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61.1-2009 河北省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

合集下载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取水.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取水.

ICS 03.100.50DB13A 01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2: Industrial water2009-11-03发布2010-01-01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河北省水利厅DB13/T 1161.2—2009前言DB13/T 1161—2009标准共分为三个部分: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DB13/T 1161.2—2009 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DB13/T 1161.3—2009 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本部分为DB13/T 1161—2009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拴群、张宝全、李永根、胡海军、郝军丽、彭俊岭、聂建中、尚瑞朝、张玲、贾志军、谢敬芬、甄宝艳、张晨、皮昌道、李志祥、盖瑞杰、张建军、张东莱、徐彤、田运林、王东辉、张会来、牛国珍、王志良、刘毓香、李东海、王芳、王敬斌、绳莉丽、赵秋霜。

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1 范围DB13/T 1161—2009的本部分规定了河北省工业行业产品取水的考核值和准入值定额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工业产品取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工业取水量在一定时间内,企业取自任何水源(如江河、湖泊、地下水、再生水等),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即取水许可证中批准的取水量值。

3.2考核值现有企业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3.3准入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创造单位价值)的工业取水量。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农业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农业

ICS27.010F 0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1161.1—2016代替DB13/T 1161.1-2009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Agricultural water2016-01-09发布2016-03-01实施DB13/T 1161.1—2016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灌溉分区 (2)5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调节系数 (3)6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3)7 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5)8 果树灌溉用水定额 (6)9 畜牧业用水定额 (6)10 渔业用水定额 (7)IDB13/T 1161.1—2016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农业用水;——第2部分:工业取水;——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杨婧、程鹏、韩晓宇、刘长缨、王东辉、张广艳、石梦梦、袁淑芳、卢耀东、李东海、刘红亮、李哲强、杨志娟、邓晓华、马欣华、张红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3/T 1161.1-2009。

DB13/T 1161.1—2016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河北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与定额调节系数,蔬菜、果树灌溉用水,畜牧业、渔业用水的定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农业取用水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河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号

河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第号

河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58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0号河北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58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0号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质监局,各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6年1月以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等58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6月7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13/T1161.1-2016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2016-01-092016-03-012DB13/T1161.2-2016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取水2016-01-092016-03-013DB13/T1161.3-2016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用水2016-01-092016-03-014DB13/2322-201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2016-02-242016-02-245DB13/2323-2016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2016-02-246DB13/T2324-2016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培育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7DB13/T2325-2016棉田盲蝽综合防治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8DB13/T2326-2016巴氏新小绥螨2016-05-232016-07-019DB13/T2327-2016农业清洁生产蔬菜残体堆肥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0DB13/T571-2016无公害金针菇生产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1DB13/T573-2016无公害草菇生产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2DB13/T2330-2016滨海盐土盐地碱蓬种植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3DB13/T2331-2016滨海盐碱地油葵栽培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4DB13/T2332-2016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水产品2016-05-232016-07-0115DB13/T2333-2016三连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2016-05-232016-07-0116DB13/T2334-2016矮化中间砧苹果苗木培育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7DB13/T2335-2016苹果细长纺锤形修剪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18DB13/T2336-2016日光温室油桃促早栽培技术规程2016-05-2319DB13/T2337-2016紫甘薯生产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20DB13/T2338.1-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1部分:谷绣病2016-05-232016-07-0121DB13/T2338.2-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2部分:谷瘟病2016-05-232016-07-0122DB13/T2338.3-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3部分:白发病2016-05-232016-07-0123DB13/T2338.4-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4部分:粒黑穗病2016-05-232016-07-0124DB13/T2338.5-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5部分:线虫病2016-05-232016-07-0125DB13/T2338.6-2016谷子抗病虫性鉴定技术规程第6部分:粟芒蝇2016-05-232016-07-0126DB13/T2339-2016葡萄酒酒庄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2016-05-232016-07-0127DB13/T2340-2016遗体洁身服务规范2016-05-232016-07-0128DB13/T2342-2016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2016-05-232016-07-0129DB13/T2344.1-2016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第1部分:总则2016-05-232016-07-01302016-05-232016-07-01312016-05-23322016-05-23 2016-07-01332016-05-23 2016-07-0134DB13/T2350-2016分布式光伏组件安装技术规范2016-05-232016-07-0135DB13/T2351.1-2016标准文献结构化数据规范第1部分:全文元数据2016-05-232016-07-0136DB13/T2351.2-2016标准文献结构化数据规范第2部分:指标元数据2016-05-232016-07-0137DB13/T2351.3-2016标准文献结构化数据规范第3部分:元数据着录2016-05-232016-07-0138DB13/T2352-2016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2016-05-232016-07-0139DB13/T2354-201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016-05-232016-07-0140DB13/T2355-201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2016-05-232016-07-0141DB13/T2356-2016黄秋葵露地栽培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42DB13/T2357-2016二季作物马铃薯地膜覆盖栽培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43DB13/T2358-2016预拌混凝土生产废水再用技术要求2016-05-232016-07-0144DB13/T2359-2016露地桃园节水灌溉技术规程2016-05-2345DB13/T2360-2016养貂笼和窝箱通用技术条件2016-05-232016-07-0146DB13/T2361-2016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2016-05-232016-07-0147DB13/T2362-2016小麦玉米两熟区夏玉米生育后期一水两用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48DB13/T2363-2016主要粮棉作物微咸水灌溉矿化度阈值2016-05-232016-07-0149DB13/T2364-2016冬小麦测墒灌溉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50DB13/T2365-2016小麦玉米两熟稳夏增秋节水植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51DB13/T2366-2016冬小麦播后镇压技术规程2016-05-232016-07-0152DB13/T2367-2016噻虫胺悬浮剂2016-05-23 2016-07-0153DB13/T2368-2016 吡唑醚菌酯2016-05-23 2016-07-0154DB13/T2369-2016 噻虫胺原药2016-05-23 2016-07-0155DB13/T2370-201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建设规范2016-05-232016-07-0156DB13/T2371-2016卓越班组评价准则2016-05-232016-07-0157DB13/T2328-2016钢铁企业通用质量要求2016-06-0258DB13/T2329-2016钢铁企业通用技术要求2016-06-022016-07-01。

河北省用水定额

河北省用水定额

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表1—2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工业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城镇生活用水定额表河北省城市综合用水定额表坝上高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备注:1、春小麦灌溉定额参照I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莜麦、马铃薯、油料、春小麦、其他等,其比例为20.4%、21.7%、19.5%、10.6%、27.9%;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 1.01。

冀西北间山盆地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表3—2备注:1、马铃薯灌溉定额参照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马铃薯、春小麦、春玉米、莜麦、其他等,其比例为15.1%、 12.3%、16.6%、13.5%、43.5%;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 1.05。

燕山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用水定额(III)表3—3备注: 1、水稻灌溉定额参照VII区一季稻的灌溉定额,春玉米灌溉定额参照II区;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45%、30%、 15%、4.5%、55.5%;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5。

山区丘陵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IV)表3—4备注:1、本区的春玉米、春小麦、马铃薯、春谷子、夏玉米、冬小麦等作物灌溉定额参照与之相邻区的同一种作物灌溉定额,寒冷区水稻一般在承德、张家口的河滩地上较多,土壤渗漏量较大;2、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其他等,其比例为40%、20%、22%、 28%;3、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1。

太行山前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表3—5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60%、50%、 15%、4%、31.2%;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62。

黑龙港低平原区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VI)表3—6备注:1、农作物种植结构:冬小麦、夏玉米、花生、棉花、其他等,其比例为50%、38%、 8%、7.5%、41.5%;2、农作物复种指数为1.45。

定额法计算灌溉需水量

定额法计算灌溉需水量

摘要根据灌溉分区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的调节系数,根据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确定不同保证率的灌溉用水基准定额,由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其调节系数计算不同保证率的灌溉用水定额,根据作物复种指数,采用定额法计算不同保证率的灌溉需水量。

以种植玉米为例分析计算灌溉需水量,并讨论定额法计算灌溉需水量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灌溉用水基准定额;调节系数;灌溉用水定额;灌溉需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在计算农田灌溉需水量时通常采用定额法计算,即确定某作物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灌溉方式所产生的调节系数,计算不同保证率下的灌溉用水定额,再与种植面积相乘进而求得灌溉需水量。

值得一提的是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需要注意如下问题:一是灌溉分区及灌溉方式的确定;二是种植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的确定;三是以上2点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及调节系数。

灌溉需水量采用定额法计算时还应注意作物的种植结构及复种指数。

特别指出定额法求得灌溉需水量为净灌溉需水量,一般根据实际需要的是毛灌溉需水量,因此还应再考虑灌溉水利用系数的问题。

下面以实际例子来计算灌溉需水量。

分析区种植作物为玉米,种植面积为92.998 8 hm2,耕作制度为一年一熟。

1 灌溉用水定额1.1 灌溉分区及灌溉方式根据《河北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DB13/T1161.1 —2009)》[1]中的表1河北省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分区表,分析区所处分区名称为冀西北山间盆地(分区编号Ⅱ)。

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2]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3],分析区内采用“机井+水泵提水”的方式灌溉,区内布井均匀,地埋管连接喷灌设备进行灌溉,地埋管道只设置干管一级管道。

1.2 灌溉用水基准定额根据灌溉分区、种植作物、保证率和土壤性质来确定灌溉用水基准定额。

分区内种植作物全部为玉米,保证率为50%、75%,土壤性质为壤土,按以上条件参考河北省用水定额确定不同保证率下分析区灌溉用水基准定额为:P=50%为90 m3/667 m2,P=75%为135 m3/667 m2。

河北《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09

河北《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09

F521
公 路 旅 客 运输
中型客车 微型车 大客车
F5 2 2
道 路 货 物 运输
大货车 中型货车 仓 储 ( 室 内 冷 藏 )
F589!其他仓储
L/ m' ¡¤dl 13. 00 L/m' ¡¤d! 11.00
H651
综 合 零 售
商 场 、 超 市 L/ m' ¡¤ dl L/m' ¡¤ dA1 8. 00 2.00
F511
铁 路 旅 客 运输
m' / d 车 站 旅 客 生 活 m' / d m' / d 列 车 卧 具 洗 涤 旅客食品加工 轿车
5. 00 100. 00 30. 00
3 m /百套 5 . 0 0 m' / t L/辆.d L/辆¡¤ d L/辆¡¤ d L/辆¡¤ d L/辆¡¤ d L/辆¡¤ d m3/ t ¡¤ d 5. 00 80/30 100/50 80/30 100/80 100/80 100/50 0. 15 营业面积: >10 000 m2 营 业 面 积 : 5 000-10 000 m' 营 业 面 积 : 1 000-5 000 m' 营 业面积: <1 000 m2 4-9月/10-3月 伞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4-9月/10-3月
DB13/ T 1161. 3-2009
用水定额 第 3部 分 : 生 活 用 水
1 范围 DB13/T 1161-200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 生 活 用 水 的 定 额 指 标 。 本 部 分 适 用 于 河 北 省 生 活 取 用 水 管 理 。 2术语和定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河北省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管理,推进农业水资源税征收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种植业、林业取用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的以电折水系数测定、取用水量折算等相关工作。

以电折水系数是指电力提水设施单位用电量的取用水量。

第三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供电企业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四条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工作应当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分县(市、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机井进行实地量测。

第五条典型机井的选择应当统筹考虑水资源分区、地下水开采层位、主要机井类型、主要灌溉工程型式等因素。

各县(市、区)原则上应当选择不少于5眼典型机井。

第六条量测时间应当选择主要灌溉季节,单井连续量测时长不少于60分钟。

除用水量和用电量外,量测内容可以增加静水位埋深、动水位埋深等参数。

取用水量量测应当符合《取水计量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和要求,用电量量测应当符合电力计量相关技术要求。

第七条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应当根据各典型机井用电量和相应取用水量关系等相关资料,按照水资源分区,形成深层水和浅层水以电折水系数测算成果。

第八条以电折水系数测算成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定后公布。

第九条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以电折水系数测算成果,结合县域实际,选定各乡镇深层水和浅层水的以电折水系数,报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选定的以电折水系数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种植业、林业取用地下水的纳税人用电量,由县级供电企业向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应的以电折水系数,将纳税人用电量折算为取用水量,作为农业水资源税的征收依据。

第十一条当地下水位埋深和主要灌溉工程型式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对以电折水系数进行修订。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农业用水以电折水计量实施细则(试行)收稿日期:2017-04-17水利指南8。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

河北省用水定额-工业用水

B102化学矿采选
C131谷物磨制
m丿/ - - m丿了
0. 60 0. 30 0. 20 8. 10 4. 30 18. 00 0. 30
0. 048
0. 50 0. 23 0. 15 6. 20 3. 50 15. 00 0. 25 0. 04 0. 80
C1 3 2 饲料加工饲料加工 C1 3 3 植物油加工食用油 C1 3 4 制糖机制绵白糖 生 屠 猪 宰 肉 屠 鸡 宰
3. 1
工业取水量 在 定 间 , 业 自 何 源 如 河 湖 、 下 、 一 时 内 企 取 任 水 ( 江 、 泊 地 水 再 生 等 , 第 次 用 水 即 水 可 中 准 取 量 。 水 ) 被 一 利 的 量 取 许 证 批 的 水 值
3. 2
考核值 现 企 生 单 产 ( 完 单 工 量 创 单 价 ) 有 业 产 位 品 或 成 位 作 、 造 位 值 的 工取量 业水。
m a /t m s /t m 3 /t m a /t

0. 10 18. 00 4. 00 10. 00
0. 08 13. 68 3. 00 7. 00
生产」二艺为消毒、 包装
12. 00
8.00 1t产工艺为浓缩
22. 00
18. 00
C1 4 5
m/才 - 夕一 m2
30. 00
25. 00
生 工 为 煮 产 艺 蒸 、 消 毒
3. 32 8. 20
准入值
9. 00
7. 00
备 注
C1 3 9
C 141
焙 食 烤 品 制造
m a /t m s /t m 3 /t m s /t
m 3/t
m护 / - 冖 m /.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