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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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合肥工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拟表彰名单

2016届合肥工业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拟表彰名单
周红军
崔燕平
汪国新
王晨光
郗岩
鲁科烃
谢静(女)
赵彩旭(女)
叶泽坤
晋欢欢赵薇ຫໍສະໝຸດ 女)茅一鸣(女)王丹(女)
代苑莹(女)
吴飞
贾翔宇(女)
贺雨露(女)
姜孟超
曹鹏杰
戴立
张文
杨帅
肖倩文(女)
张陈(女)
李天赐
李奥(女)
彭云帆(女)
崔文清(女)
武敏(女)
李琪(女)
王玺
郭汝佳(女)
王亮亮
史丽坤
吁松
建筑与艺术学院(29人)
李冉冉(女)
俞凯
吕文静(女)
马克思主义学院(8人)
曾童
奚艳贝(女)
林梦婷(女)
张玉燕(女)
黄楠(女)
程翔
冯甬博(女)
王恒
软件学院(9人)
杨少雄
白骐綝
马勇强
潘北平
孙瑞永
庞博
沈清(女)
段荣
章博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0人)
赵墨元
吕璐(女)
刘亚茜(女)
刘文茉(女)
苗晓燕(女)
张宏蕊(女)
刘婷婷(女)
占豪
张纳川
万珂
邓宁(女)
王一晴(女)
芦蕾(女)
许娅楠(女)
陈娇云(女)
许银洁(女)
李海君(女)
项清华(女)
刘自成
石乔峰
杨停(女)
贺菲菲(女)
孙海权
李超婷(女)
王艳(女)
黄天雄
赵宏宇
夏锦春(女)
孙卫南(女)
张亮
边之灵(女)
唐红(女)
岳丹丹(女)
方洁(女)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多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精选多篇)正文第一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方案为了积极探索农村寄宿制小学“三功能一主体”的办学模式,做好学校三大工作系统之一的“学生特长培养及健康娱乐”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一批合格加特长的优秀毕业生,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率和办学品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成长杯”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拟定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快乐成长感恩母校感恩老师二、活动对象:xx完小六年级全体师生三、活动时间:20XX年4月四、活动组织:xx完小德育处五、活动程序:1.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须经过两个程序,一是文化考试,二是才艺展示,以两部分实际得分的50%计入个人最后得分,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9名为本年度优秀毕业生。

2.首先由各班推选12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文化考试,按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先各班保前3名选手后,不分班级在选3名将作为入围选手进入才艺展示,文化考试所需试卷由行政、教导处负责编制。

3.文化考试后,德育处对进入才艺展示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内,学生准备才艺展示的内容及项目,并将展示的内容及项目按规定时间上报德育处,由德育处选定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进行公开展示。

六、获奖及待遇:凡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奖励人民币50-20元,并颁发证书,指导教师奖励人民币50-20元。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德育处通知为准第二篇: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关心同学,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能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莲山课~件]完成学校和辅导员分配的工作任务;3、学习勤奋、自主,学习方法正确,目的明确,积极性高,态度认真,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在班级中有良好影响,能起带头作用;4、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排在全班的前25%;5、在校期间公共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6、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者优先考虑。

《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1]

《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1]

安徽理工大学文件校就业〔2011〕2号签发人:颜事龙关于印发《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及有关处级单位:《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教学〔200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安徽理工大学评选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实施细则》(校就业〔2008〕3号)进行修订。

一、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1)本科生获学校奖学金两次(含)以上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含)以上;研究生和专科生获学校奖学金一次(含)以上。

(2)同时,还须获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称号一次(含)以上。

(3)获上述荣誉称号、奖学金次数多和级别高的学生,优先评选。

4.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毕业生须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二、评选比例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评选比例,分别按实际毕业生人数的4%、3%和2%掌握。

三、评选程序1.由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处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测算,并将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评选指标分解到各学院,将博士研究生评选指标分解到研究生处。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教学系(院)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入挖掘、发现我院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激发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热情,不断推动我院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2014、2015级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含成教和技师学院)二、评选、表彰的指标各系(院)部向学院推荐的指标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2013年学生手册评选要求推荐。

“先进班集体”按本系班级总数(不含2016级)的20%推荐(推荐班级必须符合评选条件)。

三、评选、表彰的条件1、三好学生: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该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必须在75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5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5分或优以上。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5%以内评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学金(含励志奖学金)。

2、优秀学生干部:政治思想稳定,道德品质优良,言行举止文明;自觉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无旷课(迟到不得超过2次),本学年内未受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该学年内无补考,学科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平均绩点在2分以上);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体育成绩必须在70分或良以上)。

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完成老师交办的任务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模范带头作用好,在学生中威信高。

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全班的前10%以内评选。

3、先进班集体:有健全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班委、团支部等组织机构健全,开展工作得力,发挥作用较好;学习氛围浓厚,班级团结,班风正,全班学生人均成绩70分以上,纪律处分人数小于班级人数的2%,补考人数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能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学生热爱所学专业,思想稳定,流失率低;管理教育措施得力,没发生过严重违纪问题。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6.03.15【实施日期】2016.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洪教思政字〔2016〕10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局直属学校、事业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普通中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洪教思政字〔2016〕5号)要求,经民主评选推荐,我局审核批准,决定分别授予南昌一中八(5)班管奕菲等846名同学、南昌县向塘二中九(3)班陈嘉龙等161名同学和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二(9)等171个班级2015-2016学年度南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现将表彰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

希望全市中小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发奋图强、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个人成长成才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南昌市教育局2016年3月15日附件: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关于做好推选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推选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推选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系: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教学〔2004〕7号),结合我校实际和工作安排,现将合肥学院推选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7、对符合上述条件者,按获得奖励等级和次数择优推荐为省级“双优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8、省级“双优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产生。

二、评选程序:1、在全院范围,广泛宣传。

2、推选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工作同步进行。

3、经系推荐的2013年安徽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分别填写省级或院级审批表(附件1、2)各两份,并分别将省级和院级毕业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4、5)在全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2月25日下午5:。

4、学院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研究、审批,确定合肥学院优秀毕业生人选、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三、评选要求各系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保证质量,按时做好评选工作。

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

四、评选名额1、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按当年各系毕业生人数的10%推荐。

2、各系在校级“双优生”评选的基础上,评选出省级“双优生”。

3、省级“双优生”按各系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专科毕业生人数的2%的比例和评选条件推选。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
毕业生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5.12
•【字号】教学〔2016〕377号
•【施行日期】2016.05.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的决定
教学〔2016〕37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在各大中专学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决定授予任幸丹等15355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毛思雨等1198名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优秀毕业生学习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在校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为“四个河南”建设,中原经济区、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区三大国家战
略的实施培养急需人才。

附件:1.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名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201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名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

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通用18篇)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篇1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xx〕1号)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现启动20xx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我校20xx届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及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国防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除外)。

二、评选项目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个学期的综合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排名应在全班前1/3以内;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五)市级优秀毕业生需从各班综合测评前十名中产生。

(六)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含)以上奖励,包括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除外),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

(七)对于已落实就业意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变更原先意向者原则上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九)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一)各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xx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报所在院党委(总支)审核。

(三)学院讨论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第七条评选流程(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016年安徽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大专

共青团员
37
程文静

1996.11.06
皖阜阳市
会计电算化
大专

党员
2015年9月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38
张苗苗

1993.10.10
皖合肥市
物流管理
大专

党员
2014年9月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39
程欣静

1996-05-16
安徽省宿州市
金融管理与实务
大专

共青团员
40
秦业

1994、5
皖临泉
建筑工程管理

1994.08
皖阜阳市颍泉区
初等教育
专科

预备党员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次,一等奖学金1次,优秀班干部1次,优秀团员1次,三好学生1次
7
李新宇

1992.05
皖亳州市涡阳县
初等教育
专科

预备党员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次,一等奖学金1次,优秀班干部1次,优秀团员1次,三好学生一次
8
王陈晨

1994.10
党员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学院奖学金
3
许枫

1994年7月
皖淮南
机电一体化
大专

预备党员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4
杨虹宇

1995年9月
皖安庆
机电一体化
大专

预备党员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5
陈然然

1995年1月
皖合肥
数控技术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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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通知
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教学〔2004〕7号)和《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校政〔2009〕25号)执行。

院系推荐结果须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本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实行等额推荐,在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在3月4日(周五)前将《2016年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4)和《2016年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徐剑;联系电话:63861383)。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2、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
3、2016年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4、2016年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5、2016年安徽大学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学生处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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