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文件收发工作的管理,确保文件及时、准确、安全地传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收文管理1. 收文范围本机关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
2. 收文流程(1)文件接收:由文秘人员负责接收文件,对文件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文件数量和内容准确无误。
(2)文件登记:文秘人员应及时将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文件收文登记簿》上,内容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来文单位、文号、密级、份数、收文日期等。
(3)文件分发:根据文件内容和对办理时限的要求,将文件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室)负责人。
(4)文件传阅:各部门(室)负责人收到文件后,应及时组织传阅,确保文件内容为相关人员知晓。
(5)文件反馈:对需要回复或办理的文件,各部门(室)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给文秘人员。
(6)文件归档:文秘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整理归档。
3. 文件处理(1)对上级机关的文件,要及时办理,确保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决定能够迅速得到贯彻落实。
(2)对同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文件,要认真审核,按照分工及时办理,确保文件涉及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对其他单位的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或办理。
4. 文件保密(1)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文件,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文件安全。
(2)对密级较高的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文件不被泄露。
三、发文管理1. 发文范围本机关发文范围包括: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其他单位发出的文件。
2. 发文流程(1)草拟文件:各部门(室)根据工作需要,草拟文件,明确文件主题、内容、格式等。
(2)审核审批:草拟文件后,须经相关领导和部门(室)负责人审核审批。
(3)核发文件:审批通过后,由文秘人员核发文件,确保文件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4)文件送达:文秘人员应及时将文件送达收文单位,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到达。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收文处理工作制度收文处理工作制度凡从外部送达国土局的文件、信函、电报及其它资料,一律由文书统一处理。
一、收文文书每日到文件交换站取文1次,急件随时收取。
有需要签收的文件时,要仔细清点,逐件检查,各项无误时方能签收。
签收时写清单位全名和收到时间。
急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时、分,以便查考。
二、拆封确认来文确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后方可启封。
除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文书外,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封。
凡外部机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单位或标明本单位负责人收的信函(电报),可由文书人员负责拆封。
凡封面写明具体领导人姓名的信件,除领导同志明确交待有关人员代拆外,其它任何人不得代拆。
文书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封及封内文件、信件完好。
如发现原件已有启封、短缺现象,应立即查询,适当处理。
如发现误投,应及时退回或转投应投单位,并告知发文单位。
三、登记上级机关指导性文件,上级机关需要本单位承办的文件,除尘滤布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件,其它机关、单位与本局洽谈工作或处理问题的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所有机密文件均应登记。
公开信,一般性工作简报,越级请示,以及一般性行政事务性通知、便函、介绍信、请柬等不需登记。
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填全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号、来文标题、内容、份数、密级、备注等。
登记处理一般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四、拟办、批办凡经登记的文件、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均应先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具体拟办意见,然后送局负责人批办。
一般文件每日批阅1 2次,电报、传真、急件随时送批,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可拖拉积压。
涉及具体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文件在二日内必须转到具体单位。
五、传阅凡需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传阅,时间较紧的要及时传阅。
传阅文件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办公室对送领导传阅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压滤机滤布厂家做到心中有数,跟踪去向。
领导和科室阅后需及时回交办公室,不宜相互横传,防止丢失或漏传。
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办公室的文件收发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件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二、收文管理规定1.收文登记(1)每份收到的文件都需要进行登记,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文件日期、发文单位、文件份数等内容。
同时,需要记录下登记人、登记日期和备注等信息。
(2)所有文件按照文件编号的顺序进行存放,方便查询和检索。
2.收文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归档。
常见分类包括行政文件、会议文件、来文资料、请示报告等。
文件分类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3.收文传阅(1)收到的文件需要以应急级别进行处理,及时传阅给相关人员。
(2)传阅时需要填写传阅单,包括传阅人员、传阅日期、传阅事由等内容。
相关人员需及时阅读并签署传阅单,确保文电流转畅通。
4.收文审核对重要文件或需要审核的文件,办公室需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相关手续的齐备性等。
5.收文分发(1)已审核通过的文件需要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确保文件的及时处理和落实。
(2)分发时需要填写分发单,包括分发人员、分发日期、分发事由等内容。
相关部门或个人需及时签收分发单。
6.收文归档(1)已处理完毕的文件需要及时归档存档,便于日后查询。
(2)归档时需要填写归档单,包括归档人员、归档日期、归档位置等内容。
确保文件归档有序、准确。
三、发文管理规定1.发文申请发文申请需要包括发文内容、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发文份数等信息。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发文。
2.发文备案发文后,需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发文日期、发文单位等信息。
同时,需要记录下备案人、备案日期等信息。
备案表格需妥善保存。
3.发文分发已备案的文件需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发文时需要填写发文传递单,包括发文人员、发文日期、发文事由等内容。
相关部门或个人需及时签收传递单。
4.发文归档(1)发文后,已分发文件仍需进行归档。
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办公室收文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文件管理,便于信息的传递和保存,特制定本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
二、收文登记1.办公室收到来文,应当立即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文的标题、发文单位、来文日期、文件号、密级、份数及收件人等信息。
登记应一视同仁,不得有迟误。
2.收文登记应当注明接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以便对来文的下一步处理负责。
3.对于特殊重要的文件,应当由领导或者主管签字确认,并及时汇总上报。
三、收文分发1.对于来文的处理,应根据文件的紧急程度、内容重要性和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2.分发给不同的部门或者人员时,应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收文的快速处理和处置。
3.对于重要文件,应当确保密级的保密性,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只在必要的人员间流转。
四、收文处理1.对于收文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不得擅自修改文件内容或者私自处理。
2.对于需要回复的来文,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及时回复,并及时归档保存。
3.对于需要转发的来文,应当及时转发,并跟踪处理情况,确认转达到位。
五、收文归档1.对于已经处理完毕的文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
归档的文件应当注明归档日期、归档人员和存档位置,并按照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
2.对于特殊文件,应当按照文件的密级和保密程度进行专门的安全保管,不得随意外借和流转。
3.在归档时,应当和电子文件进行对应存储,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检索。
六、文件保密1.对于来文中涉及到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2.对于受限、保密的文件,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严格限制人员的查阅和使用,确保文件的安全。
3.对于涉密文件的处理,应当在涉密机房或者指定的专门场所进行处理,不得在普通办公场所进行操作。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不按照规定来处理来文的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办公室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和泄密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法律追责。
收文管理制度文件

收文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收文工作,保障办公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对外收文的处理工作,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或外单位。
第三条收文指为单位接收到的来文、函件、传真等书面信息,包括文件、资料、通知等。
第四条收文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及时高效、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收文流程第五条本单位收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第六条来文接待员应当及时、准确地接收、登记收文,并按照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
第七条来文应当及时进行拆分处理,对于需要回复的收文,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内回复,并在回复中注明文件文号、回复日期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来文会签时,应当在文件上按规定盖章签字,确保相关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核实、审定。
第九条来文原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泄露、外传或毁损。
第十条对于涉密、机密等特殊性较强的收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三章收文管理第十一条收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完善相应的管理流程,确保收文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收文工作,定期组织收文工作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文登记簿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收文信息准确无误,便于随时查询和统计。
第十四条对于收文的归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存档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对于长期不需要保留的收文,应当及时销毁,防止信息外泄。
第十六条建设电子化收文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受文、签收、交办、传阅、审批等全流程管理。
第四章收文责任第十七条领导干部应当重视收文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收文工作指导和督促。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收文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收文工作顺利进行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制定相关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推动收文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收文处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文件传递和处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收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函件、报告、请示等。
第三条收文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二)及时准确,提高文件传递和处理效率;(三)保密安全,保障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四)服务至上,为机关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收文范围第四条收文范围包括:(一)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发送的公文;(二)涉及本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函件、报告、请示等;(三)其他需要本机关接收、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对于不属于收文范围的文件,应当及时退回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收文登记第六条收文登记应当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一)收文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接收时间、接收人、处理意见等;(二)收文登记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收文登记簿,并按照文件接收顺序进行登记;(三)收文登记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文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章文件传递第七条文件传递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传递文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文件安全;(二)传递文件应当选择合适的传递方式,如专人送达、邮寄、电子传递等;(三)传递文件时,应当注意保密,防止文件泄露;(四)传递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文件及时送达。
第五章文件阅办第八条文件阅办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阅办文件应当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文件内容;(二)阅办文件后,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文件阅办单;(三)阅办文件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四)阅办文件应当确保文件处理意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文件归档第九条文件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文件归档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文件完整;(二)文件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三)文件归档应当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四)文件归档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收文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发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文收发、传递、登记、归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收发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合规;(二)及时准确,提高公文处理效率;(三)保密安全,确保公文信息安全;(四)规范有序,保持公文处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收发文流程第四条收文流程:1. 收文登记:收到公文后,由收文员进行登记,包括公文编号、文号、标题、发文单位、收文日期等。
2. 文件分类:根据公文内容,将公文分为阅办件、传阅件、阅知件等,并标注办理时限。
3. 分发处理:将公文分发至相关部门或领导,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4. 办理反馈:相关部门或领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收文员。
5. 归档整理:将办理完毕的公文进行归档整理,确保归档资料完整、准确。
第五条发文流程:1. 文件起草:根据工作需要,由起草人撰写公文,确保公文内容准确、完整。
2. 核稿会签:起草人将公文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核稿,并会签意见。
3. 校对排版:对核稿后的公文进行校对,确保格式规范、文字无误。
4. 领导签发: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5. 打印分发:将签发的公文打印、盖章,并按照规定分发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保密与安全第六条收发文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公文信息安全。
第七条收发文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公文内容,不得将公文带出工作场所。
第八条收发文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公文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对收发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条对收发文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文处理效率、保密安全、服务质量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对公文收发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文件收文管理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1、签收。
办公室人员及时领取文件和信件。
各部门收到的公文,需及时转办公室签收,不可自行交分管领导签阅。
2、登记。
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进行登记,按照收文日期、来文单位、____等级等分类登记、编号。
3、拟办。
办公室机要人员对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
4、批办。
公文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按批办意见阅知办理。
5、传阅。
公文传阅要以公文收发人员为中心进行,即前面的相关领导或部门看完公文后,要送交公文收发人员,再由公文收发人员负责往下传,不能脱离公文收发人员自行横传,以保证公文收发人员及时了解公文传阅情况,防止公文丢失或积压。
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或公文传阅完毕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及时对公文进行检查,发现有领导批示时,要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6、承办。
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接到办公室传阅的公文,要抓紧办理。
紧急公文按时限要求办理;一般公文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力争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
7、催办。
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工作,实行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处理办毕公文。
公文办结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在“收文台帐”上注明办理情况。
(二)公文的保密。
对____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
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和宿舍,不在机要室外过夜。
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公文发文管理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
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用印、分发、归档等。
1、拟稿。
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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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凡从外部送达国土局的文件、信函、电报及其它资料,一律由文书统一处理。
一、收文
文书每日到文件交换站取文1次,急件随时收取。
有需要签收的文件时,要仔细清点,逐件检查,各项无误时方能签收。
签收时写清单位全名和收到时间。
急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时、分,以便查考。
二、拆封
确认来文确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后方可启封。
除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文书外,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封。
凡外部机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单位或标明本单位负责人收的信函(电报),可由文书人员负责拆封。
凡封面写明具体领导人姓名的信件,除领导同志明确交待有关人员代拆外,其它任何人不得代拆。
文书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封及封内文件、信件完好。
如发现原件已有启封、短缺现象,应立即查询,适当处理。
如发现误投,应及时退回或转投应投单位,并告知发文单位。
三、登记
上级机关指导性文件,上级机关需要本单位承办的文件,除尘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件,其它机关、单位与本局洽
谈工作或处理问题的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所有机密文件均应登记。
公开信,一般性工作简报,越级请示,以及一般性行政事务性通知、便函、介绍信、请柬等不需登记。
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填全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号、来文标题、内容、份数、密级、备注等。
登记处理一般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四、拟办、批办
凡经登记的文件、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均应先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具体拟办意见,然后送局负责人批办。
一般文件每日批阅1—2次,电报、传真、急件随时送批,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可拖拉积压。
涉及具体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文件在二日内必须转到具体单位。
五、传阅
凡需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传阅,时间较紧的要及时传阅。
传阅文件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办公室对送领导传阅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做到心中有数,跟踪去向。
领导和科室阅后需及时回交办公室,不宜相互“横传”,防止丢失或漏传。
秘密文件要控制传阅范围。
传阅文件一般在批阅后一周内流转结束,传阅后如需阅文可借阅或复印,借阅文件一般当天归还,特殊需要不超过一周。
六、催办、督办
办公室要按照办理时限和局负责人要求,对承办者进行检查和催促办理,催办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对于时间性较强的洽谈、会议、会晤等项活动,办公室要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记录,并及时提醒。
七、办复
公文承办的科室和个人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回复,做到有办有复,善始善终,件件有着落。
八、整理归档
文书人员对来文每月进行一次正常性清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性清理。
并按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保存、立卷,按时送交档案室。
九、上交、销毁
需上交、销毁的文件、内部资料、不宜公开的其它文件材料,一般每年集中一次,上交有关部门或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需集中焚烧销毁的,应有监毁人进行监督,焚烧彻底后监毁人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