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防治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

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一、背景与目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某种原因、某种事件或者某个共同的目标而形成的群体行动。
在群体性事件中,群体的规模、组织性、行动方式等可能会不断变化,其危害程度也可能会不同。
因此,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是为了确保环保局的执法工作能够正常开展,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以确保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二、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环保局防范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
其中,群体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环境破坏事件。
2.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或冲突。
3.相关企事业单位或居民群体围堵或抗议环保局工作。
4.恶意污染或非法处置固废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主要内容1.预案启动(1)当接到报警或发现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时,环保局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环保局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情况核查,确定是否属于群体性事件,并评估事件危害程度。
(3)环保局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协调交流,加强合作,制定行动计划。
2.行动计划(1)环保局应制定合理的行动计划,并根据危害程度和可能出现的情况,确定行动的重点、方法和策略。
(2)环保局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出相应的预判,并对事件区域进行隔离和管控,确保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3)环保局应建立防范和处理机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环保局应及时明确力量调配,做好人员、物资、装备等的储备和配备。
3.行动实施(1)环保局在现场指挥下,分别派遣人员负责现场情况监测、保护、调研等工作,确保行动正常进行。
(2)环保局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派出特种部队或派出特别指挥组。
(3)对于涉及到涉外部门或单位的群体性事件,环保局应通报外交部门,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4)环保局应根据现场情况,适时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紧急物资保障网络,满足应急需求。
(5)环保局应按照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和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群体性事件_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以下群体性事件:1. 因涉及民生、经济、政治等方面利益诉求而引发的集体上访、静坐、游行、示威等事件;2. 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起的纠纷和冲突;3. 因宗教、民族、宗教信仰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4. 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2. 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3. 依法行政,公正处理。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2.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指挥和调度;3.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应急处置流程1. 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相关情况;2. 先期处置。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3. 综合研判。
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应急处置方案;4. 实施处置。
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力量开展处置工作,包括现场管控、矛盾化解、信息发布等;5. 恢复稳定。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力量恢复社会秩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6. 调查评估。
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六、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 资金保障。
设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3. 物资保障。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众集体行动或抗议活动。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
2. 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提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也不断增加。
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对自身的影响,并愿意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政府环境治理不力:环境问题的治理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推动。
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政策执行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环境问题无法有效解决,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环境群体性事件。
针对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政府应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对环境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和处罚。
增加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
2. 完善环境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使其更加科学、完善,更好地适应当前环境问题的发展。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增加公众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满意度和依从度。
3. 提高环保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的习惯。
开展环保知识普及活动,加大环保教育力度,培养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
4. 加强与各方合作: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环境治理工作。
政府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调,鼓励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技术创新。
公众可以参与环境治理的监督,积极提供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与政府共同推动环境治理的进程。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复杂多样,应对策略也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通过政府的主导和推动,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环保意识和教育水平,加强各方合作等措施的综合应用,有助于减少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升我国的环境质量和公众生活质量。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引言:环境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特定地域内由环境问题引起的公众集体行动。
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其严重性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造成了巨大威胁。
本文将探讨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一、原因分析1.环境破坏严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许多企业为追求利润而忽视或违反环保法规。
这种环境破坏严重引发了公众的不满和愤怒,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2.信息不透明:政府和企业对环境问题的信息公开程度不高,导致公众难以获知真实的环境状况和影响。
当环境问题被曝光后,公众感到不信任并对事件做出集体行动。
3.民众环保意识觉醒:近年来,我国环保意识逐渐觉醒,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当环境污染或破坏事件发生时,公众强烈要求政府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二、应对策略1.加强环境执法:政府应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破坏行为。
对于违反环保法规的企业,应进行严惩,同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2.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政府和企业应加强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度,让公众了解真实的环境状况和影响。
建立环境监测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和治理情况。
3.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加强公众参与: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环境政策和决策过程中,应加强公众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5.加强经济手段引导: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环保税收和环境补贴力度,引导企业进行环境友好型生产和经营。
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加大环境污染者的法律惩罚力度,形成“守法经营、环保发展”的良好环境。
6.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政府和企业的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如“七五”至“九五”年间的重金属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水源地污染事件等,这些事件严重破坏了环境质量,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造成了巨大威胁。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监管不力。
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监管能力不足,监督管理不严,导致企业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存在,环境治理措施不得当,没有形成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这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经济利益驱动。
在一些地方,发展经济被视为头等大事,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增长,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感不强,往往会选择牺牲环境质量,以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
这种发展模式导致环境治理和保护措施不力,从而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
面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应对策略来解决问题。
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
加强企业环境准入审核,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严厉处罚,形成有力的监管震慑。
加强公众参与,提高环境信息公开度。
通过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水平,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并及时向公众公开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治理措施。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对生态环境的投入,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推动资源整合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加强跨部门合作,形成全面的环保治理体系。
在环境治理工作中,要加强环保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环境问题。
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对那些违法排污和破坏环境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从源头上消除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要想应对这些事件,需要从监管体系建设、公众参与、经济转型、跨部门合作以及执法力度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
只有全社会一起努力,才能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和谐发展格局。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应对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成为了我国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环境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那么,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应对这些事件呢?本文将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1. 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工厂和企业的建设和运营为环境污染提供了土壤。
在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也使得城市的环境承载能力遭受了巨大的挑战。
2. 生产生活方式不环保由于我国在过去长时间里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忽略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也相对较低,一些不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引发了许多环境问题。
3. 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不严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法规,但是在一些地方,这些法规的执行并不严格,导致了一些企业为了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而违法违规,严重破坏了环境。
4. 自然灾害频发我国地处东亚板块和太平洋板块交界处,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经常发生,这些自然灾害也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5. 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社会大众的环保意识相对薄弱,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足,对环境问题也往往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缺乏行动上的支持。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了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应对策略1.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法规我国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增加环保执法人员的数量,加大对环保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2. 提高环保意识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大对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教育人们要珍爱环境,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改变不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3. 加强环境监测政府应该加大对环境的监测力度,建设更多的环境监测站,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减少环境破坏。
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治理策略分析

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治理策略分析近年来,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这类事件通常由于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原因引发,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通过深入分析成因及制定有效的治理策略来解决。
(一)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引发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因素之一。
工业排放、废水废气排放、垃圾堆放等都可能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
(二)噪音扰民城市化的加速使得噪音扰民成为了越来越普遍的问题。
来自工厂、施工工地、交通等方面的噪音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长期的噪音扰民不仅会导致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还会引发邻避型事件。
(三)不合理的规划城市规划不合理也是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
比如居住区与工业区、娱乐区过于接近,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容易导致邻避情绪的产生。
(四)缺乏有效监管环境问题频发还与监管不力有关。
在一些地方,环境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对于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消极应对,导致环境问题逐渐积累,并最终引发严重的邻避型事件。
要解决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必须严格环境监管,加大对排放标准、环保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和单位依法合规运营,减少环境污染和噪音扰民的影响。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居民主动维护环境,发挥居民在环境监督中的作用,共同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
要解决邻避型环境群体性事件,需要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更加合理地配置工业区、居住区、娱乐区等功能分区,避免因规划不合理而引发的邻避情绪。
(四)加强公众参与在环境治理中,公众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解决方案,携手共同改善环境质量,避免因环境问题而引发邻避型事件的发生。
(五)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格处罚。
浅析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状及解决对策(最终定稿)

浅析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状及解决对策(最终定稿)第一篇:浅析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状及解决对策浅析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状及解决对策摘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是在新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矛盾,且发展趋势日益严重,事关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益、政府公信、企业形象、经济发展等问题。
对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预防与解决,从根源上减少这一问题的发生,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是保障人民基本权益的关键所在。
关键字: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政府矛盾前言:7月2日,四川省什邡市市民因担心市内宏达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目引发环境污染问题,陆续到什邡市委、市政府门口聚集,反对钼铜项目建设。
7月28日,江苏南通启东民众上街反对制纸企业污水排海工程。
同日,江苏南通市政府发布消息称,永久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
10月中旬,因担心京沈高铁会带来电磁辐射和噪音污染,设计方案中高铁沿线的国美第一城、华纺易城等6个小区居民联名签字,发起抗议活动,抗议高铁经过家门口。
10月22日,宁波镇海湾塘等村数百名村民,以该市一化工企业(PX项目)距离村庄太近为由,到区政府集体上访,并围堵了城区一交通路口,造成群体性事件。
短短的四个月中,就发生了4起影响较大的涉及环境问题的群体性事件。
使得这一问题受到政府、社会、民众的高度关注,引起了广泛而激烈的讨论。
在12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月发布2013年《社会蓝皮书》中也指出:现阶段中国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时期,且社会矛盾多样而复杂。
而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多达数万起甚至十余万起。
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以征地拆迁冲突、环境污染冲突和劳动争议为主。
对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原因的分析表明,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一半左右,环境污染和劳动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30%左右,其他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20%左右。
正文:一、概念:群体性事件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由众多人员参与的,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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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防治作者:刘振华何文婷来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05期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导致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为了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以下简称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应该从完善环保法律体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并加强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心,建立健全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来综合治理环境型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环境;群体性事件;特点;原因;防治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5)05-0005-06群体性事件是主要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违规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示威等多种对抗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压,破坏公共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则是指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以环境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开始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环保维权活动,由此促使群体性事件频发,自1996年开始以每年29%的速度增长。
这给政府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我国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一)事件形式多样,诉求目的多元环境与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环境污染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于是,一系列群众性自我维权行动开始爆发。
环境型群体性事件与其它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所采取激烈对抗的单一形式不同,它除了有以集会游行、聚众阻塞交通、冲击和围堵党政机关以及破坏公共设施等激烈对抗形式外,还有以集体上访、集体散步、集体购物、集体喝茶、集体静坐等较为平和、理性的请愿方式。
另外,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诉求多元化,他们的诉求并不只局限于经济利益这一个方面,还包括了身心健康权、环境权益等方面的诉求。
如2012年7月初发生的四川什邡事件,宏达钼铜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收入可达到500亿元,并带动周围相关产业发展超过400亿元,还可以解决当地约3000人口的就业问题,提供辅助就业机会将近1.5万个,这个项目曾是四川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的一个重点项目,也是什邡市历史上首个百亿级的投资项目。
但因钼铜项目污染问题曝光,什邡市民担心这个项目将造成严重污染,危及地下水资源,从而威胁到大家的身心健康,于是开始聚集抗议示威,集体冲击党政机关等一系列活动,直至什邡市政府决定停止该项目,事件才渐渐得以平息。
(二)发生地域不确定,影响范围广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城市和农村都有可能会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可相对于农村来说,城市的经济比较发达,工业化程度高,环境污染问题更多,并且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也比较强,因此,城市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几率更大。
由于环境污染问题关系到受污染地居民及其子孙后代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所以,一旦有形成群体性事件的趋势,往往会一呼百应,能在短时间内获得该区域绝大部分民众的支持,并迅速形成较大的规模。
与其他民生群体性事件相比,环境型群体性事件涉及范围广,有着更强的共鸣性。
因其处置难度大,所以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加上网络媒体的大肆渲染,往往会引起其他有类似利益诉求的群众效仿。
但也有与其利益无关的群众加入,例如一时找不到理想工作的大学生毕业、务工人员、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存在不满情绪的民众,在工作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以及对腐败与诚信缺失现象忧心的社会公众。
这些利益无关者、相关者或许在某些问题上存在分歧,或许对大多数污染物缺乏认知,但在环境这个最容易得到共识的问题上却保持着高度一致。
(三)对抗程度激烈,易造成严重后果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出现前一般会伴有一段时间的民怨积累过程,一旦爆发出来,其激烈程度将会非常难以控制,并且环境问题常与其它社会民生问题联系在一起,易成为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爆发的导火索,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在诉求通过反映、协商、抗议长时间得不到当地政府、企业回应或者有效解决的情况下,群众的不满情绪被完全激化,加上事件组织者的煽动,让本来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心态的群众跟着做出一连串不合法的诉求行为。
除了采取街头示威、阻塞道路交通、冲击围堵党政机关等对抗行为,在此过程中还多数伴随着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群众极易与介入处置的公安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其对抗程度激烈,短时期内难以恢复正常,并且事态还易出现反复,最终造成严重后果。
二、我国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一)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健全1.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虽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同时在2014年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修正,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其中,明显缺少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并且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简单分散,没有构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在一部分环境立法领域存在空白,在环境纠纷处理方面也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及配套制度,处理此类事件时就缺少了法律依据。
另外,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生物技术安全等一些重点环境领域,还无法可依。
2.部分环保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部分环境保护法未能做到“有的放矢”,没有对各环境领域特点做出针对性的规范,大多数规定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从而使得污染防治工作表现为“救火式治理”。
例如,我国《环境保护法》中将重金属只视为一般的污染物,对具有污染广、时间长、危害大和难治理等特点的重金属污染没有提出特别要求和严格的规定,不能满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执行起来比较难。
另外,部分环境法律配套机制滞后,相关的环境法律规定迟迟不能出台,最终影响法律的执行。
还有一些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执法成本高、污染防治责任不明确、环境健康损害救济难等问题,使环境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缺乏可操作性。
(二)地方政府及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自21世纪以来,中央政府一直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道路,否定了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发展模式。
但还是有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增长、扩大财税收入、赶超完成上级任务等目的,与追求利润的企业家形成利益同盟关系,在环境评估、办理相关手续等环节放松管理,对企业的污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出种种对污染企业纵容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众多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总是想方设法在治理污染方面降低成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一部分企业违反相关制度,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选址建设;一部分企业为了减少成本,节省开支,一直使用落后的技术装备,以致废弃的污染物得不到有效的处理;还有些企业甚至宁愿放着已经配置好的新型环保设备不用,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废弃污染物直接排放。
这些行为必将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损害当地民众的环境权益,从而引发企业与群众的冲突,一旦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很有可能会导致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民众环保意识提高与环保权益受损冲突加剧1.民众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也随之增加,生活条件普遍得到改善,因此,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健康美丽的生活环境成为了广大群众的共同追求。
在维护生命权的基础上,人们逐渐将环境权与健康权也纳入了自己的视野,环保意识与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2012年的江苏启东事件中,当地居民因担心王子制纸集团准备修建的排污设施会对他们的生存环境产生影响,在不断增强的环保意识和维权意识的作用下,当地一部分居民通过网络和媒体号召了数千名启东市民集结示威,最终事态随启东政府妥协,宣布永远取消有关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才得以平息。
2.民众的生存权益受到损害。
各种不合格的企业项目制造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料等物中包含的有毒物质,严重危及到了当地群众的基本生存环境和基本生存权利。
浙江东阳事件中,妇女产下死胎、林业和农业减产并且无法销售和食用;广西梧州市中泰富纸业环境污染事件中,水体污染、鱼类死亡、农业和水果种植业遭受巨大损失;陕西凤翔“血铅”污染事件中,615名儿童血铅中毒,其中,中度和重度中毒者166名……这些环境污染影响到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的生活、农业生产,有的甚至危及到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长远的影响,达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在面对如此的环境困境时,民众不得不起来进行抗议,以捍卫自己的生存环境权利!正如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的一样,权利只有在经过与否认、侵害权利的力量持续不断地斗争过程中才显示其存在,为权利而斗争是属于每个人的一种神圣义务。
2.利益诉求渠道不畅。
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是民众消除心中不满、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但在现实社会中,这些利益诉求渠道往往存在各种问题。
例如,我国的信访制度对有关部门只有受理权和转送权,而没有处理权,从而导致百姓反映的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累积到一定程度后易爆发群体性事件。
对于一些有关企业污染问题的村民上访,政府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态度上不重视,解释不到位,不能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加上政府的处罚力度不足甚至是不作为,致使这些群众逐渐对当地政府失去耐心,从而采取偏激的方式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
(四)公安机关应对机制不健全1.预警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社会化的进程中,群体性事件的不时发生给我国各级政府带来了巨大压力,其中,环境型群体性事件影响更为严重,治理更加困难。
首先,我国在处理环境问题上往往忽略事情的预警阶段,没有足够认识到环境污染事件的源头控制和前端治理的重要性,从而错过了处理危机的黄金时间,最终只能被动应对。
其次,我国各地的预警信息系统不健全,大部分政府部门都缺乏高质量、高效率的信息采集系统,收集到的信息往往不真实、不全面,以致不能提出准确的应对方案,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另外,我国涉及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相对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并且未对事件做出针对性的风险评估,预案缺失演练与优化,最终难以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2.协调联动机制缺失。
环境型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一般需要环保、公安、消防、交通、医疗等政府职能部门调动相应的力量,协调配合完成处置保障工作。
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办公室都应设有应急常设机构。
但实际上这个常设机构也只是一个“空壳”,人员、经费短缺,工作机制不协调,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之间一般没有协调机构,多数相关部门认为事件的解决主体是公安机关,其他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但最终导致事态愈发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