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六节 GB 50094-1998《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1 MPa且不大于4MPa、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50m3的橘瓣式或混合式以支柱支撑的碳素钢和合金钢制焊接球罐。? 2.施工及验收范围

1)球壳及与其连接的受压零部件。

2)球罐开孔的承压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

3)与球壳连接的支柱、拉杆、垫板和底板等非受压元件。

二、零部件的检查和验收

1.零部件质量证明书的检查

施工单位应对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质量文件进行检查。2.球壳板和试板的检查

1)球壳板和试板的基本规定

球壳的结构型式应符合设计图样要求。每块球壳板本身不得拼接。制造厂提供的球壳板不得有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陷,当存在上述缺陷时,应按规定进行修补。应对球壳板厚度进行抽查,实测厚度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去钢板负偏差。

2)球壳板的外形尺寸、球壳板焊接坡口应符合要求。

3)球壳板周边100mm范围内应进行全面积超声检测抽查。

4)当相邻板的厚度差大于或等于3mm或大于其中的薄板厚度的1/4时,厚板边缘应削成斜边,削边后的端部厚度应等于薄板厚度。

5)制造单位应提供每台球罐不少于6块的产品焊接试板和焊接工艺所需要的试板。

3.支柱检查

支柱全长长度允许偏差为3 mm。支柱与底板焊接后应保持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mm。支柱全长的直线度偏差应小于或等于全长的1/1000,且不应大于10mm。

4.组焊件的检查

分段支柱上段与赤道板组焊后,采用弦长不小于1m的样板检查赤道板的曲率,其间隙不得大于3mm。上段支柱直线度的允许偏差为上段支柱长度的1/1000,轴线位置偏移不应大于2mm。

人孔、接管与球壳板组焊后,人孔、接管开孔位置及外伸长度的允许偏差、球壳板的曲率及接管法兰的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5.零部件的油漆、包装和运输检查

1)球壳板内外表面应除锈,并各涂底漆两道;对坡口表面及其内外边缘50 mm 范围内应涂可焊性涂料。每块球壳板上的球壳板编号、钢号及炉批号标记应以白色油漆框出。

2)运输及存放球壳板时,应采用钢结构托架包装,并应采用拉紧箍将球壳板紧箍在托架上;球壳板的凸面宜向上;各球壳板之间应垫以木块等柔性材料,重迭块数不宜超过6块;每个包装件的总重不宜超过30t。

3)法兰、人孔和试板等宜装箱运输,拉杆等杆件宜集束包扎。

4)所有加工件表面应涂防锈油脂。拉杆螺纹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5)球壳、支柱、拉杆等零部件的油漆、包装和运输的其它检查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三、现场组装

1.基础检查验收

球罐安装前应对基础各部位尺寸进行检查和验收,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基础混凝土的强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75%方可进行安装。

2.球罐组装

球罐组装前,应对每块球壳板和焊缝进行编号。组装时,可采用工卡具调整球壳板组对间隙和错边量,不得进行强力组装。

1)对球壳板组对间隙、错边量和棱角的要求

(1)采用手工电弧焊时,组对间隙宜为2±2mm;采用药芯焊丝气体保护焊时,组对间隙宜为3±lmm;采用其它焊接方法时,组对间隙应由焊接工艺规程确定。(2)球壳板组对错边量b不应大于球壳板的名义厚度的l/4,且不得大于3mm。当两板厚度不等时,可不计入两板厚度的差值。

(3)用弦长不小于1 m的样板检查球壳板组装后的棱角,棱角可按照公式进行计算,且不应大于7mm。

(4)组对间隙、错边量和棱角的检查宜沿对接接头每500 mm测量一点。

2)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要求

球罐赤道带组装后,每块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不宜大于2mm;相邻两块球壳板的赤道线水平误差不宜大于3mm;任意两块球壳板的赤道线误差不易大于6mm。3)球罐组装时,下列相邻焊缝的边缘距离不应小于球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球壳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小于100mm:

(1)相邻两带的纵焊缝;

(2)支柱与球壳的角焊缝至球壳板的对接焊缝;

(3)球罐人孔、接管、补强圈和连接板等与球壳的连接焊缝至球壳板的对接焊缝及其相互之间的焊缝。

4)球罐组装时应对球罐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进行控制的要求

组装完成后球罐的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值宜小于球罐设计内径的3‰,且不应大于50mm。

5)支柱及拉杆的安装规定:

支柱用垫铁找正时,每组垫铁高度不应小于25 mm,且不宜多于3块。斜垫铁应成对使用,接触紧密。找正完毕后,点焊应牢固。

支柱安装找正后,应在球罐径向和周向两个方向检查支柱的垂直度。当支柱高度小于或等于8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2 mm;当支柱高度大于8 m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支柱高度的1.5‰,且不应大下15 mm。

拉杆安装时应对称均匀拧紧。对拉杆中部的挠度宜进行控制。

3.零部件安装

1)人孔及接管等受压元件的安装要求:

(1)开孔位置允许偏差为5 mm;

(2)开孔直径与组装件直径之差宜为2~5 mm;

(3)接管外伸长度及位置允许偏差为5 mm;

(4)除设计规定外,接管法兰面应与接管中心轴线垂直,且应使法兰面水平或

垂直,其偏差不得超过法兰外径的1%(法兰外径小于100 mm时按100 mm if),且不应大于3 mm;

(5)以开孔中心为圆,开孔直径为半径的范围外,采用弦长不小于1 m的样板检查球壳板的曲率,其间隙不得大于3 mm;

(6)补强圈应与球壳板紧密贴合。

2)球罐上的连接板的要求

球罐上的连接板应与球壳紧密贴合,并在热处理之前与球壳焊接。当连接板与球壳的角焊缝是连续焊缝时,应在不易流进雨水的部位留出10 mm的通气孔隙。连接板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为10mm。

四、焊接

1.球罐的焊接方法

球罐的焊接方法宜采用手工电弧焊、药芯焊丝自动焊、药芯焊丝半自动焊、埋弧焊。

2.焊接工艺评定

球罐焊接前,应按JB 47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4.焊接施工

1)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并应在坡口表面和两侧至少20mm范围内清除铁锈、水分、油污和灰尘。

2)预热和后热规定:

(1)预热温度应按焊接工艺规程执行。

(2)要求焊前预热的焊缝,施焊时层间温度不得低于预热温度的下限值。(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焊缝,焊后应立即进行后热处理。

①厚度大于32mm,且材料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 MPa;

②厚度大于38mm的低合金钢;

③嵌入式接管与球壳的对接焊缝;

④焊接工艺规程确定需要后热处理者。

(4)后热处理,应按焊接工艺规程执行或按下列要求进行:

①后热温度应为:200~250℃;

②后热时间应为:0.5~1h。

(5)预热和后热温度应均匀,在焊缝中心两侧,预热区和后热区的宽度应各为板厚的3倍,且不应小于100mm。

(6)预热和后热及层间温度测量,应在距焊缝中心50mm处对称测量,每条焊缝测量点数不应少于3对。

(7)对不需要预热的焊缝,当焊件温度低于0l℃时,应在始焊处100mm范围内预热至15℃后进行施焊。

(8)接管、人孔等拘束度高的部位及环境气温低于50C时,应扩大预热范围。(9)预热和后热可根据施工地区能源供应情况,选用电加热法或火焰加热法。预热和后热宜在焊缝焊接侧的背面进行。

3)手工电弧焊时,球罐焊接顺序和焊工布置要求

(1)球罐采用分带组装时,宜在平台上焊接各带的纵缝,然后组装成整体,再进行各带间环缝的焊接。

(2)球罐采用分片组装时,应按先纵缝后环缝的原则安排焊接顺序。

(3)焊工布置应均匀,并同步焊接。

4)药芯焊丝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时,球罐焊接顺序要求

(1)球罐组装完毕后,应按先纵缝后环缝的原则安排焊接顺序。

(2)纵缝焊接时,焊机布置应对称均匀,并同步焊接。

(3)环缝焊接时,焊机布置应对称,并沿同一旋转方向焊接。

5)球壳上的人孔、接管和支柱等零部件的焊接要求

(1)锻制凸缘等与球壳的对接焊缝的焊接,除焊接材料应采用与球壳焊接相同的焊接材料外,焊接工艺应与强度较高侧钢材的焊接工艺相同。

(2)支柱、连接板等与球壳板的焊接,除焊接材料宜采用与强度较低侧钢材相匹配的焊接材料外,焊接工艺应与强度较高侧钢材的焊接工艺相同。

(3)球壳与补强圈、接管、支柱的角焊缝应平缓过渡。

5.修补

球罐在制造、运输和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种不合格缺陷都应进行修补。

6.焊缝检查

焊缝检查应包括焊缝的外观检查、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磁粉检测和渗透检测五、焊后整体热处理

设计图样要求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的球罐、盛装液化石油气、液氨等具有应力腐蚀介质的球罐、名义厚度大于34mm(当焊前预热100℃及以上时,名义厚度大于38mm)的碳素钢球罐和07MnCrMoVR钢制球罐、名义厚度大于30mm(当焊前预热100℃及以上时,名义厚度大于34mm)的16MnR钢球罐、名义厚度大于28mm(当焊前预热100℃及以上时,名义厚度大于32mm)的15MnVR钢球罐、任意厚度的其它低合金钢球罐应在压力试验之前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

六、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1.压力试验

1)球罐在压力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球罐和零部件焊接工作全部完成并经检验合格;

(2)基础二次灌浆达到强度要求;

(3)需热处理的球罐,已完成热处理,产品焊接试板经检验合格;

(4)补强圈焊缝已用0.4~0.5 MPa的压缩空气做泄漏检查合格;

(5)支柱找正和拉杆调整完毕。

2)除设计图样有规定外,不得采用气体代替液体进行压力试验。

3)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在球罐顶部和底部各设置一块量程相同并经校准合格的压力表,其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压力表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2倍,且不应小于1.5倍和不应大于4倍的试验压力。压力表的直径不宜小于150mm。

4)压力试验时,严禁碰撞和敲击球罐。

5)液压试验和气压试验应符合规定。

6)球罐在充水、放水过程中,应对基础的沉降进行观测,作实测记录,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气密性试验

1)对设计图样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的球罐,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气密性试验。

2)气密性试验介质应采用空气或氮气,介质温度不得低于5℃。

3)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应力值符合设计图样规定。

4)设计图样规定进行气压试验的球罐,气密性试验可与气压试验同时进行。九、交工验收

球罐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及其它技术资料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会同有关单位按本规范的规定对球罐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工。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及结果评价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及结果评价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钢制焊接常压储罐的定期检验和结果评价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储存石油、石化产品及其他类似液体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罐体及其基础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 1.3其它常压或低压(工作压力小于0.1Mpa)储罐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应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 SHS 01012 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 SY/T 592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罐修理规程 JB/T 10764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声发射检测及其评价 JB/T 10765 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漏磁检测方法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 一般要求 3.1年度检验,是指为了确保常压储罐罐体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常压储罐罐体的年度检验可以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也可以由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专业检验人员进行。 3. 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常压储罐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对于常压储罐全面检验,检验单位应当根据常压储罐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选择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可采用在线检验方法或停工检验方法,对于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其定期检验还可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 3.2.1在线检验是指常压储罐在运行过程中的检验。储罐顶板和壁板的在线检验是指从储罐外侧进行的宏观检查、腐蚀状况检测和焊缝无损检测等,其检测结果评价方法与停工检验相同。储罐底板的在线检验是指底板的腐蚀状况检测,检测方法执行JB/T 10764-2007《无损检测常压金属储罐底板声发射检测及其评价》,检测结果评价方法执行本标准第6章有关条款规定。 3.2.2停工检验是指常压储罐停工清罐时的检验,其检验结果评价方法执行本标准第6章有关条款规定。 3.2.3基于风险的检验是指对储罐群或罐区内的储罐逐一进行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失效机理分析并进行风险计算,根据可接受风险的大小和风险的发展趋势,决定储罐的检验周期和检测手段。 3 .3定期检验应当由专业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的确定根据采用的检验方法按本标准第6章进行。 4年度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4 .1常压储罐年度检验包括使用单位常压储罐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常压储罐罐体、及运行状况检查等。 年度检验以外部宏观检查为主,以目视和锤击法检测,必要时进行外侧的壁厚测定。 4. 2每年应对罐体做一次测厚检查。测厚检查应对罐壁下部二圈壁板的每块板沿竖向至少测2个点,其他圈板可沿盘梯每圈板测1个点。测厚点应固定,设有标志,并按编号做好测厚记录。有保温层的储罐,其测厚点处保温层应制做成活动块便于拆装。 4. 3进行常压储罐年度检验,除非检查人员认为必要,一般可以不拆除保温层。 4. 4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首先全面了解被检常压储罐底板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认真查阅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1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球形储罐通用检验方案概述

球形储罐通用检验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省特检院 2012年03月30日 球形储罐通用检验方案 一、容器概况: 1、某石化炼油公司球形储罐1台。 2、受检压力容器技术参数: 二、编制依据: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程》 3、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T4730.1~5—200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5、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6、GB12337-1998《钢制球形储罐》 7、/T4712-92《支承式支座》 8、特检院质量手册、现有人员及设备状况 三、资料审查情况:按照检验报告中的项目审查资料项目齐全。 四、现场检验容: 1、现场检验时,外部宏观检验应当最先进行。通过宏观检查情况评价检验方案是否需要修正。当检验员发现宏观检查的问题较大时,应考虑增加检验方法或增大检测比例。 2、检验项目 (1)全面检验:根据上个检验周期的检验情况及现场运行情况确定。 (2)无损检测:根据容器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无损探伤,具体探伤比例按下表规定执行,有特殊要求由检验员和检测员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支座及接管和球罐的连接处等要进行渗透探伤,球罐部采用荧光磁粉检测。 (3)根据检验情况由检验员确定进行必要的理化分析项目。 3、重点检查部位: (1)保温层破损部位、防腐层破损处等。 (2)焊缝及热影响区、开孔及结构不连续部位、被冲刷部位。

(3)球罐壁焊疤、引弧部位。 (4)球馆壁液面波动区域。 (5)球罐壁气相区部位。 (6)接管角焊缝、支座或柱腿角焊缝。 (7)其它检验员怀疑的部位。 4、检验必要条件: (1)现场条件必须达到检验工作需要,受检方须配备现场协调员及设备工程师一名。检验工、机、具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持证上岗。 (2)检验用电、用水由受检单位提供。 5、检验人员配备 (1)检验负责人(检验师) (2)检验师(员) (3)无损检验人员 (4)理化实验人员 2、检验人员分工 (1)技术审核 检验负责人(2)检验方案及计划制定 (1)以宏观检查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为主 检验师(2)壁厚及硬度测定 (3)出具检验报告 (1)射线探伤 无损检测人员(2)超声波探伤 (3)磁粉探伤

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引用标准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 术语 5.电站施工 5.1电气安装 5.1.1 低压电气柜安装 本规范的低压电气柜指的是发电机控制屏、变压器低压进线柜、站用电配电柜、电瓶柜、启动柜、泵房控制柜等电站内的低压电气柜。 5.1.1.1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2)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3)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设备应齐全。 4)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5.1.1.2 与低压电气柜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5.1.1.3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气柜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5.1.1.4 低压电气柜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气柜,应无裂纹或伤痕。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工艺培训课件

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定期检验工艺 编制: 审核: 批准:

在用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定期检验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建筑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液态石油及石油产品等介质,内压不大于6000Pa 的历史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以下简称储罐)。 2 检验前预备 2.1 审查储罐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历次检验报告、各种安全附件、有关技术资料、使用运行记录以及与储罐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 2.2 预备好检验工具、材料和劳动爱护用品。 2.3 检验前应做好以下工作,达到安全作业条件: 2.3.1 将罐内油品抽至最低位(必要时接临时泵),加堵忙板,使罐体与系统管线隔离。 2.3.2 打开人孔和透光孔。 2.3.3 清出底油。轻质油品罐用水冲洗,通入蒸汽蒸罐24h以上(应注意防止温度变化造成罐内负压)。重质油罐通风24h以上。 2.3.4 排除冷凝液,清扫罐底。

注意事项: a.采纳软密封的浮顶罐、内浮顶关东火钳原则上应拆除密封系统并密封块置于罐外(仅进罐检查可不拆除密封系统。若密封系统检查无明显泄漏,不阻碍动火安全时,动火钞票也可不拆除密封系统)。 b.进罐前必须对罐内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安全合格后方可进入。 c.进罐检查及检验使用的灯具必须是防爆灯,其电压应符合安全要求。 d.动火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 3检验依据 3.1 SHS01012-2004《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3.2 GB128-200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3.3 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4SH/T3530-2001《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储罐施工工艺标准》3.5 JB/T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3.6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3.7 HG20660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3.8 HG/T20678-2000《衬里钢壳设计技术规定》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次修订后整理完整全文)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1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47) 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

QSY XJ0126-2010储罐涂层防腐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储罐涂层防腐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inspection code for anticorrosive coating of steel tank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符号 (2) 4 一般规定 (3) 5 设计 (3) 6 施工 (4) 7 质量检验 (10) 8 交工验收 (12) 9 运行维护与检测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涂料及涂层性能指标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涂料树脂含量测试方法 (17)

前言 本标准由新疆油田公司基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公司新疆设计院、新疆油田公司重油开发公司。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彦军、金华、陈新雯、魏新春、谢旗、阮林华。 本标准于2010年首次发布。

储罐涂层防腐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罐涂层防腐蚀施工中的涂料选择、涂层结构、施工、交工验收、运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储罐及旧储罐维护翻新的涂层防腐蚀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均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08.1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 GB/T 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 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23 涂料粘度测定法 GB/T 1724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5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35 色漆和清漆耐热性的测定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8 色漆和清漆耐磨性的测定旋转橡胶砂轮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865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5210 色漆和清漆拉开法附着力试验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T 6753.3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 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T 8923(所有部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9274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16906 石油罐导静电涂料电阻率测定法 GB/T 18570.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评定试验第3部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的灰尘评定(压敏粘带法)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393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JCJ 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HG/T 3668 富锌底漆 SY/T 0063 管道防腐层检漏试验方法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Q/SHCL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长岭分公司发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机动工程处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使用单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供应处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竣工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生产使用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维护检修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资料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常压储罐施工管理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 常压储罐定期检验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检查考核............................................................ 错误!未定义书签。

R05球形储罐全面检验细则

1、总则 1.1 目的:为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确保球形储罐全面检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设计压力≥0.1MPa且≤4MPa的桔瓣式或混合式以支柱支撑的在用球形储罐的全面检验。本细则不适用于下列球形储罐: (1)受核辐射作用的球形储罐; (2)经受相对运动(如车载或船载)的球形储罐; (3)公称容积小于50m3的球形储罐; (4)要求作疲劳分析的球形储罐; (5)双层结构的球形储罐。 2、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b.《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c.《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d.《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 e.《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则》TSG R7004-2013 f.《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 g.《压力容器》GB150.1-150.4 h.《管壳式换热器》GB151 i.《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 j.《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4 k.《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1-4730.6 l. 设计、制造、安装文件 3、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3.1 检验程序

3.2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2.1.1受检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要求,宜在球形储罐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因球形储罐大多为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准备工作时间较长,故而其准备工作应当提前),向我所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安排好球形储罐的定期检验工作,因生产原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全面检验时,应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3.2.1.2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球形储罐的设计单位、制造单位、现场组装单位的设计、制造组装资格证明材料; (2)球形储罐的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3)球形储罐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现场组装的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等; (4)球形储罐的制造、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5)球形储罐的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9)有关维修或者改造的文件,重大改造维修方案,告知文件,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3.2.1.3检验前的现场准备工作 检验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包括球形储罐倒空、余气放空、放水浸泡(蒸汽吹扫)、拆人孔、内部清洗、搭脚手架、焊缝打磨等。 (1)球形储罐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所有与球形储罐相连接的接管必须用盲板隔断; (3)对有保温层的球形储罐,必须将立柱与球形储罐连接处以及接管焊缝(对接及角接)处的保温层予以拆除,其余部分的保温层是否拆除视检验情况而定;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

最新版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标[2002] 6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 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二、前言 要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GBJ 321-90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招待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E:code_ibs_cabr@https://www.360docs.net/doc/2018650383.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 0.25一,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3.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主要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 机械、设备 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1998)1号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劳发部 (1993)441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伤检测人员资格考 试规则 安全监察暂 行条例 SH3065-1995 石油化工管 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3085-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 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 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3504-2000 催化裂化装 置反应器再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1-2000 乙烯装置裂 解炉施工技术规范 SH3512-2002 球形储罐工 程施工工艺标准 SH3513-2000 石油化工铝 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15-2003 大型设备吊 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H/T3516-2001 催化裂化装置 -烟气轮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T3519-2002 乙烯装置离 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范 SH3524-1999 石油化工钢 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规范 SH/T3526-2004 石油化工异 种钢焊接规程 SH/T3527-99 石油化工不锈钢复合钢焊接规程 SH3530-95 石油化工换 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SH3534-2001 石油化工筑 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3536-2002 石油化工工程起重施工规范 SH/T3537-2002 立式圆筒形 低温储罐施工技术规范 SH/T3113-2002 石油化工管 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3115-20052 石油化工管 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GB150-1998 钢制压力容 器(加2000年第1号、2004年第2号修改单) 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 器(加2002年第1号修改单) GB15386-1994 空冷式换热 器 GB16409-1996 板式换热器 GB3531-1996 低温压力容

大型常压储罐的无损检测技术

大型常压储罐的无损检测技术 易燃易爆液体作为原料或产品普遍存在于化工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化工企业普遍分布着或大或小的易燃易爆液体LPG罐车|槽车|储罐区。如石油、石化及化工生产企业的石脑油、原油、乙醇、甲醇、汽油和丙酮等卧式液化气储罐区;仓储企业的石油库和危险化学品(例如硫酸)仓库等储罐区。常压卧式液化气储罐在原油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输送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储罐的应用也不断地增长,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扩大石油储备库,加大石油储备量,我国政府也在会同相关大企业在沿海地区建立一批10万m 的常压原油液化石油气储罐,提高战略石油储量,保障我国能源和化工原料的需求。由于易燃易爆液体储存构成危险源的临界量为20t,因此上述储罐区一般都属于重大危险源,必须重点进行安全管理。目前,国内石油、化工、航空、港口等企业拥有的5000 m 以上的大型储油罐数量在2 万台以上。常压液化气体储罐(立式)的失效形式主要为罐壁板的强度失效和罐底板的腐蚀泄漏失效,不仅危害安全生产,而且严重污染环境。常压储罐一般为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容器,为了确保安全使用,美国API 653 规定,每5 a(年)至少进行一次运行中常压液化气体储罐的外部宏观检查。若不知道腐蚀速率,超声测厚在线检测周期为5 a;知道腐蚀速率后,超声测厚在线检测周期应根据实际计算而定,但最长≯15 a。底板检测周期应根据实际计算确定,但最长≯20 a。国内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品化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必须对化学危险品卧式液化气储罐进行定期检验,但目前具体年限和检验规则还没有明确的要求;SY/T 592标准规定,新建储罐第一次检测修理期限≯10 a,以后检验周期为5~7 a。 我国GBJ 128~19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SY/T 5921—200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罐修理规程》和美国API 653{油罐检验、修理、改造和重建》等标准对常压液化气储罐的材料、预制、组装、焊接、检验和修理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制造储罐所采用的材料主要有碳钢和不锈钢,国内目前使用的材料主要是碳钢,按SH 3046—1992((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液化气体储罐设计规范》规定,允许使用的碳钢牌号有Q235 一AF,Q235A,20R,16Mn 和16MnR 等。目前国外主要采用声发射技术在线检测常压储罐罐壁板上的活性缺陷和罐底板上的腐蚀和泄漏信号,采用漏磁方法定期检测罐底板的腐蚀和泄漏,用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罐壁板和顶板。国内对常压罐的定期检验近年来刚刚开始,主要采用超声、磁粉、射线、渗透检测和超声测厚等手段。国外现在广泛采用的声发射和漏磁扫查技术,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及规范,正处于试验推广阶段。 1 制造和安装过程中采用的无损检测技术 常压储罐主要是利用预制成型的顶板、壁板和底板在现场组装后焊接而成。其中顶板和壁板大多 采用对接焊形式,底板大多采用搭接接头。对于常压储罐底圈和第一圈罐壁的钢板,当厚度≥23 mm 时,应按ZBJ 74003—1988((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进行检测,达到Ⅲ级标准者为合格。对于 屈服点≤390 MPa的钢板,应取钢板张数的20%进行抽查,当发现不合格的钢板时,应逐张检查;对 于屈服点>390 MPa 的钢板,应逐张进行检查。 1.1 罐底焊缝的无损检测要点 (1)所有罐底板焊缝(图1)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53 kPa,无渗漏为合格。

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及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 其中,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通称罐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A《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B《氧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C《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以下通称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D《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搪玻璃压力容器、石墨压力容器、玻璃钢和玻璃钢衬里压力容器、塑料和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第三条定期检验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在压力容器停机时,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与法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所进行的验证活动。 第四条定期检验工作主要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定期检验的结论主要包括检验时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压力容器下一检验周期内的许用/监控参数(主要包括许用/监控压力、温度、介质)、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六)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三)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四)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五)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 (六)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以适当缩短。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低合金钢制造的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第七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一)聚四氟乙烯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9年; (二)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0.1mm(实测数据)、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复合钢板)或者热喷涂金属(铝粉或者不锈钢粉)涂层,通过1~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设计文件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说明,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二)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8条的规定办理; 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均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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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规范 常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目录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1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9、《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 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2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22、《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944-2013 2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2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2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6、《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27、《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 28、《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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