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退市股东关于公司余股收购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为了使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现将本公司重要股东的减持计划情况向您公告如下:一、股东基本情况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为_____,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拟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2、股份来源:该股东所持股份为通过_____方式获得。
3、减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_____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_____%。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其他相关事项中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我们深知,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与支持!_____公司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减持计划的实施对于公司和投资者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大股东的减持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担忧。
尽管减持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存在实质性的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市场信心。
然而,如果大股东的减持是基于合理的资金需求,并且公司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规划作为支撑,那么这种影响可能相对较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
第二条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书面形式约定由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依照《收购办法》及本准则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并同意授权指定代表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当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
第六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第七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一)文字应当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四)权益变动报告书文本应当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五)在报刊刊登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六)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尊敬的股东: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障公司治理和公司股东权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股份减持计划,并于XX年XX月XX日实施完毕。
为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特向股东公告如下: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1. 完成金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减持X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XX。
2. 减持时间:减持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 减持价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减持股份均严格按照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异常波动。
4. 减持用途:减持股份资金将全部用于XXXXX,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XX业务拓展。
二、减持计划实施后影响1. 公司治理和经营状况: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然稳健。
2. 股东权益和社会影响:公司核心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和社会责任感更加明确。
三、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保护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核心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力度,规范他们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再次感谢各位股东朋友对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创造更多的价值回报给所有股东。
谨此通知。
特此告知。
XX 上市公司董事会日期:20XX年X月X日尊敬的股东朋友:公司董事会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与信任。
在此,我们愿意衷心的向所有股东表示歉意,因为公司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给各位股东带来的一定困扰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的保护力度,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的透明和规范。
关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缩股相关事项的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除权除息、缩股相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32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明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等业务处理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股票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一)股票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况,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转让日,按照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对该股票作除权除息处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除权(息)日,股票简称应进行变更,在简称前冠以“XR”、“XD”、“DR”等字样。
“XR”代表除权;“XD”代表除息;“DR”代表除权并除息。
(三)公司股票权益分派业务流程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权益分派业务指南(试行)》执行。
二、股票缩股(一)股票发生缩股等情况,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缩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的次一转让日(以下简称缩股日),参照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调整该股票当日开盘参考价。
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缩股日,股票简称不变。
(三)公司应于实施方案的缩股股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
三、除权(息)参考价(一)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公司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
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公司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缩股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二)除权(息)日股票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缩股日股票买卖,按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15年4月15日起执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4月14。
600858银座股份: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编号:临2013-023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特别提示:本收购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53号),收购人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于2013年5月23日公告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3年5月27日起向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座股份”)全体股东发出收购部分股份的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二、要约收购目的收购人鲁商集团本次对银座股份实施部分要约收购主要基于如下原因:1、看好银座股份所在的行业前景。
零售商业作为山东地区的优势产业之一,在未来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将得到更快的发展;2、看好银座股份的经营发展前景。
随着银座股份近年来核心项目的陆续开业,公司未来的增值空间较大;3、巩固国有控股地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优化国有产业结构,使得银座股份具备更稳定的股权结构,从而有利于银座股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银座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包括当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包括当日),共计30个自然日。
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6月21日、24日、25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四、操作流程银座股份股东可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06024”,简称为“银座收购”。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交易规则简要(试行)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交易规则简要(试行)第一条本中心依法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权提供交易服务,挂牌公司股东数量在法定的非公众范围之内。
第二条本中心只允许在本中心注册的合格投资人进入投资。
挂牌公司原始股东不符合条件未注册为合格投资人的(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只能继续持有公司股权,或通过市场以协议方式买入或卖出股权。
不能通过交易系统在做市期间、集合竞价期间参与买卖本公司及市场其他挂牌公司股权。
第三条本中心采用做市商双向报价、集合竞价和买卖双方协商定价的混合型交易制度。
不进行集中连续竞价交易。
第四条在做市商双向报价期间,投资人根据做市商报价提交限价定单。
对优于做市商报价的投资人定单,做市商必须与其成交;对处于做市商报价范围以外的定单,做市商选择是否与定单人成交。
投资人定单之间不直接配对成交。
第五条在集合竞价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定单成交,均为有效成交,投资人均应接受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
第六条在协商定价交易期间,投资人之间经协商就交易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后,通过交易系统报单确认交易达成,并进行股权交割和资金清算。
第七条本中心实行股权挂牌交易保荐制度。
股权挂牌交易应当由在本中心注册取得保荐资格的机构保荐。
第八条公司股权交易为现款现货交易,不得采用信用方式。
第九条市场交易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做市商之间合谋,损害投资人利益。
第十条公司申请其股权进入本中心挂牌交易,须经至少一名保荐人进行保荐。
第十一条公司申请在本中心进行股权挂牌交易,须具备一定条件。
第十二条公司向本中心申请股权挂牌交易,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文件。
第十三条本中心在收到申请公司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后2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挂牌文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移交市场独立专家审核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通知申请公司。
出现特殊情况时,专家审核委员会可以暂缓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本中心对其审核意见进行复核。
第十五条本中心复核通过后,由保荐机构向市场监管机构报送挂牌交易备案文件。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程序
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企业挂牌操作实务指引第一篇企业股权挂牌的好处第二篇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介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介二、交易中心挂牌范围和条件三、交易中心挂牌程序第三篇企业挂牌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主要工作一、保荐机构二、会计师事务所三、律师事务所第四篇保荐机构运作中小企业进行挂牌类业务的好处第一篇企业股权挂牌的好处一、为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平台,可以实现“小额、多次、快速、低成本”的融资,能够及时有效的帮助企业解决低成本融资难题,优化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小额”是指根据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特点而设计的,企业一次定向私募融资大概为1000万至3000万;“多次”是指企业可根据需要,一年内多次私募融资;“快速”是指从项目启动到实现挂牌(含定向私募)平均时间为3-4个月左右;“低成本”是指企业挂牌融资的全部费用不到公开市场的1/10,挂牌融资总成本一般在120万元左右;二、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除了直接融资以外,还可以股权质押贷款或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等方式融资;并且通过挂牌可以提高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增强企业贷款融资能力;三、有利于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四、有利于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动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动力;五、通过挂牌平台,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被关注度、支持度和知名度,全面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拓展能力;六、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等措施吸引和留住人才;七、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战略性资本运作;八、通过挂牌交易,可以使企业股权取得市场的公允合理定价,有利于股权的增值并增强流动性。
对挂牌企业公司股东而言,可以帮助其分散投资风险,并利用资本杠杆控制更多的资源,同时构筑良好的退出平台。
第二篇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介一、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介2010年12月,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是由山东省证监局批准设立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是全国第一家地市级股权托管机构。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
根据我们先前发布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我们兹欣然宣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出售已经完毕,并同时宣布该计划的终止。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成功推动了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股权奖励计划。
这个计划的目的是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本次持股计划中,我们向我们的员工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了限制性出售。
我们对于员工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谢。
现在,所有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已经顺利出售完毕,并且该计划即将正式终止。
此举标志着我们对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成功实施,也展示了我们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良好经营的成果。
我们相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我们能够加强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的果实。
这也是我们持续提升员工福利和创造更多价值的承诺的具体体现。
在结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同时,我们将继续探索和推动更多的激励措施,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潜能和创造力。
我们坚信,只有通过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实现更加辉煌的未来。
再次感谢股东和员工对于我们公司的支持和信任。
谨代表公司董事会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公司 XXX
日期 XX月XX日。
审计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审计案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分析一、现金(一) 常见的舞弊手段或陷阱1.虚假现金陷阱(1) 隐瞒巨额的银行贷款;(2) 高现金与高负债并存。
“双高公司”坐拥大量现金并且资本开支不大,派息极低或者根本不派,但资产负债率却居高不下。
2.受限现金陷阱(1)隐瞒定期存单质押事实;(2)隐瞒保证金等货币资金受限事实;(3)隐瞒外埠存款的真实用途。
3.现金流水陷阱(1) 通过“倒贷”方式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或帮助关联方偿还贷款1) 大股东平时占用资金,期末通过倒贷方式偿还(即大股东贷款偿还上市公司欠款,上市公司过账之后立即替大股东偿还贷款),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大股东占用余额;2) 关联方无力偿还期末到期贷款,由上市公司通过倒贷方式垫付,之后由各关联方及时偿还,这样期末报表不体现借款余额。
(2) 通过“封闭贷款”制造上市公司虚假现金流或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1) 通过银行提供回购业务,即由A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经过质押贷出款项在银行内部封闭运行,款项的流程为A—B,B—C,C—D,D—A,并由A将汇票贴现归还贷款,同时支付贴现利息;2) 上市公司向A、B公司分别开具银行本票,A、B公司再将本票直接背书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资金被占用的上市公司。
(3) 通过制造现金流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利润总额上市公司委托关联方A贷款,A再将款项汇给与上市公司形式上无关联关系的B,由B购买上市公司已存在减值的资产,待上市公司收妥款项后再归还关联方A。
这样上市公司既达到避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目的,虚增利润,又回避了关联交易。
4.募集资金使用陷阱将募股资金转移至账外买卖股票,为隐瞒事情真相,伪造或变造银行对账单。
(二) 具体案例案例一:金花股份(600080)2005年10月14日公告,近期,公司在应上交所要求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合计60,200万元。
燃石 退市警告函
燃石退市警告函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燃石(RANSHI)是我国知名的石油勘探开发企业,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北京。
多年来,燃石一直致力于致力于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取得了诸多成就和荣誉。
近期燃石却陷入了一场“退市风波”,即将面临退市风险。
鉴于此,我们特发出本警告函,希望燃石公司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被退市。
我们要指出的是,燃石公司的股票自2018年以来已经连续三个年度亏损,且营业收入持续下滑。
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非常严峻,如果再继续下去就有可能导致公司被退市。
退市是一个极端严重的后果,将给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我们强烈建议燃石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们要尽快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扭转公司的营运状况,避免被退市。
我们发现燃石公司存在严重的内部管理问题。
公司的财务状况不透明,存在会计准则违规等问题,且公司的管理层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有效协调合作。
这些问题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阻碍。
我们呼吁燃石公司的管理层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体系,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我们注意到燃石公司的市场地位逐渐被竞争对手所赶超,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渐缩水。
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明显不足,导致销售业绩不佳。
燃石公司应该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的力度,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知名度,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收入。
燃石公司面临退市问题,必须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我们希望燃石公司能够借鉴过去的教训,加强管理,优化业务,提升竞争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
希望燃石公司能够从此次警告中得到启示,及时改正问题,避免再次陷入退市的窘境。
公司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问题,持续努力,坚持不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若有不实之处请指正】。
第二篇示例:燃石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石油和天然气勘探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近年来公司的盈利能力明显下滑,业绩表现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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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2 股票简称:齐鲁石化编号:2006-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余股收购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
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中国石化根据其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通过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余股收购的申报期即将于2006年6月26日届满。
余股股东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申报出售的余股,将于2006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收购资金预计将于2006年6月30日到达流通股股东的资金账户。
2006年6月30日后,中国石化将依法办理有关齐鲁石化的后续事宜;余股股东将不再享受上交所和登记公司服务系统带来的便利性。
中国石化特此公告,提示拟出售余股但尚未办理出售申报的余股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