾏或者其他⾦融机构的存款账户;查核从事⽣产、经营的纳税⼈的储蓄存款,须经银⾏县、市⽀⾏或者市分⾏的区办事处核对,指定所属储蓄所提供资料。

税务机关⾏使此项职权时,应当指定专⼈负责,凭全国统⼀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保守秘密。

检查存款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时,检查⼈员应当是两⼈以上。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录像、照像和复制。

税务机关和税务⼈员必须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税务检查权。

第13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13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申报的期限——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二是结合纳税人实际 情况确定的。 (三)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 (四)延期申报管理:纳税人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的,经 县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例题•多选题】(2013年)下列纳税申报方式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规
7.税收保全措施
主要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 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提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 施的范围之内
二、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制度
主要内容

8.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法律责任
19
第四节要点:
税务检查的形式、方法与职责
税务检查的形式、方法与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形式:重点检查、分类计划检查、集中性检查、临时性检查、专项 检查
(二)税务检查的方法:全查法、抽查法、顺查法、逆查法、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 法、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5.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
吊销营业执照
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
6.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
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 销税务登记
务的其他情形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 《外管证》,《外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什么叫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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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税务检查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纳税检查又叫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是国家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职权,也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基本环节和重要保障。

纳税检查报告即纳税检查表。

作为纳税检查的专用文书或表格,它是税务机关对税务检查结果的综合性书面反映,既有纳税人纳税情况的客观记载,又有税务机关的认定和处理性结论。

纳税检查报告的填写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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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法》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五)阻止出境 税款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优先于罚款、 (六)税款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优先于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 销权。 销权。 (七)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1.税款的退还:3年内 1.税款的退还: 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追征 税款的追征: 无限期追征。 2.税款的追征:3 年,5年,无限期追征。 思考】下列属于税收征收措施的有( )。 【思考】下列属于税收征收措施的有( )。 A. 吊销营业执照 B. 加收滞纳金 核定应纳税额情况。 C. 强制执行 D. 核定应纳税额情况。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二、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 (一)账簿管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 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账簿;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15日内 账簿;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 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发票管理和使用 1.发票印制管理 1.发票印制管理 2.发票领购管理 2.发票领购管理 思考】甲公司营销部经理到外省洽谈业务, 【思考】甲公司营销部经理到外省洽谈业务,准备推 销本公司的产品,他带着公司的发票, 销本公司的产品,他带着公司的发票,准备销售产 品时开具。销售完毕返回时, 品时开具。销售完毕返回时,他认为发票没什么用 了,于是将使用过的发票和部分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扔掉了。试分析该经理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扔掉了。试分析该经理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第三节 税 款 征 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代扣、代收代缴征收; (五)代扣、代收代缴征收; (六)委托代征征收 其他方式:如利用网络申报、 IC卡纳税 (七)其他方式:如利用网络申报、用IC卡纳税 思考】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 【思考】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小型纳税 应采用( )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 人,应采用( )征收方式。 A. 查账征收 B. 查定征收 C. 定期定额征收 D. 查验征收

新版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新版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在以往的考试中,涉及分数不多,2023年的分值仅为3分,并且以选择题、判断题为重要题型,有时在简答题或综合题中会涉及一些关于征收管理及处罚的小考点。

2023年教材体系变化后,本章地位提高,成为重点章节,2023年试题中分值高达21分,唯一的一道10分综合题出自本章。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分布本章重要内容涉及(5节):§1.税收征收管理概述§2.税务管理§3.税款征收§4.税务检查§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2023年经济法基础第七章大纲(与2023年一致):(一)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的有关规定(二)掌握税款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措施的有关规定(三)熟悉税务检查的规定、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熟悉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五)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章重要考点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例题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

(2023年)A.税务检查B.税务代理C.税务处罚D.税款征收[答疑编号21070101]【答案】ACD【解析】税务机关的职权涉及: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

【例题2】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2023年)A.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C.规定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答疑编号21070102]【答案】ABCD第二节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一)概述: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2.两个时间:(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所有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l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税务登记 证件及使 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企业开立银行账户、领购发票、申请减免退税、申请办理延期 纳税、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 税务事项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 县以上(含本级)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 主管机关 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税务登记的内容及程序
(1)内容 开业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停业、复业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

(2)程序 开业税务登记的办理程序

纳税人 纳税人
税务 机关
税务 机关
纳税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开 业

报送
1.建立

税 务 登 记
税务 登记 申请 报告 和有
填写 税务 登记 表及 附表
审核及 核定 纳税 事项
本章按税收征管法概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 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分节进行阐述。
学习目标
熟悉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程序; 掌握税款征收的方式和措施; 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征管法行为
所受的法律制裁; 了解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权限; 了解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票种类
使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 时使用
普通发票 专业发票
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 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 证,保险凭证;话务、电报等收据;国有铁 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 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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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 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 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 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 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 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 置账簿的
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
但未设置账簿的
4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 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难以查账的
3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
5
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
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 无正当理由的
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简称定期定额户)
例题精讲
1.【单选题】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 式。对于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单位,适用 的税款征收方式是( )。 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一、税款征收
(二)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1.
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 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 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
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 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3.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 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 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
1
2
扣缴税款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 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 扣缴税款
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
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范围之内
税务机关对单价5 000 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例题精讲
4.【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 保全措施的是( )。 A.豪华住宅 B.金银饰品 C.古玩字画 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ABCD】
除选项ABCD所述情形外,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

情形还有:(1)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

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2)发生纳
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b.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 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 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e.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 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 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 凭证和有关资料
C.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 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 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查定征收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 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查验征收
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 的税源
定期定额征收
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 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
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 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 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 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 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 纳税担保的
2.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 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拍卖、变卖财产抵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 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 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 款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三)税款征收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的对象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时,对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 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 金同时强制执行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三)税款征收措施
1.责令缴纳
(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 税义务行为,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逾 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税款征收措施
(4)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税务 机关可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有 权采取其他税款征收措施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D】
解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 析 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
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 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三)税款征收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的例外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 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 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 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三)税款征收措施
5.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 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d.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 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 问题和情况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例题精讲
6.【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 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检查纳税人的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到车站检查旅客自带物品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3.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 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 请行政复议的
4.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 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Hale Waihona Puke (三)税款征收措施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例题精讲
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纳税担保 的情形有( )。 A.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B.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C.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应纳税款限期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商品、 货物及应纳税收入迹象的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 期未缴纳的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例题精讲
2.【单选题】甲公司按照规定,最晚应于2018年1月15 日缴纳应纳税款 30万元,该公司却迟迟未缴。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其于当年2 月28 日前缴 纳,并加收滞纳金。但直到3 月15 日,该公司才缴纳税款。甲公司应缴 纳的滞纳金金额是( )元。 A.8 850 B.8 700 D.6 600 C.9 000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B】
解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账务不全,但能控制 析 其材料、产量或进销货物的纳税单位或个人,税务机关可依
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能力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 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一、税款征收
(二)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
1.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D】
选项D:在此情形下,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三)税款征收措施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 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 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经济法基础
JING JI FA JI CHU
第一章 总 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七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
课程目录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7-1 税务管理 7-2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7-3 税务行政复议 7-4 税收法律责任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例题精讲
5.【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担保范围包括( A.税款 B.罚款 C.滞纳金 D.实现税款的费用
)。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ACD】
解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析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7-2 税款征收 与税务检查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A】
解 该企业应缴纳税款期限是1月15 日,即从1月16 日滞纳税款,
从1月16 日~3 月15 日,共计16+28+15=59 (天),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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