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物业管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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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整改计划通知

小区物业整改计划通知

小区物业整改计划通知尊敬的小区业主:大家好!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提高业主的生活满意度,我们物业公司经过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制定了以下全面的整改计划。

现将相关内容通知给大家:一、整改背景近期,我们收到了不少业主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反馈和意见。

主要集中在环境卫生、安保措施、设施维护、物业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们深知这些问题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也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因此,我们决定进行全面整改,以更好地服务广大业主。

二、整改目标通过本次整改,我们致力于达到以下目标:1、提升小区的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2、加强安保工作,保障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及时维护和修复小区的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具体整改措施(一)环境卫生方面1、增加保洁人员数量,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和区域划分,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每天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清扫。

2、加强对垃圾桶及周边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及时清运垃圾,避免垃圾堆积和异味产生。

3、定期对小区绿化带进行修剪、浇水、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保持绿化景观的美观。

4、组织定期的卫生检查和评比活动,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进行督促和改进。

(二)安保措施方面1、增加安保人员,加强小区巡逻力度,特别是在夜间和重点区域,增加巡逻频次。

2、完善小区的门禁管理制度,严格核实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身份信息,做好登记工作。

3、对小区的监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无盲区和死角。

4、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设施维护方面1、建立小区公共设施定期巡检制度,对电梯、路灯、楼道灯、排水系统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对小区内损坏的道路、地砖、栏杆等进行修复和更换,确保业主出行安全。

3、加强对小区停车位的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公司卫生通知

公司卫生通知

公司卫生通知公司卫生通知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卫生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卫生通知1公司全体员工:为给大家提供一个干净整洁、清爽、明亮的办公环境以及给客户一种信任感,请公司各位员工及管理阶层领导,各自负责个人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垃圾袋里的垃圾不隔夜、办公桌面保持整洁有序;大众区域由清洁阿姨打扫(如:厕所、地板、窗户、洗手台等);请大家时刻保持整洁、有条理、有秩序。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每位员工的辛勤工作、为了未来辉煌的公司发展目标,请大家严格自律! 特此通知! xxxxxxxx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 20xx年4月18日公司卫生通知2集团各中心、各二级单位:随着盛夏的来临,蚊虫滋生泛滥,较容易出现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为保证各单位员工有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职工夏季作业安全,根据当前条件下生产作业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夏季环境卫生工作做如下通知:一、时间安排 1.集团中心要求每周五下午安排进行大扫除。

2.各二级单位要求每月必须组织1到2次卫生大扫除。

二、清扫范围办公区域、宿舍、食堂、厂区场地、公共区域等三、具体要求 1、清除卫生死角,墙面、玻璃保持干净,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私人物品应按规定放置,保持工作区域和宿舍内环境卫生。

2、对生产区域内积存的垃圾进行一次集中清除,杜绝生产区域垃圾乱扔、乱倒、污水乱泼等现象。

所有职工应坚持每日清扫,加强长效卫生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齐的办公环境。

3、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房前屋后的排水沟、污水沟进行清掏整治,设立固定垃圾投放点。

办公区域内有树木花草、绿化带应定期塑形减草和浇灌花木,以达到美观效果。

4、加强厨房、厕所环境清洁,确保厕所各种设施功能完好有效,为广大职工提供卫生、整洁、便利的入厕环境。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15•【字号】池城管委〔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

现将《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8月15日池州市主城区物业管理综合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主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综合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分类管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市级指导,贵池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主抓、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主管的物业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当前主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一)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之中,属地管理、部门履责、行业监管、执法联动、居民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

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及区、街道、社区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健全。

(二)物业行业监管扎实有效。

物业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建立;对住宅小区日常巡查情况通报制度落实;物业监督书面告知制度严格执行,物业管理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

(三)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落实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实现全员持证上岗,服务意识、服务技能有较大提高;形成10家以上品牌企业;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规范服务达标率100%,物业费收缴率逐年提高,社区环境面貌有新的改观。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区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区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区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1•【字号】长府办发[2005]46号•【施行日期】2005.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区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府办发[2005]4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相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深化我市物业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从现在开始,对我市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对城区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市的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历了近10年的时间。

物业管理作为城市建设最终成果的体现,在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创建文明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与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市民生活需要程度相比,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覆盖率不高。

物业管理的对象只停留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原有房管部门直管以及各类大型企业自管的住宅小区,对于商厦、写字楼、工厂、学校等方面的物业项目,特别是对旧城区如何实施不同层次的物业管理还远没有涉足。

(二)物业管理质量较低。

由于我市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市场化、专业化的程度还比较低,有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母子关系,在开盘时作为品牌打,一旦完成开发任务,不讲诚信,毁约弃管。

物业企业普遍存在“小而全”问题,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只满足于春季种草、秋季采暖等简单的服务,不能主动研究市场、开发市场,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难以做到规模经营、专业发展,而且企业经营者、管理者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物业服务是商品的社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相当数量的市民对物业管理不甚了解,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福利住房分配和使用制度,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不强,有些业主只想得到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物管工作提档升级,现就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监管机制成立XX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每季度召开一次物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物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各单位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见附件2),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物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临时状况发生时,物业服务企业在第一时间及时出面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相关部门书面报告。

各职能部门在收到物业企业书面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各职能部门不能单独处理的,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市纪委、监察委对处理问题不及时、不认真履职的单位将进行约谈、问责。

二、开展综合测评已依法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测评(见附件3、4),测评结果在市电视台和各小区公示。

每次测评前三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住建局予以通报表扬;测评排名最后两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市房管局警告约谈、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排名在最后两名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名录库,并建议所属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强化法规宣传各物管企业应切实担负起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结合小区业主公约、企业服务内容及标准,按期进行多种形式宣传(至少每半年一次),让业主了解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

多途径与业主交流沟通,达到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创共建的和谐局面。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宣传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评分排序范围。

四、重视质量管理一是验收设施方面。

市级验收部门负责新建楼盘基础设施及物管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凡不合格的楼盘不得通过综合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5〕91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区物业服务业发展较快,在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着产业基础薄弱、层次偏低、服务能力不足、覆盖面有限、部分老旧住宅小区脏乱差现象严重、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不强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有效破解我区物业服务业发展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现就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和发展环境,规范物业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物业服务业新体系,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区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盟市、旗县(市、区)应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制,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管理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基本落实到位;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单位职责明确,协调配合;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能有效履行职能职责;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业发展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赤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0•【字号】赤政字[2007]067号•【施行日期】200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赤政字[2007]06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物业管理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切实解决当前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快物业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全市物业管理体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市、旗县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体制。

(一)市房产部门是全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各级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商、公安、交通、环境保护、卫生、民族事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二)各旗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其房地产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

(三)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把物业管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按照相关旗县区政府的部署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民政机构应结合社区建设,协助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组织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业主委员会负责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组织居民履行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应尽义务和维护居民的权利。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3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3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1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打造品质城市,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海宁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部门监管中的“短板”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建立健全市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属地镇(街道)负责、社区(村)协助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上下整体联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和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增强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二)多种模式,分类管理。

根据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小微型小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运行管理的不同情况,实施多种模式的分类管理。

(三)市场主导,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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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司物业管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玉住建字[2011]91号)文件精神,结合迎市“两会”、庆国庆、迎第八届玉博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管理的物业区域环境进行一次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如下:
一、抓好各小区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组织人员进一步清理卫
生死角,清理乱贴、乱画、乱挂现象,清除垃圾杂物,畅
通小区内排水、人行道。

二、加强日常保洁工作,设置果皮箱、垃圾箱等设备,配合环
卫部门做到小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小区内装饰装修垃
圾临时定点停放,及时清运,小区公共区域保持清洁。

三、抓好小区内及外围商铺门前环境整治,督促相关商铺做好
门前三包工作,重点整治商铺占道经营、门前车辆乱停放、
门前卫生无人管的现象。

四、加强公司管理的物业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对物业管理区
域内车辆进行定点停放,引导有序摆放,疏通消防安全通
道,清理乱堆、乱放现象。

五、维护基础设施,搞好绿化养护,保证各小区内路灯亮灯率,
硬化、美化、亮化、净化小区环境。

希望公司相关部门针对管理的物业区域内业主反映存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整治,抓好查缺补漏、整改工作,以整洁、美观的环境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

特此通知
玉林市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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